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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北宋仕途-第3部分

小说: 北宋仕途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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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党与旧党,政治场上阴谋诡计层出不穷,无情厮杀,把好好的大宋江山给闹得鸡飞狗跳,后来的继承者更是投机取巧,穷奢极欲,手段卑劣,把偌大的宋朝江山给败坏,以至于最后亡国。

    一想到这里,沈欢就不寒而栗,如今已是嘉祐八年,明年就是治平一年,而刚刚登基不久的宋英宗,又是个短命鬼,“治平”年号只用了四年就一命呜呼追寻他的祖宗去了;之后上来一个堪称中国古代最坚定的改革派皇帝,也就是他,标志着北宋朝廷另一个时代的到来。

    而对于这个时代大流,他又能做点什么呢?想到五十年后金人攻破开封城,践踏中华大地,大宋也只能保住半壁江山,苟延残喘。接着,就是蒙古铁蹄放马中原,把好好的中华文明圈养成放牧之国,让中华文明从此断层,错过了人类文明进程里的大改革时期,最后沦为任由外国欺负的邦国!

    “崖山之后无中国”!南宋之后,这片中华大地,无论经济、文化、政治,都发生了变质,再也不是“中国”方式的文明了!而这些,都将由这个时代发生转折!

    想到五十年后,自己命大的话可能还侥幸存活于世,这样说来岂不是要做亡国之奴?或者自己的子孙成为“窝囊宋”的陪葬品?不!沈欢出离了愤怒!他要尽自己所能去引导改变这一切。

    那么,该怎么做呢?

    沈欢给自己设计了道路:他文人性格,性好简约,而且又达不到动辄伤人性命的政治性格,如此说来,实在不是主事人的合格人选。他也清楚,以他的性格与能力,若真要站出来主导一切,稍嫌魄力不足,关键时候可能畏手畏足,反而碍事;那么,以他领先这个时代上千年的学识,站在主事人背后做个出谋划策之人还是能胜任的,简直天生就是一个狗头军师的人选了!

    道路确定了:就做那个成功者背后之人吧!现代人不也说“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肯定有着一个伟大的女人”,那么,这个时代,成功政治家的背后是不是也该有个伟大的军师呢?

    确定了道路,问题又来了:他该选哪个人来站队呢?这个“成功者”到底是谁?

    无疑,大宋朝今后二十年都是王安石与司马光的天下。前者领导的新党一直活跃到北宋灭亡,而后者领导的旧党也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政治势力,一直成为左右北宋政局的团体!说白了,两人都不是省油的灯。他该挺王安石还是司马光呢?沈欢有点为难了,他不是一个冲动的人,这个人选可事关他一生的命运,马虎不得!

    看来仓促间是做不出决定了,那就等见过这两个人之后再拿主意吧,毕竟这个王安石连第一次辞职都还没开始呢,而此时的他与司马光也还是知交好友!时间还不紧,可以慢慢观察,俗话说“货比三家”,良禽择木而栖,眼见为实,后世的史书资料此时实在不足以判断这两个人的优劣。再说了,眼前最紧要的还是科举考试,未能高中取士,估计你就是想去抱大腿人家也不屑吧……自己就要进入开封城了,到时趁机与之一会,再做决定……

    遐思了半夜,沈欢迷迷糊糊睡下了。

    翌日一大早也醒了过来,骨碌爬起,沈欢梳洗一遍之后,发现母亲也早已起来,在灶房燃起了炊烟,离别在即,离愁也染上了心头。

    沈欢来到院子里,开始打起了他擅长的“陈氏太极拳”。他以前最爱看武侠小说,总想练就一番武功成就“大侠梦”,此拳是他大学时加入武术协会练成的,足足花了三年的功夫,才把它练得顺畅圆润。

    他刚到这个时代时身体虚弱得紧,便每天早上起来打上一趟太极拳,两年下来,身子骨算是好了很多。最近小莲儿也迷上了这套慢腾腾的拳术,觉得甚有意思,便央求沈欢教她打上几拳。此女极其有心,却因年纪小,打起拳来有模无样,滑稽可笑,却乐此不疲。

    今日也不例外,早早爬起,等待在一旁,哥哥一在院子里耍拳了,她也跟着“呵喝”叫上几声,配上自己特有的步伐,甚是逗趣。

    待沈欢打完拳,小莲儿粉嫩的脸蛋红通通的,像熟透了的苹果,让人忍不住要咬上一口。瞪着大大的眼珠,一眨一眨地盯着沈欢在看。

    沈欢心疼地把她抱起来,捏捏她可爱的鼻子,道:“小莲儿,哥哥打的拳好不好看呀?”

    小莲儿声音清脆,还有点奶声奶气:“好看!大哥,你每天都陪莲儿练拳好不好?”

    “每天?”沈欢心头有点苦笑,看来小孩子也不容小觑,极其敏感的她也知道自己的大哥即将离开家门了,看着一脸希冀的妹妹,沈欢只能安慰,“小莲儿,等大哥有空就陪你玩好不好?还可以讲好听的故事哦!”

