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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部分

[玄幻仙侠] 郁金香公爵 作者:斯赫-第140部分

小说: [玄幻仙侠] 郁金香公爵 作者:斯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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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啊。

    刚刚这么想着,赫本感觉下身貌似又被什么顶着了,刚刚解封的家伙,果然是不得了啊……赫本如此感慨着,曼斯却是略微有些尴尬。

    赫本咬了咬他的耳朵,说道:“想不到你也这么热情啊。”

    曼斯狠狠地咬了一口她的嘴唇,含糊地说道:“我昨天晚上很冷淡吗?”

    这个倒不是啦,只是因为某人太过紧张又是第一次的原因,所以前期的时候有点尴尬,后面确实越战越勇,赫本回想起昨晚上的滋味来,舔了舔嘴唇,嘿嘿笑出了声音。

    曼斯却是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将被子掀起从床上站了起来,尽管身体的欲望还咩有完全消退下去,却是说道:“我还要回去一趟处理一些琐事。”

    赫本抱着被子滚了一会儿,只听着他在一边悉悉索索地穿着衣服,她看着他模样,修长挺拔的身材,俊朗的侧脸,便忍不住偷笑。

    曼斯看了她一眼,略带无奈地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你的眼神会不会太过了点?”

    “无所谓啊,反正你是我的人嘛,看看也不用钱啊,摸都摸过了。”赫本无耻地说道,曼斯只能瞪了她一眼,赫本却觉得心中暖暖的。

    等曼斯走后,赫本刚准备起床,却是见拉斐尔轻手轻脚地进门,然后飞扑过来,在赫本身上拱了拱,说道:“让我也抱抱。”

    像是小狗一样在赫本身上拱了一阵拉斐尔才满足,赫本轻轻拍了拍拉斐尔的头,说道:“好了好了,我们该收拾东西了。”

    听说要回去多格州了,拉斐尔身上又显得懒洋洋的,说道:“过几天将那对兄弟一起塞进你的床里,看看曼斯大少爷是什么反应,哈哈哈哈……”

    恶作剧的孩子,前一刻貌似还表示和曼斯很友好来着呢。

    “你之前和他说了什么?”

    “我对他说,我是死也不会离开你的哦,叫他休想赶走我。”拉斐尔一边还缠着赫本,一边慢腾腾地帮赫本穿衣服。

    “谁都不会赶走你,你是我的。”赫本瞥了他一眼,说道。

    拉斐尔愣了愣,偏过头去,眼神中有什么东西满满的想要溢出来,回过头却是哈哈大笑,说道:“到时候我和希瑟兄弟和你一起睡大床啊。”

    两个人说说笑笑地下了楼,那边军部的任命书果然下来了,赫本不得不再次砸了一堆金币给魔法公会,老狐狸满意地点点头:“嗯,魔法传送阵嘛,非常欢迎你。”

    养成奢侈的习惯了啊,赫本感慨地摇了摇头,顺便招呼下人们不要将重要的东西落下了,这一次,要不然来回的运费可是很贵的。

    远处穿着一身军绿色骑马装的女人慢悠悠地骑马过来,手中的马鞭被她弯折得不像样子。赫本过去和她紧紧拥抱了一阵,碧昂斯赶紧挣脱,说道:“啊喂,不要这个样子好不好,说了我对你没有兴趣了。”

    “你丫丫的能不能不要破坏分别的气氛,我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情绪好不好?”赫本翻了个白眼,说道。

    “什么啊,你居然如此没节操地不让我借助你家?”碧昂斯狠狠拧了一下赫本的耳朵,赫本依依呀呀地叫了一阵,这妞下手真是没轻没重啊。

    赫本听得愣了愣,这家伙不是和她来道别的?她瞬间反应过来,大笑着再一次抱住她:“废话啊,我怎么可能会赶走你,本来还想着你这么没情意,我结婚你都不来参加呢,我可是要在多格州扎根了,和这繁华热闹的真火城说声再见,暂时回不来了。”

