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我是魔法公主-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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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磨蹭了好久,才终于在我对面则着身子坐下来。我赶紧插了一大块鹿肉到他盘子里,他却看都没看我。埋着头吃东西。
这顿饭吃得很沉默,只有刀叉敲击木盘子,和小灰白舔食发出的嗦嗦声。我看&书?斋
吃完我先离开了桌子,霍姆则习惯性的把餐具收拢成一堆放好,桌子上地油渍也擦得干干净净,待会儿女佣来收拾的时候,只有抱着餐具走人就行了。
收拾完这些,他有做回刚才的角落里,东瞄瞄西瞟瞟,就是不看我这里。
“诶!还不理我啊。要是我有让你快速恢复的方法,你想不想听?”
“真的!”
小样的,你总算说话了。
我白了他一眼,挽起袖子,从空间手环里掏出“小红水晶”,然后把里面的东西挨个倒在床上。
我记得我们分开的那个晚上,小红曾经给气喘吁吁的小受叔叔吃过一种药丸,没一会儿他的精神力明显就活化起来了。
小受叔叔当时地情况和霍姆很像,都是精神力使用过度,造成了性损害。只不过小受叔叔更严重一点,他已经影响到包括呼吸系统在内的内脏机能的运作了。==
根据魔法系rpg的世界观,战士用体力恢复药剂,魔法师用法力恢复药剂应试天经地义的事情啊。
可我之前问过老爹。这个世界根本没有这种能够在战斗过程中恢复到百分百状态的神奇的东西。
精神力的损失只能通过自我修正来恢复这点我可以理解,但是的伤害应该能用药物辅助来加快速度吧?
他现在这种情况,并不是单纯的精神力枯竭,是不是能让药物发挥作用呢?
后来看到小受叔叔吃药地那次,我就觉得那东西极有可能是“大还丹”这种级别的东西。只有少数身份特殊的人才能得到。
嘿嘿,我显然就属于身份特殊的那个少数当然,这要拖小红地福这种玩意儿当然不可能太多,但只要还剩一粒就足够了。
好在小红水晶的储存量并不大至少比我这个装了一片草原外加一座大宅子的手环小多了把里面的东西全弄出来挨个查,总能找到的。
变幻地色彩依然一刻也不停息的在水晶里流动着,不知怎的,我总觉得这颜色似乎不及以往鲜亮。当然,真正沉暗的也可能是我的心情。
我把里面的东西一一召唤出来。嗬,可真够多的。尽是些小玩意儿,铺满了大半张床,我还以为小红没我这种收集癖呢,
我拿起一个查一个,把明显不可能用来装药的东西又塞回去,毕竟这些东西将来还得还回去。今天借药的事儿到时跟他说说。肯定不会责怪我。小红没那么小气。
装了些什么呐?
杯子,空地。
手绢。不可能。
缺胳膊的布娃娃,里面只有棉花。
干巴巴的花。……
挑线头的围巾?
哎呀,竟然还有袜子!这么大尺寸谁穿啊!
这里面他到底有多久没收拾了啊?!
难道就没有件正常的……用得着的东西吗?
还有什么?还有什么?
完了,完了!小红你在我心目中干净又清新地形象全毁了。
难道臭味真地就是传说中的男人味吗?
怨念啊
啧啧,这么难看地涂鸦还留着,让人看见多丢……等等,这个形状……是我画的遥远山结界柱的地图!我画了好多张,把最好的那张给了老爹,挑剩下了到些到哪里去了?
等等!等等!
超大号的毛线袜子,是我央猫婶婶织了准备过圣诞节用的。可是遥远山根本没下过雪,这个世界也没有圣诞节。可那年,黑夜最长的那个晚上,我还是把这只袜子挂在床头,小红也真的从烟囱里钻进屋来。只不过烟囱不是壁炉的烟囱,而是厨房的烟囱;他带在身上的不是白色的大胡子,而是被油渍染黑的羽毛。第二天早上,才发现灶台上一片狼藉,鹅管家大发了一顿脾气,这个游戏就再也没玩过了。后来这只袜子被我扔哪儿了?
挑线头的围巾,是我跟猫婶婶学缝纫的时候唯一的一件成品。我没有耐心学那些复杂的技巧,好多东西做了一半就放弃了。结果最后猫婶婶只好教我织毛线,这种简单不说,而且毛线粗粗的,一件东西一下就能织完。我说好要给小红织条围巾的,好几次想半途而废的,都在他期待的眼神下接着开始,然后就有了这个。其实有两排漏了针,我后来才发现,却懒得拆了重织,便任它们空在那里。他拿到了就一直戴着,可遥远山的冬天根本不冷。那些日他的脸老是红彤彤的,粗糙的围巾和他精致的脸庞一点都不般配,之后我就没让他戴了,他把它放到哪里去了?
