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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破窗 [美]杰夫里·迪弗-第4部分

小说: 破窗 [美]杰夫里·迪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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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叫普雷斯科特。哦,对了,我们还发现了一些直销邮件,就是广告传单,是几个画廊发给你堂兄的关于普雷斯科特的介绍。看上去不怎样。”
  “你再给我说说5月12日发生的事。”莱姆说。
  “6点左右,有个目击者听到了惨叫声,几分钟后看到一名男子拿着一幅画出来,走向停在街上的一辆浅蓝色奔驰车,匆匆逃离了现场。目击者只看清楚了车牌号的前三个字母,说不上来是哪个州的。但是我们在市区进行了彻底搜查。一点点缩小范围,审查了几个车主。其中一个就是你堂兄。我和搭档一起去新泽西找他。按照惯例,还带上了一名州警察。我们发现车的后门和后座上有血迹一样的东西,车座下面还有一块血污的毛巾,和受害人公寓里的一套亚麻织物是一个系列。”
  “DNA检测证实了吗?”
  “对,是她的血。”
  “目击者在一排人中把他认出来了吗?”
  “不,他打的是匿名电话,用的是投币电话。他不愿透露姓名,不想受到牵连。但是我们不需要目击证人。犯罪现场有重要线索。他们在受害人家的入口通道处提取了一个鞋印,和你堂兄的鞋印吻合。还发现了一些可靠的痕迹。”
  “同类证据?”
  “对。剃须膏、零食碎屑、车库里的草坪肥料等等的痕迹,这些和受害人公寓里的完全一致。”
  莱姆沉思,不,并不一致。证据可以分成几个类别。“个别”证据只有唯一的来源,如DNA和指纹。“同类”证据与相似的材料有一定的共通性,但是它们并不一定出自同一来源。比如地毯纤维。对犯罪现场的血迹做的DNA检测可能和罪犯的血完全“一致”。但是,现场的地毯纤维只是与嫌疑犯家中发现的纤维“有关联”,能让陪审团由此推断他当时在现场。
  “你觉得他认不认识她?”
  “他自称不认识,但是我们发现了她写的两张便条。一张在办公室,另一张在家里。一张上写着‘亚瑟——喝酒。’另一张上只写着‘亚瑟’,没有别的内容。哦,对了,我们在她的电话簿上找到了他的名字。”
  “有他的电话号码?”莱姆皱起了眉头。
  “没有。是预付费手机,没有记录。”
  “所以你认为他们不只是普通朋友?”
  “有过这样的想法。为什么只给她一个预付费手机号,而不是家庭或办公室电话呢?”他笑了笑,“很明显她不介意。人们接受东西时连问都不问,真是奇怪。”
  莱姆想,也没那么奇怪。
  “那手机呢?”
  “消失了。一直没找到。”
  “你觉得他之所以杀了她,是因为她逼着他和老婆离婚?”
  “检察官是这样认为的。差不多是吧。”
  莱姆把这些信息和他所知道的堂兄对比了一下。他们已经十来年没见过面了,这样的辩解他既无法确认,又不能反驳。
  萨克斯问:“其他人有杀人的动机吗?”
  “没有。她的亲友说,她和几个人约会过,但都是泛泛之交,没有不愉快的分手。我甚至怀疑是不是他老婆朱迪干的,但是她没有作案时间。”
  “亚瑟有没有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
  “没有。他说去跑步了,但是没有人能证实。克林顿州立公园很大,没什么人。”
  萨克斯问:“我很想知道他在审讯过程中的表现如何。”
  拉格朗日笑了,“想不到你会问起这个。整个案子怪就怪在这儿了。他看上去像是吓懵了,一看到我们就晕了。我年轻时逮捕过很多罪犯,有些也是专家。我是说,有一定社会关系的人。可是他,毫无疑问,最会假装无辜。演得真像。莱姆侦探,你记不记得他有这样的本事?”
  刑事专家没有回答,“那幅画呢?”
  他顿了顿,“这件事也很奇怪。一直没找到。屋里没有,车库里也没有。但是犯罪现场的调查人员在汽车的后座和车库里发现了泥土,和他每晚在家附近慢跑的公园里的泥土一致。我们由此猜测他把画埋在什么地方了。”
  “警探先生,我有个问题。”莱姆说。
  电话线那端停顿了一下。期间,他含混不清地说了些什么,风又开始呼啸了。“你说。”
  “我能看看档案吗?”
  “档案?”他不是在反问,而是在迟疑,“这是个大案子。我们是记录在册的。”
  萨克斯说:“对此我们丝毫也不怀疑。不过,我们听说他拒绝了辩诉交易。”
  “哦,你想说服他接受辩诉?我懂了。这对他来说再好不过了。不过,我有的只是副本,其他所有资料和证据都在助理检察官那儿。但是我能给你弄来审判记录,等一两天可以吗?”
  莱姆摇摇头。于是萨克斯对侦探说:“如果你能和档案部说好,我就亲自过去取。”
  风声又灌进了听筒,然后又突然停止了。拉格朗日肯定进了屋。
  “那好吧,我这就给他们打电话。”
  “谢谢。”
  “不用谢。祝你好运。”
  挂断电话后,莱姆的脸上掠过一丝笑意,“辩诉交易这个小伎俩用得不错。”
  “要了解对方嘛。”萨克斯说着,把手提包甩到肩上,出了门。 




