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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破窗 [美]杰夫里·迪弗-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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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哪。”莱姆确确实实感到吃惊了,“你会讲拉丁语。”
  他笑了,“几年了,在高中时。作为唱诗班的男歌手,总会学点东西。”
  “你到底想说明什么,莱姆?”萨克斯问。
  “布拉克顿的法庭指令只是禁止给普利维斯劳尔提供关于合规管理部的信息。可是格迪斯要的是关于SSD的所有资料。所以——ergo【注】——我们所拥有的关于SSD的其他资料可以让渡。卡塞尔卖给迪耶戈的文件是属于PublicSure的,并不是合规部的。”



  【注】拉丁语:因此,所以。



  普拉斯基笑了。萨克斯却皱起了眉头,“他们会拿到另外一个法庭指令。”
  “难说。倘若纽约警局和联邦调查局发现为自己的数据立约人工作的某个人一直在出卖被高度关注的案件时,他们会说些什么?哦,我有种感觉,在这件事上,高级警官会支持我们的。”这个想法牵出了另一个想法,其结论令人惊恐。“等等,等等……在拘留中心——攻击我堂兄的那个人。安特文·约翰逊?”
  “提他做什么?”萨克斯问。
  “他试图谋杀亚瑟没有任何道理。甚至连朱迪·莱姆都觉得了。朗说他是一名联邦监狱的囚犯,暂时关押在州拘留中心。我怀疑是不是合规部的某个人和他达成了一笔交易。他可能在那里想看看亚瑟是否以为某个人获得了关于他的客户信息,并利用它进行犯罪。如果是这样,约翰逊就应该把他暴打一顿。可能他能得到减刑。”
  “政府,莱姆?试图除掉一个证人?这有点太多疑了,你不觉得吗?”
  “我们所说的是500页的档案,书本里的芯片,在市区各个角落的闭路电视,萨克斯……不过,好的,我会因证据不足而假定他们无罪:可能是SSD的某个人联系了约翰逊。不管怎样,我们要给加尔文·格迪斯打电话,把所有的这些信息也给他。要是这个铁杆卫士想调查,就随他去吧。只是要等到所有人的档案都澄清了。等一个星期吧。”
  罗恩·普拉斯基道别后,离开去看望老婆和小女儿了。
  萨克斯走到莱姆身边,俯身去吻莱姆的嘴唇。她揉着腹部,皱起眉头。
  “你没事儿吧?”
  “我今晚让你看,莱姆。”她挑逗地低语,“9毫米粗的铁棍留下了几处有趣的淤伤。”
  “很性感?”他问。
  “假如你觉得青紫的罗夏墨迹很色情的话。”
  “实际上,我确实这么认为。”
  萨克斯对他露出了暧昧的微笑,然后走进门厅,对帕米喊道:“快来。我们要去买东西。”帕米一直在前面的客厅看书。
  “太好了。买什么?”
  “一辆车。没车不行。”    
  “太酷了。什么牌子的?哦,买普锐斯的话就酷毙了。”
  莱姆和萨克斯都大笑不已。帕米不得其解地微笑着,萨克斯解释说,尽管她在生活中的很多方面都支持环保,但是汽油里程和她对环境的热爱无关。“我们要买一辆强悍的车。”
  “那是什么车?”
  “我们找找看。”她挥舞从网站上下载的有意购买的汽车列表。
  “你要买新车吗?”女孩子问。
  “绝不买新车。”萨克斯严肃地说。
  “为什么?”
  “因为如今的汽车就是装着四轮的电脑。我们不要电子的,我们要机械的。摆弄电脑的话,手上是粘不上润滑油的。”
  “润滑油?”
  “你会喜欢润滑油的。你就是个油光水滑的小姑娘。”
  “你真这么认为?”帕米似乎很高兴。
  “当然。我们走吧。回头见,莱姆。” 




   

