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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他人的梦(短篇集)-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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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年我生日,她父亲总是送我一枚小小的,八分一安士重的金币,小,是因为大的我们必不肯收下。 

历年来也积存有十枚八枚了。 

我将之取出,到首饰店去镶成一条项链,原璧归赵,并讲明来历。 

莎拉并无来函来电道谢。 

数日后,她差人送来一张照片,相中的她穿一袭白色吉普塞低领衬衫,脖子上系着我送的项链,配搭得真好。 

我特地为那帧照片置了一只银相架,故在房间里。 

毕业后,我找到了理想的工作。 

人长大了,见识广了,也就明白到,表姑丈并不是什么财阀,在社会上,像他那样的小生意人多如天上之星,但是,他小康的财富也足以宠坏一个独生女儿有余了。 

莎拉的身分是有点尴尬的,不上不下,攀不上真正大家族,像我们那样的普通人家又有点怕她的架子。 

许多有为青年都会那么想吧。 

莎拉出外旅行的时间更多了。 

去年的圣诞,她约我出来见面。 

我立刻把一个会议押后,赶出去。 

那是一个大雨天,同事不住抱怨了一日,至黄昏仍未停,我身上的西装颇淋湿了一截。 

“子淳,”她比我早到,见到我站起来招呼,“这边。” 

人头涌挤的茶座中,她握住我的手,“子淳,我要结婚了。” 

我好像捱了一记耳光,不语,低下头。 

她戴着我送的金项链。 

“你不恭喜我?” 

“恭喜你。” 

“我们到伦敦旅行结婚。” 

“他是一个好人吗?” 

“人还不错。” 

我没有再说什么。 

我付了账,送她到茶座门口,等区家的司机来接。 

两人都没有说话。 

我觉得身上一部份已随她而去,但脸上却仍然挂着一个呆滞的小拜。 

车子来了。 

她忽然拥抱我。 

我的下巴就在她头顶,我落下泪来。 

然后我替她拉开车门,送她上车。 

回到公司,秘书关怀地问:“周先生,你眼睛不舒服?” 

我还是主持了会议,成绩一点不差。 

回到家中,母亲说:“碧倩要结婚的事,你可知道?” 

我点点头。 

“今日下午,区太太亲自同我说的,她礼数真周到。” 

我又点点头。 

“区太太不喜欢那女婿,她同我说,那年轻男子没有收入,不务正业。” 

我不语。 

“子淳,现在想起来,妈妈真迂腐,其实区家的门楣也不是那么高,前些日子,我上区家去,发觉那里的家具也都相当旧了,窗帘都是多年前的花式,原来是我们的环境太好了。” 

我微笑,“那多好。” 

“我看碧倩这段婚事不会有好结果。” 

我补充一句,“现代婚姻,不求结果。” 

“这还算什么时势呢?” 

我仰起头,“世纪末,过得一日是一日,快活一天是一天嘛。” 

“妈妈一直没问你,你可喜欢碧倩。” 

像我这样身分的人,没有喜与恶。 

先把事业做好,然后,才培养个人爱恶。 

什么都讲牺牲。 

“像碧倩那样的女孩子,都会里是极多的。” 

半晌母亲点点头。 

“妈妈.你有白头发。”我顾左右而言他。 

“早就鬓如霜了。” 

一下子就白了中年头。 

在人生路上,我们得到一些,也必定失去一些。 

莎拉的婚姻只维持了一个很短的时候。 

她住在伦敦,一直到区先生去世,才赶回家来。 

区家少个办事的人,我在适当时候站了出来。 

等到事情办妥,大家都瘦了一个圈。 

区太太道谢又道谢,那好女人的双眼一直红,我知道她想说什么,她要说的是“子淳,假如你是自己人就好了”,可是我的确是自己人。 

有一夜,区太太终于睡了,我陪莎拉闲话家常。 

她说:“父亲的家私都属于我了。” 

“全部?” 

“有一小部份他捐给母校作为奖学金,还有若干现款是母亲的生活费。” 

我点点头。 

大家失去话题。 

忽然她说:“子淳,我俩几时私奔呢?” 

我突然握住她的手,“现在,莎拉,现在马上走。” 

她故作为难状,“可是现在我要照顾妈妈。” 

我气馁,“现在不走,以后再也没有机会了。” 

莎拉微微一笑,“不怕不怕,我们等将来。” 

稍后我就回家了。 

在该刹那,要是她愿意,我俩可以直奔天之涯海之角。 

但是双方都想到有责任要负,火花还没有溅出来就遭扑灭了。 

妈妈在等我。 

“区太太还好吧。” 

我颔首,“区先生已病了一阵子,她有心理准备。” 

“区家有个儿子,就不致于手忙脚乱。” 

我笑笑,“这年头,女孩子也极其能干,性格大方磊落的也不少。” 

“我也听说了,可是碧倩就比较娇纵。” 

