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恐怖悬拟电子书 > 五条红鲱鱼 >

第15部分

五条红鲱鱼-第15部分

小说: 五条红鲱鱼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受这个想法的鼓舞,巡官继续推理案件接下来的情节,只不过假设的成分更多了。
    根据勃岗“小乔克”的证词,他看到伪装的坎贝尔在周二早上十点十分的时候在米诺奇作画。因此,这就是法伦到达那里的最晚时间。事实上,巡官想,时间必须要更早一些。法伦肯定不能冒险早上在坎贝尔屋子里逗留太久。他应该在八点之前格林夫人到达的时候就已经起床出门了。另一方面,如果弗格森恰好听到坎贝尔的车开出去,那么他应该能提供一个合理的时间。据此,巡官试验性地列出另一张表——
    七点三十分:法伦离开坎贝尔的房子,戴着坎贝尔的帽子,穿着坎贝尔的大氅,尸体被塞在车后底座上,自行车放在上面,整个都被毛毯盖住。
    八点三十五分(推测):法伦到达米诺奇,藏好尸体,开始作画。
    十点十分:法伦(伪装成坎贝尔)第一次被乔克看到。
    十一点零五分:法伦再次被乔克看到。
    在这里,巡官不确定地停顿了一下。用两个半小时画那幅画会不会太长了?他对艺术家们了解很少,对绘画也只是略懂皮毛。这样的事情必须询问很了解的人。
    等一下!真是一个木头脑袋——当然,法伦必须要等到光线充足的时候才能作画。巡官可能懂得不多,不过这一点他还是知道的。他小心地甩了甩钢笔,继续写。
    现在看来法伦很有可能就是格文的那个乘客。时间表应该这样继续:星期二:
    上午十一点十分:法伦将尸体扔进河中,脱下帽子和外套,骑车前往格文。
    下午一点零七分:到达格文。把自行车贴签运往艾尔。
    下午一点十一分:乘车前往艾尔。
    下午一点四十八分:到达艾尔。
    到了这里,巡官的推断就进入了尾声。他知道,达尔齐尔正在追踪自行车的线索。最好等待他的报告,然后再将时间表继续进行下去。但是到目前为止,进行得还不坏。他最终将凶犯确定在某个人身上,而且建立了一张看起来很有道理的时间表。幸运的是,几个疑点也能提出可以接受的解释。
    他又看了一遍这张表。
    如果八点到九点十五分之间,法伦在门城寻找坎贝尔,那么除了默里·阿姆斯酒吧的人,应该还有其他目击证人,这就需要在安吉尔和安沃斯展开调查。可以确信的是,在公众场合寻找坎贝尔之前,法伦肯定去过坎贝尔的房子。如果是这样的话,一定会被看到。首先,他必须过桥两次,而每天每个时刻,桥上都会有一些游手好闲的人。桥是一个公共俱乐部,门城人的聚集地,人们经常在那里闲话家常,不是闲聊过往车辆和跳出水面的鳟鱼,就是讨论当地政策。就算真有就那么一天,大桥上面空空如也,什么人都没有,那么还有安沃斯旅馆外面的长椅子,经常有渔夫坐在那里编渔网,或者轻拍小狗博斯的脑袋,或者询问小猫费利克斯抓了几只老鼠。最后,就算法伦逃过了所有这些的目光,那么还有弗格森在屋里的可能性,他会看到法伦来到坎贝尔的屋子。
    再然后,如果斯特罗恩的车被取出,那么肯定会有人知道这件事。斯特罗恩为了保护他的朋友可能会选择拒不合作或者干脆说谎,但是还有斯特罗恩夫人、孩子和女佣。他们不可能都参与密谋。根据这个理论,法伦去过斯特罗恩家里三次——九点十五分左右,去借车;十点四十分左右,去取回自行车;十一点三十分左右,去还车。至少第一次和最后一次拜访应该会留下某些踪迹。
    接下来,他还去过坎贝尔屋里三次——第一次,将坎贝尔的车停在车库;第二次,将尸体搬回来;第三次,徒步,伪装现场。不,这不一定是必要的。也有可能只有两次。很有可能,一开始他只是将车藏在某个地方,最后再将车开回,这样可以降低危险性。事实上,坎贝尔的尸体有可能在某个偏僻的地方被换到了坎贝尔的车上,这样就可以避免开着不同的车进出坎贝尔的屋子——这样很容易被人怀疑。尸体转移自然不是发生在门城——只有疯子才会那么干。它有可能发生在科尔库布里郡和门城之间的任何一个地方,或者在战争纪念碑和斯特罗恩家中间某个偏僻的地方。更或者,如果斯特罗恩也参与了的话,那么它有可能发生在斯特罗恩自己家中,那样更加隐蔽和安全。
    巡官将他的时间表作了一两处改动以适合新的推理,并做笔记注明,需要登广告调查是否有人在这一路段的任何地方见到坎贝尔的莫里斯。
    最后,凶手周二早上的行程现在就可以大致确定。如果推算准确的话,坎贝尔的车应该在七点三十分就驶过门城;八点钟的时候驶过克里镇;大约八点十五分驶过牛顿…斯图尔特。毫无疑问,肯定会有人看到。事实上,牛顿…斯图尔特的警察已经开始调查这一点,但是,现在他可以把大致时间告诉他们,调查会容易一些。
    麦克弗森巡官给牛顿…斯图尔特和门城各打了一个电话,然后又精神抖擞地开始琢磨这个问题。
    就在这时,他忽然意识到,就在他马不停蹄地推算作案时间表的时候,还有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证据就在他眼前。多么幸运,他明确了凶器!
    那把大扳手,那把从空中飞来,差点击中小海伦的大扳手——这件钝器除了敲碎坎贝尔的头还能做什么?很奇怪没有打出血,但那应该取决于扳手的类型。不管怎样,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找到它。医生会告诉他这是否就是凶器。多么幸运尸体还没有被埋!明天就会下葬。他必须立刻找到那把扳手。兴奋心急的巡官戴上帽子,匆忙开车出发了。
    