干巴巴的花,是最常见的车臣菊花。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养仙人球意外的东西,每天按照羊伯伯的交代侍弄着,可它还是在结出个半大的花骨朵之后死去了。我好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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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继续双更!!
女频包月章节列表 第九十五章 本市最高级别晚宴
今天第一更。
下面是正文
霍姆吃了药,被我赶回自己的房间休息。
灰白吃完就睡着了,可怜这小家伙,一定担惊受怕了一整天。
我一个人坐在床上,把那些东西看了又看,最后还是一件件小心翼翼的塞回水晶里。
看着床单又恢复成洁白的颜色,突然觉得,这张窄窄的单人床竟然空旷起来……
傻傻的坐在,不知不觉间天黑了。
我拍拍脸颊,命令自己精神起来,今晚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看看窝盆里的灰白,小家伙睡得正香。还是不带它了吧,那种“高人”云集的地方对他来说实在太危险。让他一个人留在这儿,又有点不放心,干脆把窝盆藏到床底下。
床啊……我的想象力会不会太贫瘠了?唉反正也去不了多久,而且也没人会对只猫下手,即使他是只突然出现的猫。
不确定克多洱和马吉德是不是回来了,我只好蹑手蹑脚走到霍姆房门前。
“是我,开门。”我压着嗓子说。
不一会儿门就开了。“没关系,他们俩没回来。”
我松了一口气……不对!“你没睡啊?”
“大白天的,哪睡得着。”
这……我该说你是天生劳碌命,还是夸那药太有效呢?
“我们现在去吗?”
“……”我这才发现,这小子已经洗了脸、梳好头准备得比我还充分。我看*书斋我还准备了好些道理正要跟他晓以大义呢,这态度变得也太快了吧。
“就是我不去,你一个人也会去的,那还不如我在旁边跟着的好。先说好,不要做太……太过分的事!”
我该说什么好……
为什么每次他都能朦朦胧胧猜出我的想法?可明明不知道全部,却愿意由着我呢?
“苏。还有件事……那个,那个衣服……”
衣服?我俩身上的魔法袍都是霍姆妈妈新做的,虽然料子普通,称不上名贵,但是魔法袍本就样式简介。新作的怎么也算不上寒酸。
“我是无所谓啦,可是女孩子参加宴会应该穿那种……那种裙子才对吧?”霍姆一边说。一边半蹲着,两手像剪了翅膀地鸭子一样摆动,比划蓬起的裙摆。
“呵呵,穿魔法袍有什么关系?反正咱们是乡巴佬,打扮的土一点才是应该的吧?”
可惜我的恶搞只换来这个缺乏幽默感地家伙吐出一句:“噢……”就完结了。
其实穿“制服”到哪里都不失礼啦。
由于布店兄弟超常的谄媚功夫在我们心目中留下了无比恶寒地深刻印象。要是让他们知道我们去参加全黑湾港最高级别的晚宴,天知道他们会做出什么天雷行为,所以我们一致认为应当隐秘行动。
从人家家里出去,怎么才能让主人不知道呢?
我们俩狡猾因素都十分贫瘠的脑袋里都只寻找的一个方法…翻墙。
当我发现。指挥霍姆从二楼窗户跳下来花费的精力。比我自己跳下来多出至少一倍地时候,不禁深深感叹,小黑教的那些看似不起眼的武术,原来这么管用啊!
我是久未见面的剧中分割线
政客不比官僚,不算吃皇粮地,至少在明面上是赔钱地买卖。
所以所谓的市长“官邸”其实是他的私宅,如果下次选举他不能连任。那这栋宅子自然就“官”不起来了。
不过。它要想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保持住“黑湾港第一豪宅”的名头,到不成为问题。
这是一栋无论从那个角度来看都十分奢华的豪宅。也是一栋无论从那个角度来看都十分俗气的房子。
拥有如此品味,也难怪那位牛气的木匠师傅会用“暴发户”来称呼这位绝对谈不上小气地主顾了。
“我们真地要进去吗?”
