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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孤儿流浪记正传之风流韵事-第32部分

小说: 孤儿流浪记正传之风流韵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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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喵喵,你又有没有过在想孤儿时,给他打个电话,或是碰到他时,忽然间去逗他玩玩?”小娟循序善诱的问。



    “才不会呢……”喵喵立马说:“呵,其实也想过要打他电话,想要逗他玩的,可是……呵呵,我不敢。”



    “条条证据表明,喵喵,我小娟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向你宣布,你已经喜欢上了孤儿,只是你自己也不知道而已。”小娟郑重其事的说。



    “啊?喜欢一个人这样的的啊?那么辛苦,什么也不敢做,那我还是不要喜欢他的好,至少面对他时,我会自然的多。”喵喵说。



“你看,又在耍小孩子脾气了, 我看啊,你和那孤儿,真就是一对绝配儿,哎……”小娟叹了口气,意味深长的说:“喵喵,听我一句,去,给孤儿一个机会,同时,也给自己一个机会,人家都敢爱呢,你为何不尝试着试试看?”

    喵喵低下了头,良久之后,她露出了一个笑脸,说:“这个生日很好玩,我希望自己不是在这生日中一无所获……”



    就这样,我们的喵喵被小娟说服了,然后,便发生了之间,在那(圆满结局)中发生的最后一幕故事。



    故事写到了,我不得不身心俱动,打心底心的高呼一声:“感谢阿钟,感谢芸芸阿疯,感谢小娟,感谢所有的朋友,感谢那每一个支持过,或打击过我孤独的人,是你们让我读懂了爱,学会了坚强,感激友谊,感激上帝,感激一切的一切,因为有了你们,这个世界变得无比精彩……



    在最后,我总结出来四个字——友谊万岁!!!





第56章·阿钟不简单——1


    (阿钟不简单——1)



    我和喵喵之间的那荒诞打闹的恋爱故事,到此,也就正式告于段落,但是,我们的故事是不会因为一个故事的结束,从而宣告停止的,今天不会,明天不会,后天……直到永远,因为每一天——都会不停的有故事发生在我们的身边……



    记得有人曾经就问过我,他说:孤儿,你一整天写啊写的,写个不停的,都在写些什么东西呢?一天到头来,哪会有那么多的东西可写?什么时候你打算把它们写完?



    我用微笑来回答他。因为在我看来,每一个人都是不平凡的,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一种特殊的生活方式,每个人,背后都有一些不一般的故事……



    其实,有很多很多的故事,就不断的在我们的身边发生,有精彩、有感动、有些值得深思、有些提点上进、有些悲痛、有些迷茫、有此烦恼,当然,也有那悲喜交集的慕名哀伤……看只看你是不是个有心人,有没有去用心的注意那你身边不断发生着的故事,发现那你身边的一个个平凡着,却实则不平凡的人。无心者,成天的把自己给困窘在自己的那个小小世界里,就算上上天给了他一座如大山般的黄金,他不能及时的发现其有利价值,不懂得如何去开发,不懂得财富其实一直就在自己的身旁,直到有一天,这座“金山”宝藏被他人一点一点的从你身边给移走了,你还在懵懂无知的感激那些为你何移去了这“拦住你道路的绊脚石儿”,同时,开始报怨老天爷的不公平,何以他人会有用不尽的荣华,而自己却始终的一贫如洗……



    然而有心之人,你即使是就给他一粒微不足道的沙石,他亦能从中发现一片广漠的天空,发现一个最为完美而全新的世界……



    扯得远了,现在,就让我们再一次回归到现实的苦涩中来,一起来回味那些酸苦夹杂,却又不乏感动甜美的故事,一起,去找寻那一个平凡,却又不庸俗的另类世界。



    在这一篇中,得笔者会花大的笔墨,来曝光一下我的好朋友阿钟,他的那辛酸过去,还有和众女之间那纠结不清的恋情。



    在前文中,笔者好像是忘记了对阿钟这个人,做一个贴身且客观的人物形象介绍了,实在很抱歉,其实好几次,笔者都有提过笔,想简单的描述一下阿钟的形貌,但是也好多次,笔拿了起来,却又不得不无奈的再放下去。