    第十二章
    
    弗格森的故事
    同一个周四,达尔齐尔警官和罗斯治安官在艾尔调查自行车的线索,麦克弗森巡官在建立他的时间表,温西勋爵则出现在静石池塘两座小屋中较远那座的门前。
    弗格森先生亲自开了门,他手里拿着调色板,身上穿着绒布裤子和开衫,一件皱巴巴的夹克。他看到这个早来的访客,似乎有些惊慌,温西赶紧开始自我介绍。
    “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我,我是温西,我想我们在鲍勃·安德森那里见过。”
    “是的,当然,请进。刚听到敲门声,我还以为是送香肠的或者是蔬菜水果商。很抱歉这个地方现在是一团糟。我出去了几天,格林夫人抓住这个机会整理了一下,而现在我必须花几个小时把它们再弄乱。”他朝着那些画布、抹布、舀水用具、瓶子和其他随身画具挥挥手,“在一个整齐干净的画室里我从来都找不到任何东西。”
    “实在很抱歉在你刚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来打扰。”
    “一点也不,完全不影响。要来一杯吗?”
    “不,谢谢,我刚喝过了。你继续,不用管我。”
    温西把椅子上的一些书本和纸张清理干净,然后坐下来。弗格森返回他的大画布前沉思,这让温西想起格雷厄姆描述的弗格森的绘画风格——蔓延繁茂的树根,水中的倒影,嶙峋的岩石堆,远处漂浮着忧郁的蓝色,整体是一种超现实的装饰风格。
    “你这两天在格拉斯哥,是吗?”
    “是的,去看画展。”
    “画展很好吗?”
    “还不错。”弗格森向他的调色板上挤了一些绿色,“克雷格有一些好作品,唐纳森也有一幅杰作。当然也有一些失败的作品,其实我主要是为了去看法夸尔森的作品。”
    他又在颜色斑斓的调色板中加入了一滴朱砂色,然后看起来似乎认为调色板上的颜色已经足够——他拿起一支画笔将两三种颜色调和在一起。
    温西又问了几个关于画展的问题,然后不经意地说:“你失去了你的邻居啊。”
    “是的,这件事情我不打算想得太多,坎贝尔和我不是特别和睦,但是——我还是希望他是以别的方式离开。”
    “确实是非常奇怪,”温西说,“我想警察肯定来做过例行调查。”
    “哦,是的,幸好我有不在现场的证据,我说,温西——你很了解这些事情,我想实际上他是——那不是意外吗?”
    “恐怕从现在的情况来看,确实不是。”
    “他们为什么这么想?”
    “哦,我是个局外人,你知道,警察们当然不愿意公布他们的调查结果。但是他似乎在落水之前就已经死亡了,或者类似这种情况,你不知道吗?”
    “我明白了。我听说他的脑袋被打破了。这是什么意思?有人从背后偷袭、要抢劫他吗?”
    “有可能是这样的。但是,除非他们能确定他身上的财物,否则警察不会说他是被抢劫的。我想他们会去银行调查取证。”
    “那里是流浪汉闲逛的乐土,不是吗?”
    “哦,我可不知道,或许还有人在那里的山头睡觉呢。”
    “是啊。为什么断定他不是摔下去的时候撞到石头上了?”
    温西低声嘟囔了两句。永无休止的提问,永不间断的回避,这种你提问我回避的游戏已经让人厌烦了。一个接着一个,每个人都想知道同一件事情。他茫然地回答:“不知道,看起来这是最有可能的答案,不是吗?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直接去问法医。”
    “他不会比你说得更多。”
    沉默的气氛蔓延开来,弗格森一言不发地在画布上涂抹着颜色。温西发现他的注意力根本不在画作上——不出所料,弗格森忽然将调色板扔到桌子上,转过身来,说道:“听我说,温西,告诉我一件事情。假装你什么都不知道并没有什么好处,因为你确实知道真相。坎贝尔死于尸体被发现的当天上午这一说法是不是有什么疑问?”
    温西感到某种东西触动了自己的神经。是什么促使这个男人这样问——难道是犯罪感造成的自我暴露?温西也不确定该如何回应,他就像反问自己那样反问他:“你为什么这样问?”
    “那么你又为什么从来不给一个正面的回答呢?”