   

第四章



  萨克斯很快就从警察局广场回来了。要是挤公交车或者见红灯就停的话,她的速度会慢得多。莱姆知道她在自己的1969雪佛兰卡玛洛SS的仪表板上装了一个闪光灯。几年前,她把这辆车漆成了火红色,来搭配莱姆轮椅的颜色。她仍然像青少年一样伺机让笨重的引擎起火,把轮胎的橡胶烤焦。
  “所有的资料都抄来了。”她抱着一只厚厚的文件夹走进来。往检查台上放时,她疼得直跳。
  “你没事吧?”
  艾米莉亚·萨克斯一直都有关节炎,吃氨基葡萄糖、软骨素和雅维镇痛药或萘普生消痛灵就像吃软糖豆似的。但是她极少承认自己的病情。她怕被那些高级警官发现了,会逼着她做体检。即使和莱姆独处时,她也对自己的病痛轻描淡写。不过今天她承认了,“有时候疼起来特别凶。”
  “要不要坐下来?”
  她摇摇头。
  “那么,都有什么资料?”
  “审判记录、证据目录和复印的照片。没有录像带。录像带在检察官手里。”
  “把所有的东西都写到白板上吧。我想看看原始犯罪现场和亚瑟家的情况。”
  她走向一块白色书写板,这样的白板实验室里有十几块。在莱姆的注视下,她把资料抄写到白板上。 



爱丽丝·桑德森谋杀案

  爱丽丝·桑德森的公寓:
   ·埃奇芦荟剃须啫喱的痕迹
   ·碎屑,已确定是品客薯片,无脂,烤肉味
   ·芝加哥刀具牌匕首(中号)
   ·TruGro化肥
   ·奥尔顿EZ…Walk的鞋印,10。5码
   ·乳胶手套的微粒
   ·“亚瑟”的名字被提及,电话簿里有一个预付费手机号码,现在已经作废了。无法追查(可能有婚外情?)
   ·两张便条:“亚瑟——喝酒”(办公室)和“亚瑟”(家里)
   ·目击者看到一辆浅蓝色奔驰车,部分的车牌号NLP

  亚瑟·莱姆的汽车:
   ·浅蓝色2004奔驰私家轿车,C级,新泽西驾照NLP 745,车主是亚瑟·莱姆
   ·车门、后底部板上有血迹(与受害人的DNA一致)
   ·沾着血迹的毛巾,与受害人的公寓里的那套是一个系列(与受害人的DNA一致)
   ·泥土的成分与克林顿州立公园的土质一致

  亚瑟·莱姆的住宅:
   ·埃奇芦荟剃须啫喱,与原始犯罪现场发现的相关
   ·无脂,烤肉味品客薯片
   ·TruGro化肥(车库)
   ·带有泥土的铁铲,与克林顿州立公园的土质类似(车库)
   ·芝加哥刀具牌匕首,中等型号
   ·奥尔顿EZ…Walk的鞋印,10。5码,鞋底与原始犯罪现场发现的类似
   ·波士顿的威尔考克斯画廊和卡梅尔的安德森·比林斯美术馆发送的直邮广告传单,介绍哈维·普雷斯科特的画展
   ·护手牌乳胶手套,橡胶成分与原始犯罪现场发现的橡胶微粒类似(车库) 



