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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我的冤家是偶像-第4部分

小说: 我的冤家是偶像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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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菲不得不说句公道话,里肌肉确实适合进入电影圈,承受众人的景慕和爱戴。

    一如往常,她的心跳开始以不规则的速度狂跳。四下无人,谁晓得里肌肉又打算如何欺侮她。

    “汪。”赵家狗腿子阿浩尾随在超级巨星身后,肩胛骨背着小主人为它制作的专用背包,姿态神气活现的。

    大狗浓黑色的皮毛泛映着油光水滑的亮泽度,一望而知是受到主人细心的照料,典型的好命狗一只!

    叛徒!走狗!居然和我的敌人同进同出,以后别想我会再疼你。芳菲含愠瞪视它。

    “你还真是阴魂不敬。”她连躲到学校来,他的魔爪也触手可及,功力实在太高深了!

    赵方祺告诉我你喜欢坐在荷花池附近看书,再加上阿浩神准的嗅觉,要找到你的下脚之处满简单的。”仅剩他们俩独处时,瑞克的反应就比较稳正一些,既没多扯一些虚浮的闲话,惯常笑例的嘴也收敛成浅浅的弧线。

    这家伙诡异得很,在旁人面前老是摆出一种表象,私下迎对她的时候却露出截然相异的神气,就是这种微妙的转变让她起鸡皮疙瘩。自幼年开始她就觉得他是个百分之百的双面人,而全世界只有自己看出他的真面目,也因此里肌肉才会格外喜欢欺负她,以对她敏锐的观察力进行报复。

    没错!一定是这个原因。瑞克·吉尔柏天生适合当个两面间谍。

    “你光临敝校,有何贵干?”她尽量缩躲在离他最远的端点。

    “替你送便当呀!”他眨巴着清纯无辜的长睫毛──她讨厌睫毛比女人更长的男人。“赵方祺亲手制作了两个爱心便当,托我送过来给你止饥,顺便和你一起野餐。他说你一旦专心读书时,往往沉迷得连饭也忘记吃,因此吩咐我一定要盯着你吃完,才算大功告成。”

    他保留了一点小秘密。小鬼头答应,只要他圆满完成使命就送他一叠芳菲过去七年的生活照,以兹缅怀。

    “赵方祺又翘课回家做饭?”她暂时撇开仇意。“你也真是的,干嘛不赶他回学校呢?他继续旷课下去就要被退学了。”

    “安啦!国小教育是九年国民义务的基础部分,那位鸟校长没种退他学的。”他吹了声口哨,换来追着蝴蝶跑的忠实走狗。“阿浩,eon!”

    阿浩背着包包来到新偶像面前,任他扯开拉链,取出两个超大便当盒。

    “这么多?我哪里吃得完。”她光用看的就饱了。“你的食物要分给阿浩一半。”“汪。”阿浩快乐地迎向她,狗眼中充满期待。

    芳菲拒绝和趋炎附势之辈共食,尤其它还是一只四脚畜牲。

    “看我心情如何再决定要不要分你几日。”报应!她轻蔑地瞄叛徒一眼,迳自打开便当盒盖,开始啃着香喷喷的炸排骨。“里肌肉,你究竟回台湾做什么?”

    她不相信他只是单纯地回来度假,论起休闲娱乐,全世界有超过两千处胜地比台湾舒适百倍。

    瑞克低头,一声不吭地吃着闷饭,彷佛在考虑怎样的答案才能表示他的真心。

    “寻根。”他终于开口。

    “寻根!”芳菲忍俊不禁差点被满口的青江菜呛坏了喉咙。“别开玩笑了,你的根源来自美国,也归于那块大陆,即使真要寻根也该往老家的地窖里挖掘呀!”

    寻根?亏他想得出来。

    “你不会懂的。”瑞克摇首,英挺的脸孔刻划着罕见的严肃正经。“你从小生长在同一处土地,体内流动着同一系血脉,口中说着同一种语言,你不会了解半途被人连根拔起,移种在陌生土壤的孤独感。”

    芳菲头一遭见到瑞克卸下嬉笑怒骂的面具,以毫不矫饰的口吻与她交谈。坦白说,这种感觉挺不错的,彷佛自己在他眼中终于升格为平等的个体。

    “可是,我觉得你适应得很好呀!很多人甚至无法达到你成就的十分之一。”

    她的口气也平和下来。

    其实瑞克说得有道理,比起自小出生在异国的华裔子女,他的情况确实辛苦多了,光就语言、生活习惯这两项,他使必须多化一倍以上的时间来适应全然陌生的环境。更甭提初出国门的头几年,他可能交不到多少朋友,而父系的亲友又比陌生人好不了多少。当她拚命憎恨他的同时,他正在努力和生活搏斗……思及此,她开始感到百分之一的惭愧。

    “有的时候我会产生角色混淆,弄不清自己究竟是美国人或者中国人。我的护照、外型、血源告诉我:“瑞克·吉尔柏,你是个如假包换的美国佬。”但我的生活习惯、喜好、以及人生观却给我另一个相异的答案。“余瑞克,你是个纯正的中国人,只是不小心误装在金发白肤的包装里。””他垂下头,无奈地戳弄着少了一角的排骨。

