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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将门风云(楚河汉界)-第13部分

小说: 将门风云(楚河汉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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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有点骚动,魏明坤装作没看见,突然大喝一声,全体注意,稍息!立正——!
全体人在雪地中活活站了一个小时。
一个小时后,魏明坤声音朗朗地宣布试验结束,并和颜悦色地说,请戴栽绒帽的那些同志务必要把防寒试验的体会写出来,交给他。结果,魏明坤当天就收到了十几份检讨书。从此,再也没人敢在营区、在魏明坤面前戴栽绒帽了。
没见到周东进。这使一直绷着的魏明坤有点失望也有点轻松。说老实话,来到边防,魏明坤最想见到的人就是周东进,而最不想见到人也是周东进。
政委在介绍情况时明显对周东进和他那个团的工作赞赏有加,看样子这小子干得挺不错。魏明坤相信周东进肯定会干得不错,他对周东进的军事指挥能力从未怀疑过。但魏明坤丝毫也没在政委面前表示出自己与周东进的熟识,他甚至在政委介绍到周东进时都没问过一句情况。政委有点遗憾地说可惜周团长不在团里,他的父亲突发脑溢血抢救,军区那边给他请了假,他现在正在往家里赶的路上。
魏明坤在听到周汉抢救的消息时愣住了,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一个高大魁梧的老军人的形象。这是一个永远被父亲魏驼子捧在头顶上示人、炫耀,从小就在他的心里矗立着的人物。他从未想到这个人也会老,也会病,也会在某一天轰然倒下。
2
魏驼子是掌鞋的,他在军区大院对面摆的那个掌鞋摊,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了。魏驼子的掌鞋手艺在这一带有口皆碑,他的掌鞋摊也是这一带最经久不衰的风景。
每天,无论春夏秋冬,只要天一蒙蒙亮,魏驼子就弓着山脊一样的背,推着吱吱呀呀的小车从胡同里走出来,一直走到军区大院的对面。一块油布铺在地上,一块油布绑在树上,像摆弄宝贝似的依次摆出錾子、锤子、钉子,在膝头垫上一块油渍麻花的帆布,再细心地戴上一条腿的老花镜,魏驼子的掌鞋摊就开张了。
早些年活儿多。早些年是指人们以穿布鞋为主,孩子们以穿自己做的布鞋为主的年代。守着一个军区大院,魏驼子的活儿就干不完地干。在把军区大院里的鞋子摆弄熟的同时,魏驼子也把军区大院里的人摆弄熟了。
黄副政委家的鞋讲究,送来的鞋甭管多破,里、面可从来都是干干净净的。人家讲究,魏驼子补起鞋来也就格外讲究,每次补完了还要用块布包起来单放在一边,怕给人家腌臜了。
刘司令家活儿急,总像每人只有一双鞋子穿,不赶紧补上就得光脚丫出门似的。所以,魏驼子不管多忙,只要刘司令家的警卫员一露面,就赶紧把手里的活儿放下,全力抓挠这一份。
杜政委家仔细,算钱时魏驼子就总往下压点,求个人家高兴,自己活旺。
邵参谋长是山东人,他家的鞋都是从山东老家做好了捎来的,那鞋做得才结实呢,帮都飞了,底还硬邦邦的。每次补邵家的鞋,魏驼子的嘴上都啧啧地赞个不停。