  “嘿,莱姆,还真像是有罪呢!”萨克斯退后几步,一手叉着腰说。
  “还使用预付费手机?还提到了‘亚瑟’。但是没有他的住址和工作地址。这些是有婚外恋之嫌……还有别的细节吗?”
  “没有,只有照片了。”
  “把照片粘起来。”他一边吩咐,一边浏览着示意图。他为没能亲自勘查现场感到遗憾。更确切地说,是像他们经常做的那样,由艾米莉亚·萨克斯代理,通过她携带的麦克风/头戴式耳机或高清晰度摄像机联系。乍一看这次犯罪现场调查工作似乎合格,但是并不出色。没有非犯罪现场房间的照片。还有,那把匕首……他看到在床下发现的、沾着血迹的凶器的照片。一位警员拉起了床单防尘罩的一角,以便拍得更清晰些。如果放下防尘罩,是不是就看不到了?也就是说罪犯仓皇逃逸时忘了拿,这也在情理之中。还是罪犯有意留下来捏造证据?
  有一张照片拍的是地上的包装纸。他仔细地察看着。显然,普雷斯科特的那幅画是有包装的。
  “有点不对劲。”他低声说。
  站在白色书写板旁的萨克斯望了他一眼。
  “那幅画。”他继续说。
  “怎么了?”
  “拉格朗日说有两个动机。其一,亚瑟偷这幅画只是个幌子,他是想杀了爱丽丝,把她摆脱掉。”
  “对。”     
  莱姆接着说:“可是,为了让谋杀看上去像是入室抢劫后的附带行为,一个聪明的罪犯不会从公寓里偷走一样可能和他有牵连的东西。别忘了,亚瑟自己也有过一幅普雷斯科特的画,而且还收到过介绍那些画的广告邮件。”
  “你说得对,莱姆,可这没什么意义。”
  “又说什么他很想得到那幅画,可是买不起。他要是趁着画的主人白天上班之机,入室盗窃后用车运走,远比把她杀了来得容易,也要安全得多。”他堂兄的表现也让他困惑不已,虽说这并不是他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罪的重要依据,“也许他真是无辜的,而不是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你刚才说‘真像是有罪’?不,是太像有罪了。”
  他暗想,我们假定他没有杀人。如果不是他杀的,那推论就值得深思了,因为这不再像认错了人那么简单;证据太相似了——他的车里有她的血迹就是确证。不,假如亚瑟是无辜的,那栽赃他的人一定是费尽了心机。
  “我觉得他是被人陷害的。”
  “为什么?”
  他沉吟:“我们先不考虑动机,现在的问题是怎样杀的人。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知道是谁干的。慢慢地我们会知道是为什么,但这不是我们要考虑的首要问题。我们假定一个名叫X先生的人杀了爱丽丝·桑德森,偷走了那幅画,然后陷害了亚瑟。萨克斯,你说他怎样才会得逞?”
  她的关节炎又犯了。她坐下来时,疼得直咧嘴。她沉思了片刻,然后说:“X跟踪着亚瑟和爱丽丝。他知道他们都对艺术感兴趣,就设法让他们在画廊见了面,获取了他们的身份信息。”
  “X知道她有一幅普雷斯科特的画,他想要,可是买不起。”
  “没错。”萨克斯对着证据示意图点点头,“然后他潜入亚瑟家,看到他吃的品客薯片,用的埃奇芦荟剃须膏、TruGro化肥和芝加哥刀具,就偷了一些来捏造证据。他知道亚瑟穿什么样式的鞋,这样就能留下鞋印。然后又用亚瑟的铁铲从州立公园挖了一些泥土……
  “我们再想想5月12日发生的事。X想方设法得知,亚瑟每个星期四都会早早下班,去一个荒凉的公园里跑步,所以他没有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他闯入受害人的公寓,杀了她,偷走了油画,用投币电话举报说他听到了惨叫声,看到一名男子拿着画上了车,看上去和亚瑟的车很像,还说出了部分车牌号。然后他前往远在新泽西的亚瑟的家里,留下了血迹、泥土、毛巾和铁铲。”
  电话响了,来电的是亚瑟的辩护律师。他把助理检察官的解释完全复述了一遍,听起来他心烦意乱。他没有提供任何有用的信息,倒是几次劝他们说服亚瑟接受辩诉交易。他说:“他们会让他翻不了身。你们帮帮他。我给他争取15年。”
  “那会把他毁了的。”莱姆说。
  “要是判无期徒刑,那才是把他毁了呢。”
  莱姆冷冷地说了声再见,就挂断了电话。他继续盯着证据板。
  这时一个念头闪过。
  “莱姆,你在看什么?”萨克斯看到他仰望着天花板。
  “我想也许他之前就干过这样的事。”
  “什么意思?”
  “假设作案的目的或动机是偷那幅油画,呃,这根本不是一次得手。这不是一幅雷诺阿的画,卖个1000万美元后,从此洗手不干。整件事感觉像是冒险行为。凶手偶然发现了一个逃脱罪名的好方法,他会一直继续下去,直到被人阻止。”
  “嗯,有道理。那么我们应该看看有没有其他盗画的案子。”
  “不,他为什么只偷画呢?可以是任何东西。但是要有一个共同点。”
  萨克斯皱起眉头,然后说:“谋杀。”
  “完全正确。既然罪犯陷害了别人,他就不得不杀了受害人,不然会被认出来。给负责谋杀案的人打个电话,有必要的话就往家里打。我们要寻找同样的犯罪模式:一个潜藏的罪行,可能是盗窃案,受害者被杀,有很多间接证据。”
  “还有可能是被捏造的DNA联系。”
  “很好。”他说,一想到他们也许会有所突破,他就兴奋起来,“如果他依法炮制的话,总会有个匿名的目击者给911打电话,提供具体的确认信息。”
  她走到实验室角落里的桌子前,坐下来打电话。
  莱姆往后仰着头靠在轮椅上,注视着正在打电话的女友。他注意到她的拇指甲缝里有一道干了的血痕,被红色直发半掩着的耳朵上隐约可见一块伤疤。这是萨克斯的经常性动作——挠头皮,咬指甲,在身上留下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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