    “好吧,”温西说,“这是一个该死的有趣问题——好吧,当然——或许他们没有告诉你那幅画的事情?”
    “什么画?”
    “坎贝尔画的一幅画。警方发现的时候,那幅画仍旧未干,因此他当天早晨肯定还是活着的,否则就不可能画那幅画,不是吗?”
    “哈!”弗格森长舒一口气,好像他紧张的情绪终于得到了放松。他又重新捡回他的调色板,“不,他们没有告诉我这件事情。这就解决了,当然。”
    他后退几步,侧着头,半眯着眼睛,开始审视画布。
    “但是你为什么关注这个问题?”
    “因为,”弗格森说,他拿起一把调色刀,开始刮擦刚刚涂上的颜色,“因为——警察曾经来问过问题。我想——听我说,”——他的脸贴近画布,手中继续刮着颜色,眼睛没有看温西——“或许你可以告诉我应该怎么处理。”
    “处理什么?”
    “警察。首先,他们开始调查我的行踪,从周一晚上开始。周二的行程很简单,我乘坐九点零八分的火车去格拉斯哥,而且一整天都待在那里。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我周一整晚都在这儿,然后他们就变得——该死的好奇。”
    “是吗?”
    “这就是为什么我想知道,你明白吗?这让人非常不愉快,如果——如果坎贝尔周二早上还活着这一事实有什么疑问的话。”
    “是的,我完全理解。就我所知——我不是说我知道一切事情——但是就我所知,任何人只要周二早上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就是安全的。”
    “非常高兴听到你这么说。我这么说也不完全是因为自己。尽管任何人都不愿意被怀疑,但是——事实是,温西,我完全不知道应该对那些家伙们说什么。”
    “哦?”温西说道,他的眼睛环视了一下四周,“我说,我喜欢那个东西,以白色村舍和石楠花做前景,正好依傍在山坡上。”
    “是的,还不坏。我告诉你,温西,听了你的话之后,我不介意。也就是说,当那些家伙在这里的时候,我想这事或许有问题,所以我有所保留。但是或许我应该告诉你,这样你就可以告诉我是否要说出来。我特别害怕惹上麻烦,而且,你知道,我也不想成为任何人的同谋。”
    “如果我的观点还有价值的话,”温西说,“我想说,最好把它说出来。毕竟,如果真的有人犯下了这可怕的罪行,终究会被发现的。”
    “我想也是,尽管这不能让一个人起死回生。如果可以的话,当然,没有人会犹豫的。但是——”
    “另外,”温西说,“你永远不知道你的证据会在哪方面起作用。有些人为了包庇他们的丈夫、儿子或者女儿,拒不提供消息,耽误了警察很多时间。案件明朗之时,就会证明她们所做的一切不过是想要保护自己丈夫、儿子或女儿的生命。”
    弗格森看起来有些不高兴。
    “我只想知道他们为什么要了解坎贝尔周一晚上的事情。”他缓慢地说。
    “他们想要找到死者生前最后见到的那个人,”温西迅速回答,“他们总是这样做,这是标准程序的一部分。你在所有的侦探小说中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情节。当然,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永远不会承认自己犯罪,但找到他就会让案件调查的进展顺利起来。这几天我正准备要写一本书,两个人走进一条死胡同,后来一声枪响,一个人被谋杀了,而另外一个人被看到手里拿着枪逃走——下面二十章会出现很多红鲱鱼,但是最后证明那个拿枪的男人就是凶手。”
    “十有八九就是他——我的意思是在现实生活中——不是吗?啊,我也不知道。”
    “那么,你跟警察说了什么?”温西已经有点失去耐心了,手里无意识地摆弄着一管铅白色颜料。
    “我告诉他们自己整晚都在家,然后他们问我是否看到或听到对面有可疑的动静。我说没有,你知道,我并不会注意什么。他们问我有没有看见坎贝尔回家,我说没看见,但是听到汽车开进来的声音。大约十点刚过的时候,我听到钟响报时,觉得自己该上床睡觉了,因为明天还要赶火车。我喝了最后一杯酒,�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