    “我想……你面临的心理冲突可能亦是其他移民者共有的体验吧!”起码这家伙不忘本,还懂得记取培育他十九年的东方土地,从前她一竿子打翻他的优点,似乎有点矫枉过正了。

    芳菲愧疚心升高到百分之五十。

    “我和妈咪定居美国已经七年了,仍然无法忘怀太平洋上的这颗小番薯。只要找脑筋一静下来,旧日的情景、儿时的同伴,还有你都会一一浮现在我的脑海。我忽然发现,生命中曾经收受过、最真诚友善的感情全被我留置在台湾,无法打包带走,尤其经历过电影圈的现实生态,更让我怀念你们的纯良。”他无力地笑了笑。

    瑞克必然会加倍想念她,芳菲倒不意外听见这一点,因为全世界只怕再也找不出像她如此好欺负的软脚虾。

    然而,他也才二十六岁而已,对于尔虞我诈的娱乐圈当然会产生水土不服的现象。比起劳勃瑞福、杰克尼可逊那些老滑头,他充其量算个生嫩的心萝卜头,当大伙儿齐声为他喝采峙,或许他正躲在暗处叹息。天下影迷们只见光鲜霓裳,哪闻暗夜悲鸣?

    她的同情心高涨到百分之八十。

    “……别想太多,反正你已经回到台湾,应该开心一点嘛!”她调调地慰问。多年死仇忽然转变成谈心的朋友,芳菲一时之间不太习惯,连安慰词也说得蹩手蹩脚。

    “回到台湾又如何?“旧人”并不欢迎我。”他既难受又难堪。

    “不是的!”芳菲连忙为自己辩驳。“谁教你少年时期对我恶声恶气,所以找的印象仍然停留在童年阶段也怪不得嘛……其实我平常待人一向很友善的,亲朋好友都知道,不信的话你去问我同学。今天这一席话帮助我了解不少你的苦楚,说真的,只要你保证痛改前非──我是说,别再重复你少年时犯下的恶行,我也承诺以最公平的态度回报你,我们可以尽弃前嫌,重新发展出和平友爱的朋友关系”

    “菲菲。”瑞克平静地阻断她的长篇大论。“什么?”她的高论发表得正起兴。“你今年几岁?”他天外飞来一个疑问。“快满二十了。”干嘛?“为何一个双十年华的大女生仍然如此好骗呢?”

    “啊?”她尚未搞懂发生了什么事。

    “我的意思是,”他一字一句地开导她,眼光烁亮得可疑。“为何你永远学不乖,旁人说什么你就信什么,即使面对宿敌也一样?”“……”芳菲不搭腔:心里有点明白了。

    “你真的相信那堆寻根的废话?”

    “你晓不晓得,我……我必须多么努力……”他的嘴角开始发抖。“才能,才能克制自己把笑声……咽回去……哇哈哈哈”

    肆无忌惮的轰笑声全面溃堤。

    这丫头简直生嫩又好吃,委实是二十一世纪的大奇迹!

    哈哈哈!

    “里肌肉!”她一掌拍在石桌上。“你欺人太甚。”

    而她居然会对这种痞子滥用同情心,简直猪油蒙了心、眼睛被蛤仔肉糊到。

    “我──我没有办法──你那副天真蠢相──我实在忍不住──哈哈哈。”罪魁祸首犹自恬不知耻地辱笑。

    “你……你……”她气得浑身发抖。“我再也不要和你说话了!”

    俏影飞快转离私密的小凉亭。

    只要再和他交谈一句,她甘愿被天打雷霹,从此消失于人间!

    “嘿,菲菲,等一下,肚量不要这么小嘛!”瑞克涎着脸皮扯住她。“我只不过和你开个小玩笑。”

    “汪!汪汪!”阿浩咬着猪骨头追上来。苦命哟!连一顿饭也不能好好吃完。

    “这个玩笑一点也不好笑。”芳菲用力甩开肘弯的苍蝇手。“你从小就喜欢把快乐建筑在我的痛苦上,完全不考虑我的感受,成年之后仍然狗改不了吃屎!”

    “呜汪!”阿浩抗议。它从不喜欢吃屎。

    “我哪有。”瑞克索性奔到她面前,倒退着走路。“应该说是你太缺乏幽默感了,一点点小事就能记恨个七、八年。”

    “小事?你居然称那些劣行为小事?”摧毁她童年的噩梦沦到他口中却以“小事”两字做总结,她无法相信!“你很清楚自己的能耐,瑞克·吉尔柏啥事都做得出来,独独不做小事!”

    “谢谢。”他弯身一鞠躬。

    猪!她险险被这家伙气晕过去。

    “离我还一点!”

    “哇,是Ricky耶!”远远的,两位眼尖的女学生瞄他们的争执,立刻辨识出男方的身分。“Ricky!”

