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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欢未央-第7部分

小说: 欢未央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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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吃饭时,她一直提着那兜子金桔,本来想送他,又怕他说,我不吃这乡下的东西了,是呀,如果人家只喝法国的咖啡呢。
  吃饭是在一个叫普拉娜的啤酒屋,德国人开的浪漫之屋。他仍然在卖弄和吹嘘,她脸上仍然微笑,一如对待自己客户,到现在,她开始充满感激。
  如果不是来见他,怎么会发现他变得如此恶俗,恶俗到让人以为这些年他不是为了艺术,而是为了金钱去了法国。
  散了时他说,我能拥抱你一下吗?
  她迟疑了下说,可以呀。
  走过去,距离他最近时,她却感觉到自己已经彻底地离开了这个人,她走时,他说,我用宝马车送你,他强调自己的车是宝马。
  她再次笑了,没事,打的挺好的。
  她没有忘记那兜桔子,到最后,她仍然提着这兜桔了,一直提到上了出租车,一直提到自己楼下,那兜桔子忽然散了。
  顺着楼梯,那些桔子疯狂地滚着。
  她没有去拾,在楼道里轻轻地笑了,空气中,有一种神秘的芬芳扑面而来。


更新时间2009…7…3 14:48:10  字数:1944

 我一直觉得能写出疼痛、画出疼痛或者作曲作出疼痛的人是大师。
  疼是一个很高的境界。
  疼也是最难表现的一个境界。
  喜欢或难过是容易表现的,年画里的欢天喜地最多,一对门神也要剪成痴笑的,更不用说观音送子或金娃抱鱼这样的年画,在中国美术馆五楼展出的杨柳青和桃家坞的年画,一片喜气洋洋,我每次看,总觉得要过年似的。
  忧伤也是容易的。看过很多次展,一个女孩子侧坐在窗前,绿得要滴出水的裙子,残落的荷花,已经干枯了,场景就是忧伤的,画出来的忧伤,就不叫忧伤了。所以,我觉得忧伤也是容易的,就像写文章,让人掉泪是件简单的事情,但凡有两把刷子的人都做得到。
  可是,疼是难的。
  我看,看电影《西西里的美丽传说》,一直有疼的感觉。
  没有太多生生死死,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迷恋一个二十七岁的女教师,她是寡妇,漂亮而风情,穿过广场时让许多人侧目,很多男人想和她上chuang。他不想,他只是迷恋她,二战时期,为了生存,她做了妓女,可是,他仍然觉得她圣洁无比——虽然她成了妓女。
  到最后,她和他相遇,她并不知道少年的迷恋,她买来的红桔散了一地,在海滩边上,他帮她拾,刹那之间,我如此心疼,他如此迷恋她,可并不告诉她,她不知道他曾经为她付出的一切,音乐响起,这个叫玛莲娜的女子远走,他看着她的背影消失,然后,骑着自行车走了。
  那段音乐,如此让人心碎。
  不是让人哭,只是有什么东西哽在心头,电影画外音响起,这个后来长大的男孩儿说:后来我长大了,爱过很多女人,她们都问过会记得她们吗?我说,会。可是,遗憾的是,这个我最爱的女人却从来没有问过我。
  从来没有。这四个字多让人心碎。
  就像一个人始终爱着另一个人,她甚至为他差点死了,可是,他不记得她,亦不喜欢她,甚至,总是叫错她的名字,我想,这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看毕飞宇的《玉米》时心里也一直在疼。
  当国梁最后一封信来说分手,当她在曾经和国梁亲热的灶台间自已把自己的处女之身毁掉时,我的心里这么疼这么疼,我想,玉米知道,此生,再难与他重逢,而这个男人,注定是她的刺青了。
  还记得一张画。
  那天,在中国美术馆三楼的展厅里,一进门,看到,惊住。
  无限的黑,无限的墨色里,是无数枝残荷在里面,枝枝蔓蔓,那些荷,是绝望的,是凉的,是挣扎的,亦是努力着。
  我忽然感觉到疼。
  是,为那些荷,心里发着疼。
  它们,也曾经有过很浓烈的盛夏吧?有过盛开的记忆吧?有过短暂如烟花一样的开放吧?可是,现在,它们老了,凋了,聚在一起,各有各的伤感。
  我还记得那幅画的名字——《十万残荷》,它一下就击中了我,让我散乱,让我溃不成军,让我在刹那之间,疼到骨头里。
  后来,我听说,画这幅画的画家,从十几层高的楼上跳了下来,他喝醉了酒。不,喝醉了酒不是理由,我想,他,大概也想做一支残荷,做他十万残荷中的一朵吧。
  最疼的是爱情的疼吧。
  爱情的疼也应该有几种。
  年轻时,忙着爱,总觉得是疼的,其实那疼里,还有喜欢。
  不爱了当然是疼的,于是,想用极限的方法折磨自己,以展示失恋的伤口,以说明自己的疼。那疼,是表象的,是有作秀的成分的,真正的疼,是属于自己的,是寂寞无声时忽然想起他给过的那一切——一块精致的手表,他说过要分分秒秒记得他,一双不错的跑鞋,他说过要锻炼身体,一瓶法国的香水,他说,到了法国第一个念头就是想给你买香水,一张他送的戏票,他记得你是爱听戏的……这些琐碎的记忆可以把人打到湖底里,你溺水了,呼吸不过来,觉得压抑,觉得心疼。
  不,这不是最疼。
  最疼应该在多年以后。
  你发现,你忘记了这个人。
  甚至,他的电话号码,你说过打死也不会忘记的那十一位电话号码,可是,你居然忘记了。
  你居然失去了与他的任何联系,甚至有事相求还要通过曾经的旧人。
  找到了,他问,谁?
  你说,我。
  他再问,你是谁?
  他曾经说,你的声音化成灰他也记得,可是,电话那边一直在问,你是谁?你到底是谁?
  你忽然呆了。
  这一刻,才犹如插了太久的剑从身体里拔出来,你以为不会再有血,可是,这最后的血才喷射而出。
  疼,是这样让人感觉到快意,虽然,更多的时候是绝望,有了疼的光阴,忽然觉得值得,杜拉斯说,“爱情仍在那里,完好无损,即使它破碎了,它仍是那时时刻刻的疼,它仍然在那里,越来越强烈。”
  我喜欢这句话,它仍然在那里,越来越强烈。
  如果是我,会加上一句话,越来越疼。
  虽然那疼,是自我的一个人的,与他人,并无关联。

