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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走过错过-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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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给我们意见说,你们可以钓鱼吃的啊,我去跟承包水库的人说一声。一语惊醒梦中人,我们就为什么没想到呢?可能是给金枪鱼的鸟主张给迷糊了误导了堵住了。
水库毕竟是养鱼的地方,钓竿一下水就有鱼上钓了。和我和可可在河里钓的简直是天壤之别,鱼也比较大,一般都有一斤左右。两条钓竿我们都忙不过来,脱勾,上鱼饵,放线,起杆,周而复始,乐此不疲。竹林都是收获的喜悦,看见地上的鱼越来越多,我们都忍不住哈哈地笑,吃不了这么多吃不了这么多,但是我们还是不停把鱼竿往水里抛。已经不是解决肚子问题的问题了,就是为了享受成功的喜悦和乐趣,我们都轮番地去钓,钓了又抛回水里去,直到鱼饵用完了,我们才杀鱼生火。都是一会儿之后会尝到烤鱼的香味的那种迫不及待的欢愉。
我们围在火堆旁,手各执一条串着鱼的竹竿,眼睛都流露出非洲饥饿儿童看见食物的那种眼神。不是我们都没有吃过鱼,但是从自己手中钓到的和自己烤的都是第一次,这就是享受劳动成果的喜悦。我们纷纷赞叹生活的美好,可以让我们如此惬意享受鲜嫩的鱼肉。
饱餐一顿,我们就想种种方法了消遣,不能吃饱撑着。文达建议做个竹排来划划,他说,你们看这水库的水质多好啊,清波荡竹排,多爽。
我说,算了吧,要爽就游泳啊,不更爽吗?
众人表示都不会游泳,都说文达的主意好,竹排啊,多好玩。
我表示谨慎的态度,在我看来做竹排是件浩大的工程,跟三峡大坝差不多。我说,不行吧,做得来吗?竹排可是很大的,要同时装下我们五个人。
金枪鱼说,不就是把竹子捆在一起么?这有什么难啊,要大就多砍些竹子不就了事了,也可以两三个玩玩在轮流到其他人的啊。
喜妹可可都赞成,说,对对对,做小一点的,两个人坐的就好了。
金枪鱼文达说干就干,不到五分钟就选好了十多根碗口大的竹子,还选好了作为捆住竹排用的篾条的竹子。金枪鱼向我们宣布,开始了啊,大家一起动手。问题马上出现:拿什么去砍竹子啊?金枪鱼对我说,你不是有刀子吗?
我从右脚鞋帮里掏出一把明晃晃的刀子摇晃着说,是啊,它还锋利无比,削铁如泥。
文达说,没想到你还带这东西,好,正好。
我说,你们再看看,它行吗?
金枪鱼说,你不是说它削铁如泥吗?
我说,知道就好知道就好。
文达说,有什么问题吗?你舍不得用它砍竹子?
我说,对了,你们也知道它削铁如泥,知道竹子是要砍的。这问题就是它只能削不能砍啊。这么大这么多的竹子要削到何年何月才可以削到一个竹排啊。
可可说,你总是在打击我们的兴致和士气。
我说,可我说的都是事实啊。你们把事情都想得太异想天开了吧,要脚踏实地懂不懂?
文达说,那你带这刀子在身上做什么啊?
可可也问过同样的问题。我几乎每次都出去都把它带在上,所以每次我出门都要花上不少时间来整理装备,这和女人上街出门一个道理。可可就常埋怨我怎么这么慢。是啊,我真的很慢,可可梳妆完毕了我还在那里系鞋带。我常穿这那对高帮鞋,它的鞋带很长,有很多孔要串。这是一双仿造军靴,是我特意在鞋店里定做的,它完美得几乎可以媲美真正的军靴。我就是穿着它步行走遍珠海每一个角落,它伴随着我攀山涉水,走完每条我必经的崎岖泥泞的道路,无论是在城市里坚硬的街道还是在乡下松散的泥路,无论是在潮湿油腻的厨房还是在光洁的酒店大厅,它总让我有脚踏实地的安全感。我爱惜它,保养得非常好,以致三年多了它还历久常新。它的好伙伴就是我的那把刀子,不应该叫刀子,叫匕首比较适合它,或者军刀更合适。
从学校退学我就打算出去干事业,但出去的前辈们都是外边治安不好,坏人满街都是云云。我就在家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打造了这把匕首。它的质地和有名的藏刀一样,是用汽车的弹簧钢板做的。双刃,也不算是双刃,因为它的背面一半是刃,一半是锉刀。是我仿照在解放军报里看到的一把欧洲某国的军用匕首做的。刀柄上的绳子是我专门买来的,我把它编织得很复杂,纵横交错却又处处均匀,以致绳子脏了我也不敢解下来洗,怕不会编上。主要是握着手感好,抓在手上就仿佛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它总是泛着让人畏惧的白光,是月光的那种。每次我拿它出来,都惊鸿一瞥,刀身反射着我的眼神,它总是藏着一股杀气。它长二十三厘米,刀刃长十二厘米。它被我放在一个特制的刀套里,是软的,这样插在我的鞋帮里就不会带来不适感。多年的习惯,它似乎已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吸收着我的体温。遇到危险时很容易就可以把它抽出来,只要把裤腿一拉,立马就有一把明晃晃的刀子亮在你的敌人面前,叫他不敢向前半步。
