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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5部分

行脚商人的奇闻异录-第735部分

小说: 行脚商人的奇闻异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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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这时候,就是我放松的时候了。

    “喂喂,轩辕啊!你小子上次看的那书还给不给我了?我正看到一半呢。”

    我对着轩辕子大喊。

    轩辕转过头低声对我说道:“被魔心子拿走了!这家伙老是借了书不还。不过不要紧,听说,唐凌峰那里又来了新书,我让章飞飞溜出去拿。你等着啊!”

    果然,章飞飞没一会儿站了起来,举起手,说自己肚子疼,要去医务室。许佛老师放行了,她一溜烟跑了出去,不一会儿就回来了,我都看的出,她的衣服里藏着书,结果许佛老师还是放她进来了。

    不一会儿,书就开始缓缓向我传递过来。

    结果,传到厉雷云手里的时候,给我扣下来了!

    我一下子就火了,这小子不是东西,扣我书,我对着他低声地喊,让他快给我。结果这家伙还拿自己的笔当斧子砍我,说自己是刑天大神。

    我了个去,刑天就长你这蠢样?

    结果,不知道是不是闹的动静太大了,结果厉雷云的笔落在了人道天老大的头上,这家伙可是个小混混。

    他看了我一眼,对我说,晚上要打我!

    我了个去,这不是要我命吗?他们人道天有十个人啊,结果我答应请他们吃一顿肯德基,还报出了自己老哥少典,和干爸爸伏羲的名字,他才勉强说不打我。

    可吓死我了!

    结果,这么一闹,一节课就结束了,我书也没看成。

    拿到书后,我给塞书桌台子里了,等到放学回家的时候,忘记带回去了,就记得,这书的封面是红色的。

    教室里,一下子空了下来,夕阳照在整个学校内,什么人都没有。

    老师都回家了,今天是上课的最后一天,马上要过年了,谁还有心留在学校?

    只是,这一刻,一个女人缓缓走在楼梯上,轻轻一点教室的大门,大门竟然自动打开了。

    她长的很漂亮,穿着素色的长裙,没有化妆,但是脸上却带着平静的笑容,非常美丽,如同夕阳里倒影里飞翔的飞鸟,身影充满了最美好的回忆!

    “你怎么到这个世界里来了?”

    一个冰冷的男人站在了走廊的另一边,他脸上带着面具,穿着黑白两色的长袍,飘逸之中,透出冷酷。

    然而,他看见这个女子的时候,眼睛里却带着笑意,很浓的笑意。

    “自从我醒来后,我已经找了他好多年了,在造化玉蝶内寻找了上千个世界,却还是没有发现他所创造并且坠落的世界。距离,鸿元苏醒的日子,也快了,没有他,我们没有胜算。而且,我很想他,很想很想他……”

    女子的声音里带着一丝丝的悲伤,她的眼泪化作无比晶莹,如同宝石一般纯洁。

    “是啊,不过,看来他并不在这个世界,刚刚你的感觉,应该错了。”

    男子,目光扫过整个学校,露出了惋惜的口吻。

    女子,慢慢走进教室里,她似乎是在凭借感觉行走,一步步地走到了一个课桌前,坐了下来。

    从书桌里拿出了一本小小的书,红色封面的书,上面写着:行脚商人。四个字。

    “我说他在这个世界里吧,你不信,如果他看完这本书,或许,就能回忆起很多往事吧,回忆起,曾经为之奋斗的世界。而我,将在这个世界里等他归来。”

    女子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恬淡的笑容。

    “你说,谁才是那个能够打败鸿元的人?”

    男子忽然问道。

    “不知道,不过,也许,谁都不是,或者,谁都可以是……”

    女子忽然微笑了起来,她的手指上,还有一道淡淡的冰冻的痕迹。她知道,那是一个她不记得的人留在她身上的痕迹,一道被冰封的道痕。

    我叫罗焱,是一个生活在上海城市里平凡的男孩子,没有什么钱,不是富二代,长相普通极了,你把我丢在人群里都会找不到我。

    我是个独生子女,妈妈爸爸都是上班的工薪阶层,他们期盼我能够读好书,不要整天混日子,将来有一天能够上好的大学,出人头地。

    至少,不要当个写小说的,肯定没前途……

    然而,我却总是做一些奇怪的梦,梦见我是上天入地伟大的英雄,梦见,我曾经拯救过这个世界。

    爸妈说我傻,爱幻想,还说我总是长不大,他们说,我的脑子不用在读书上,所以成绩一直不好。

    可是我却想辩解,我想告诉他们,这些幻想也许是真的,也许不仅仅是我,比如你,比如他,所有人曾经的幻想,也许都是真实发生的。

    很多年后的今天,当我长大成人,深夜里,坐在电脑前,写下我年少的时候,脑海中那些奇怪的梦,你们以为这是小说,其实,也许就曾经在别的世界里发生过,甚至我还相信这世界上真的有神,有鬼,一把年纪,二十多岁了,还长不大,爸妈依然爱说我幻想,说我没出息。

