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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绮梦千年之文承武德-第20部分

小说: 绮梦千年之文承武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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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勤骠已经肯让我骑了,糖块起了很大的作用。我估计它也没把我当成它的新主人,最多算是认得我了,当我是个能混吃混喝的朋友。
它的脚力确实好,红枣汤和它比真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不过红枣汤和我亲,这又是特勤骠不能比的。
青衣玉冠,翩翩少年,骑着骏马,两三亲随,策马跟随。站旁观角度想想我现在策马飞驰在路上的模样,还真是非常潇洒率性,风流英俊。
只可惜一路上到处都皆因连年征战而荒芜了,没有人烟,也没有了来对我这翩翩少年脸红心跳的天真少女。
一路行进都还算顺利,虽然路有流寇,难民,但皆被亲随所退。只临近夏都洺洲城外荒郊处遇到了麻烦。
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我们遇到的是一小对出城巡游的卫兵,只因接受盘问之时我的一个亲随不意间说错了话有些泄露了身份,引起了对方的怀疑。洺洲是夏都,唐夏目前正在开战,来往已经基本断绝了。我们没有正式的通关使节凭证,冒冒然而来必定被人认为是奸细。于是这队人要把我们拿了去见官。
当然不能让人拿下,于是二话不说,抽刀便开打。
我的亲随皆有些本事,一个小队五六个人,对付对付还是行的。只是怕时间一久,人来的多了就更麻烦了。
我不善打架,虽然随身带着李建成送的刀,但要我杀人还是不容易。
也许是天助我,或者说算是历史令人厌恶的一种必然规律,出让出现了三个骑马而来的胡人。那三个人见我们混战一堆,看了片刻就冲进来一起混战。我还担心是夏军来人了,仔细一看竟然是帮我们的。
英雄救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还是说准备来个黑吃黑?
两伙人一起把那五六个夏兵杀倒,我的亲随立刻围拢在我马前,纷纷架到呈保护姿势。
那三个胡人一前两后停马战在对面。
“喂,你这毛头小子怎么骑着李世民的特勤骠,是他什么人?”在前面的那个高大胡人冲我喊道。
哎!希奇啊!在洺洲城外竟然有人认识特勤骠,而且还是个胡人,更何况他比我还横,竟然直呼秦王名讳。
就这点,我对他好感度急增。不过好感归好感,还得分清敌友。
“喂,你哪位?怎么认识我的特勤骠?”我也朝他喊。
“你的特勤骠?李世民脑子坏掉了,怎么把这么好一匹马给你这么个连刀也不会使的干瘦小子。”他颇不以为然的朝我瞥了一眼,伸手到嘴边吹个呼哨。
一听这呼哨,特勤骠激动的打个响鼻,拔腿就往前冲。那些原本围着我的亲随急忙退开,深恐冲撞到我,但也只能眼睁睁看着我被特勤骠带到那胡人面前。
“小子,你不配骑这马!”见我到他跟前,他伸手要推我。
“配不配也轮不到你来说!”我拉缰稳住马,抽刀便挡。
“好刀啊!可惜被个不会使的拿在手里。”他退回手,对我的到啧啧称赞,对我还是不以为然。
我夹夹腿,策马退后,拿刀指着他。
他身后两个胡人欲上前保护,被他举手示意退下。
“好刀好马,只可惜用的人不好。”他对我摇摇头。
“李世民怎么搞的,竟然把这么多好东西给你这么个小子,还不如送给我来的有用。”
“你到底是谁呀?特勤骠为什么听见你吹的呼哨就跑你这边来了?你认识……李世民?”我好奇的问,见他虽然对我不屑一顾,但并没有要伤害我的意思,于是把刀收回鞘。
“我是谁?是我把特勤骠送给李世民的。”他用大拇指指指自己,神态拘傲的对我说。
“哎?”我轻叫一声。特勤骠之所以叫特勤骠,据说是因为这马是突劂一个特勤进贡而来。特勤是突劂的一个官职,一般由王子或者出身高贵的贵族子弟担任。
这个胡人说他特勤骠是他送给李世民的,那就是说他是突劂人,而且是个出身高贵的子弟。
我不由对他上下仔细打量。
这个突劂人现在虽然身着中原服饰,但头上依然扎着许多小辩子,而且发势卷曲。他的模样也确实和中原人区别很大,浓眉大眼,眉骨高眼窝深,头发的颜色也并非纯黑,是深棕色。按我现代眼光来看,那是个非常粗旷很有男人味的异域帅哥。但若按唐时的审美标准来看,则是个很粗鄙没品味的蛮人。
“你是……阿史那咄苾?”我小心翼翼的探试。
那突劂人眉毛一动,瞪着我。
我依然看着他,眼睛里皆是好奇和询问,不知道我这一大胆假设能不能猜准。
“李世民和你提过我?”他问。
真的是他!竟然猜对了!我张张嘴惊愕。
“没,他没和我说过,我猜的。”我说。
“猜的?”他将我重新再上上下下一阵打量,“你到底是李世民什么人?”