事实上我带着它是对的,它在一次保护我的过程中尝到了血的味道,不是人血,是狗的。那时刚到珠海不久。珠海的确是一座不错的城市,就是环境不错,街道也比较整洁。所以我就天天下班到处逛。走得最多的是情侣路。某天,和往常一样,我在长长的情侣路上一个人闲逛,时近黄昏,路上人不多。一个朋友打电话叫我去某地有某事,叫我快点。我就在海风的吹送下一路奔跑,不知什么时侯后边一阵狗吠,我扭头一看,一只白色的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狗追着我不放。我就停下来,严声喝道,滚一边去!并做出要打它的手势。它没有走开,而是在我面前又跳又吠。它脖子上还带着环,它不是流浪狗。它这么凶使我以为它的主人在附近,狗仗人势嘛。我四下张望,四下没人。我就不理它了继续跑,但它还是追来,越叫越凶,我就有点怕了,要是被它咬到,着打疫苗不是十几块钱那么简单了,随时有可能一个月的工资都耗在上面了,主人不在也不知道找谁去要钱。我边跑边拧头叫它滚开,它就越凶。眼看就要追到我了,我一个急刹车,马上往回跑。它又追来了。要追到了我就又往回跑,如此三次。再这样下去朋友的事小,耗尽我体力是大,到时我就打不赢它了。没办法了,是图穷匕见的时侯了,我拼命跑和它拉开一段距离就左脚单跳几步,右脚收上来,一把抓出刀子,立定等它跑过来。它又跳又叫,我也跟着跳,跳到它后面,一道寒光画了一道完美的弧线从狗的侧身经过。后者“嗷”一声惨叫跑了。刀子上和地上都留下它的血。
一次可可看到我在往鞋帮里装刀子,她惊讶的问,你带这干什么啊?你不会是逃犯吧?
我说,你怕了?
可可更惊惧,说,你真的是逃犯?
我说,我像吗?
可可说,你说真的,到底是不是啊?
我说,你不相信我?
可可说,那你带它做什么?
我笑说,看你怕成那样,我是做得了坏事的人么?带上它我有安全感,只是防身而已。
可可说,这样啊,你们男人也要有安全感么?
我说,当然啦。至少我需要。
可可说,噢,那你们男人什么时侯会觉得没有安全感啊?
我说,我随时都有危机感。不过我的一个朋友说,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就最没安全感。我还打了个比喻,我说,比如说,像你这样的。
可可面就红了。我说,那你们女孩子需要什么样的安全?
可可说,就是保护我。
我说,那我带上它就是为了让你有安全感。
可可却说,我怎么没有发觉呢?我觉得你很危险。
我哀求说,大小姐,你不要这样,不要把我当坏人,在你面前我会有犯罪感。
竹排做不了,我们就做弓箭,射小鸟。但是由于技术的原因,我、我们没有破坏到一个鸟的家庭,就是说没有一只鸟惨遭我们的毒手。金枪鱼还借了一幅弹弓来,它同样没有让我们尝到小鸟肉是什么滋味的。更多的是我们以前方的一颗竹子作为目标,看谁能射得准,射中的机率高。
第八章
    可可说要去一趟融水县城,问我去不去。她是在晚上十点多的时侯说的,她说,明天就去。我问她,去融城干什么?好远的喔。但是可可怎么也不说去做什么,就是问我去不去。不像往常叫我一定要去,威迫的语气。第一次和我用商量的语气说话。昏黄的煤油灯光下我看不清她的表情。以前要去哪她都说,去玩啊,去玩啊。我都会和她较上一阵牙花。可可这次幽幽的,我读不出她的眼神。她没有和我闹着玩的表情,我只看见她的眼睛闪烁着煤油灯的火焰,闪闪的。我就说,我去,我当然去,明天要起很早的喔,那现在我们睡觉了好不好?可可点点头,嗯。可可第一次在我面前显得乖乖的,脸上露出满意的笑。
她说,嗯。没有让我哄她睡,没有让我讲故事,没有让我再和她聊聊。她睡在床上,我在地板上铺下凉席睡,我们一直都这样,不过有点偷偷摸摸的。说睡觉,都要做出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里睡,但又悄悄地跑到同一间房,以不让外公外婆怀疑我们在乱搞关系。实际上我们没有。但今晚这个过程我们删除了。或者说忘了或者没必要了。外公外婆不是傻子,他们明察秋毫,早知道我们睡一个房了。我们神神秘密,主要是觉得好玩。苗族是一个婚姻爱情都很自由的民族,父母不会干涉儿女的。况且我是他们外孙,就更不会管我了。
我们起得很早,太阳才刚从东方的山上露出半边脸。但喜妹比我们更早,让我十万分吃惊的是金枪鱼文达精神飒爽的也起了那么早。喜妹说,正好,都起得早,走,我带你们去一个好地方。
我说,去哪里啊?恐怕今天不行,可可说她要去县城,我陪她去。你们去吗?
