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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部分

八月之光-第46部分

小说: 八月之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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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来龙去脉简要地告诉了教授。“我想我知道他最后逃往海托华家躲起来的原因。我认为原因在他外祖母身上。他们再次押他回法院之前,她恰好去过他的牢房:她和他的外祖父——那个疯狂的老头子想把他处以私刑——从摩兹镇专程赶来。我不认为老妇人来时抱有任何搭救他的希望,任何具体的想法。我相信她的愿望只是要他死得‘体面’,用她的话来说。体面地按法规、由警察当局绞死,而不是被烧死,乱棒打死或者活活地被什么东西拖死。我想她来这儿的目的只是监视老头儿,怕他煽风点火把事闹大,所以她不敢让他走开一步。你明白吗,并不是她怀疑克里斯默斯是她的外孙。她只是没抱希望,不知道该如何指望。我猜想,过了整整三十年,产生希望的机制不是二十四小时内就能重新启动、再次运转的。

   “但是我相信,一旦被那老头儿的疯狂和愚顽的浪潮推动,她也不知不觉地卷了进去。于是他俩一起到了这儿。星期天早上大约三点钟乘早班车到的。她没设法去见克里斯默斯,也许是由于她一直在监视老头儿。可是我不这么想。我认为那时产生希望的机器还未开动。启动的时刻直等到今天早上婴儿出生在小木屋的时候,可以说就生在她的面前,而且也是个男孩。这之前她从未见过这位年轻的母亲,完全不知道婴儿的父亲;她的外孙长成人后她也从未见过。当孩子呱呱坠地时,那往昔的三十个年头便被抹掉了,不再存在。

   “这一切对于她来得太突然了。这一切活生生的现实摆在她面前,使她眼花缭乱手足无措,而她的手和眼不能证实的这一切她又必须视为当然;许许多多无法说明的东西都突然一起要她不分青红皂白地接受和相信。整整过了三十年,这仿佛是一个人突然独自撞进了一个房间,里面挤满了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大家一齐嘁嘁喳喳,她茫然若失,左顾右盼,急于采取某种她能办到的合乎逻辑的行动,以保持自己的理智,而对于这行动她得深信自己具有实践的能力。直到那婴儿出世,她仿佛才找到独自站住脚跟的地面,才像一个可以机械发声的模拟人,在邦奇的操纵指挥下说话行动,正像昨天晚上的情形,邦奇领她去见海托华博士,让她把整个故事讲给他听。

   “你明白吗,她还在摸索,还在努力寻找三十年来她那颗显然没大活动的心所能相信的东西,能够承认的东西,具体而又真实的东西。我认为她在那儿找到了,在海托华那儿,而且是第一次:一个她能对之倾诉的人,能倾听她的倾诉的人。很可能那是她第一次将往事倾吐。她多半发现自己与海托华同在一个时候首次真切地看清了过去的一切。因此我不感到奇怪,她不仅把婴儿而且把婴儿的父母都搞混淆了,因为在那间小木屋里,过去的三十年已不复存在——这婴儿和她从未见过的婴儿的父亲,她的同样只在婴孩时见过的外孙和外孙那对于她来说从不存在的父亲,那些都搅到一块儿了。于是,当希望开始在她心里萌动,她自然立即带着自己庄重的无限的信赖转向牧师,转向那些自愿献身上帝、誓为人们祈祷效劳的奴仆。

   “今天在牢房里她就是这样对克里斯默斯说的。老头儿趁她去探监的机会溜了出来,等她跟着找到城里,发现他又站在街角,活像个疯子,声音完全嘶哑了,还在一个劲儿地鼓吹私刑,告诉人们他是那畜生的外祖父,养了个魔鬼的后代,一直监管到今天。也许这情景是她离开小木屋去监狱探望的路上遇见的。总之,当她发现听众只是在看热闹而并未受到鼓动时,她立即撇下他去找警长。警长刚用过午餐回来,一时不明白她的用意。她的声音在他听来准是十分古怪,还有她讲起的那一串事情,穿的那身故作高雅的节日盛装,那副筹划越狱的神气。不过,警长还是准许她探监,派了一个人监护。到了监狱,她同他呆在牢房里的时候,我相信她谈起了海托华,告诉他海托华可以救他,正打算救他。

   “当然我不知道她究竟对他讲了些什么。我相信那一场对话谁也编造不出来。我不认为她心里明白自己在说什么,或者事先计划过,因为那些话早在她生他母亲的那天晚上就为她一字一句地预备好了,而那时离现在如此久远,纵然在遗忘中再现,她也忘记了那些话语。也许就是这个缘故,他立即毫无疑问地听信了她。我是说她不用顾及自己讲的话在他听来是不是可行、可能或可信。总之,那个被世人遗弃的老牧师,他的形象或者他的存在以及有关他的一切,都被说成一座圣殿,不仅官吏和暴民会感到神圣不可侵犯,无可挽回的往昔也会变得圣洁;因此无论是什么罪恶铸成了或决定了克里斯默斯的遭遇,以致最后被打入高墙铁栏的牢房,他的周围已出现即将执法的刽子手,无论如何他都可以到那儿去寻找庇护。

