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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部分

麒麟正传_桔子树l-第79部分

小说: 麒麟正传_桔子树l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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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杀气,现在说士气,其实都一个东西,气场这玩意儿谁都说不好,一瞬间能让人汗毛倒竖,那就是气势,杀气腾腾,气吞万里如虎。之前陆臻说他为人阴狠,像刺客,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当时的夏明朗笑着说那是你没见过更狠的,更狠的,连杀气都没有,就像最初的陈默。

    
陈默这人平时看起来偏冷,到了战场居然一分不变,结果就更成了异类,潜伏就像发呆,开枪有如打靶,你问他干掉了多少个,他一五一十地说,连眼睛都不多眨一下。如果是老兵,夏明朗还会感慨一句心理素质过硬,可那是彻底底的新人,夏明朗就只觉得后背发凉,心理工作倒着做:你其实可以慌,你应该有不忍。陈默很认真地懵懂:啊?为什么?

    
夏明朗心想,这几年他算是花了点心思去引导,总算是没把陈默往冷血无情上推得更远,可是陈默那样算是他天生的,拉着拽着还能拉回来,那陆臻呢?夏明朗深刻分析,这些变化要搁别人身上正不正常,为什么换了陆臻,他就这么心慌?有些心路其实是有共性的,人人都是那样过来,从害怕到不怕,从不怕到漠然。无畏与冷血之间有一个微妙的平衡,如何把握,是他最大的难题。

    可是陆臻!可是陆臻?

    
关心则乱,世事就是如此,离得太近就看不清,就像刚刚迫在眉睫的笔尖。陆臻这小子学得太快,心思太活,出手够狠,这让他没有底,他这辈子没怎么接触过像陆臻这样的知识分子,他对这些人有戒心。

    “队长……回去吗?”陆臻绷直了身体伸懒腰,声音有些疲惫,软软的。

    “好啊!”夏明朗收东西关机。

    陆臻走到楼下一摸口袋:“哎呀,我又忘记带钥匙了。”

    夏明朗失笑:“走吧,我有。”

    陆臻嘿嘿一笑,看着四下无人,凑近了压低声音说:“真贤惠。”3cc0393b1c

    “小兔崽子。”夏明朗飞起一脚直接踹过去,“你说,你那钥匙配着还有什么用?找坑埋了吧!”

    “那不一样,好歹我也在那屋住着,这是彰显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原则性问题。”陆臻闪得极熟练,闪过后手臂一勾,又挂到夏明朗的脖子上。

    
三更半夜了还闹这么欢,的确军容风姿不整,只是稽查组转头张望了一眼,从前一个路口走过,心里有点羡慕:瞧他们行动队的人到底就是不一样啊,同生共死过的,感情就是好。
 


麒麟正传 第三章 冰天血地 2
章节字数:4597 更新时间:09…07…31 20:46
    2。

    
与普通乙类部队相比,麒麟的住宿条件要好得多,一水儿的双人间,坐北朝阳,贴墙放着两张单人床,对面墙放两张书桌连到顶的书架,门后藏着衣柜与储物格子,独立卫浴,每间房都有一个大阳台,十成十部队造房的通用风格,方方正正,宽敞明亮。这硬件、这水平着实羡煞旁人。整个中队只有正副队长住的是套间,在走廊的尽头打通了两个宿舍联起来,外间是一个小活动室,有电视,还有打牌的桌椅,群众工作,寓教娱乐。

    
不过,因为一些特别的历史原因,夏明朗一直一个人住。刚出事那阵他有祁队罩着严头疼着,麒麟的住房从来就不紧张,再说出了那种事,老队员不想触他心伤,新队员不敢碰他旧恨,就算是祁队一声号令想找个人跟他住一块,只怕也没人乐意。再往后祁队调任,夏明朗顶上,郑楷是那种做事一板一眼的实在人,只觉得无论如何怎么样也没有副队长住套间,正队长住普通宿舍的道理,索性挑了个夏明朗出去学习的机会把宿舍调换,他自个跟队员们凑一间,他生性好热闹,并不喜欢一个人呆着。

    
夏明朗回来后见木已成舟,也就没再多说什么,请郑楷吃了顿好饭开了瓶好酒说了一句谢谢,类似这怎么行呢,你再搬回来之类的客气话一句没有,郑楷不介意,他们已经是可以包容彼此怪癖的那种兄弟。

    
于是,夏明朗屋里还有一张空床,这个事实陆臻在入队时就已经发现,然后慢慢化为一桩心病,说实在话,他觊觎这张床实在不是一天两天。陆臻计划订了不少,方案一套一套,行动基本没有,总觉得目的太过明显,指向太过鲜明,简直欲盖弥彰,唯恐天下不知,就差在大门口挂上一联:此地无银三百两,门内夏陆无奸情!

    陆臻很头疼,很哀怨。

    某日云歇雨止,陆臻趴在床上支着下巴,睁着红果果的渴望的小眼神往旁边看,叹气:我要是能睡在那儿就好了!!

