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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部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兽人)-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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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了一阵,碰上了已经被烧结得有些陶化的窑室内壁,塔里木回头过来看着孙志新。
“敲破它!小心些,不要被里面的温度伤到。”孙志新道。烧结的内壁给了他点信心,连内壁都能烧结,想必里面的应该不会差得没底。
塔里木为主力,几个人一起蹲在那里敲敲打打,直接砸破内壁。
“当心!”孙志新叫道。
塔里木脑子笨,可肢体反应迅速,带着几人往旁边闪开,避过喷发出来的热浪。那股子热空气其实已经不是很烫火,但小心一点总是好的。
待得全气散尽,塔里木扒着洞口往里看,吃惊的发出一声:“咦?!”
“怎么了?”孙志新的心一下就提到了胸口,不是当真烧坏了了吧?
塔里木怔怔看着里面的东西,张口结舌的道:“这是陶器?”
奥瑞克大急:“海风部族的蠢货!你倒是掏一个出来让大家看看!”
塔里木一点没为奥瑞克情急之下的人身攻击而发飙,而是带着一脸惊疑不定的神色伸手到窑室里去掏了一个东西出来。
那东西是一个陶碗,或者说它本应该是一个陶碗。而事实上它显然不是陶碗,陶碗应该泛黄发黑,表面很粗糙,有着这样那样的杂点斑痕或是细小的裂纹。而这东西看上去光滑无比,整个身体却是作雪白的颜色,除了样子看上去像陶碗,它的材质无论怎么看都不像一只陶碗。
可诚实的说,它显得比陶碗精致珍贵多了,那精巧的模样,细腻的表面,带着一层像是会反光样的质感,其优质的程度和陶碗相比,它在天上,陶碗则在地面,两者了质量相差得就是这个距离。
塔里木爱不释手的小心翼翼捧着手里的东西,他只看了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觉得它无一不好,就是看上去似乎没陶器结实,容易打破的样子。这算不算烧失败了?他不敢肯定,尽管他实在喜欢这个东西。眼下他差不多已经决定,假如孙志新说烧失败的话,他就会把这个东西珍藏起来,他实在很喜欢它的模样。
小心翼翼的捧着走过来,再小心翼翼交给孙志新,塔里木试探着问道:“这算是烧成什么了?失败没?”
奥瑞克眼睛瞪得滚圆的看着塔里木手里的陶碗,低声呻吟着:“噢,你这个蠢货……”
孙志新难以置信的瞪着手里还在散发着余温的陶碗。只见它洁白晶莹,因为工艺不足的原因并没有完全真正的洁白,而是微微泛着一层褐黄。它表面光滑而密实,完全找不到裂纹,仅是有些因为烧制经验欠缺和材料处理不当的原因而有些细微的杂砂点。同时因为纳鲁和泰格捏得精良,晾晒脱水也做到比较倒位,它在烧制过程中没有发生不良的形变,几乎保持了送进窑室的模样。
所以这东西,它不是陶器,而是瓷器!
这一窑的陶器,大家伙儿烧失败了,又烧成功了。因为最终的结果没有烧出陶器,却是烧出了更好的东西,瓷器!显然奥瑞克是个识货的,一眼就看出了陶器和瓷器的优劣之分,才会叫塔里木是个蠢货。
捧着这碗,孙志新突然有些想哭。把碗交给奥瑞克,孙志新忍了忍,可是没忍住,突地放声大笑:“哇哈哈哈!我们烧成了!我们烧出了比陶器还好的东西!这个不是陶器,而是瓷器!”
众人可没塔里木那样傻,早见他捧着这个白色的东西出来,只看那模样和品质就隐约在猜它应该比瓷器要好,可心里又不敢完全肯定。此时听到孙志新的确认,众人狂喜之下竟是欢声雷动!
自己的部族也可以烧制陶器了,而且比那还好,烧出来的东西是瓷器。
问毛是瓷器?不懂!
不过这个不重要,以后会懂的,总之以孙志新的说法,它强过陶器许多倍,知道这点就足够!
捧着这宝贝疙瘩,奥瑞克真的流泪了,一直低声道:“感谢先祖,感谢先祖!我们以后的生活会变得更好!”
“哦野!哦野!”孙志新也在狂喜欢呼,叫了两声一口气没接上来,竟是仰天软倒在地。
“孙志新!”塔里木大惊,霍地窜上来。
奥瑞克仔细检查着倒在地上孙志新,半晌后松了口气,笑道:“没事,他太累,睡死过去了。”
近两天一直坚守阵地,孙志新真的是已经疲倦到了极限。像是印证他的话一般,孙志新立即就发出了震天价响的呼噜,形像全无的睡得四仰八叉。
哥本和阿尔法两人奔过来,笑道:“我们将他抬回他的帐蓬里去。智者,给个指示,不然他的帐蓬没人敢进。”
奥瑞克笑得应允,然后一直低头看手里的瓷碗,低声道:“宝贝啊,宝贝啊。”
那表情,那语气,那动作,如果孙志新醒着,会狂笑不止的说他像《魔戒》里守着魔戒的古鲁姆,一直瞪着碗说他是他的宝贝。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下午俺和俺女人,还有俺朋友,一对夫妻,四人一起搓麻将。俺那朋友是做生意的,打到中途时突然来生意,就由一个小女孩替俺朋友的老婆打。
小女孩大约八岁,长相一般,但神情说话真是鬼个机灵,显得聪慧狡黠之极。问她会不会打麻将,曰:“会打。只会打对对胡。”
又问:“什么时候学会的?”
答曰:“我妈尿急,我就替上她。很简单啊,几下就就会了,反正能碰就碰。凑拢就可以胡牌。”
俺们四人全体抽搐外带风中凌乱。
又问:“你是谁家的孩子?”
答曰:“我是我爸的二胎!超生的,罚了7500块钱。”她回答得之利索,都不带思考的。
超生的二胎……口气像说汽车的备胎一样。
我一个没忍住,顿时就笑喷!
哎哟喂,这小女娃太逗人了。