   “而且他对她深信不疑。我想这与其说是给了他勇气不如说是给了他坚韧自持的听任自然的耐心,使他发现并利用了一个逃跑的机会:在他戴着手铐穿过拥挤的广场途中。但是,同他一起奔跑的东西太多了,步步紧随着他。不是追逐者,而是他自身:逝去的岁月,往日的行为,忽略的和承担的事情,都一齐紧跟着他,同一脚步,和着呼吸,同一心跳,共用一个心脏。她不仅不知道那三十个年头,而且不知道三十年里前前后后发生的一切事情,直到发生那桩使他的白人血液或者黑人血液变污的事,那桩要了他性命的事。可是他总有一阵子是抱着信念在逃跑,至少是怀着希望。然而他的血不能平静,要他去拯救它。但无论是他的白人血液或黑人血液都救不了他,他只有靠自身才能解救自己。因为首先是黑人血液驱使他到黑人小木屋去。接着白人血液又把他从那儿赶出来,正像黑人血液叫他抓起手枪,而白人血液却不让他开火。催送他去牧师家的是白人血液,那是它最后一次在他体内升起,使他违背了一切理智和现实,进入了幻想的怀抱,进入了对《圣经》里说的某种东西的盲从。然后,我相信白人血液又暂时把他抛弃,只那么一秒钟,一眨眼,允许黑人血液最后升起一瞬间,使他背弃自己要求获得拯救的希望。是黑人血液以他希冀不得到任何人帮助的愿望席卷了他,使他为摆脱黑暗的丛林而狂喜,在那片丛林,他的心脏还未停止跳动,生命却已止息,死亡成了期望和圆满的实现。然后,黑人血液再次消退,正如在他一生中的所有的危急时刻,总是这样。他没有杀害牧师,只用手枪揍了他,又继续跑,钻到那张桌子后面,最后一次向黑人血液挑战,像他三十年来一直进行反抗那样。他蹲在那张被推翻的桌子背后,任他们开枪射击结果他性命,而他手里一直握着那把上膛的手枪却没有扳响。”

   当时城里住着一个名叫珀西·格雷姆的年轻人,大约二十五岁,州国民警卫队的队长。他出生在这个城镇,除了夏季野营的日子,长这么大从未离开过。他太年轻,未能参加欧战。但迟至1921年或1922年他才意识到这个事实,为此绝不饶恕父母。他父亲是个五金商人,不明白这点。他认为这孩子只是懒惰而已,很可能成为无用之徒,可实际上孩子却在经历一场可怕的悲剧——他出生太晚,但又未晚到能逃脱对那段错过的他该是个成人而不是个小孩的时间的直接了解。然而到了现在,战争的歇斯底里过去了,即使在歇斯底里中吵嚷得最厉害的人,甚至那些身受其苦、立功受奖的英雄,也开始相互侧目而视,疑惑起来。他没有人可以与之交谈,吐诉自己的衷肠。事实上,他的第一次严重的冲突正是同一位退伍老兵殴斗,当时那老兵讲了这样的话:要是有可能重新来一次,这回他愿意站在德国一边攻打法国。格雷姆立即接过话头说道:“也攻打美国?”

   “要是美国照样犯傻去帮助法国的话,”老兵说。格雷姆马上揍他,可他还只是个十多岁的娃娃,个子比老兵矮。后果不言而喻,格雷姆自己心里明白。可是他甘愿挨揍,决不罢休,最后还是老兵恳求一旁的人把这个小孩拉开。他骄傲地带上了这次殴斗的伤疤,却跟他后来穿上盲目奋斗得来的军装时一样自豪。

   后来,还是新的民兵条例拯救了他。他像个长期陷入泥潭、处于黑暗的人。他仿佛不仅看不见前面的路,而且知道没有任何道路可走。然后,突然柳暗花明,他的生活有了明确目标。那些虚掷的年华,在学校里被视为笨蛋,在家里被看作懒惰、愚顽和庸碌之人,这一切统统都成了往事,忘得干干净净。现在他看见自己的生命展现在面前,毫不复杂,无可回避,像一条空荡荡的一眼便可望穿的长廊,完全不用再费心思或另做决定,他主动挑起的重担跟他的铜肩章一样,光亮轻巧而又闪耀出尚武精神:对于勇往直前和绝对服从的精神抱着坚定不移的信念,坚信白种人优于其他任何种族,坚信美国人优于其他任何白种人,美国的军装比任何人的军装都高等,坚信他只需要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来换取这种信念,这种特殊的荣幸。每逢有军事意义的国家节日,他总要穿上他的上尉制服来到城里闹市区。人们见到他身上佩戴着闪烁发光的射击手徽章(他是个神枪手)和徽条,昂首挺胸,严肃持重。他走在市民中间,那神气既像个好斗的武士,又像个骄傲矜持的小孩,遇见他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回忆起他与老兵殴斗的情景。