    “我不要,我不要嘛,我要大哥每天都陪莲儿!”小莲儿扭着娇小的身体,不依不挠,娇嫩的声音里都有了点哭腔,“大哥,你是不是要走了?不要莲儿和娘亲了?”

    沈欢只觉得鼻头酸楚,强忍住后才道:“哪里的话,大哥怎么会不要莲儿了呢?大哥只是出去办点事,会回来的,到时再给小莲儿讲好多好多的故事,好不好?”

    小莲儿还是不依,挣扎着下去,甫一离地,即奔向一边,哭喊着道:“娘,我不要大哥走嘛!”

    沈欢心头一震,抬头一看,沈氏却不知何时已站在了灶房门口,静静地看着他们兄妹俩,一脸的不舍与担忧。

    “娘……”沈欢只能深情地喊了一声。

    沈氏点点头道:“欢儿,今天就好好陪我们母女俩说说话吧,娘今天也不去织布了!”

    “知道了,娘!”

    纵是再怎么依依不舍,时间无情,还是瞬间逝去。一天的时间说长也不长,沈欢一整天都陪在母亲与妹妹身边,听母亲关切的吩咐与妹妹不依的眷恋,之后是夜晚来了,休息睡觉,一天就过去了。

    再到第二天起来,准备一番,告别了母亲与妹妹,沈节君就过来催人上路了……

 第三章 院长

    沈欢是在中午时分抵达开封城的。此时日已高挂,阳光普照,亮丽明媚,虽还有几分暑热之气,却也抵不过沈欢心中的激动之情。

    一早便与沈节君出发,走了几里路,沈节君年纪大了,身子骨老大不如从前,有点吃不消。沈欢建议花钱雇车,沈节君同意,这里已是开封城东厢,市集颇多,人流汹涌,也就应运而生了人力运输车辆,两人需要坐车,花了十多文钱,不难雇了一架牛力拉车。

    上了车就方便多了,沈欢来到这个时代两年,此次尚属第一次出远门,一路好奇,左顾右盼,只觉美不胜收。待渐渐近了开封城,更是觉得不虚此行,商贩走徒来往在开封之内外,络绎不绝,川流不息。还有旁边的大河,繁盛忙碌,大船小舟穿梭其间,百舸争流,好一派盛世繁荣之景象!

    车子一路前行,待过了朱家桥瓦子,开封城已然在望,望春门也就在眼前了。这时沈欢不愿待在车上错过美景了,与沈节君商议一番,同意下车走路。

    果然不愧此世的天下第一大城!城墙高达三丈,厚一丈多,全由红黄之色的大砖砌成,巍峨壮丽,真可谓固若金汤!一想到“固若金汤”一词,沈欢突然摇了摇头,苦笑不已,想必现在世人也是这样看的吧,以为凭此城墙防守之下不逊十万精兵。奈何恰恰在一甲子之后,正是由金国的十万精兵攻破此城,把两代皇帝都给俘虏了过去!

    摆脱了这个还算遥远的遐思,沈欢与沈节君一道通过了望春门,来到了潘楼街的地盘。城内景象,饶是沈欢见惯了后世几百万上千万人口的大都市,还是吃了一惊。开封城号称“富丽甲天下”,真无愧矣!

    城内人流不息,来往频繁,有一身奢华的商人,有威严肃穆的达官贵人,也有青衣清贫的文人士子,还有一身朴素挑着胆子的农夫,各个阶层应有尽有,可谓三教九流齐聚于此。他们各自忙碌着,商人叫卖经商,官人行路匆匆,文人手捧经书摇头晃脑,农夫也忙着交易。还有旁边鳞次栉比各类商号大楼,更是让人观之眼花缭乱。

    沈欢目瞪口呆了,继而醒悟过来,口角含笑,果然不愧承平百年的大宋首都,没有让人失望呀!

    “欢儿,怎么样,长见识了吧?”沈节君没有催促侄子快点上路,含笑捋须看着他发呆的模样,微微摇了摇头,想到自己初到开封的模样,更是了解沈欢的心境,想当初,他的表情比如今的侄子好不到哪里去!

    沈欢点头道:“出乎侄儿的意料!”本来在后世史书上看到描绘的宋代都市文字,以为应该要比那时的大都市差上几分,如今看来,倒也相差无几,盖后世都市占地颇广,楼房也高,人在其中,视线受阻,总少了几分味道。现在看砖墙木楼,巍峨有生气,姿态逼人,与人流处在一起,感受自是不同。这可比后世观看《清明上河图》还要热闹几分呀!

    沈节君点头道:“欢儿,走吧,反正你以后在这里学习,看的时间还很多。嵩阳分院就在任店街那边,近得很,先到地点再说。”

    沈欢点头称是,跟着沈节君继续前行。其实他现今的心绪已经甚是激烈了,根本平静不下来,见到了开封城里的繁荣与奢华,再对比家里的窘状,他心里难受异常,更是坚定了要在这里出人头地的心思,他需要在这里干出一番事业,好让在家受苦的娘亲与小妹跟着过上好日子!

