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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五条红鲱鱼-第26部分

小说: 五条红鲱鱼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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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话,跑出去买醉了。上帝保佑,你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好吧,你猜得很对。”法伦说,“我那时候就是这么想的。至少,我认为坎贝尔是一切的罪魁祸首。我确实喝醉了,我在镇里喝了一两杯,然后冲到门城寻找坎贝尔。”
    “你怎么会在科尔库布里郡与他错过了?他一直都在麦克莱伦·阿姆斯酒吧。”
    “当时完全没有想到那里。我只去了门城,但他不在自己的房子里。弗格森朝我大喊。我本想和他吵一架,但还没有醉得那么厉害。然后我又去喝了一点,有人告诉我看到坎贝尔去了克里镇,所以我就去追他。”
    “不,你没有,”温西说,“你拐进了高尔夫球场的路。”
    “是吗?哦,是的。我去找斯特罗恩,但是他不在。我想我给他留了纸条或口讯,说实话,我也记不清了。但是我大概告诉他自己要去克里镇,先杀了坎贝尔再自杀,类似这样的话……可怜的斯特罗恩!他肯定很难过!他给警察看那张纸条了吗?”
    “据我所知还没有。”
    “哦!没有,我猜他也不会。斯特罗恩真是个好人。好吧,然后我去了克里镇,当我到了那里,酒吧都关门了,但我还是闯进去,抓住了一个人——天哪!我想他也没有说出来。好吧,不要管他——我不想让他陷入麻烦中。你只要知道我在打烊之后又在那里喝了一杯威士忌。”
    “是吗?”
    “啊,接下来的部分我也比较模糊了,但是我记得自己上了山,好像还掉下了大坑。我到处瞎转,踩着那辆破自行车颠簸前行——然后,该死,我来到一处矿坑口,几乎掉了下去。在威士忌的支撑下,我坐在坑边开始自言自语。我肯定醉得意识不清了,完全不知道自己在那里说了多长时间。啊,然后,我听到某个人在大喊,于是也吼了一声——感觉是这样。某个人走过来,开始跟我说话——是斯特罗恩。至少,我感觉是斯特罗恩,但是,我承认自己那时候已经没感觉了。我知道他一直在说话,还试图抓住我,我使劲挣扎,打了他。那是一场有趣的搏斗,我知道。接着,我把他打倒了,就开始奔跑。我疯狂地奔跑,天哪!感觉好极了!酒精控制着我,两条腿都不像是自己的,状态好极了。我越过石楠花,星星也在天空中追随着我,我现在记得了,我的上帝啊!我不知道跑了多长时间,只知道自己脚下踩空从某个山坡上滚了下来。我想自己肯定是在山底睡着了,因为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晨,躺在长满欧洲蕨的山谷里。谷地温暖舒适,而且我也没有醉酒后的头疼。
    “我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但我也不介意。没有什么好在意的,我不想回家,也不想掐死坎贝尔了。好像世间我所在意的一切都被抖一抖甩掉了,只有自己站在阳光下。我径直朝前走,这时才感到很饿,因为前一晚没有吃任何东西,而且目力所及,连个牧羊人的小屋都没有。我走啊走,走啊走,那里有很多小溪,所以我喝了很多水。走了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最后我走上一条大路,又沿着它继续走,但是没有遇到任何人。然后,大约是中午时分,我转过一座桥,终于知道自己在哪里了。那个地方叫做迪伊新桥,在新加洛韦路上。我还从来没走过这么远。我想自己肯定绕了很多圈子,尽管一直以为太阳在自己右边。”
    “你知道,太阳也是在移动的,”温西说,“或者说看起来在移动。”
    “是的——我不知道走了多远。总之,我到了那里,然后朝着新加洛韦出发。我遇到了几只羊,几头母牛,还有几辆大车。最后,一个开着卡车的家伙赶了上来,并把我带到新加洛韦。我在那里吃了点东西。”
    “那是什么时间?”温西迅速问。
    “哦,肯定快要三点了。然后我开始想自己要做些什么。我口袋里只有十英镑,但当时只有一个想法,就是不要回去。吃完饭,我也想好了——我要去流浪。即使再也看不到托尔布斯的塔顶我也不在乎。我看到那里有辆空卡车,标着一家格拉斯哥工厂的标签,我与车上人讨价还价,让他们把我带到邓弗里斯。他们经过那里。”
    “那家工厂叫什么名字?”
    “呃?哦,我不知道。车上的两个人都非常体面,我一直在和他们讨论钓鱼的事。”
    “他们把你放在了哪里?”