倒不怪霍姆临了要变卦,只是眼前恶俗的富丽堂皇衬得我俩这身打扮更加“清淡”。
“当然……”
“苏!霍姆!你们也到了。”不用说,能在这里跟我们热情打招呼地当然是风骚男,他果然坐着市政府的马车来了。
嗬,到底是上流社会打滚的家伙,看他这身行头就是专业级别。
米色浅黄暗花衬衫,外套一件亮白净面笔挺背心,蕾丝领巾饱满的装饰着领口,加上墨绿色阔立领收身长外套,比那身墨绿花纹的月牙色魔法袍更显出他的贵公子气质。
他似乎特别喜欢墨绿色。
所谓“三代出贵族”,气质就是这种由内而外的东西。即使不用那种恶俗的纯白礼服,眼前这个男人也是闪亮耀眼的。
虽然对着家里两个半帅哥看了整整8年,我的萌点已经大大提高,远脱离一般花痴水平,可这时候还是扛不住被他闪了一下。
可怜的霍姆,如果不是被我死命拽着,不知道会不会躲进墙角画圈圈。
“嘿,弗兰兹,看咱们仨今天的穿着就知道,咱们不是一种人。”
“啊?为什么。”
“到重要的场合人们大多会拿出自己认为最得体的打扮。你一身标准公子哥样,所以你先是贵族,然后才是魔法师。而我们是标准的魔法师行头,所以我们先是魔法师,然后才是美女和帅哥。”
穿制服,到哪里都是专业人士。
听完我这番谬论,霍姆到明显放松不少,风骚男也是哈哈大笑,只不过那笑声中,除了惯有的洒脱,还多出几分别样的信息。
我们一路嘻嘻哈哈走进市长家的大院子,两旁水晶路灯点的通亮,可以清楚的看到两旁即使大冬天里也开着大朵又鲜艳,而且必定名贵的花朵。
我正准备开口戏谑这些不和时令的花朵,有人却先一步插进来:“我的大少爷,您终于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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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还有第二更。
女频包月章节列表 第九十六章 到与不到
今天第一更。我看&书?斋
下面是正文
“我的大少爷,您终于到了!”
说话的是个中年男人,中等身材、中等样貌,本来应该是个丢进人堆里半天扒不出来的类型,可他现在站在那里却十分显眼。不,是耀眼,而且还不是那种文学上的耀眼,而是光学上的耀眼。不过一会儿,已经让我眼睛生痛的耀眼。
在这个人形的物体之上,除皮肤以外的大部分部位,都被金色占据着,而且那明显不是色泽上的金,而是真真切切的黄金,至于是多少k的,那就看他的体力了。
金额饰、金项链、金腰带,绣金衣服、金饰链,连镶了各种宝石的金戒指都没委屈任何一根手指头,个个有份。
看了这人我的第一反应是…他力气真大,竟然能挂着这么多黄金到处走……
“市长阁下,我这不是来了嘛,你的车夫可是一刻也不敢耽误啊。”
这就是黑湾港的市长冉若?切尔德?!果然衬他家恶俗的房子,果然衬他“暴发户”的身份!
“来,我给你介绍一下。”风骚男把我和霍姆引见给暴发户市长,我忍着眼痛走上去,强笑着招呼。
也不知道是超级政治豪门的公子哥果然面子足,还是习惯于拉拢选票,市长对我们这两个昨天还名不见经传的小市民态度十分亲切,欢欢喜喜把我们迎进宴会大厅,还特地告诉我,今晚的第二道甜食最值得一尝,
老远唐僧兄弟就看见了我们,咋咋呼呼的过来,市长见有人招呼便乘机退开迎接其他客人去了。我看&书?斋
唐僧兄弟见我们准时到达非常满意。但是对我们太不经心的打扮颇有微词。风骚男把我在门口说的那些混话讲给他听,惹得他哈哈大笑,连带着旁边几位魔法师微笑着点头赞同。
唐僧兄弟乘机把我们介绍给周围的同事,他们一听我俩是今天在考场上大出风头的两个小鬼,难免多看我们两眼。连带着说几句多多努力之类地场面话。我和霍姆都是晚辈,虽然都是废话也只好恭敬的听了。还得不断点头称是。
于是,这么一圈介绍下来,唐僧兄弟对我们谨慎的应答态度十分满意,还要将我们拉到另一处介绍给更多人。我心里大声惨呼,正准备找风骚男帮忙。弄个由头开溜。哪知道他也好不到哪去,被市政府的官僚们逮住了,正在动东扯西拉的套近乎。
我俩不好推脱,只有跟着唐僧兄弟去了。
这样下去。霍姆那办不办都行地事先解决了。可我找漂亮眼睛套情报的事怎么办啊?“老师,怎么没看到上午跟弗兰兹挺亲近地那位帝国神官长啊?”
唐僧兄弟没有马上回答,反而睁大眼睛,像第一次见到我似的,把上上下下我从新打量了一遍。
我不由紧张起来,难道触犯了什么禁忌吗?
不一会儿,他脸上又恢复了笑容。只不过这次不是貌似和善。而是和善中带点促狭:“那位贵人还没到呢,过会儿你去问问少爷吧。”
糟糕。看来是我那就“弗兰兹”叫得太亲热,让这个龌龊家伙误会了。
出了这种乌龙事,我不敢再随便开口,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