第五十三章



  电话铃响了。
  林肯·莱姆抬头看了一眼身边的电脑屏幕,来电显示是“44”。
  终于。搞定了。
  “命令,接电话。”
  “莱姆侦探。”完美无瑕的英式发音,朗赫斯特的女低音从不泄漏任何感情。
  “说吧。”
  一阵迟疑。然后:“我很抱歉。”
  莱姆合上了眼。不,不,不……
  朗赫斯特继续说:“我们还没有正式宣布,但是我想在新闻媒体报道之前,先告诉你。”
  这么说杀手最终还是得逞了。“那么他死了,古德莱特牧师?”
  “哦,不,他很好。”
  “可是——”
  “可是理查德·洛根杀掉了他计划中的目标,侦探。”
  “他杀了……”
  “军火商丹尼·克鲁格。他死了,他的两名保安也死了。”
  “啊,对,我明白了。”
  朗赫斯特接着说:“很显然丹尼改邪归正后,某些南非、索马里和叙利亚的卡特尔们觉得让他活着太危险了。一个良心发现的军火商让他们紧张不安。他们雇请洛根去谋杀他。但是丹尼在伦敦的安全网太严密了,于是洛根需要把他引出来。”
  牧师只是用来分散注意力的。杀手自己制造了谣言,说是有人对古德莱特订立了暗杀协议。他迫使英国人和美国人求助于丹尼来拯救牧师。
  “我不得不说,事情更糟了。”朗赫斯特继续说,“他弄到了丹尼的所有档案。他所有的联系人,他手下的所有人——消息提供人、他可能求助的军阀、外国雇佣兵、无人区飞行员以及资金供给者。现在所有潜在的证人都会躲藏起来。确切地说,就是没被立即干掉。十几起刑事案件都将被迫撤销。”
  “他怎么办到的?”
  她叹了口气,“他假扮成我们的法国联络人,德斯图尔。”
  那么从一开始这只狐狸就藏在鸡窝里。
  “我猜是他在真正的德斯图尔前往海峡隧道的路上将他中途拦截,杀了他,把尸体掩埋或扔进了海里。我得说,这一招很妙。他调查了这位法国人的生活及其组织的所有情况。他的法语说得非常地道——说英语时带着完美的法语口音。甚至连习语都恰到好处,准确无误。
  “几个小时前,某个人出现在伦敦庭院射击区的一座建筑物里。洛根雇请他送一个包裹。他是托特纳姆包裹快递公司的,穿灰色制服。还记得我们发现的那些纤维吗?而且凶手特别要求使用一名他曾经用过的司机——他恰好是金发的。”
  “那个染发剂。”    
  “一点不错。洛根说他很可靠,也是他特意选他的原因。所有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在那里的行动上,在整个射击区追踪这个家伙,寻找同谋,担心着声东击西的炸弹,致使伯明翰的人降低了警惕。凶手直接闯入丹尼下榻的‘葡萄藤酒店’,而他的大多数安防人员正在一家香槟酒吧里喝啤酒。他开枪了——用的是那些达姆子弹。伤口很可怕。丹尼和他手下的两个人当场死亡。”
  莱姆合上眼,“那么也没有伪造的过境证件了。”
  “都是分散注意力的……糟糕透顶,恐怕是。那些法国人——干脆就不回我的电话……这件事我连想都不愿意想。”
  林肯·莱姆忍不住想要是他坚持调查此案,用高清录像系统搜查曼彻斯特外的犯罪现场的话,情况会是怎样。他会看出能揭示谋杀计划真相的线索吗?他能断定伯明翰的证据也是伪造的吗?或者,有没有什么线索可能会让他断定租房的那个人——他拼命想要抓捕的人——假扮成了法国安全局特工?
  他可能会从伦敦非政府组织办公室的那次非法入侵中看出点什么吗?
  “那这个名字理查德·洛根呢?”
  “显然不是他的,完全是化名。他窃取了某个人的身份,看样子做起来极为简单。”
  “我也是这么听说的。”莱姆怨恨地说。
  朗赫斯特继续说:“不过,有一件非常奇怪的事,侦探。将会由‘托特纳姆’的那个人送到射击区的那只包裹?里面是——”
  “——收件人是我。”
  “哎呀,是。”
  “可能是手表还是钟表呢?”莱姆问。
  朗赫斯特不可置信地大笑起来,“一座非常精美的座钟,维多利亚时代的。你怎么会知道呢?”
  “只是直觉。”
  “我们的爆破专家检查过了。很安全。”
  “不,它不会是一枚土制炸弹……督察,请把它用塑料袋封起来,在夜间寄过来。另外,案子结束后,我还想看看你的案情报告。”
  “没问题。”
  “还有我的搭档——”
  “萨克斯警探。”
  “对。她想录像采访调查此案的所有人。”
  “我要集合所有的剧中人。”
  尽管他很愤怒也很沮丧,听到这个说法,莱姆还是不由莞尔一笑。他喜欢英国人。
  “与你合作是我的荣幸,侦探。”
  “我也一样,督察。”他挂断电话,叹了口气。