    唔?夏明朗撑起头,看了一眼,低头吻上陆臻汗湿的脊背。

    
又过了几天,夏明朗下了训练没换装,一身戎装的去找陆臻,徐小花多么知情识趣,马上找了个借口遁去,夏明朗看着陆臻笑得纯良,说你也出去一下。陆臻心怀警惕地出去溜了一圈,回来后夏明朗已经不在了,他上穷碧落下黄泉地把屋子整个翻了个遍也没找出什么可疑物品,于是疑疑惑惑嘀嘀咕咕地睡了。

    当天晚上,陆臻从床上跌了下来,床散了。

    
半夜三更的一声巨响连一声惨叫,整层楼醒了一半,陆臻狼狈兮兮地挣扎在被子里,睡眼朦胧地思考,我最近也没变重啊!闻风过来参观的兄弟们笑得放肆,陆臻心中不爽,夏明朗慢腾腾踱过来,说:明天的训练可不轻啊!

    众人一听,顿时作鸟兽散。

    陆臻从地上把自己收拾起来正打算和徐知着挤一张床先凑和着,夏明朗摆摆手说算了,还是卷被子去我那屋睡吧,陆臻糊里糊涂地就跟了他回去。

    第二天,训练紧,忘记报修,自然又睡了一晚上。

    第三天,直接卡到演习,风餐露宿去了自然更没人管这琐事,等回来看到一张破床,陆臻愤愤然卷了几件衣服走人,徐知着独自坐在自个床上若有所思。

    再过几天,夏明朗说,不如陆臻就睡我这屋吧!反正他职位也到了,级别也够。陆臻这才蓦然醒悟,他们这就,这就算是……同居了?

    夏队长看着他笑,乌溜溜的黑眼睛,狐狸似的光芒,他用鞋跟在桌腿上轻轻一磕。陆臻一愣,转瞬间大悟,狂汗不止。

    什么叫牛掰,这才是真牛掰!

    陆臻自叹不如!

    
夏明朗最近养成了冲冷水澡的好习惯,皮肤冰凉内心火热,这是很爽的刺激。且不论这习惯的起因有多么的阴差阳错,习惯就是习惯,冬夏不改。其实我们常常会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养成一生的好习惯。

    
浴室里有水声在响,陆臻正捧着电脑靠在床头盘腿看文献,他有一个ThinkPad的旋转屏,看文件的时候可以把屏幕180度旋转放平,捧在手里像看书那样。夏明朗冲完澡出来,拥了一身寒气坐在床沿擦头发,陆臻抱着本本像个小圆球佛那样慢慢慢慢地重心偏移,离开床头往旁边倒,偏过中轴线之后速度变快,夏明朗伸手接住他,陆臻把脑袋蹭了蹭在夏明朗肩上找到好位置。

    
一切的动作都极自然,陆臻连眼神都没飘开过,手里握着笔圈点勾画不停。夏明朗靠到床头,右手从陆臻的腋下穿过去扶在他腰际。床头的抽屉里放着烟,夏明朗衔了一支,单手划燃火柴,烟雾被缓慢地吸进去,在肺泡中慢慢地转动,他半合着眼靠在墙上,思维停止,岁月静好,窗外传来远处山谷中的林涛声。

    陆臻看文献的速度很快,十秒钟扫描一个标题,一分钟确定是否看全文,五分钟提练文章的要点和新意,中英文对他来说都像母语,于是他唯一的难题也只剩下:不够看!

    
一般纯技术的东西会多一点、新一点,略略涉密的那些就只有黄花菜,偏偏陆臻是那种把看文献当晚安KISS的人,吃不饱就放大网,与无线电子相关的最前沿都搜回来瞄几眼,PDF一开十几页,黑杆笔拿在手上圈圈点点,分门别类地保存。夏明朗偶尔遇上有兴趣的会陪着看两眼,大部分时间都在休息,不是睡觉也没有思考,却是最放松的感觉,很奇怪。

    
夏明朗记得最初时他们都很焦虑,压抑不下的欲望,只要一有机会就想做爱,可是现在不这样了,长久的拥抱,皮肤相贴,颈项交缠,却没有欲望的冲动。夏明朗抽完一根烟,低下头埋到陆臻的颈窝里,洗面乳清爽的气息混着些微汗味,陆臻的味道,很好闻。陆臻把本本丢开伸一个懒腰,愤愤然嘀咕了一声:垃圾!

    这代表他今天没看到有用的东西。

    夏明朗失笑,眼角生起一些笑纹,陆臻摸摸他的脸颊,忽然问:“眼睛没事吧?”

    “没有!”夏明朗故意把眼睛瞪大一些。

    “我就说嘛,我现在手多稳!”陆臻笑得很得意,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来夸我吧,快点来夸我!