这批评相当中肯。 

那一日之后,莎拉像是长大了,她接过父亲的生意,该改革的地方改革,该扩充的部门扩充,冗员全部栽掉,另外找能干的年青人掌权,令亲友刮目相看。 

她也绝对不刻薄自己,仍然抽许多时间出来遨游四海。 

我们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 

有一次,我回到家,妈妈迎出来说:“碧倩来了。” 

茶几上堆满她买来的糖果礼物。 

她坐在露台观景。 

我悄悄走近,她没发觉。 

莎拉连背影都是寂寞的,那日她穿一套淡蓝色套装,头发梳得一丝不乱,首饰配戴得恰到好处,她在吸烟,眼神放得老远老远,像是迷了途。 

“莎拉,什么风把你吹来。” 

她转过头来,看到我,马上笑了,“子淳,下班啦。” 

我把椅子拖过来坐在她身边,“一切都好吧。” 

“好,托赖。” 

“有什么消息?” 

“子淳,我要结婚了。” 

我在心里嚷:不! 

我看到她那美丽的褐色大眼睛里去,“你为什么不等等我呢。” 

莎拉很坦白的说:“子淳,你还没有准备好,这一等,可能要等到五十岁。” 

“他是一个好人吗?” 

“还不错。” 

“他何以为生?” 

“他是个建筑师。” 

我说:“他可爱你?” 

莎拉忽然笑了,“你的口气同家母一模一样。” 

“我会来参观你的婚礼。” 

“我们到沙甸尼亚度蜜月。” 

我一怔。 

“我们乘船,由船长主持婚礼,然后直赴沙甸尼亚。” 

“那是一个美丽的岛屿。” 

“呵的确是。” 

莎拉喝了一杯茶就告辞了。 

母亲问:“什么事?” 

我松一松领带,“妈妈,我想搬出去住。” 

母亲沉默一会儿,“找到公寓了没有?” 

“不难找,下个月吧,秋高气爽,是搬家的好日子。” 

就这么决定了。 

把小小的天地布置好之后,我招呼母亲来喝茶,把区太太也请来尝一尝我做的白脱油蛋糕。 

母亲还算愉快,同区太太说:“子淳是最晚离巢的一个。” 

区太太唯唯诺诺,我觉得她似有话要讲,便与母亲说:“妈妈请看看露台的盆栽是否够水。” 

果然,区太太见客厅只剩我一个人,便开口道:“子淳,碧倩结果一个人去了沙甸尼亚。” 

我愣住了。 

区太太叹口气:“她没结成婚。” 

我连忙把一只手放在区太太肩上,想安慰她几句。 

可是母亲已经进来了,“盆栽很好,那株月季真香。” 

莎拉一个人在沙甸尼亚。 

要找一个人,说易不易,说难不难。 

问区太太要了地址,打一个电话过去,叫莎拉在那边等,千万不要走开,立刻买飞机票,廿四小时之后,我们便可会面,就是那么简单。 

但,与莎拉见面之后不是结束,而是一个开始。 

我与莎拉,能够相处吗,与她共同生活,是易是难? 

婚后,我希望得到的待遇包括共同进退,互相支持,以及贤妻亲手泡制的羹汤,莎拉做得到吗?太委屈她了。 

还有,我是那么喜欢孩子,最好一下班,三个女儿全体跑出来叫爸爸,可能吗? 

我踌躇了。 

我是那样爱莎拉,除出她,我不会爱另一个人更多。 

但现代人也非常明白,我们若不是自爱,就没有资格爱人,首先我还是得为自己着想。 

这一想,时间就磋舵下来了。 

不知莎拉在沙甸尼亚干些什么。 

她美丽的柔肤,一定已晒成金棕色,会不会穿一件小小上衣,穿穿短裤,赤足,坐在那种俗称小绵羊的机器脚踏车上倒处逛? 

在喷泉下洗把脸,摇一摇头,把水珠挥掉,买一个芝拉多,恣意地吃起来,把嘴唇染红。 

柠檬及橙花香扑鼻而来,使人陶醉,总有一位英俊的男士会握住她的手,把她带到山顶去跳舞吧。 

在那种地方,一天等于我们的一百年了。 

即使是小旅馆,也有细白麻布的床单以及维尼斯花边做的窗帘…… 

至今,莎拉一定已经学会一两句意大利语了。 

真羡慕她永远走得开,也有条件走开。 

而我,在水门汀森林中忙忙忙,比什么时候都忙。 

一边想念她,终身思念她。 

呵莎拉在沙甸尼亚。

                        

          


        亦舒《他人的梦》
        

        挨骂女郎

                谁会忘记第一次见江映珠的情形呢。 

我不会。 

那是一个除夕,当时我正在加拿大多伦多留学。 

是夜我没打算出去轧热闹,为自己包了饺子,饱吃一顿,准备静静地周年,正要开香槟,电话铃响了。 

听,还是不听?谁会在这种时候来骚扰人? 