  一个维多利亚时代的钟表。
  莱姆看着壁炉台,上面放着一块年岁久远、非常值钱的宝玑牌怀表,是同一个杀手送的。这块表就是不久前那个家伙刚从莱姆手中逃脱时,在12月里寒冷的一天送到的。
  “托马斯。请把苏格兰威士忌拿来。”
  “怎么了?”
  “什么事也没有。现在不是早餐时间,我想喝点威士忌。我已经成功地通过了体检,上次我想喝的时候,你也不是手里翻着《圣经》,滴酒不沾的浸礼会教徒。你怎么会觉得出了什么事儿?”
  “因为你说了‘请’字。”
  “真搞笑。堪称今天的俏皮话。”
  “我尽量。”当他仔细审视着莱姆,从他的表情中读出了点什么,他却皱起眉头。“来双份的?”他轻声问。
  “双份就太可心了。”莱姆说起了英式英语。
  助手斟了一大杯格兰杰威士忌,把麦管送到他的唇边。
  “一起喝?”
  托马斯眨眨眼,接着他笑了,“以后吧。”莱姆相信这是他第一次邀请助手共饮。
  刑事专家啜了一口带烟熏味的酒,凝视着那块怀表。他想起和时钟一并寄来的那张纸条。莱姆早就背熟了。

  这块怀表是宝玑牌的,是我去年所见的多款时钟中最中意的一个。此表制造于19世纪早期,内置红宝石工字轮式擒纵机构、万年历和减震装置。我希望你会喜欢显示月盈月亏的窗口,那是我们近来共同的冒险经历的写照。我出于敬重,把它作为礼物送给你。我干这一行这么多年来,从未有人阻止我完成过任务;你和他们相差无几。(我想说你和我一样厉害,可是这话并不是很准确;毕竟,你没有抓住我。)
  记着给这块宝玑表上发条(不过别拧那么紧);它会为我们的再次相遇计时。
  提个建议——我要是你的话,会让每一秒钟过得有意义。

  你很厉害,莱姆默默地对凶手说。
  可是我也很厉害。下次我们要结束游戏。
  这时,他的思绪被打断了。莱姆从怀表上移开视线,眯起眼,盯着窗户。窗外有什么动静吸引了他的注意。
  街对面有个穿便装的男子在人行道上闲逛。莱姆把他的TDX轮椅移向窗口,往外看。他又啜了一口威士忌。那名男子在中央公园边上的石墙前面的一条长凳旁边站着。长凳被漆了很多道,颜色发乌。他双手插在兜里,凝视着这座联排别墅。显然,他看不到有人正从这座联排别墅的大窗户里观察他。
  是他的堂兄——亚瑟·莱姆。
  男子开始往前走,眼看就要过马路了,却又停了下来。他转身回到公园,坐在面对这座联排别墅的一条长凳上。身边还坐着一个穿运动衣的女子,一边喝水一边听着她的iPod,脚一上一下地点着。亚瑟从衣袋里抽出一张纸,看了一眼,塞回去,又盯着莱姆的房子看。
  奇怪,莱姆想,他长得很像我。这么多年来,他们从最初的亲密无间到后来的互不往来,他从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堂兄在10年前说过的话突然在脑海浮现:

  你试着和你的父亲接触过吗?你觉得他是什么感受?自己的儿子比老子聪明一百倍。儿子总是不沾家,因为他宁愿和伯伯呆在一起。你给过特迪一次机会吗?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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