每个人心里有一头野兽
更新时间2009…7…3 14:48:27  字数:1113

 她跑来哭诉说,他从前不是这样的,他对我百般忍受,叫他上东哪敢上西,怎么结婚半年,他就变得如此面目全非?臭袜子扔得到处都是,随处扔垃圾,碗要催了又催才洗,胡子要很长了才刮,从前,从前他不是这样的呀……
  我只有窃笑,恋人到了婚姻,那是从量变到质变。恋爱期间,仍然有演戏的成分,为了吻你,我能吃蒜么?为了讨好你,我要说尽甜言蜜语,可现在,你成了妻,成了我的私人财产,面目露出峥嵘又如何?你以为离婚是想离就离么?
  哪里用哭诉,这正常到不用置疑。
  朋友都是两面。你以为她是这样温良恭俭让,忽然有一次,看到她调笑男人,如风尘女郎,你惊住,以为不是自己认识的温柔女子,其实也许那天她恰巧醉了酒,恰巧想耍酒疯?
  你的男友,一向玉树临同翩翩风度,可是,突然有一天,你看到他衣衫不整,上面扣子只系一粒,裤腰带斜斜歪歪,有半只脚露在外面,他的指间有小泥垢,你如何能忍受?虽然第二日,他又变得这样神采奕奕,而且是公认的精英白领?
  每个人心里一头野兽,有何诧异?你也曾惊讶于最沉稳贤良的女子忽然杀了人,而那人是如此暴烈,甚至想起来都要害怕,可是,她居然杀了他,而且,肢解。还有最如烈马一样的女子,整天指着丈夫的鼻子骂,男人如乌龟一样龟缩着,四邻八家全知道,她是母老虎,而他怕她如一只老鼠见猫,可有一日,她忽然肿着脸出来,有同事问及,她说,被他打了。他到底暴怒,可是,她却也忍了,这世界总是这样,一个退了,那么,一个就进?
  这心里的野兽,大多时候是睡狮,一直沉沉睡着,每个人都一样。只有外面因素不断引诱,才会让狮子醒来。如同爱情,没有那一时那一刻的心动,怎么会发了疯,站在她楼下,不停地发短信说,下楼,下楼吧,我爱你,爱疯了你,没有你,我怎么可以活得下去?
  其实是可以活得下去的。但那一刻,有了兽性,觉得活不下去了,死就死,怕什么?
  爱到荼靡,烟消云散,想起来,自己都觉得可笑,我曾经那样疯过么?
  还笑自己,怎么老喝醉了给他唱歌,唱得跑了调,人都唱跑了,可还深情地唱着——怕黑的女人家里灯火依然,怕黑的时候总想见你一面……有时候深情款款真的只是一个人的事情,你深情时,他薄情,他深情时,你正麻木,这世界上正好的事情简直太少,如同人性的两面,恶的一面总被压迫着,但一旦释放,就是晴天霹雳。
  所以,心里那小小的兽,就让它安稳地睡着,如果那天不小心醒了,就也耍一回吧。
  谁也别笑话谁,你没有失态过?你没有丢过丑?走麦城的事情谁也不愿意提及,可是,走麦城的时候陪着你的人,一定是最真心的人。
  我心里那小小的兽,一直轻轻沉睡着,它醒来吼叫时,请你,请你不要笑话我。