   他不是美国退伍军人协会的成员,但这是他父母的问题而不是他自己的过错。可是星期六下午克里斯默斯还没有从摩兹镇给带回来以前,他已经会见了该协会在本地机构的指挥官。他的想法,他的讲话,简单明了,直截了当。“咱们得维护治安,”他说,“咱们得让法律得到实施。法律即国家。任何市民均无权宣判一个人死刑。而我们作为杰弗生镇的战士,有责任保障它的实施。”

   “你咋知道有人不打算执行法律呢?”指挥官问,“你是不是听到了什么说法?”

   “不知道。我没听说。”他没撒谎。他似乎认为市民说没说什么无关紧要,用不着撒谎。“问题不在这儿。重要的是咱们作为军人,穿过军装,得首先表明自己的立场,及时向人们表明这个国家的政府在这类问题上的立场,他们甚至没有任何谈论的必要。”他的计划非常简单,即把地方退伍军人编成一个排,由他根据他的现役职务代行指挥职权。“要是他们不赞成我指挥,那也没关系。我乐意作副手,要是他们同意的话。我当一个中士或者下士也行。”他这话是真心诚意的。他要求的不是虚荣,他十分诚恳。他那诚恳劲儿,他那一本正经的样子,使得指挥官只好放弃他本来打算断然拒绝的初衷。

   “我仍然觉得没有这种必要。倘若确有必要,我们也只能以市民身份行事。我不能像你说的那样滥用地方退伍军人协会的牌子。说到底,咱们不再是军人了。即使再有可能,我恐怕也不一定愿干。”

   格雷姆瞧着他,并不愤怒,只是视他如虫豸。“然而您曾经穿过军装,”他耐心地说,“我想您不至于运用您的权威不准许我同他们谈谈,对不对?以个人名义进行交谈?”

   “当然,我没有任何权利那样做。但请你注意,只能以个人的名义。你绝不可使用我的名义。”

   格雷姆当即顶了他一句,自我辩护地说:“我才不做这种事呢。”说完便离开了。那是星期六下午四点钟左右。当天下午的剩余时间里,他跑了一圈协会会员们工作的商店和办公室。到黄昏时刻,他有了足足可以编成一个排的人员,个个都被怂恿得同他一样上劲。他努力不懈,颇有节制却坚强有力;他像个预言家似的,令人无法抗拒。然而,所有应召者都与指挥官一样坚持这点:绝不能正式打出协会的旗号——这样一来,无意之间他却实现了初衷:现在他成了首领。晚饭前他把大伙儿都召集了起来,分成班组,指定了军官和办事员;年轻一些的成员,没有去过法国作战的人,这下激动起来了。他态度严峻、措词简洁地对他们讲话:“……治安……公正的程序……让杰弗生镇的人明白,咱们曾穿过美利坚合众国的军装……而且还有一桩事。”这时他变得亲切熟悉,像个叫得出部下名字的团长。“我把这交给你们大伙儿决定。我将听从你们的意见。我认为在这事解决之前咱们最好穿上军装。这样人们才明白,山姆大叔并不仅仅是精神尚在而已。”

   “但山姆大叔并不出面,”有人马上插话,他的态度与指挥官的如出一辙。顺便提一句,地方退伍军人协会的指挥官没有到场。“这并不是政府遇到的麻烦。肯尼迪不会喜欢这样做的。这麻烦是杰弗生镇的,不是华盛顿政府的。”

   “那就叫他喜欢,”格雷姆说,“你们退伍军人协会是干什么的,如果不去维护美国和美国公民利益的话?”

   “不行,”另一人说,“我看咱们最好别把这事闹大了。不用大张旗鼓咱们照样能达到目的。那样更好些。对不对,弟兄们?”

   “好吧,”格雷姆说,“我照你们说的办。可是每个人都需要准备一把手枪。一个钟头以后,咱们再到这儿来检查一下武器装备。每个人都得来这儿报到。”

   “肯尼迪会对带手枪这事说什么呢?”一个人问。

   “我来对付,”格雷姆说,“一小时后准时到这儿报到,带上随身武器。”他把大家解散了,然后越过静寂的广场朝警长的办公室走去。人们告诉他,警长在家里。“在家里?”他重复了一句,“这个时候?他在家里干什么?”

   “吃饭呗,我想。像他那样大的个子,一天得吃几餐饭的。”

   “在家里,”格雷姆重复道。他没有冒火,还是那副冷峻超然的神情,他刚才同指挥官打交道时就是这副神色。“吃饭,”他说。他往外走,走得很快。他又一次穿过空荡荡的广场,在这片安静土地上的这个安静城镇,当人们悠闲地围桌晚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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