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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走过错过-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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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子很平缓。虽然我对他们的语言可以说是精通,可他们唱的这些山歌我却是一句也听不明白。但听着这些山歌却很惊动人心,一呼百应,路边在收割着的村民也加入到这支小小的队伍里来了,或在我们后面或在我们的前面。队伍长长地排开,居然有二三十个人之多,都背着金黄稻穗,蜿蜒如一条金龙盘在山腰上。歌声越发嘹亮,我都能听见它的回音从山的那边传回来,或许那不是回音,而是另一支收成回来的队伍,盘蜒另一座山上。像我们一样,用歌声充斥劳累,赞美收成。
村寨里已是炊烟袅袅了。一个个圆筒形的烟囱吐出一柱白白的烟,没有风。白白的烟柱并不升得很高,夜幕降临的同时,水雾也降下来了,重重的水汽把烟压住,飘忽在山寨的上空,迷漫着整个山寨。让人看不清木楼边上的是树还是竹子,还有低矮的瓜棚,稀疏的篱笆。在路上窜动的白白的一团是猪还是羊还是鹅。整个山寨犹如仙境般祥和温雅,充满生机。
曾几何时,像炊烟篱笆瓜棚草坪这样的词眼被遗忘,乡村的形象在脑中模糊。究竟什么是乡村?虽然我一直都住在农村,但我却分辨不出来,在我记忆里,我总是认为乡村就宁谧的,优雅的,安静的,祥和的。而农村是落后的,凌乱的,繁杂的,脏兮兮的。其实乡村就是农村,农村也就是乡村。乡村的叫法文雅点而已已。也许应该是我想的那种,乡村是一种有区别于农村的村庄。乡村就是我眼前的这座山寨,农村就是我居住的杂草丛生,门口就是烂泥路,鸡鸣狗盗,房子破烂无人居住。像在这里,鸡叫狗吠,羊咩牛哎,我都听得津津有味,听得生机勃勃,生机盎然。尽管这和我家乡听到的一样。
世间万物一样,只是心态不同而已。
我已经感觉到头发湿湿的了,因为雾水的缘故。我应该很留恋这个地方才对,但在那时我想到了离开。我想我总得做事,不然就废了。不能总这么无聊啊。
金枪鱼和文达比我更无聊。他们几乎要发疯了,他们跑来我这里,喊道:走!出去走走!我们就出去了。我们不再畏惧阳光了,没有什么比无聊更让人害怕。村寨里没什么人在家,都出去忙农活了。我们就往人多的地方去。可我们就是走,走,走。主要是我们在找喜妹。只要找到了喜妹,我们四个人加上喜妹就五个人了,也就是人多的地方了。喜妹不会一个人在某个地方劳作。我们一路打听喜妹的下落。但是我们为什么要找喜妹呢?如果是我,是可以理解的,她是我的情人。那金枪鱼他们为什么要找喜妹呢?她是他们的什么人?和喜妹在一起,我不喜欢金枪鱼他们也在。和喜妹一起,我喜欢带上可可。不能说是我带上可可,是可可跟着我。
差不多十个人在一个小山坡上,热热闹闹的,文达不失时机地架起画架,双眼乱瞄,搜索他狙击的灵感。他的目标很明确,是喜妹。我想这家伙的画技怎么没有让太阳给蒸发了啊。金枪鱼躲在一棵树下。我本来想要帮喜妹的,不幸被可可拉到树下。可可直叹好热好热。
可可和我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显得很亲密。我承认我喜欢可可,但我觉得我们的关系只停留在纯粹的友谊上。但外人就不是这么看了,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金枪鱼。金枪鱼私下对我说,你们发展成得怎么样?有没有那个?这是他突然说出来的。
我不知甚解,问,我们?发展?哪个?
金枪鱼更不知甚解,说,就是你和那靓妹啊?
我想这小子真邪门,怎么说这个。我说,我们,怎么可能呢?人家是富家女,我这等穷苦的孩子怎么敢高攀呢?