    然而,我还是执拗地写下了这篇小说,记录曾经存在于我梦中的场景。

    我给他取名:行脚商人的奇闻异录。就和我年少的时候,没读完的那本书差不多的名字。

    此时,超过天空,连那些飞机和火箭都到达不了的地方,有一个巨大的黑色气团,这个黑色的气团里不时地放出强大的气场。

    谁都没见过这个黑色的气团,更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东西。

    但是,如果你有幸,走进这个气团边,或许就能听见里面传来稀疏的声音,一点点地在向外面扩张。

    似乎是一个最强大的人,正在低声地说话,又好像是低沉地梦呓,可是就是听不清楚。

    黑色的气团在不断地膨胀,不断地鼓动,远看,就像是一个正在不断变大的心脏,或者是一个正在酝酿新生命的胚胎。

    这一刻,一道裂缝,猛然间出现在了黑色的气团内,虽然这道裂缝很微小……

    (全书完)

    完本感言

    其实,很早之前就开始想完本感言了。

    如今,真的完本了,却不想用太华丽的辞藻,或者是那些夸张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心情。

    行脚完结了,总感觉,自己的心里空落落的。

    就像是心里少了一块东西一样,特别不真实。

    想过大结局怎么写,是要来一场惊天动地地大战,还是来一场史诗级别的华丽谢幕。

    最后,却都放弃了。

    大家说坑也好,说好也罢,这是我选择的结局。

    其实,我希望罗焱是个普通人,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人,和我,和你,和所有人都一样。

    他会笑,会哭,会难过,会得意,毕竟,他只有二十多岁。

    我不愿意让他变成毁天灭地的强者,不愿意让他变成背负巨大压力的可悲者。

    我只愿让他像是一个普通的少年一样,幸福快乐地生活在这本小说内。

    大家不觉得罗焱很累吗?

    其实,很多人说,怎么写不都是作者一句话吗?然而,其实我的内心中,不愿意让罗焱这么孤独,不愿意让他这么悲伤。

    可是,为了战斗到最后,他必须走上一条可悲的独木桥。

    2012年,我给他取名叫做罗焱的时候,我就想着,或许他可以像个懦弱的小无赖一样,缠着铁公走完一生。

    然而,后来随着我越写越多,罗焱也终究要长大。

    罗焱太孤独了,和我们所有人一样,这个世界,这个社会,谁的心不是孤独的?谁不曾一个人对着黑夜发呆,谁不曾因为某个人的离开伤心流泪?

    我还记得,去年,我抱着笔记本电脑,晚上七点,坐在上海844的公交车上,回家的路需要一个多小时。

    我能够在路上写一章,那时候的行脚真是带给了我快乐。无论行脚后来多么烂,多么无厘头。

    至少,在那一个个夜晚,我披着天上暗淡的月光,坐在公交车的最后一排,不停地敲打着笔记本。

    那一刻的我是快乐的,非常非常快乐。

    感谢所有曾经看过这本书的人,至少大家知道有一个叫做罗焱的行脚商人。

    感谢还在看这本书的人,我知道,你们和我一样爱这本书,我知道,当完结的一刻到来的时候,你们和我一样难过。

    感谢那些骂过我和行脚的人,因为只有曾经喜欢过,才会因为它的变质而愤怒。

    我和罗焱一样,是一个平凡的丢在人群里就会找不到的人。

    其实,罗焱就是我,我就是罗焱,我将他塑造成了我心里的缩影。

    对于爱情的悲观,对于压迫的反抗,对于离开我的兄弟的挽留。

    其实,罗焱和我,都累了,很孤独,很累……

    行脚商人的奇闻异录,完结了!

    总共三百四十多万字,为期一年多,这是我的处女作,也将是我心中再也无法超越的作品。

    不管别人怎么看它,我依然爱它!