可可暗地里拉了拉我的衣服,她说,是啊,喜妹姐,你们去吗?
喜妹看看文达又看看金枪鱼说,你们去吗?
金枪鱼说,还是别去了,要走那么远的路才有车坐。
文达说,是啊,还是你们去吧。喜妹那我们就三个去咯。
我和可可走了。我三步一回头,不停地向喜妹招手。喜妹招招手,站在那里不动,手相执着坠在裙袂上,眼睛闪闪的,像有东西在里面打转。走了好远,喜妹还停留在原地。我心不知道怎么的就酸了,像是和喜妹永别似的把自己搞的很激动。
昨天下了场大雨,黄泥部分的路很难走,很滑。我们手拉手小步小步往前推进,因为赶时间,我们很少说话,说的都无非是些小心点,从这边来,抓紧点,跳……等等,都是动作词眼。希望能在太阳高挂的时侯到达乘车地点。天不尽人意,本来一个多小时就可以走完的路我们花了两个小时。太阳的威力已越渐成形。我们背着阳光登上了一辆驶往融水的中巴。
在山里都一个多月了。也就是在山里静养了一个多月,突然听到各种繁杂的声音,汽车的潺潺的引擎声,喇叭声,各家商店播放着不同的歌曲声,吆喝声,声声入耳。顿觉无所适从,这是一个既陌生有熟悉的地方,陌生,因为我还没在这里停留过,熟悉,因为她和中国所有的县城一样。各种高低不一的建筑显得很凌乱。五颜六色的门面与广告牌,墙壁上的蓝色字体,巨幅红色的摩托车广告,密密麻麻的电线电缆,街边的小摊,路边放满的自行车摩托车,总之,一个常住大城市的人无法忍受的这样有规则的乱。同样是一个久居深山的人难以适应的喧嚣。而我介于两者之间,就是觉得陌生和熟悉。
可可看着往来飞窜的三轮车眼花缭乱,问我,我们往哪走?我说,不是你说来的么?应该我问你怎么走才对啊?
可可说,哦?是吗?那我们就走这边。我们就在街上盲目的走,或者说逛,由于不谙地理,经常往走到偏僻处,走到死胡同。可可也不说要去做什么,就是走。后来她就挽着我的手,头靠着我的肩膀,我始料未及,高兴坏了,情绪很激动,昂首挺胸,像在检阅千军万马。
我们此行就是在逛街。在一间食店里吃了一碗螺蛳粉。可可即兴买了一部数码相机,说要拍下山里的草草木木留作纪念。我们在融水县城不同的地方照了几张合照。在我的记忆里就是这些,最难忘的就是可可挽着我的手,头靠着我的肩。
下午又下了一场大雨,回去的路更泥泞了,到处是一潭一潭的的黄水。雨后的阳光也越显毒辣,反射在一潭潭的水里,特别词刺眼。我们走得小心翼翼的,可可穿着的是一双白色的布鞋,所以我总是在前边探路,捡些泥块石头给她垫着过。我的高帮军靴防滑,不怕脏,我拉住可可的小心走过我给她垫的每一块石头泥块。有时也会遇到长达数米的泥泞不堪的无法找东西给可可垫脚的物品。我就很无奈,踌躇着怎么让可可过去。我问可可,怎么过去啊?可可显得无不担心,她伸出双手说,抱我过去。我疑惑地看着她,可她却等不及了,她,抱啊。我就抱了。我弯下腰,抱住可可的腿部,把她撑得高高的,一小步一小步慢慢地探过积水。这是我们最亲密的一次接触,当时我没有什么感觉,就是告诉自己要小心,不要摔倒了,摔倒了可可就都一身泥了。我歪头看着地面,右脚一点一点向前探,踩到可以承受两个人的体重的地方就站稳,左脚就跟着移到右脚旁边的可靠的位置。我的脸正对着可可的胸部,幸好没有心猿意马胡思乱想,要不然我们都会成为泥雕了。在我如此小心下,还是踉跄了几次,后果是吓着可可,她紧紧地抓住我肩膀位置的衣服。她的胸部就贴在我的脸部,我没主意到这温柔销魂的一刻,而是,迅速调整重心站稳,结果是鞋进水了,裤腿上也溅了一腿的泥浆。
再一次遇到长长的泥泞路段时,可可就不让我这么抱她了。我弯腰要去抱她的腿部。可可说,又这样抱啊,我刚才都被你勒得很痛了。她说,这样来这样来,示意我横抱。我就横着抱起她,右手扶着她的颈部,左手抽起她的双脚。可可双手环抱着我的脖子。我的第一反应是,哗!怎么这么重啊?都叫你不要吃那么多了。可可不说话,她把头埋在我的胸前。鞋已经进水了,我就不管那么多了,大步朝前走,涉水而过,水声啦啦作响。
走到干的地方,我累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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