    
据说高手,拈叶飞花都可伤人,那当然是夸张,但是钢笔绝对是日常兵器谱上排得上号的一种,最常规的杀伤方式为颈动脉穿刺与心脏部位穿刺,如果角度恰当利用耳部等头骨脆弱的地方穿刺也可以致死,说真的直接穿刺眼球倒不见得是个好办法,那么一下扎下去,当场死不了,垂死反击挣扎剧烈,有得你受的。

    夏明朗想了想,泼出一盆冷水。

    陆臻笑得更神秘了,他摇摇手指说非也非也,只要角度能控制好,直接就能毁掉中枢反射区,瞬间致死。

    夏明朗怀疑地看着他。

    陆臻把本本捡起来操作,3D全息立体的人体构图在鼠标点击下一层层放大,陆臻用黑杆笔在颅腔内拉了一个尖锥形的区域,敲着屏幕说:“就这样,这一块都行。”

    夏明朗探头过去看,的确,都可以。

    “这什么东西?”夏明朗退出去看图标,他对这软件更感兴趣。

    
“蓝田给的,我上次问他要脑区的解剖图,他就给了我这个。美国人做的教学软件,卖得死贵死贵的还是单机版,他一怒就把注册码给破了,不过破得不彻底,装两次又不行了,阿泰还在弄,等弄出来了我再汉化一下,给大家都装一个,一张盘要好几千刀,咱得值回票价,气死那帮美国佬。”陆臻双手抱着电脑习惯性地又把自己缩成了一个球,热乎乎毛绒绒的窝在夏明朗怀里。他一边抱怨一边给夏明朗演示功能,果然是非常强大的软件,皮肤、肌肉、骨骼、神经……层层剥离,层层放大,人的身体像机械模型那样被分解被拼凑。夏明朗注意到某些地方被陆臻标上了记号,他略做判断就明白了那是致死点,陆臻在旁边注释角度与力量,有些甚至还建议了武器类型。

    
夏明朗莫名觉得有点冷,胃里不太舒服的感觉,他忽然想起许航远的老婆谭悠,极柔弱的女孩子,长着雪白的圆脸,说话声音很低,不敢看人,安静而胆怯。往事的真相总会随着一次次的复述而改变模样,其实当时先下手为强的不是许航远是他夏明朗,彼时年少,轻狂散漫,所以极为吸引人。那个时候的夏明朗是个笑起来很好看的,样子坏坏的中尉,穿着笔挺的军服,说话与做事都很聪明。

    
他记得自己当时一有机会就去实验室里转,谭悠明显不讨厌他,发展前途一片光明。直到有一天,他看到那个柔弱的女孩用细白的双手从实验白鼠的眼底取血,很惨烈的画面,手法干脆利落,神色平和。夏明朗蓦然心凉,他知道自己反应过激,但是站在门口没动。谭悠取完血,把用过的实验鼠全部断头处死,装进黑色的塑胶袋,转身才看到夏明朗站在门口,举了举袋子说我去扔一下。夏明朗看着她把走廊里的冰柜打开,尸体扔进去放好。

    “装满了,会有专门的人来带走集中销毁处理,所以放心不会污染的。”谭悠发现夏明朗目光专注跟随,很贴心地解释。

    夏明朗只觉得困惑:“你不是怕老鼠吗?”

    夏明朗的记忆力非常好,已经发生过的事,都不会错,谭悠曾经被大排档的灰老鼠给吓到过,当时她尖叫着跳上椅子,完全不顾淑女风范,绝不是装的。

    谭悠愣了一下,笑起来:“对哦!不过,那不一样的。”

    “啊?”夏明朗一愣。

    
“工作嘛!我有个师姐怕蟑螂,结果毕业要用到蟑螂的神经索,还不是一样拿刀子剖,所以没关系的,别当它们是命就行了。”谭悠的乳胶手套上还沾着血,她熟练地把手套脱下来,扔到冰柜里。

    
男人之间追女孩子讲究个先来后到,一个退去一个马上顶上,交接班全凭默契,有时候就连当事人都不一定能感觉到。夏明朗为人厚道,把前期准备打听到的资源全盘奉送,许航远心里很识他的好,一年后修成正果抱着美人归,夏明朗也觉得特别高兴。

    
后来夏明朗偶尔回想起来也觉得那是他自己的问题,谭悠是好姑娘,可能一个行业总有一个行业的职业道德,他只是单纯的不喜欢那种把活物当死物的工作习惯,这与他一直以来受到的教育差了太多。

    
陆臻邀功邀到一半发现夏明朗又走神,一天挫折好几回,再强大的神经也受不了,他郁闷地合上本本拉开被子准备睡觉。等夏明朗发现的时候陆臻已经窝在他胸口半梦半醒,半张着嘴,傻乎乎很无辜的模样。

    夏明朗看了一会,心想,这次其实也还是他自己的问题,有时候太过敏感,太多联想,太喜欢把简单的事情变复杂,这也是病,得改!

    ***

    其实我就想知道为啥不显示,再加两个字能不能把他抽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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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抓头,发现大家好像对某个点很纠结啊!

    其实没什么,真的就是个职业病,就像干护士的都多少有点洁癖,当财务的最受不了别人花钱没概念。

    队长那性子,如果不是现在干这一行,估计也是杀鸡杀牛眼也不眨的主。

    那谁让他现在干这一行呢?

    于是,对于他来说,重点不是干掉什么了,而是个态度。

    举个例子,如果哪天,队长把谁一枪灭了之后,特淡定的跟身边抖啊抖的新兵说,你看,没什么,没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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