它响了近十下我才去接听。 

这人一定有急事。 

“于子中,谢天谢地,你在家。”一把气急败坏的声音。 

我诧异,“王少良,是你吗?” 

“是的,子中,我马上来你处,你别离开。” 

“什么事?” 

“吐吐叫车房门轧伤了。” 

我一听,啼笑皆非,吐吐是王少豆的爱犬,是只一岁大的沙皮,“少良,我是人医,不是兽医。” 

“这种时分,哪里去找兽医,少说废话,我立刻来!” 

他啪一声挂断电话。 

我只得放下香槟瓶子,取出医疗箱,前去等门。 

他住我家附近,平时不疾不徐驶车,约廿分钟车程,可是这次他十分钟就到了。 

吐吐包在一张毯子里,我听到呜咽声。 

我自他手上接过那只狗,发觉他的手是颤抖的。 

这家伙,恁地婆妈,我暗暗好笑。 

“进来,喝杯拔兰地定定神。” 

我把吐吐放在书桌上。 

它的前左腿有点血肉模糊,我连忙用药水替它洗净伤口,为它注射止痛剂,详细检查之后,发觉只是皮外伤,筋骨无恙,敷上抗生素,包扎妥当,叫吐吐服一颗安眠药,它沉沉睡去。 

我对王少夏说:“新年快乐。” 

这才发觉他穿着西装衣服,像是要出发到一个舞会去。 

少良喝完手上的拔兰地,感谢地对我说:“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许多家长都希望子女做医生。” 

又一次啼笑皆非。 

我笑问:“你打算到何处去庆祝新年?” 

“我未婚妻及其父母到多伦多来了,”他看看表,“我刚出门赴约,就遇上这件意外,不过我已知会过他们,说我会迟到。” 

少良英俊、纯品,家境富有,又是建筑系高材生,真是要人有人,要才有才,谁嫁给他,真是福气。 

我给他杯子斟满,“来,干杯,吐吐得我,把它留在我处好了,你且速速去见未婚妻。” 

就在这个时候,我们听见门铃急骤响起。 

谁? 

我去开门。 

门外站着一个俏女郎,可惜面色铁青,她里着件鲜红色大衣,肩膀上沾着雪花,呵,下雪了。 

她一开口便喝问:“王少良在吗?” 

这么凶! 

少良连忙扬声,“我在这里,映珠,你怎么来了?” 

我大吃一惊,这个恶女便是少良的未婚妻?天!少良有得苦吃了。 

少豆还没来得及介绍,那女郎已经大发雷霆,“你敢叫我爸妈等?你是什么东西?与我有那么重要的约会,却跑来这里同猪朋狗友喝得醉醺醺。” 

我发火了。 

“这位女士!”我冷冷的说:“您说话小心点,谁是猪朋,谁是狗友?” 

她哗的一声炸起来,“我自同王少良说话,你是谁?” 

“好说,我是这间屋的主人,王少良是个品学兼优的高材生,教授视他为建筑系天才,你为何对他呼呼喝喝?” 

还得了! 

女郎两道眉毛马上竖起来,“王少良,马上跟我走。” 

少良苦苦哀求,“一人少一句好不好,子中是我好朋友。” 

女郎顿足,“我要你同这种人断绝来往。” 

“少良,”我大声说:“这种女人要好好打一顿,不然你会后悔一辈子。” 

她一听,脸色煞白,转身就走,少良急急跟着她出去,连门都没关好。 

雪花随风吹进来,一阵寒意,屋内恢复静寂。 

我的气平了。 

怎么会同一个女子吵起来,我平时都不是这样的人。 

太失风度了。 

可是那恶女,竟然上我家门来侮辱我,还把我所尊敬的朋友骂到狗血淋头,也值得教训。 

故此我并不后悔。 

这是我认识江映珠的过程。 

那一年,我才廿二岁。 

年少,气盛。 

新年开始,吐吐恢复健康,王少良在一月五日来把它领回去。 

“谢谢你,子中。”他抱着爱犬向我道谢。 

“你的未婚妻回去了?” 

“映珠不再是我的未婚妻。”他怅惘地说。 

我吓一跳,略觉内疚,不是因为我的原因吧。 

“家母不喜欢她,觉得她太霸道。” 

“你呢,你可爱她?” 

少夏避重就轻地说:“再过几年吧,待毕了业再说,这两年功课忙得要命。” 

这是他最后一次提到江映珠。 

不多久,少良另结新欢,那女孩子非常温柔可爱,似个小公主,如少良一般天真驯良,不谙民间疾苦,她怕狗,少良把吐吐送了给我。 

后来,后来我们就毕业了。 

少良在多伦多举行婚礼,不知恁地,观礼那一日,我忐忑不安。 

我想起了江映珠。 

假如我没有某年除夕当着少良的睑与她吵起来,新娘,会不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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