金枪鱼鬼祟地说,我看你们两个,嗯,有不寻常的关系。
我说,有什么不寻常啊?
金枪鱼说,我看她八成是喜欢上你了。
我心花怒放,所谓旁观者清,外人是看得最清楚的。我压住喜悦,说,不会吧,你看我这样子。我双手由腰提至脸部,向金枪鱼介绍自己。
金枪鱼说,是的,肯定是的,要不然人家怎么会整天跟着你呢?
我说,那文达不也天天和你在一起吗?你又怎么解释啊?是不是?嘻嘻。
金枪鱼不屑,咷!我跟你说正经的。
我说,人家这么漂亮,那么有钱,怎么会喜欢上我呢?
金枪鱼说,你不知道,想这样有钱的富家女,虽然长得漂亮,但她们的内心是很空虚的,你多给她一点关怀温暖,她会感动得以身相许的。
我说,何以见得?
金枪鱼答非所问,你这叫趁虚而入。
我说,咷,我有这么卑鄙吗?
金枪鱼说,打个比喻嘛。
我说,你的比喻也太拙劣了吧。
金枪鱼自鸣得意,说,但很形象。
我说,你有过这样的经历?你是怎样知道的。
金枪鱼说,书上写的。
我说,这你也信啊,写这样书的人都是光棍,他们写这样的书只是自慰。
金枪鱼说,我对这也很有研究,他们说的都入木三分。
我说,你不会也是这样自慰的光棍吧?哈哈哈。
金枪鱼咷一声,又嘘嘘地吹气,小声说,你的那条女来了。
我和金枪鱼首次关于感情的交流被迫中断。可可的声音想储钱的罐子似的,嗡嗡的,她叫我,过来呀。我就过去了。
太阳实在厉害。文达艺术的源泉都被太阳晒得干枯了。手丧失了画画的能力,擦汗都来不及。他跑过来,叫道,哎呀,顶不住了,太热了。我清楚地看见他的画稿上沾满汗迹,一小块一小块的,汗滴在画纸的位置都凹凸不平,像一片片干了的鱼鳞。文达昂望树叶之上的天空,眼睛半闭,表情做得鬼斧神工,张望碧蓝的天空,考究热的根源。无可奈何遥遥头。
四个人窝在一颗树下,各自梳理着内心的世界,都没有说话。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掩盖着思索的表情。或拾起一根树枝在地上乱刮,玩弄着一颗小石头,一片叶子,坐着枕膝而睡。知了拼命地叫以示它的存在。心情好一点还可以听听,烦的时侯,它像一张利爪,可以把你的心情撕裂,可以让人在一瞬间崩溃。像现在,我就不想听。我看着对面耀眼的稻谷,心情是一张白纸。
这是倒霉的一天,中午回去的时侯发生了意外。很沮丧的是发生在我身上。我的脚腕扭伤了,肿大得比小腿还大,活脱脱的一只猪蹄。
当时的情况是,喜妹中午收工的时侯,金枪鱼自告奋勇要替喜妹背稻穗。走在前边做领头羊,依次是我,可可,喜妹,文达。金枪鱼背上背篓,我几乎看不到他的身体,只见他两只空荡荡的裤腿在田埂上移动。他的身躯因为不堪重负变得扭曲。背篓的背带要勒进他的身体里去了,左右胳膊彼此起伏,他不停用手垫着背带以防背带把他分割成三部分。他的喘气比牛还大。我担心他支撑不住时会不顾一切把背篓抛掉,那喜妹半天的劳作不就付之东流了?我问他,要不要帮忙啊?金枪鱼还是那副德性,他咷一声,说,这算得了什么,再重的我也背过。
我说,别吹吧,就你的一身柴?