    赫本欢喜地搭着碧昂斯的肩膀,这位从紫夜郡跟着她一路出来的闺蜜,一直都对她不离不弃,从来就没有质疑过她,并且帮她管理着大批的金钱,有的时候赫本常常想,她这辈子能认识碧昂斯,真是太幸运了。

    损友,也是挚友。

    “你这混蛋,我在蝴蝶郡的时候召唤了你多少次啊,你统统都说不来,伤我的心啊”赫本故意装着受伤的状况,趁机将她刚刚拽她耳朵的仇报回来。

    等一等……赫本一回过头来,想起一件事情来,斜着眼睛看碧昂斯说道:“你,这回跟着我去蝴蝶郡,不会是因为想要躲避某人吧?嘿嘿嘿,我貌似猜对了?果然啊果然,罗明还真是锲而不舍啊,随让他的样子不怎么样,不过也算是有点对上你的口味是不是,像他这么坚忍不拔的家伙也不多了嘛。”

    碧昂斯偏过脸去,被她越说越心虚。看着她的脸色,赫本是越发肯定了自己心中的想法,不过罗明居然能够将碧昂斯逼得和她一起去蝴蝶郡,到底是用了什么手段呢?貌似很厉害的样子啊,改天可以打听一下。

    不过碧昂斯要是完全没有心思的话也不会是这个反应啊,赫本想着想着,便看见远处威仪的皇宫城墙里走来一队整齐的骑兵,全身都穿着黑甲,但是领头人却是松松垮垮地穿着一件轻甲,金色的长发随意披散着,将重剑抗在肩膀上,对着赫本笑了笑:“小丫头。”

    史黛拉赫本心中惊喜,史黛拉已经利落地翻身下马,给身后的所有骑兵下了指令不动,走了过来撞了一下赫本的肩膀,说道:“有钱的家伙,别想着我会给你送一份贵重的结婚礼物啊”

    赫本看了看史黛拉,又看着后面一排黑骑兵,哭着脸道:“你这样子,别人还以为我是被押解出城的呢。”

    “哈哈哈,我还是特别好心地将我的队伍拉出来遛一遛给你壮一壮声势,怎么说你也要接手雪狼军团了嘛。”

    后面的一群人微微有点汗颜,他们的队长还真是有点任性啊。

    “我说,你每次回来一趟都拐走一个美男,下次我还是让陛下限制你进入真火城好了。”虽然话是这么说着,史黛拉的眼神中还是对赫本有着不舍,她可是当初给她很看好的小丫头呢,自己可是一早心中猜到了曼斯最后会钟情于她的,结果兜兜转转,他们还是在一起了。

    “我已经很少来真火城了好不好。”赫本不停地瞅着城门那边,曼斯那家伙怎么还不来?慢死了。

    看着赫本不停地注意着城门那边,史黛拉调侃地说道:“果然是不一样了,我看那家伙等得也很心急嘛。”

    她一挥手,本来堆在一起的黑骑兵便散开,曼斯骑着一匹白色的高头大马,浅栗色的头发非常柔顺,在阳光下折射着点点光芒,白色的礼服,白色的手套,身材颀长,下巴微微地抬起,就像是第一次在杜高的生日宴会上见到他那样,只是那双琥珀色的眼眸中所散发出来的光芒,不再桀骜而冰冷,而是充满了柔和的,温暖的笑意。

    “真是够慢的。”拉斐尔勾起唇角调侃,一手托着下巴,靠在马车的门边,笑嘻嘻地说道。

    城墙上,杜高看着远去的身影,略带自嘲地笑了笑:“这下子,似乎清静了很多。”

    史黛拉笑嘻嘻地凑上去说道:“陛下,你是觉得有些寂寞了吧?”