86、温存

据科学家说,人类的一生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睡眠,这话放在孙志新身上又被验证了一次。孙志新差不多一口气熬了四十八小时,一倒下去的结查果真足足睡了十几个小时,从下午睡到第二天早上五点多才醒过来。

醒过来时觉得身体很是温暖,有人正紧紧挨着自己睡着,一支手臂从自己颈下伸过来给自己当枕头。另一支手臂则横亘在自己腰上,环过整个腰间把自己拉向他那一边。身上的小皮裙早已经被人脱去,自己光裸的身体正睡在另一个火热的身体怀里,腰侧皮肤感觉到的是火烫而结实的皮肤。那些细密而有着毛绒绒的质感的毛发遍及身边人的小腹,正亲密的贴着自己的臀侧。微微呼吸了一口空气,鼻端就飘来熟悉的体味,夹杂着一股浓烈的男子气息直钻入鼻腔。

有这种气息,这种体温,还有这种熟悉的拥抱方式,当然只能是纳鲁,孙志新不必睁开眼睛去看都知道。

在这以前,孙志新从来料不到自己也会像现在一样在另一个男人的怀抱里醒来。但现在,他觉得很舒服,很惬意,被这种强势而带着保护性的姿态亲密的拥抱着,心里头出奇的一点不会感,反倒有一种被人全心全意呵护着的满足感。

叹了口气,孙志新觉得自己是真爱上纳鲁这个史前男人了。若不然的话,自己不会觉得被他当宠物一样抱着是件理所当然的事。

睁开眼,借着明明暗暗的火光看了纳鲁一眼。那人的动作看似强势,实则小心翼翼的护着他,任由自己舒服的平躺着,整体身体配合着自己的动作,一只手臂伸过来当了自己的枕头,另一只手又要护着自己,因此睡得很不舒服。