金枪鱼压住强大的喘气,说,想当年…………
我准备好言辞,要好好打压他的自信心。却听得他“想当年”之后大叫一声“蛇”。惨剧就是这样发生的了。金枪鱼发现蛇的第一反应是迅速往后跳,这一跳的后果就是我被他的背篓狠狠撞了一下,失去平衡,我一百八十度向后转,想以可可作依靠稳住。事实证明我的方法是正确的,我抓住了可可的一只手,正准备直立之际,金枪鱼的惯性太大,继续后退把我再撞个梅开二度。我面向可可,像电视放的一样,我这么被金枪鱼一撞肯定要扑向可可,并把她整个压在地上,我的嘴唇正好对着可可的嘴唇,于是这无意的吻就发生了,我们都被这美妙的感觉吸引住了,张大眼睛对视回忆刚才的一吻,若是两情相悦,又要继续深情深吻下去,天地之间就两人的存在。但这只是电视剧情的人为的安排的恰巧。我当时是被金枪鱼再一撞,刚刚恢复的平衡再一次被击破,我本想借这一撞顺势站起来,不想一脚踩空。千钧一发,我知道要往下坠了,我不能像金枪鱼一样遇到意外而连累别人,我放开可可的手,等待将要进行的自由落体运动:下边是高达一米半的稻田。我心悸最后坠地的一刻的到来,也许很滑稽,要贻笑大方了,我想。也许会很痛,下边可能有水,这下衣服要脏了。这只是一瞬间的动作,我不想我还能想这么多东西。这危险的时刻就是漫长。我还看见,可可要拉住我,不想我放开她的手,用力过猛,先我一步翻了个四脚朝天。喜妹去扶她,我不得不再说一句,这危险的时间就是那么的漫长。
我坠落之时,除了观察到以上的情况我还做了很多事,比如调整下坠的姿势。我计算如果就这样下去我是以背着地,那一定很惨,我把脚从滑落时与泥壁的摩擦中向下收,调整重心以让脚着地,一心多用,支配不过来。那一刻时间飞快,右脚只调整了一半就坠地了,在一百多斤的猛烈冲压下,脚腕就给扭了。
我当时一点也不觉得疼,不知道给扭了。我爬上去,看看稻田里我的人形,嘻嘻地笑,所以人都哈哈地笑了。金枪鱼也摔了一跤,不过是在田埂上,稻穗散落一地。我边爬边向可可道歉。等我爬了上去要站起来,右脚如同无物,没有支撑力了,我扑通地跪在可可面前。可可说,哎呀,怎么跪下来了啊?
我挽起裤腿,一只淤血发黑的肿胀的脚呈现在眼前。我吓了一跳,哇,这么大啊!
可可要来扶我,我说不用不用,我还能走。我确实能走,脚下没什么感觉,一点也不疼。不出三步,我又跪下来了。我就不拒绝可可的搀扶了,我刚才就不应该了,这是和可可肌肤之亲的机会。可可身上有一股很好闻的香味。她的手抓住我的手臂时我全身上下都软了,机会难得,我干脆把手放在她柔柔的肩膀上。尽可能地与她有更多的身体上的接触。
到了宽一点的路,我就故意放慢脚步,把另一只手放在喜妹的肩上。我哗一声,说,越来越痛了。我把右脚吊在空中,左脚一跳一跳的。我表情很难看,以示我真的需要两个人扶着。使我得以一脚踏两船,不会造成厚此薄彼的局面。一脚踏两船这个成语会不会有误,一脚怎么能踏两船呢?除非这两条串靠得很近,那这样是很危险的。那么一脚踏两船的意思就不是说人花心什么的了,就是说这样的行为很危险。我现在的情况不是这样,我是两手搭两肩。
后来我发现我错了,不是一脚踏两船,是脚踏两船。
问题是我当时就是一只脚跳的。
金枪鱼走前边,累得一晃一晃的,无暇顾及。文达在后边肯定滋味不好受,作为男人,此景此情。我不再畏惧阳光,为了延长这美好时光,我走得很慢……我跳得很慢。天气很热,但我春风得意。那时,我想到了一句话:幸福是要付出代价的。