最看不得的就是周副司令家的鞋了。周家孩子多,每隔一段时日,警卫员就得扛上半麻袋破鞋子送到魏驼子这里来补。那些鞋子简直就没个看,穿帮的穿帮,掉底的掉底,破倒没啥,那个臭劲儿简直叫人受不了,一打开麻袋能活活臭出半条街去。
魏驼子不嫌乎,嫌乎就干不了这行。魏驼子的那双糙手似乎天生就是摆弄这玩意儿的,再破再烂的鞋也能在他手下弄出个模样。他爱这行,甚至可以说是迷恋这行。养家糊口是一方面,最主要的是这活适合他干。天生的罗锅儿,干啥都直不起腰,就干掌鞋这活儿用不着直腰。魏驼子就背着山脊一样的罗锅儿,成年累月地俯身在鞋摊上,用那双糙手养活着一个终年躺在床上的病老婆,和一个肚子比泔水缸还大的儿子。
儿子坤子是在鞋摊边上长大的。从小就喜欢拿钉子锤子当玩具,学着父亲的样叮叮当当地敲打。过往的人看见了就替魏驼子高兴,说驼子你有帮手了,我看坤子这小子行,将来准能替你顶起这个鞋摊子。魏驼子爱听这话,听见这话就高兴地嘿嘿直笑,笑得罗锅儿在后背上一颠一颠的。
儿子是在上学后开始疏远鞋摊的。有一次,魏驼子远远地看见儿子正和一帮同学说笑着往这边来,就高声大气地喊道,坤子,你过来!坤子当时似乎愣了一下,但很快就把脸别到一边继续和同学说笑去了。魏驼子以为儿子没听见,就又扯直嗓子喊起来,坤……结果,刚一张口,就见坤子刺溜一下钻进附近的胡同里去了。魏驼子没在意,他原本就没多大事,是见到了儿子后,才临时想起让儿子把周家的鞋送去的。鞋是早就修好了的,只是周家一直没来取。其实,等着周家人自己来取就行,根本用不着急巴巴地去送,但魏驼子看见儿子就高兴,就想让满世界都知道他魏驼子也能造出来个直溜溜的大儿子,就想拿出老子的气派支使支使儿子。
儿子却悄没声地溜了。后来,那半麻袋鞋是魏驼子自己送到周家去的。就在这一次,魏驼子认识了周汉。
魏驼子背着半麻袋鞋子来到周家的时候,周汉正在院里忙着搭黄瓜架子。周汉家的院子里没一棵花草,种的全是庄稼和菜。这栋楼院原是一个伪满官员的,从前,院子里种了许多的花草,一条鹅卵石铺就的小路从院门口曲曲弯弯地通到楼前,很有点曲径通幽的韵味。周汉搬进来后的第一天,就指着满园的花草说,把这些资产阶级统统给我消灭掉!战士们顷刻间就把那些妩媚娇嫩的资产阶级消灭掉了。随后,周汉又指挥人把曲曲弯弯的鹅卵石小路铲平,铺上了一条笔直的青砖路。院子立刻规整了,地被划成了一块块整齐的豆腐块,在消灭了资产阶级花草的地方,很快就长出了无产阶级的玉米、扁豆、茄子、辣椒……周汉乐此不疲地翻着花样在院子里栽种各种各样的农作物。地里的劳作成了周汉每天的必修课,只要一有空闲时间,他就一头钻进地里,松土、拔草、间苗、上肥。他喜欢手触摸着土地的那种实实在在的感觉。在打了许多年仗之后,他对土地仍然保留着深厚的感情。他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再回到土地上了,所以格外珍惜这耕作。外人只知道周汉喜欢种地,以为周汉是在意那点自种的蔬菜,却不知他其实是在用这种方式来表达一个农民儿子对土地的深厚感情,用这种方式来弥补一个离开了土地的农民的心理缺憾。
周汉套着件汗津津的老头儿衫,穿着条大裤衩子,趿着拖鞋的脚上沾满了泥巴。魏驼子一打眼儿就断定这人是为周家侍弄菜地的杂工。于是,立刻粗声大气地冲他喊道:“喂,伙计,咋这么不长眼神儿呢?快,快来接一把!”
周汉直起腰,见是个驼子吃力地背着个麻袋,就赶紧上前把麻袋接下来,问:“老哥,你这背的是什么?”
魏驼子松快下来,直着罗锅儿擦着汗说:“鞋呗。都掌好了。”
“谁的鞋?”
“别人的我能送到这儿?”
“我家的?”
“周司令家的。”
“这么多?”