孙志新心里一柔,微微翻个身把自己转成背对纳鲁的动作,想要他睡得舒服一点。

其结果不知道纳鲁有没有睡得更舒服,孙志新自己倒是舒服了。纳鲁那家伙体温比常人更高,身体给人的感觉总是火烫着,这么一背过去,整个后背都贴上纳鲁火热的胸膛,感觉竟是舒服之极。

嗯……如果没有那玩意儿就好了。虽然它是疲软着的,可贴在自己的屁股上,无论温度和触感都感觉很怪异。孙志新有些受不了的翻白眼,看来就算自己已经喜欢上了纳鲁,可一但不是兴致勃发的时候,关于男男之间同性零距离的亲密无间接触,他还得需要花上一段时间更好的去适应。

微微这一翻身之间惊醒了纳鲁,纳鲁睁眼看了孙志新一眼后又闭上了眼睛,轻声道:“多睡一会儿,你连着敖了两天,身体受不了。”

孙志新一通狠睡,已经睡得久够饱,只是贪恋被纳鲁拥着的这种感觉,下意识的在他怀里转来转去的想找个更舒服的位置。

纳鲁被他蹭来蹭去的慢慢有了感觉,大手伸向孙志新腿间探去:“想要?”

孙志新顿时就囧了,一把抓住纳鲁作怪的手,恼羞成怒的道:“谁想要了?一边呆着去!”

真是的……就算想要也不要问得这么直白好不好?大家都是男人,大清早的最是兴奋的时候,这么心知肚明的事问得这么明白……真煞风景。要知道自己要过去自己心里这道坎还真太容易,这厮还非得赤果果的问出来,这下倒有,有那心思也没有那胆子了。

纳鲁倒是隐约能猜到孙志新的羞窘,轻声笑了两声:“你脸皮还是这么薄。”

我去,能跟你比么?厚得跟城墙转角似的,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

孙志新更觉不好意思,闭着眼不太好意思去看纳鲁,嘴里道:“放开我,让我起来。”

说着这话,心里贪恋着纳鲁怀里的温暖,话从嘴里出来就有了半推半就的味道。

纳鲁心思虽然不细腻,但对孙志新的感受却是极其敏感,嘴里呵呵笑着将孙志新抱得更紧了些,道:“不是不想和你亲热,一看到你,我天天都想要你。只是你连着两天烧那个……瓷器,一直都没有睡,身体实在累得厉害,所以我一直忍着呢,怕弄伤你。”

“谁……谁弄伤谁?”孙志新更觉羞怒。尼玛滴!啥意思?为毛受伤的就一定是他?上次纳鲁得逞是自己心软。再说了,这事应该算是熟练工种吧?老是弄伤人,技术就不能有提升?老祖宗虽然确实说过先苦后甜是做人的好办法,但没必要事事都先苦后甜,比如这件事,一直都甜难道不行?另外自己和纳鲁也做不出人来,没那功能的不是……

脑里子下意识的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感觉到纳鲁揽着自己的头,把它转过去朝向他。

随即纳鲁滚烫的嘴唇就盖了上来,温柔而不带欲望的在自己唇上轻轻了吻了一下。

只吻了一下纳鲁就移开了嘴唇,紧跟着眼皮上一热,纳鲁又吻了一下自己的眼。

两下轻吻,一记在唇上,一记在眼上,都轻得如同蝴蝶的翅膀扇过。没有炽热得仿佛要把人烧成灰烬的狂野欲望,只是最简单的呵护温存,有点像爱情一样的东西便像溪水一样潺潺的流进心底,醉了人。