爱到痴
更新时间2009…7…3 14:48:41  字数:1393

 爱到痴,是一种境界。
  她这样爱他,本来是个薄凉孤绝的女子,写尽了风花雪月,也当过午夜节目的爱情专家,说起别人的爱情来头头是道,好象事不关已的事情都能说到蛮好。
  忽然就恋爱了。
  忽然就糊涂了,原来,爱情是这样的啊。
  她情愿为他低头,哪怕违背自己的原则,如果他说煤球是白的,她一定跟着说。白的。
  她瘦,他说,太瘦了,于是,她增肥,买了增肥药,还是不肥,索性和猪一样,吃了睡睡了吃,只为了他喜欢。
  爱情到最后,是没了原则性的东西。
  她天天等待他的消息,因为他忙,她发十条短信,他未必能回一条,他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不可能天天沉溺于爱情,可她沉溺了,于是,傻子一样等待着他。
  他来了短信,说要见她,她就匆忙洗脸化妆,然后找那满柜子衣服,看哪件配得上这场约会。简直是有些最后的疯狂,匆匆穿过那幽径的小路,那小小的红门,她扑向他,本来一肚子的抱怨,可是,见了人,忽然就傻了,伸出手去抚他:你,怎么瘦成这个样子?
  爱到痴的男女,都有几分傻气。
  谢霆锋和张柏芝高调复合,也是爱到了痴。
  娱乐圈说话,都给自己留好多条后路,一不行了还有二,二不行了还有三,他们没有,是本性的率真。
  张柏芝说,我拚了命也要保护霆锋。
  谢霆锋也说,我死也要保护柏芝。
  这种话说出来,怎么不让人心动?所以,只凭这句话,这两个人就可爱,张柏芝爱谢霆锋,他不喜欢她吸烟,于是,烟不离手的她戒掉了,体重长了上去,她有自己的道理,霆锋喜欢我又肥又白。
  爱情真是让人发昏的事情。
  两个人出去一周渡假,痴缠回来,被记者问及,去了哪里?谢霆锋说:去了哪里?我不知道。
  让人大笑。
  爱到这种程度,才是真。
  爱到只剩下了爱,去了哪里又有什么关系?我不知道,我哪里知道去了哪里呢,反正是只有我和她,她在我身边,痴痴地看着我,崇拜地看着我。
  这才是真爱,不管了,不顾了,不知到了哪里,只有这个人了,痴的,傻的,世界小了,小到只有眼仁里这个人,他是唯一的,倾城的,别人——都忘记了。
  爱到痴,爱到忘记时间地点人物,爱到忘记了对方的长相,比如,他离开半个时辰,坐在这里想他,忽然忘记了他的长相,他到底,长着怎样的眉怎样的目?想不起来了,全然呆了。
  而且,痴到不愿意分开。
  即使去卫生间。
  他先去看,如果卫生间没人,他招呼她,来,我们一起上。
  爱到认错方向,他开车带她,本来很熟悉的路,应该上高速,却拐了弯,再要上去,要绕极远的路,可是他说,因为有你在身边,别说绕路,就是堵车,也觉得时间是这样的美。
  而爱到痴的最大好处是容易结婚,张嘴就是,“我们结婚吧,生孩子吧。”这才知道,到最后,无以表达了,就往更俗里去了,没有办法了,我们只能做夫妻了,结了婚,过柴米夫妻的日子,你织布来我耕田,把时光过下去,以为还会痴,可是,大多数过的是平凡的日子,痴只是一个阶段,可是,有这样一个阶段,终究是好的,一辈子永远镇静的人是可怕的。
  还是犯回痴吧。手忙脚乱的谈恋爱,好象大家闺秀,本来不会织布,可是,婆婆要看手艺,于是织啊织,为的是讨人家欢心,那个手忙脚乱,是美的。
  爱到痴,就爱到了犯贱的程度,可自己的爱人犯贱,那是一种更美的境界,不是吗?

赏心只有三两枝
更新时间2009…7…3 14:48:58  字数:1674

 我是个各色的女子。
  女友用中药里的一味药形容过我——独活。对这个形容我十分认同,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一轰而上的东西,在现实中,也喜欢一个人发呆,静静坐着,听听戏写写字,尽可能离热闹远一些。
  后来看亦舒的博客,她说,人缘太好的人不适合做知已,因为她对谁都这样热情,你根本分不清她的热情是真的还是有作秀的成分。
  这句话让我一下子把亦舒认成了知音。
  前些天我生日,接到一条短信,知道我生日的人甚少,少到只有三两个:我妈,我初恋的男友,现在的丈夫。
  我妈打电话说,今天我蒸馒头,先发发,然后再吃面条。我妈在另一个城市,这样说的时候,我心里就发了酸。到底是妈。
  我曾经的初恋男友,已经隔了千重山万重海,早就不知去向,人面桃花两相忘,当年嘉陵江边的痴心人,已然一江春水向东流。
  老公是个粗心人,不曾为我过过生日。
  所以,每年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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