    番外篇 通天三魔之崛起

 第001章 通天三魔之崛起(一)

    1913年,上海。

    那年是辛亥革命爆发后的第三年,整个上海的街头却依然很热闹,似乎都感受不到战火的纷乱。

    有一辆黑色的老式轿车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慢慢往前进,车窗被白色的帘子遮了起来。

    车子的后座上坐着一个人,一个小青年。

    短发,带着个圆框墨镜,脸长的很刚毅,透着一股子的铁血气质。

    别克车缓缓停在了一户大宅门口,大宅子有些年月了,大门很宽,门口一对石狮子刻的很形象,透出一股子霸气。

    大门上方挂着一块黑色的木匾:陈公馆。

    别克车门被打开,年轻人从车里走了下来。

    他穿着一件长衫,白色的,腰间却非常奇怪的别了个葫芦。

    青年人很高,走路的时候步伐很稳健,腰很挺,一看就是个练家子。

    他走到门口,拉动门上的黑色铁环扣,敲响了大门。

    黑色大门慢慢打开,两个穿着白色练功服的男人走了出来,对着青年一拱手。

    “铁师兄,苏长老正在神速堂偏厅等您。”

    “我知道了。”

    白衣青年略一点头,便走进了大门。

    此时黑色大门慢慢关上,整个陈公馆都归于平静。

    坐落在上海法租界的陈公馆,在整个上海来说并不出名。

    然而,在上海的上层社会,陈公馆的名字却是如雷贯耳。

    陈公馆,上海最神秘的地方之一。

    很少有上流社会的人士能够进入陈公馆,连黄金荣想进陈公馆,都是废了一番功夫的。

    陈公馆,有人说,里面住着左右中国政局的大人物。

    有人说,里面住着洪门的大哥,和青帮密谋合作。

    也有人说,里面坐着高人,可以指点迷津。

    谣言在上流社会里四起,只是却没有一个陈公馆的人站出来澄清。

    每天都有黑色的别克轿车进进出出陈公馆,所有里面的人都行色匆匆。

    白衣青年,漫步走在陈公馆内,他的脸上一片严肃,神色间有些许威严流出。

    四周见到他的人都纷纷避让,微微低头,显得特别恭敬。

    前方一座偏厅出现,白衣青年停下脚步,微微思考了下后,走了进去。

    “铁山,你来啦!”

    一个爽朗的声音从大厅里传出来。

    一个英俊的男人踱步而出,穿着一件黄色的道袍,长发,举手投足间有种独特的魅力。

    “苏长老。”

    铁山微微躬身行礼。

    神速堂,处于陈公馆最南边的大厅。

    古色古香的建筑风格,青砖瓦铺顶,门口的黑色立柱上刻着两列龙飞凤舞的大字:行脚天下,封鬼捉妖。

    来人一边走一边伸手招呼铁山进去。

    神速堂很大,内部有各种穿着练功服或者是长衫的人走动。

    苏长老带着铁山走进了内室,两人匆匆落座。

    “铁山,这次任务还顺利吗?”

    苏长老先开口问道。

    铁山立刻站了起来,微微鞠躬,回答道:“比较顺利,这一次的任务,成功的捕获了黑王妖一头,买家非常满意。同时还有意外收获,在捕捉黑王妖的时候得到了一株金火草,年份在100…150年间。”

    “哈哈,铁山,你坐下说,老毛病还是没改,还和个军人似的。”

    苏长老含笑拍了拍铁山的肩膀,示意他坐下。

    铁山坐回位子,但是背依然挺的笔直。

    “这次让你急急忙忙赶回来,是因为通天会接到了个大单子,我思来想去,还是希望你来接。”

    铁山皱了皱眉头,心里打鼓。

    苏长老都认为是大单子,那这个任务肯定不简单。

    “您说。”

    铁山简单的回答。

    苏长老对于铁山这样简短的回答似乎一点都没有生气,依然平心静气的开始诉说这次的任务。

    任务是这样的,前段日子东北有一伙儿土匪,占了个山头收点过路的钱。本来是没什么大事,乱世嘛,有点土匪强盗也是正常。可是,他们这伙土匪却捅破了天。

    因为他们绑架了路过的一个商队,而这个商队里有一个女人被他们捉上了山。这个女人叫章飞飞,是个很漂亮的女人。而她还有另一个身份,就是东北大军阀张作霖的义女!

    张作霖是谁,他是东北王,是东三省最大的军阀,也是整个东三省的土皇帝。

    章飞飞是张作霖的义女,这个事情本身是没人知道的。所以她带着商队路过东北,想去看看义父的时候,却被土匪给劫了道。

    这下子算是真的捅了马蜂窝了,张作霖调动了整整三个步兵团把那伙土匪给团团包围,让他们放人。却没想到,那个土匪头子像是鬼迷了心窍,就是不放。结果可想而知,一怒之下的东北王,直接拍兵平了这个山头。但是混战中,章飞飞却被那个土匪头子当做人质带走了。

    并且一路逃命,一直逃到了南京。

    “我们通天会接了这个单子,任务很简单,救回章飞飞。”

    铁山听见了苏长老的话,凝思了一会儿后,一下站起来,立了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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