    “就在快到邓弗里斯的时候。你知道,我需要思考一下。问题是我要在那里搭火车呢,还是找个小旅馆住下或怎样。我害怕在车站遇到熟人,而且车站的一些工作人员也认识我——我经常去邓弗里斯。去旅馆也有同样的问题……我不知道该怎样解释当时的感觉,温西。好像自己刚从某些事情里面逃出来,害怕——啊,再被牵扯进去。我的意思是,如果我遇到任何熟人,就需要编造一个钓鱼啊、作画啊或者其他什么听起来很普通的故事,然后就应该回家了。你明白吗?如果我不得不精心编造一个骗局,那感觉完全不一样。如果不得不撒谎才能逃离,你就不会感到自由,这不值。我可能没法让你明白这一点。”
    “为什么不能?”温西说,“这就像买周末婚戒〔1〕。”
    “是的——就像二十二克拉一样令人厌烦。在宾馆登记簿上签名的时候还要考虑接待员是否相信你。温西,你很富有,没有什么能阻止你做喜欢的事情。为什么你还要费劲做个受尊敬的人?”
    “或许正是因为没有什么能阻止我做任何事情,才让人觉得无趣。”
    “我不知道,”法伦迷惑地看着温西,“这很奇怪。你觉得自己生活在自由中——是因为钱吗?还是因为未婚?但是很多没有结婚的人却并不——”
    “我们是不是有点离题了?”温西说。
    “或许,好吧。我进了一家小旅馆——一匹马大小的地方——只供应四种麦芽酒。我在那里喝了一杯,看到一个年轻人带着一辆有侧斗的摩托车。他说要取道卡莱尔。这让我想到一个主意,于是问他是否能带上我,他说可以。他是个体面的家伙,并没有问我任何问题。”
    “他叫什么名字?”
    “我没有问他,他也没有问我。我说自己正在徒步旅行,东西都在卡莱尔。他并没有疑心,我从来没遇到过这么通情达理的人。”
    “他是干什么的?”
    “我想他应该是做二手汽车生意的,也从事自行车低价换新等工作。我不懂这些东西,只是他说车子的内部结构不是特别好,路上也确实出了故障,他修车的时候我还帮忙打着手电筒。似乎除了火花塞,他对别的东西并不很在行。他不喜欢谈话,只是说已经在路上行驶了三十六小时,但是叫我不必担心——他即使睡着也能够开车。”
    温西点点头。他了解那些做二手汽车买卖的人。他们无情、冷漠、见利忘义,不管什么天气,每时每刻都待在外面,并且习惯于幻灭和灾难。他们把忧愁的螺丝钉送到买主那里,然后趁着他们还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之前离开。在散热器还没有分崩离析,离合器还在正常工作的时候,在家中将这堆令人惊讶的破铜烂铁拼凑在一起——这就是他们的唯一要务。他们总是筋疲力尽、肮脏不堪,随时面临着最差的境况,也习惯性地缺钱和阴郁。他们不会对那些希望搭乘顺风车又付出了金钱的落魄旅客表现出任何形式的好奇。
    “就这样你到了卡莱尔?”
    “是的,我几乎睡了一路,当然除了拿手电筒的时候。醒来的时候也会有些许快乐,和那个年轻人互不相识更增添了这种快乐。你知道,我以前从来没坐过摩托车侧斗,它可不像汽车。当然,汽车也很让我着迷,尽管有那么两三次机会我尝试驾驶却没有成功发动。我喜欢被载,而这次侧斗之行调动了我的想象力。动力就在外面,你被推着向前——或者说,与它一起前进。这就好像私奔的感觉。比起坐汽车来,你似乎更能感受到机器的力量。这是为什么?”
    温西摇摇头。
    “或许,只是我的想象。总之,我们早上到达了卡莱尔。我在小饭馆吃了一点东西,然后,当然,我必须作好计划。我买了件新衬衫、几双袜子,还有牙刷等日用品,还买了一个小背包把东西都塞进去。那时我才想到钱的问题。我必须在某个地方兑现支票,但是那就意味着告诉人们我在哪里——我的意思是,银行工作人员或许会给科尔库布里郡打电话。我想边走边赚钱应该会更有趣。我还有足够的钱买颜料,所以我进了一家艺术品商店,买了盒子、调色板、笔刷和一些颜料——”
    “我想是温莎…牛顿。”温西说。
    “是的,人们可以在大多数地方很容易地买到它。我一般都是从巴黎带原料,但是温莎…牛顿很值得信赖。我想我可以靠为游人画画沿途进入雷克乡村,这非常非常简单。一天可以完成两三幅——你知道,山啊、水啊、雾啊——如果你的作品感情足够丰富,有些傻子会一次给你十先令。我知道一个人总是这样完成他的假期——当然,他从来不签自己的真实姓名。这是批量生产模式。”
    “所以你就产生了H。 福特先生的主意?”