    这并不代表笔者不想写,不想介绍阿钟的其人其事,问题出在哪儿呢?在刚才时,我已经说了,没有介绍他,我感觉到“很无奈”,为什么呢?因为阿钟这人不太好写,他这人太过平凡了(平凡的人最不好写,因为我一直都认为,我这故事中的人物,都是很有特色的角儿,要不很帅,要不很丑陋,要不很大方,要不很小气,总之,都是一些走极端的人物,都不是正常人,然而,这阿钟,他就是这一个身处在这“不正常”集体中的,一个难能可贵的“正常体”),什么都特色也没有,从机体上的特征来说,他是没有一点突出点的,你如果要把他往人群中一丢,就会再也很难把他再找找出来。这人一米七二的个头(正常男人的高度),身段匀称(正常人的身板),国字儿脸(上个世纪曾经流行过),五官端正(正常人的轮廓),鼻梁上架了一副现在已经开始普遍了起来的黑框眼镜儿(近400度的高度近视),混身上下,显露出来的,全部都是温文尔雅,发型装饰更是淡然的不想说了(但不土气),衣着也不夸张(却也不落潮流),这样一个人,哎,马马虎虎也能和这个“帅”字儿,搭上一点点边儿吧,如果说他不是做理发行业的话,那这将是一个“不错”的男人,可是他似乎已经忘记了,他呆的地方,是理发店儿,在这种店中,真正能称得上这个“帅”字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就是有那本就不是属于“本性帅”者,也特地的会把自己搞成一只花俏的大公鸡,拼了命的往自己的身上,脸上的缺陷处不停的使用后天用具来补充(如衣着怪异,发型另类,总之把自己搞的人不人鬼不鬼的,追求的,就是一个“不一般”),这类人就正如阿疯,如孤儿我;还有一类人是天性就“帅”的,在他们的脸上身上,就是不上一只色彩,那也是卓然于群,如道林,就是一个实质上的小帅哥儿,一点也不夸浮……但是像阿钟这种人,在这种环境中,是很另类的(他是正常的,但一个正常他,到了一群不正常的人中间,他就成了另类),他微微有点“帅”如阿疯和我,但他与我们不同的是,阿钟的人很朴实,他从不爱刻意的装饰自己,用他那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穿着不是牌子没关系,重点是舒服才关键,但是整容却很难让人接受。吓死了别人,又或是浪费钱那都是小事情,重点是把自己的脸整成不是自己的样子,对不起家人。”



    看看,这样一个人,出现在我们这种时刻讲究张扬的理发店中,是不是一个另类?不过在有一点上,我却还是不得不承认的,那就是,阿钟他是个智者,在他的那个小小的,尖尖的脑袋瓜子中,装满了知识,眸子里,时时闪着睿智和深沉的光芒……



    别看这其貌不扬的阿钟,其实他可并不会是一个简单的角色儿(别看他平时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儿,其实丫的,那是他的保护色,你真把他当成了傻子的那一天,那你的末日也就不远了),在他的内心底深处,有着一个个很精彩的世界和故事,讲讲出来,自是不会有逊我上面写的任何一个……





第57章·阿钟不简单——2


    (阿钟不简单——2)



    认识阿钟的时候,他三十一岁,那年,笔者二十岁(正是清高狂傲之年,胸中总是觉得有用不完的力气,平素更是眼高于顶,自己没有本事,但却很少有人能入得我的法眼,当然,再高傲的人,也有他自己的交际圈,一个人如果活着连个朋友也没有,那无疑不是一个莫大的悲剧,我活着虽然不是很“喜剧”,但怎么说也不是一个对“人生悲剧”有兴趣的人,所有我也有朋友,阿钟就是我这少有的几个朋友中,较为重要的一个),他正好大了一轮,在生活中,他充当着我“大哥哥”的责任,但是我与阿钟之间,关系去是很亲密的,没有什么太大的隔阂,加之平时住在一起,自然少不了打闹与闲聊,二人关系好到穿一条裤子,无话不可相谈的地步。



    阿钟告诉我,十年前的自己,和今天的这个深沉忧郁的中年人,是完全不同的(我想说时间是会在无形之中流走的,一切一切事物,当然也都会随着时间的流走而改变,包括你,包括我,包括“大家”,不管多么成熟的一个人,也不敢做出保证,说十年后的自己,还会再拥有今天同样的心态、同样地身板。)。



    “那时,我还是个孩子,”阿钟看了看我,露出一笑,道:“和你一样,冲动无知,由于受了那个时期的《古惑仔》电影的影响,我甚至也能为了那何谓的义气,不惜搭上自己的生命”