“这还叫多?才少半麻袋,上次是大半麻袋呢,比这可多。”
周汉扒拉着麻袋里的鞋子忍不住笑骂道:“这帮兔崽子,这哪叫穿鞋呀,简直就是吃鞋!”
魏驼子在一边听着不满了,说:“我说伙计,在人家干活嘴可别这么损。这兔崽子是你说的吗?”
周汉惊奇道:“我怎么不能说?”
“你当然不能说。你这是在周司令家干活,管周司令的孩子叫兔崽子,你这不是掉着角骂周司令吗?”
“我……”
“得了,伙计,赶快把鞋子送屋去吧,我等着拿钱呢。”
周汉不再争辩,马上朝屋里喊道:“老于,于恩华。”见于恩华应声出来,周汉道:“这位老哥把掌好的鞋都送到家门口来了,还不赶快给人家算钱。”于恩华二话不说赶紧掏钱。周汉又在一边嘱咐道:“你告诉警卫员以后腿脚勤快点,别再让这位老哥往家里送了,没看人家身子不方便吗?要是再让我看到,就找你算账!”
魏驼子顿时把嘴巴张成了一张瓢,半天也没能合拢。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侍弄菜地的杂工就是大名鼎鼎的周汉,周司令。想到自己刚才还粗声大气地吆喝人家,魏驼子的心就呼地一下抽紧了,慌得钱也顾不得数,撒腿就往外跑,却被周汉一把拦住了。
周汉说:“老哥,急个啥,歇歇脚再走。”
魏驼子脸色惨白嗫嚅着说:“周……周司令,那啥,我那啥……”
周汉一下乐了:“老哥,咋改口了?叫伙计多顺口,就叫伙计嘛!”
魏驼子赶紧说:“那哪成,不知者不怪,知道了再乱叫可就犯毛病了。”
周汉说:“哪有那么多毛病,你叫着顺口,我听着顺耳就行。”
魏驼子把手摆得风车似的,连连说道:“那哪成,那哪成,那不乱了礼数了嘛。乱礼数可是要折阳寿的呀。”
见魏驼子把称呼上升到这个高度,周汉只好笑了笑没再坚持。好不容易把魏驼子拉在当院坐下,周汉本想好好和这位老哥唠扯唠扯,却发现魏驼子再没了先前的从容,惊弓之鸟似的一口一个“周司令”地应着,什么话都没了。周汉顿觉无趣,简单地问了问魏驼子家的情况后,下到菜地里给魏驼子摘了一大抱菜,就把魏驼子送走了。
抱着那抱菜往家走的路上,魏驼子显巴的罗锅儿都快挺直了,一路上逢人就说:
“你瞅周司令这菜种得多好!”
“是呀,是周司令送给我的。这,这,都是他亲自下地里给我摘的。”
“可不,别看周司令那么大官,说话可体己了,叫我老哥呢。”
“早就熟识!他家的鞋都送我这补,少说也有个六七年了。”
“那没问题,有啥事我去和周司令说说。”
尽管当时魏驼子吹得满嘴跑舌头,但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与周汉的相识竟真的会对魏家、对儿子魏明坤的前途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3
就在魏驼子因为认识了周汉而洋洋得意,整天把周司令挂在嘴上当牛皮吹的时候,他的儿子却正在忙着与周汉的儿子交战。
交战是在大院和胡同的两帮孩子间进行的,坤子和东进分别是两帮的头领。
大院和胡同的孩子素来不和,究其原因很大程度是由境遇不同造成的。大院帮的孩子以圈养为主,他们住“八一学校”,吃包伙,穿校服,每个星期有专车到学校接送,很有些贵族气派。胡同帮的孩子就只能是散养了。每天在街面上跑来跑去地上下学,衣冠不整地在胡同里钻进钻出。大多数家庭的日子都同魏驼子家一样艰难,孩子们带的中饭永远只能是一根咸菜、两个窝头。胡同里的孩子们当然很羡慕大院里的孩子,尤其对每星期接送他们上学的那辆大客车感兴趣。每当车一到,孩子们就纷纷从胡同里跑出来,拥到车跟前,看节目似的看大院的孩子排着整齐的队伍上车下车。