    “不要揭穿我啊……哈哈。”杜高挥了挥手,对着远去的那些人。

    “骑马有意思吗?”赫本一手伸出窗外,对着骑在马上的杜高说道,“来啦来啦,坐马车里面啦,我们来玩纸牌哦,那东西很有意思,保证你会爱上他的。”

    赫本诱惑地说道,拉斐尔一听是要玩纸牌也来了兴趣,跳着眉头对杜高说道:“别装正经了,外面多冷啊,谁输了谁一个月谁床底下啊……”

    这打赌还真是有点让人无语啊,好像当年迦兰是睡过床底下来着?那是什么时候呢?什么时候呢?好像某人还来爬床来着呢……

    杜高冷哼了一声,却是中了激将法,说道:“来就来,你是准备好了一个月睡床底下了吗?”

    “没有,我只是准备了同希瑟和威尔一起去挤赫本的大床。”

    “希瑟是谁?威尔是谁?”某人的眼睛斗志已经熊熊燃烧了。

    “啊哈,那种小事就不要计较了啊。”糟糕,忘记和他说家里还有两个男宠了,管他它呢,反正已经把他拐上了贼船了,还想反悔?没可能了哦

卷一 败家女的崛起 后记:相濡以沫,或者相忘于江湖——总难两全,才是人生

    后记:相濡以沫,或者相忘于江湖——总难两全,才是人生

    我一直在想,什么样的结局是圆满的结局,是让赫本将所有的美男都收了?又或者赫本学成,变成像是师祖大人那样的强者,征服一切。

    其实本书最开始的构思并不是这样的,只是写着写着有些偏离了,于是将之拐回来的时候发现好像这样也不太对啊。某赫很纠结,但是有一样,我坚持着初衷。

    本文虽np,却并没有将出现的美男都收了进去,我觉得三四个就差不多了。可以说,本文人气最高的应该是月光无疑,但是某赫并没有将之完全归入赫本的后宫,其一是因为他的身份问题(作者是上帝,肯定有办法解决的,但是并不想解决),我觉得,某些人适合相濡以沫,某些人更适合相忘于江湖。

    曾有人问我,比起圆满,更钟情于缺憾吗?我想在我的认知中差不多是这样的,有缺憾的,才是人生。就像是人心的复杂,因为每个人的心中对一件事情都有自己的看法,这样子才有意思不是吗?

    当然本文只是一篇不负责任的y、y小说,于此说的只是我个人的总结至此罢了,将之归类于一点牢骚之言,看过就好。

    本文确实也有被新书拖累之嫌,所以某赫在三月的时候想,是要暂时停下来写新书,还是直接给了结局,这是一个问题。但是某赫保底的坑品还是有的,那就是不tj。因此决定,还是要坚持写完。对此某赫森森佩服自己,在没有任何的存稿下,一天从七千字写到了一万二,速度狂飙有没有?《一妻》的成绩要比这本好,某赫也不得不在两本之间做到平衡的取舍,毕竟,正像是书友说的,这本也是投入了很大的感情的,每本书都是作者的心血啊。众口难调,某赫也坦然接受拍砖,客服关系中有一条说的是,顾客来投诉,作为经销商还是很开心的,至少还有给你改正的机会,有些顾客是心中抱怨却一言不发,那给某赫连改正的机会也没有了。某赫的准则一般都不改文,更愿意在下次更加努力。《亡后》是去年的六月中上传的,在这九个多月中,某赫都没有断更的良好记录,完成了一百四十多万的字数,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还是比较欣慰的,不知道诸位意下如何?比起大神来,某赫觉得自己最值得安慰的事是,我还很年轻,哈哈,有很多进步的空间,当然这也是一个明显的缺点,不过可各位书友在起点一点一点从一个新人爬到了现在,某赫还是乐大于悲的。

    关于番外,这个东西某赫是很钟情的(切,因为写起来轻松简单吧?)。其实本文的基调是欢乐的,某赫写《亡后》的时候其实心情实在是很苦逼的,那里面的圈圈绕绕,我不想吐槽自己,不和别人比什么,每次有进步就好,如此安慰自己,下个路口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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