    阿钟在说到自己的过去时,只是不停的摇头,大有“时光一过不再有”的感慨。



    “孤儿。”阿钟叫了我一声。我点点头,表示“自己在听”般的看了看他。



    “知道吗?曾经,在好多年前,在福建的某一带,曾兴起过一个全部由四川人组成的帮派,就叫‘川建’帮。”阿钟说。



    “哦,就是那川建帮嘛,是在填海那一带的对不对?在那个时期,这个帮派的名气,还真响彻一时呢,就我这闲散人等,也听说过,但是,阿钟,后来不是听说了,这个帮会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几大首脑们之间出现了内部矛盾,后面就给警方一杆子,全给干掉了吗?现在你还提这个事儿干什么?哦对了,听说,再后来,还有几个与这‘川建帮’有关的大案子呢,报导都说了,川建帮是有他们的大后台的……嘿嘿,不过,后台硬也不一定有用,触犯了王法,最后还是得一个个都‘死啦,死啦滴’,该坐牢的,现在还在坐牢,罪重点的,早到他娘的阎王大叔那儿吃点心去了。”我说玩,阿钟好看而又惊异的看了看我,似乎对于我会知道这事儿,感觉到好奇(其实这丫的,平时喝醉了,老和我说这事,丫的,他自己不记得罢了)。



    “怎么,干什么这样看我?”我问。



    阿钟淡淡一笑,摇了摇头道:“哎,其实,当时我就在那个川建帮中做过事情,我的大哥,也就正是你刚才所说的,已经‘死啦,死啦滴’和阎王大叔喝酒去了的社团首脑之一。”



    阿钟说完这句话,我的心中真的震惊了(为此,我当时还特意的多多的去留意了这小子的神情,结果发现,这丫的一脸的淡然,就好像这丫的事与他全无关系似的),我能想到阿钟不会是个简单的人,但我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如此的不简单,因为他是一个“道儿”上的人。



    “我的大哥,他叫毕升,和我,是一个村子中的人”阿钟接着说:“那一年,我从家乡出来,在半面混荡了大半个年头,没有找到工作,于是我想到了那正在这个城市中混社会的同乡毕升大哥,于是我去找他,在经过了一番细细的询问(主要是问是我不是真的想加入这一行)后,毕升大哥接纳了我,他对我很好,我没有哥哥,他就正如我的亲哥哥一样,很关照我,没过多久时间,我成了他身边近亲近的一个人之一。”



    “收下我的那年,我大哥他三十五岁,正值事业发展壮年,冲劲十足,整天一张笑容对人,一般来会刻意的去开罪某个人,在社团里,有很高的声望。跟了他一年之后,他信任的把他手下的一个的‘场子’交给了我打理。”



    “说了半天,原来是个看场子的。”我轻声的说了声。



    “赌场不大。”阿钟不理会的我不屑,自顾自的说:“但一个晚上摆上七八桌,那也是常有的事情,又加之平时这赌场中因我大哥的人缘关系与经营有术,生意一直很好,在这一条街道上,有四家场子,都是我们川建帮的人在弄的,但若论生意好坏,没有人敢站出来与我大哥称雄,就是这四家场子中,也有三家,是归属我大家管制的。”



    “场子里,是混乱的,龙蛇混杂,各种各样的人,在这个交易点出出入入,一张张生的,熟悉的面庞,时时的会在你的眼前闪现,有些俊美,也有些丑恶……当然,开赌场的,生意好,挣钱,那更是不在话下,可是也总会有一些无赖,因为输不起钱,在这种场子中闹事情的,于是,这个时候,我们这群‘看场子’的人的事情也就来了。”



    “干什么?”我问。



    阿钟不屑的看了我一眼,道:“你说呢?如果有人来你家无理取闹的撒野,你难道不赶他走,还客气的请他吃饭吗?”



    “可是,人家那敢闹事情,心里该都在个底子的,如果你们赶不走,怎么办?”我又问。



    阿钟淡淡一笑,道:“人是贱骨头,你动凶了,就很少会有赶不走的,当人家凶的时候,你除了比他更凶之外,别无他法可以压制住他,这个就叫做以暴制暴,你明白了吗?呵呵,或许真的也会有你所说的那种人存在吧,但是我阿钟却是没有见过的。一般的来说,来闹事情的,多是一些在地上小混混的地痞无赖,也有一些是工厂中那一个月几百块工资的打工崽仔,大老板们都很好面子,有一定的气魄,就是所谓的‘输的起’,一个那么输的起的人,就算是真输了钱,他们也是万不会在这种场子中来闹事情的,不为别的,只为了他们那所谓的面子,所以他们如果输了钱,唯一的办法,就是打破了牙儿往肚子里头吞,何况,他们也不会不知道,我们能开起一个场子,背后,也定然有一棵能撑起一个场子的大树。”



    “然而对于那些小角色们,呵呵,我们当然也是尽量的避免着与其发生上面那类似的冲突”阿钟说:“我们有我们的一套策略,最先,肯定是软办法,我说过了能不动手,哪个也不想为了几个钱流血丧命的对不对?一般的来说,人也是有理智的,来场子中玩的人,他们大多数都不怕输钱,钱嘛,输了可以再挣回来的,但‘面子’这东西,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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