大院的孩子们上车后,立刻就会有人站起来起头唱歌。他们最喜欢唱的就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这是他们的校歌,也只有“八一学校”才有资格把这首充满力量的军歌当做校歌。每当车上歌声响起,胡同的孩子们嗓子眼里立刻就像长了毛似的发痒,忍不住在车下跟着大声唱,唱到忘情时,真恨不能上车跟了去。那时,胡同里的孩子们对大院的孩子还很友好。他们对大院的一切都感到新鲜好奇,他们羡慕他们,愿意接近他们。虽然,他们有时候也会因为对方比自己优越而有点妒恨,也会因为感到他们之间存在的差距而有些不平,但他们还是很友善的。毕竟,他们从小就在乐天知命的父母身上,学会了从容应对自己和他人的生活态度。
但这种状况并没能维持多久。有一次,当车里的歌声停下之后,当胡同里的孩子们还围在车下余兴未消地扯着嗓子嚎的时候,车上突然传出一阵呐喊:
“一、二!野孩子!”
“一、二!野孩子!”
“一、二!野孩子!”
车下立刻哑了。像劈头盖脑遭遇冰雹一般,胡同的孩子们被砸得晕头转向,半天也喘不过气来。他们目瞪口呆地看着车窗后面那些洋洋得意的小脑袋,实在不明白那些小脑袋为什么要羞辱他们,为什么要骂他们是野孩子。
就在这时,一颗石子准确地飞向车窗,狠狠地打在玻璃上。随着一声爆裂的脆响,玻璃被击得粉碎。
这突如其来的袭击立刻在人群中引起了一阵混乱,车内车外发出一片惊恐的尖叫。大家纷纷向飞来石子的方向望去,惊讶地发现打石子的竟然是魏驼子的儿子坤子。坤子手提一把大号弹弓,腰杆挺得笔直,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一副不躲不藏、敢做敢当的架势。
第一个做出反应的就是周东进。只见东进飞身下车,嗖的一声蹿到坤子面前,一把揪住了坤子的脖领子。坤子也立即毫不示弱地顺势拧住了东进的手腕子。两人二话不说立刻就扭打在了一起。
四周顿时大乱,头头都动手了下面还有什么可说的?两边的孩子立刻纷纷出手扭作一团打起了群架。一时打得满地尘土飞扬,叫骂声、哭喊声嘈杂于耳。直到警卫连的战士赶来,才把他们一个个硬拉开了。
拉不开的只有一对:东进和坤子。
这俩小子简直是打红了眼,帽子早打飞了,扣子也扯掉了,衣服撕破了不说连袖子都拽下了一只。两个人撕扯着滚倒在地上,一会儿翻上来这一个,一会儿翻上来那一个,谁也劝不动,谁也拉不开。最后,还是几个战士一起上去,把他俩给按住了。拉起来一看,两个小子一个眼眶乌青肿得老高,一个鼻子淌血抹了个满脸花。都这副模样了二人还怒目相对,拼命地挣脱着身子想继续对打呢。
战事自此拉开,从此延绵不绝。
今天有人在路上啐了对方一口唾沫,明天就有人甩过去一把大鼻涕;今天有人被抢走了弹弓子、溜溜蛋儿,明天就有人夺了对方的木头枪、刺攮子;今天有人下巴上挨了个“垫炮”,明天就有人脑袋瓜上“开瓢”……
要不是大院的孩子突然一阵风似的当兵走了,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真不知还要持续多久。
坤子知道东进他们当兵的消息是在一个午后。
几天前,坤子和东进就通过下战书的方式,决定要在那天的午后打一场“溜溜蛋儿”。除了动武,他们之间也经常进行这种文战,赢“啪叽”、赢“溜溜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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