    “什么?Ricky在哪里?”惊喜的声浪如潮流般,一阵阵涌向大后方。

    芳菲的眼角侦查到一堆黑压压的人头朝他们涌过来。

    此刻她和里肌肉已绕到荷花池的另一例,正对着图书馆大门温书。毕的学子刚从图书馆步出来,准备寻觅一天之中的第二顿餐,天时、地利、人和口配得恰恰好。

    看?骚动又发生了。

    “你和我天生相克,此乃命运注定不可违,我真是疯了才会试图与你交朋友。”她转身离开暴乱现场。

    “Ricky!”

    可惜,彻退行动稍微慢了一步,人潮如狼似虎地冲刷过来,转瞬间在她面前形成一睹人墙。

    她发觉自己沦陷在相当尴尬的境地,前有十万追兵埋伏,后有万丈荷花渊,一不小心就会跌成落汤鸡,或者殒落在铁骑的践踏下。

    无所说,任何艰困都无法劝阻自己远离魔王的决心。她努力排开身前的狂浪,用劲挤向圈书馆的方向。

    双拳难敌四手,弱小的个橙户压根儿无法穿过这群疯狂的影迷雄兵,顺利抵达目的地。阿浩呢?它应该出面救主才对。

    “汪?”那只英勇的忠狗此主人滑溜多了,早八百年前已经远离群众,遥坐在图书馆的台阶上继续啃排骨。

    看她回家不修理它才怪!

    “菲菲。”瑞克身陷人群之中,企图对她伸出援手。

    芳菲宁可被挤成人干,也不愿承敌人的情。

    既然直行不可为,绕过群众总可以吧!她小心翼翼瞄准落脚处,在湖畔和人群外围寻求立足点。

    也好教里肌肉明白,现实生活与动作片可有相当伟大的差距,柔弱女子毋须倚靠大男人,也能凭靠自己的棉力排除万难,更何况这个“万难”还是人男人声名太盛引起的。

    “喂,不要挤我!”一个大一女生突然受到推挤,踉抢地跌出人堆外。

    “啊,等一下……”芳菲惊恐地发现她撞向自己的前进轨道。“别靠过来……我警告你……别接近我……啊!”

    落水典礼开始。

    哗啦,重物落水的响音暂时停止了众位影迷的推挤。

    “谁呀?”

    “体育馆不是有游泳池吗?要游泳的话,那里的水比较干净。”

    显然,考得上大学,并非代表着学生的智商一定比常人高。

    “菲菲!”瑞克忙不迭冲向池畔,弯腰捞起她湿淋淋的躯体。

    “咯咯。”一只青蛙从她肩膀上跳开。

    芳菲脸色如土,形如浮尸。

    她的脑筋暂时停止运作,以免崩溃。

    天哪!她的急难救星在哪里?

    “赵方祺──”
第3节
    “她还是拒绝跟你说话?”赵爸爸将他拉到客厅咬耳朵。

    “对。”瑞克哀怨兮兮的。

    “天造孽,犹可为,自作孽的话……看着办喽!”赵方祺埋在鹿鼎记第二集后面嚼舌头。

    “小坏蛋,人小鬼大。”瑞克赏他一记当头痛击。

    事情都已经过去一个多礼拜了,芳菲仍然不肯原谅他。

    那天她跌进水池里,又不是他害的,即使真要追究责任,也不能把所有的错归罪在他头上,他和她一样是群众拥挤下的受害者耶!不公平!

    那天芳菲下课回家,坚持要搬出去与同学共住,直到他回美国为止,多亏赵伯伯苦命地劝阻了她。

    唉!小菲菲太伤他的心了,亏他千里迢迢跑回国,就是为了趁逢她暑假期问的空档,好好与这位可爱娇弱的小芳邻聚一聚,她却拒绝体念他的心意。

    离开台湾整整七年了,若要论起瑞克最最挂怀的人儿,应该算是赵家的宝贝闺女──小芳菲。幼年的她着实可爱透了,一旦哇哇放泪起来,眼睛鼻子染浸成娇艳的玫瑰红,比起任何洋娃娃都可爱千万倍,他还记得自己当时最狂热的嗜好便是逗她嚎哭一顿,仍然欣赏她清丽透顶的哭相。

    至于现在,人家的年岁已然增加,他当然不会再同小时候一般顽皮,一切算是事过境迁。

    但是,芳菲好像持有相反的想法。她仍然气恨他入骨。

    可见女人真是惹不得的。即使是儿时的一些小玩笑她们也会牢牢收藏在心头,海枯石烂至死不渝。

    “爸爸,”芳菲从楼上质下客厅,娇躯换穿着淡蓝色的连身洋装,衬托出她清新可人的娇雅气质。“我今晚不回家吃饭,帮我跟妈妈说一声。”

    “你要上哪儿去?”瑞克代替赵家之主执行盘问的权利。芳菲压根儿将他视为隐形人。

    “洵美约我一起去“亚歆国际制片公司”,听说他们需要几名暑期工读生,我们俩打算碰碰运气,运气好的话,说不定可以赚点学杂费。”她主动告知父亲。

    “哦,那很好呀!加油。”赵爸爸笑咪咪的,永远一副没脾气的老好人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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