有一个难题,就是到了路窄的地方,我不知道放开谁的肩膀。
外公外婆也没有见过肿胀得这么厉害的脚,捏捏肿胀的地方无计可施。把儿子,也就是我的舅舅从田里叫来。舅舅一只手拿着我的脚跟,一只手轻轻摇着,他说没事的没事的。我看着猪蹄似的脚想怎么能没事呢?没事哪会这么大。舅舅不看我的脚,看外边,他说,看,那是什么鸟?我往外边看,说,在哪里?接着我就哇地叫了一大声,很惨烈。
可可后来回忆说,那时你吓了我一大跳,你叫得也太夸张了吧,像杀猪似的。
我说,我哪里知道舅舅会这么狠地扭我啊,当时确实很痛,我都没反应过来。
外公捧出一个玻璃坛子,上边厚厚的灰尘告诉人它好久没有动过了。透过酒红色的液体,我看见里面装着很多栩栩如生的动物,有金环蛇,蛤蚧,其它的我都说不出名字。此后三天屋子都充满了药酒的味道。
每次擦药酒可可都细细观察坛子里的东西,双手托着下巴,眼睛亮亮的,她说,它们原来是这样的啊,哎呀,好恶心啊。
让我高兴的是,喜妹在日理万机的农活中挤出时间来看我让我倍感激动,这说明喜妹还很关心我在乎我,她的心里还有我。她要走的时侯我说,再坐会儿吧。喜妹说,不了,要去干活了。我就诅咒干活。但是,不干活,我们吃什么啊?
对于吃,在可可到来的那一阵子,我就担心她是否会习惯这里的饮食。像她这样的大小姐,不是山珍海味怎么能让她吃上一顿饱餐呢?山寨远离城镇集市,要买点肉类什么的要跑走上差不多一个小时,加上外公家也不是很富裕,断不可能天天去买。时至今天,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可可不但习惯山里的饮食,还吃得津津有味,没有一点厌食的迹象。因为每次餐桌上的菜式都不尽相同,却又万变不离其宗,都是蔬菜瓜果之类的农村从不缺少的。外婆很勤劳,除了经常做点心给我们吃外。从出现在餐桌上的菜就也可以知道,有丝瓜,苦瓜,茄子,冬瓜,豆角,南瓜,土豆,莲藕,竹笋等等,还各种季节性的蔬菜。有一样是每餐都有的番茄,几乎每个菜式都用番茄作伴料。这种番茄比拇指稍稍大一点,跟樱桃一般。是酸甜的,在它变黄的时摘来煮,放上几个辣椒,伴什么菜都滋味无穷。外公有时出去钓鱼,可可就有机会吃上她最爱的番茄煮鱼,酸酸的辣辣的,每餐吃得比我还多,居然没有变胖,依然是窈窕淑女。
女孩子满身都是嘴。可可的嘴除了说话之外的时间都是用来吃的,甚少歇息。外婆储备的粮食在可可大吃之下还源源不断推陈出新,柿饼,腌余甘果,咸花生,番薯干应有尽有。伸手采取的也有不少,门前不远的水桃,荔枝,龙眼,石榴。我和可可没事做的时侯就坐在水桃树枝上听鸟叫吃水果,更多的时侯我们是在葡萄棚下乘凉,张开嘴就可以尝到新鲜美味的水晶葡萄。
在我扭伤后的几天,可可把葡萄棚下打扫得干干净净的,她赶走了葡萄棚下的原住居民:鸡鸭鹅。力大无穷,还搬来两张椅子和一张桌子。搀扶我在椅子坐下,像护士一样周到。我说,你别把我当病人了,这点小意思没什么大不了的,想当年……可可端来茶壶杯子,顺手摘了一大串葡萄,在我的对面坐下与我把茶话桑麻。我说,可可小姐你可真会享受啊!可可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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