“按辈份算的话……”我仰着头想了想,“他应该叫我声叔,好歹我是他父亲的妻子的弟弟。”
“可按尊贵分,他是秦王,我只是个外戚。”我扁扁嘴,耸耸肩。
“普通一个外戚,他能把自己的爱马送于你。我听说李道宗也问他要过马,怎么不给?”
“这得问他,我怎么知道。”我说。
这我确实不知道为什么。他把特勤骠给我事出突然,我也不知道他发了什么疯。至于李宗道,他是李世民的唐弟,很小就跟着他一起出去打仗,按说特勤骠给他更合适些。不过,李家人做事一贯随心所欲,李世民尤甚。
“你那把刀,到也不错。拿来看看。”那突劂人伸手问我要刀。
我想也没想就把配刀给了他,我的爽利让他眉眼一挑,微露赞赏之色。
呛一声脆响,他抽出刀,仔细的看着,还用手指弹钢口,细长略弯的刀身微颤龙吟,寒光闪闪。
“果然好刀!”他赞道,“这刀精工细做,估计是大内出品吧。”
我点点头。
“不如送与我吧。”他突然说道,看着我。
“好,既然你喜欢就送给你了。”我一口答应下来。
突劂人性情爽利,最不喜欢别人和他磨姑。他既然出口要了,我要么给,要么不给。我有心结交于他,自然要讨他欢心,不能让他觉得我不痛快。
果然,我再一次的爽利让他很开心,拿着刀哈哈大笑。
“你小子干瘦归干瘦,性情到是痛快的。看来李世民送你马也不是没有道理。”
我点头微笑,心里其实是有些舍不得的。这刀是李建成送给我的,让我防身用。其实这有些不礼貌,把别人送的东西转手送人。
“你既然这么爽快,我也不能白要你的东西。给,我的刀就送给你吧。”他从自己身上解下配刀,扔给我。
我双手接了,好重。拔出一看,上面还有刚才恶战沾染的血迹,有些恶心。这刀是典型的西域风格,刀身短而粗,弯度比唐刀大多了。刀鞘和刀柄上都有很古朴的鹰型装饰,嵌了红绿松石。
“以后有机会你来突劂,拿着这刀保证你一路畅通无阻,人人都会欢迎你的。”他大手一挥,对我说。
“嗯,我记住了。”我点点头,把刀回鞘,拿在手里。
他说的我相信,绝对不是托大。阿史那咄苾可是草原的可汗,这家伙很不简单。他好好的不待在草原,来河北干什么?
“你既然能说出我的名字,也该告诉我你的名字。”他又问我。
“张晋。”我把我的名字告诉他。
“张晋?”他皱着眉琢磨了片刻,“好,我记住了。”
“不管怎么说,这次也要谢谢你替我们解围。”我朝他抱拳道谢。
他随意的摆摆手。
“就当我是为了救我的马吧。”
晕死,我竟然沾的是特勤骠的光。
“见到李世民替我问候他。”阿史那咄苾策马转身,侧着头对我说。
“我会向他转达你的问候的。”我点头应道。
他哈哈大笑,忽又回转身。
“他?你和李世民一定颇为亲近,平日里只怕称兄道弟的不分你我。我一贯以为你们李唐自从入了关后就也开始恪守那些繁琐的礼教起来。到难得见到你这种随行率意之人了。你这干瘦小子倒是对我胃口。“
我用手抓抓手,尴尬的笑笑。
“可汗你别取笑我了。对秦王不敬确是我托大了。”
他脸色一动,身后两个亲随一把抓着刀柄,很是紧张。
随即,他仰头大笑。
“果然是个妙人,倒是越来越喜欢你小子起来了。身板不行,脑子够活。好小子,眼光真是犀利的很呐。”他拍拍马,笑着对我说。
我低头抿嘴,心中暗松一口气。刚才的话是我一时漏嘴了,幸好没引起他的反感,不然杀我灭口也不是没可能的。
“我再送你样好玩的吧。可不比你家秦王送你这马差哦。”他伸手从怀里取出一只铜哨和一只嵌了铁片的手套,将这两件东西卷成一团扔给我。
我伸手接住。
“这是什么?”
“戴上,然后吹哨子。”他说。
我疑惑不解的套上手套,然后那哨子到嘴边,犹豫了一下,吹了吹。
没啥声音。
“用力点,你是不是男人!”他喝道。
我扁扁嘴,我本来就不是男人嘛。
再次塞到嘴里,我用力使劲的吹,终于听到一声又尖又长的哨音。吹完我就皱眉头,不大好听,刺耳。
“伸手!”他又喝。
我抬抬手。
“举得高高的!”
我举高手,依然不解的看着他。
忽然一阵疾风,伴随一声长啸,一团黑影从天上俯冲而来。
我急忙用手捂头。
“举高,是不是男人!”
被他一喝,我只得缩着头举高手。
啪啪啪,扇动翅膀的声音传入耳中,一团黑影俯冲到我头顶,拍拍翅膀后沉沉一落,两只爪子紧紧抓牢我的手腕。
手腕一沉,差点承受不住这俯冲而下的力量。速度加重力,这可是很大的力量,我毕竟是个女孩子而已。
见我这勉强柔弱的模样,他直皱眉。
我则已经完全惊诧与手腕上这只巨大的猛禽。我说不出它应该是什么,鹰,隼,鹞?还是别的什么?