    “哦,你已经去过布拉夫的公牛旅馆了吗?——是的,这个主意让我十分高兴。当我买了颜料之后,钱就只够贿赂另外一个卡车司机了,但是没用到。我发现一个开着赖利车的人——牛津小伙子,非常好的小伙子。他要南下,说我可以和他一起去任何我想去的地方,而且不用付费。他的名字叫约翰·巴雷特,很健谈,正在四处游荡自我娱乐——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只是因为刚得到一辆新车,想要看看她的性能。该死,他确实这样做了。我一生中从未如此害怕。”
    “他住在哪里?”
    “哦,伦敦,某个地方。他告诉过我,但是我忘掉了。他还问了很多问题,但我只说自己是个旅行画家,而他认为这是个很好的笑话。我不介意他这样说,因为那时就是这种情况,你知道。他问我旅程中有什么乐事,我就把从朋友那里听来的全都告诉他;他问我上一站是哪里,我回答是加洛韦——就是这么简单。到达布拉夫的时候,我说我要在那里下车。我觉得自己太年轻,还不能死——而且我才刚刚开始冒险。他有一些失望,但还是祝我好运。我去了公牛旅馆,因为那里比其他的地方小,而且我想到了画招牌的主意。我作了正确的决定,因为第二天天气很糟糕。本来我计划要画些山啊、湖啊什么的,但没想到天气会那样。我住下,画完,继续出发,然后来到这里。”
    法伦再次拿起画笔,重新研究起狗与枪的招牌。
    “非常好,”温西说,“但是你知道,糟糕的是,在周一晚上和周二下午三点之前,没有任何证人可以证明你在哪里。”
    “哦!没有——我完全忘了这个。但是,我想,这不是很重要,对吗?毕竟,我有一个直接、自然、完美的解释。”
    “或许,对我来说足够自然了。”温西说,“但是,警察是否也这么认为——”
    “该死的警察!我说,温西——”
    冰冷和死寂的阴影开始在画家的眼睛里蔓延。
    “这意味着我必须回去吗,温西?”
    “我恐怕,”温西说,“这是必须的。”他透过法伦的肩膀看向旅馆的后门,两个穿着粗花呢衣服的粗壮男人出现在那里。法伦发现了他的紧张不安,转过头来。
    “天哪!”他说,“全都完了。打包回家,被捕,监狱。”
    “是的,”温西用几乎听不到的声音说,“这一次你不能逃了——永远。”
    注 释
    〔1〕二十世纪世纪二十到四十年代,有些英国男女在周末去酒店,男的要给女的买一枚便宜的戒指,假装他们是夫妻。
    
    第二十一章
    
    斯特罗恩的故事
    “自行车?”麦克弗森巡官说,“能不能别再跟我提自行车,我一听到这个词就头疼。你能想象这几辆自行车的混乱情况吗?一辆在尤斯顿,另一辆在克里镇,好像这还不够,沃特斯的自行车也消失了,没有人知道是应该以谋杀罪逮捕沃特斯还是先搜索偷自行车的贼。”
    “这可真够烦人的。”温西说,“我想没有任何人在东河看到沃特斯上船。”
    “如果有人曾经见过他,我还用这样烦恼吗?”巡官愤怒地说,“有一个人看到另外一个人走过沙滩,但他远在半英里外,谁能证明那是沃特斯?”
    “我必须说,”温西坦陈,“我一生中从未见过这么多没有说服力的不在场证明。另外,巡官你调查过弗格森的陈述吗?”
    “弗格森?”巡官就像一个家庭作业过多的小学生似的,怨恨地说,“我们当然不会忘记弗格森,我去了斯帕克斯…克里斯普,调查了那里的雇员。有两个人记得他。楼下展厅的伙计认出了弗格森的照片,说他周一下午带过来一个磁发电机,但伙计忘记了具体时间。是桑德斯先生接待了他。伙计打内线电话给斯帕克斯先生,让桑德斯进来——他是个聪明的年轻人,一下子就从我给他的六张照片中找出了弗格森,并从日记簿里找到了磁发电机的记录。”
    “他能记得弗格森是什么时候进来的吗?”
    “他记不住准确的时间,但是他说他刚吃完午饭回来,发现弗格森在等他。他午饭时间一般是从一点半到两点半,但是那天有点晚,弗格森已经等了一会儿,所以他想应该是三点差十分的时候。”
    “这也是弗格森陈述的时间。”
    “非常接近。”
    “哈,听起来很正确。桑德斯就说了这些吗?”
    “是的。另外,他还说他不知道那个磁发电机怎么了。他说看起来好像是某人故意损坏了它。”
    “这很有趣,当然,这应该是修理工的报告,你见过修理工了吗?”
    巡官承认他没有这么做,而且他不知道这与案件有什么关系。
    “或许,”他猜测,“你正在想某个恶毒的人希望弗格森那天早晨开不了他的车?”
    “巡官,”温西说,“你还真会猜人的心思,我正是这么想的。”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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