被这样轻吻着呵护在怀的感觉实在太好,孙志新只觉自己像化成一团软一般,竟想一直这样赖在他怀里不想起来。

闭上眼就是不想睁开,直到感觉到纳鲁将自己搂在怀里紧了紧,孙志新才睁开眼。

一眼开眼,就对上纳鲁深棕色的眼睛,它们在突明突暗的火光幽深得像深潭。那人正专注的看着自己,眼底一片柔情密意,全掩在浓密的眼睫毛下。

孙志新曾经以为男人的眼睫毛如果又浓又卷曲的话会显得很娘娘腔。但这样近距离看纳鲁的时候他知道自己错了,有着突出眉骨的纳鲁,浓密而卷曲的长睫毛一半隐在眼眶的阴影里,一半露在火力中轻轻颤动的时候,一时之间只让孙志新联想到雄鸟那美丽的尾羽。原来——男人长了这样的长睫长也竟是这样的好看!

它丝毫不会损伤纳鲁的男性魅力,只会让他的眼睛看起来内容更丰富。每当他眨一次眼睛,那些睫毛就会扇动起来,像是挠在心底,痒痒的,让人直想去吻他的眼睛。

等到移开嘴唇的时候,孙志新才惊觉自己竟真的这么做了。他伸嘴去吻了纳鲁的眼帘,而且发现感觉出奇的好。

孙志新这个不假思索的发自本能的举动显然让纳鲁很是受用,他开始飞快的眨眼,嘴唇弯出一个愉快的弧度,连眼底都带上了愉快的笑意。

将孙志新的头又拉过来一点,在他鼻尖上亲了一下。未了觉得不够,又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孙志新低声笑了,道:“别像接吻鱼一样,啃来啃去没个消停。”

“你亲我了。我当然要亲回来。”纳鲁呵呵的笑,浑厚的声音在胸腔里共鸣着,果真像极了马伊纳尔迪手里的大提琴,琴声优美而厚实,热烈而婉转回味。

说罢,又在孙志新额头上亲了一下,用手揉着孙志新的脑袋瓜子,道:“再睡会儿。连着两天没睡,脸都小了一圈,我看着心里就难过。”

“嗯。”孙志新安静下来,任由纳鲁曲起膝盖伸进自己的两腿之间,霸道的夹缠上来。

两具构造一样的身体紧密的贴在一起,感觉还是有些怪异和不适应,可气氛却是极好的。孙志新便想:好吧,总有一天自己会习惯。

孙志新实在睡饱了睡不着,又不想去打挠纳鲁睡觉,族里的猎人们有多辛苦他可是清楚得很。所以他便一直睁着眼看纳鲁睡觉,有些有趣的发现纳鲁平静睡着的样子有些像个大孩子,他整个脸上粗犷的线条全都放软了下来,微微透着平时没有模样,像是打了壳的蚌,露出里面真正柔嫩美好的部份。

大约只有对着亲近的人,这个英勇擅猎的男人才会露出自己没有防备的姿态来。明白了这点孙志新心里就更加柔软,下意识觉得假如真有一天危险迫近纳鲁的时候,大约自己会主动化成他的壳,去保护也许并不需要自己保护的他。

爱一个人就是会本能的去为他做一切事吧?

孙志新模模糊糊想着,很确定自己就是喜欢上了一个男人——那家伙有个奇怪的名字,纳鲁。

过了会儿,纳鲁似乎突有所觉,又睁开了眼睛:“你一直在看我?”

“嗯。”孙志新诚实的道:“你真好看!让我想到驾着太阳战车的神坻。”

纳鲁又开始乐呵:“没你好看。你的眼睛最美,像星星。昨天你一直认真的盯着火的时候,那双眼睛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东西。如果换个时间,我一定冲上去疯狂的亲你。然后把你按到地上,干你!”

这大约是孙志新听到过的最粗鲁而又最直接的情话,那露骨的情意让孙志新都忍不住脸红。

于是现代男遇到史前男的时候居然词穷了,面色涨红着瞪着纳鲁,竟然找不到话说。

孙志新脸红的模样终于让纳鲁忍耐不住,拉着孙志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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