它张开的翅膀足有一米宽,眼神如炬,尖嘴似勾,直直看着我。
我真怕它突然啄我的眼睛。
“这,这什么东西?”我结结巴巴的问,见这鸟虽然凶猛,却很规矩的立在我手上,虽然依然有些畏惧,但开始饶有兴趣的打量起来。
“是只鹞子,我捉到的,最近才训练好的。虽然不是最好的,但性情刚烈勇猛,打猎是带着它,如虎添翼,就送给你了。”他一脸自得的看着我手上的鸟。
“鹞子,真的是鹞子呀!”我惊喜过度,要知道鹞子在现代那可是珍稀品种了,人工养的都没多少,更何况这种野生的。早听说这种生物神奇,今天一见,果然是非凡气质。
“好好照顾,别丢了哨子。”他见我喜欢,面露笑意,转身策马就走。
“哎!”我伸手想叫他,可他早已经一鞭而去。
手腕上的鹞子转头看他而去,翅膀动了动,没有离开。训练的真好,我看看他再看看鹞子,一脸的崇拜。
看着他高大的背影,我还是有些不敢相信刚才发生的一切。可手腕上的鹞子沉沉的感觉总不是骗人的。
阿史那咄苾,突劂刚继任的可汗,历史上称他为颉利可汗。他可是未来李世民最大的对手,会给他带来许多的麻烦。以前看史料,只觉得这是个粗鄙的男人,只会烧杀掠夺,不过是个蛮夷。可现在看看,还是个挺让人意外的人物嘛。
这趟来河北,有点意思!

40 魏征

魏征,馆陶人巨鹿,按现在说就是河北巨鹿人。从小父母双亡,家境贫寒。自幼喜欢读书,按现在的说法就是那种出身贫寒但立志成材的有志青年。
这家伙从小就读书专研权术之道,总想着将来能发挥所长,名流青史。
但上天似乎是想磨练磨练他,年轻时候的道路尤其的不顺。他一开始被隋朝的元宝藏看中了,跟了一段日子后元宝藏归降了李密,于是他也跟着李密混。李密还是比较看重他的,任他为元帅府文学参军,专掌文书卷宗。可惜武德元年,李密被王世充打败了,归降李唐,于是他又跟着李密来到长安混。
李渊不喜欢李密,归降之后一直怠慢他,于是乎,魏征也一直被闲置着,得不到什么发展。第二年的时候,他向李密提议去黎阳安抚李世绩归唐,诏准后就即刻前往。
他很有本事,和李世绩谈了谈,就谈出个纯臣来。但好运依然没有跟随他,没过多久,窦建德打了过来,攻下黎阳,这下魏征又成了窦建德的俘虏。
窦建德是个老实人,抓是抓了,但也没为难这些俘虏。只是魏征一腔远大抱负,在他这儿依然得不到多少施展。
现在王世充基本上是不行了,窦建德和李世民最后大决战,胜负不明。魏征的个人前途也犹如风中飞絮,江中浮萍一般飘忽不定。
年近四十,理想得不到实现,才华没地方施展,对魏征来说,不可能是不痛苦的。他急切的需要一个可以让他唱主角的舞台,给他一个展现自我价值的位置。
对于我的到来,他表现的落落大方,不卑不亢。但我能感受到着淡然,平静之后的蠢蠢欲动和焦虑兴奋。
这是一个同样充满着权利欲望的男人,只是良好的教育和长期的落魄生活教会了他隐忍。
魏征家庭条件很不好,虽然住的地方还算宽畅,但显得破旧。生活用具也很简陋,皆是些很普通的陶器木器。衣着也朴素的很,但收拾的很干净,有着知识分子特有的矜持。他的夫人布衣素裙,身上没半点金银装饰,最令人惊讶的是,家中没有孩子。
魏夫人烧了茶招待我们,茶叶也不好,茶具也简陋。
但我很从容的拿起就喝。要知道知识分子都有很高的自尊心,可以穷但不可以没了自尊,与这类人相处,你不能随便,你越不计较富贵世俗,就越显得你有格。
登门拜访,见面礼总是要备点的。这礼也很讲究。送金银财宝,华贵之物,那是不行的。可能会被人直接照脸扔出来。这么送简直就是当面取笑人家穷,把耳光直接打人脸上去了。
我给魏征备的是晋人手抄的古书,没啥实际用处,但投其所好,显示风雅。给他夫人送的是一对玉耳坠。玉不是顶好的,但质地温润翠泽,且雕成精巧的玉兰花样,大方别致且不炫耀。不敢送锦帛绢稠,太华丽了,不稳妥。
还备了点上等的好茶和纸。本来还准备了点心和小孩玩具,可惜用不上了。
礼物魏征没推辞,他知道自己的价值,也知道我这只是投路石而已。当然,这种稳妥含蓄的礼物,他也不反感。
他是个很现实的人,这点比其他知识分子好,不然迂回来迂回去的互相试探就太没劲了。
“晋郎此来,意欲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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