    他暗暗下了决心,沈节君口中的贡试资格,一定要争取到手,这是发达的捷径。能不能翻身做主人,就看能不能得到它了。这是今后的努力方向,直到结果出来为止。想到这里,他对那即将见面的夫子更是期待了!

    两人一盏茶的工夫后真的就站在了嵩阳分院的门口。它坐落在任店街的尾头,占地不过十亩大,周围除了达官贵人奢华住处外,还有不少商号围绕。

    分院门口宽一丈,两扇朱漆古朴的木门也尽显了威严与尊严,还有上面的书院牌匾,四个大字遒劲有力,方正楷字,自然庄严有生气,有龙腾虎跃之势。

    “好字,好字!”沈欢赞叹不已。

    沈节君接口道:“当然,比你那手王体小楷可要漂亮多了。不是伯父说你,欢儿,你真的要在字上面多花点力气了,须知字如其人,如果字太丑,文采再精彩,也是美中不足。你的字虽然端正,有了点王楷的门道,不过太过惫懒,像没睡醒的人,让人一看连劲都提不起来!”

    沈欢撇撇嘴,想以“字体飘逸”来形容自己的字加以反驳,什么人嘛,不懂欣赏就不懂欣赏,本才子写起字来毫无拘束,飘逸有风,怎能说什么惫懒呢?再说了,有种你们和我比硬笔字呀,要不是自己前世喜欢书法,笔耕了十数年,再上这两年下了苦工夫,不然的话毛笔字写起来估计与你们刚启蒙的小孩有得一拼吧?

    不过……“我的字真有那么差吗?”沈欢偷偷笑了,他还隐藏着一个撒手锏呢,只待合适时机展露出来,一鸣惊人!

    “欢儿!”沈节君倏地用严肃的语气告诫起来,“伯父与你说的朋友就是这里的院长,姓司马,尊讳一个峰字,是昔年伯父的同窗好友,博学多才,更精《论语》,你等一下见着了他,可得尊敬点,不要失了礼数!”

    沈欢正色道:“伯父放心,侄儿不敢让你老人家丢了脸面!”

    沈节君点头道:“欢儿你也不是卤莽之辈,本来也不用罗嗦废话,不过这次机会难得,万不可让这位院长看轻了你!”

    沈欢心里一阵感动,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想来也是沈节君拉下脸面,多次与朋友诉说才换来的吧?这位老人,为了沈氏一家,付出甚多,须用此生来报答了!

    沈节君显然与这里很熟,刚进门就有门童与之打招呼,待探知院长司马峰所在何处,才带着沈欢穿厢越房,直奔后院而去。嵩阳分院颇大,不过也只有几排厢房而已,想来学员住宿之地与讲课之所都包含在内了。其他就是花草树木植种了不少,参天大树拔地而起,遮天蔽日,为这书院带来了几分清凉之气。时已金秋,唯一开着的花卉就是就菊花,金黄朵大铺满了一地,簇拥亭立,观之令人心旷神怡。这是道地的菊花呀,比后世那些五颜六色的杂种可要纯粹得多了!

    后院有一个拱型的半圆之门分阁着,由东而入,西边入眼的是一排雅致的厢房,是给教授经义的夫子居住之用。北边是一片草地,虽已入秋,草已枯了大半,不过还有着一半绿意,接着就是几丛高大挺立的白杨,白皮光滑,直入云霄,细叶琐碎,无风自动,簌簌作响。南边是一个半亩方塘,水绿有浮萍,一角还长着青荷,却不复亭立之姿,枯黄了大半的叶子浮在水面上,令人惋惜。

    北边茂密的白杨之下有一块方型石桌,旁有四个石椅,其中有一人正在煮茶纳凉。此人一袭灰白长袍,文人夫子打扮,面目清奇,与沈节君年纪相许,已知天命;长须垂胸,须子与头发都花白了大半,像沾着了几片飘雪,凛然有生气。他端坐在石凳上,一手执书,一手端茶,嘴上喃喃有语,时不时呷一口茶水,好不恰意!

    “君礼兄,别来无恙呀!”沈节君赶忙向那人打着招呼走去。

    那人闻言一惊,放下手中的物什,看了过来,之后站起来,拱手作揖,道:“原来是思进兄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失敬失敬,快请坐!”

    “思进”是沈节君的表字,此人如此称呼,算是尊称。沈节君连忙摇头说不敢,坐下寒暄一阵把沈欢招呼过去,与那人道:“君礼兄,这是我家侄儿沈欢,今日特意带上拜访。欢儿,过来,这就是我与你说的司马院长,快行礼!”

    沈欢赶忙作了个长揖:“见过夫子!”

    司马峰摆摆手笑道:“你不称我院长,反叫夫子,可见心思玲珑,哈哈!”

    沈欢默然,他确实也存了不小的心思,“院长”是职称,身份高人一等,“夫子”是对教书人士的统称,呼之有敬意。本来沈节君与他说明来意时他还有点不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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