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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部分

逐月传说-第135部分

小说: 逐月传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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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字有些欠妥,若是说用手掌“捧”起来会更为准切一些。
    变戏法一般的通过声音操纵尸体的成就让我有些得意,时至今天,赶尸咒已被我摸的通透了。每当我念出咒语,控制尸体时不再有当初的震撼,代而取之的是心中出现口念声节的频率数字,与死者哪部分脑细胞形成谐振,往身体某个部位发出多强的神经流,神经流在神经中如何传输,大概产生多大的力量,从而使得死者发出动作。
    什么东西将其原理搞清楚之后便已不再神秘,我没想过如何去开发新脑域,到这个地步已经是禁忌的上限了,况且新脑域的开发肯定需要活人的脑细胞做实验,我尚未疯狂到那个地步。
    狂热过后的我开始觉得索然无味,此时我忽然发觉:宿舍中的大红日历已是指向2006年6月3日了。
    我还有三天就要大考,由于今年开始高考时间提前一月,思思同样还有三天就要经历人生最重大的考验之一了。
    回想一个学期来的经历,有些浑浑噩噩,简直有种山中一日,人间数载的虚幻感觉。痴迷于研究当中让我的时间观念乱成了一团糟,就连与张雯,李晓,叶柔几人外出玩耍的情景都非常模糊,朦朦胧胧的记不起当时干了些什么,也许那时我脑中还尽是被实验所占据吧,精力高度集中于一点之上,外界的一切干扰都最大程度地淡化了。
    唯一有点印象的是几个女孩均在不同时间怨过我总是心不在焉的,连慕容倩也如是说。除了陪几个女孩子之外,宿舍,联谊宿舍,班级间的活动,我一概推掉了,简直有些与世隔绝的感觉。
    科学狂人都是比较孤癖的人,这时我可以切身体会那种感觉了,因为心中除了实验研究之外,根本再容不下其他的事物了,但这种人亦正正被后世证明是不世出的天才,比如爱迪生,高斯,爱因斯坦,达尔文等等,正由于“专”,造就了他们的伟大。
    想及创造赶尸咒的那位先人,在产生创造这咒语的眉目之后,肯定是不可自拔地陷了进去,他确实是位天才,只可惜当时根本没有先进的实验仪器相助,否则成就必然比我还高得多,我只是站在他的肩膀之上,利用现代化的仪器,再在外公的一些笔记帮助之下,才能走到这个地步的。
    吃完午饭后将书翻了出来,大考在即,要复习一下了,确切点说应该是“学习”,因为课堂上的时间全被我用来学与研究有关的课程了。歪。歪。书。屋。论坛因此我的书还是全新的,一点褶皱都没有。
    宋雄斌道:“老五,你可真厉害啊,你这书拿出去当新的卖也没人会发觉。”
    老大讥讽道:“老四,你这小子还不是一样,整天就想着和老婆约会。”
    我愕然道:“老婆?谁是他老婆?”
    整个宿舍都用一种非常怪异的目光看着我,最后沐青桦叹了口气道:“老五,你还是快点回火星吧,地球不大适合你。”
    谢如玉道:“四哥两个月前就把四嫂追到手了啊。”
    我费力地从脑海中搜索相关记忆,只可惜什么都没找到,苦笑一下,看来我还真是达到了非人能及的境界了。
    手机响了,暂时解决了窘境,我按下接听,李晓的声音有些凶:“表哥,今天是柔姐的生日,晚上我们出去玩,如果你还是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的话,哼!”
第二百五十三章 天才还是蠢材
    我还不知叶柔是今天生日,闻言颇有些为难地道:“这个,我还要复习功课啊,马上就考试了。”
    李晓嗤之以鼻:“表哥,得了吧你,谁不知道你成绩好,还在乎这么一天两天的,晚上随便一起替思思考试加油,你要是不来的话,哼!”也不待我说话,就挂了电话。她跟叶柔一起久了,这个“哼”字的真髓倒也学了个八成,留给我无限的惩罚想象与可能性。
    若是替思思加油的话,那么不用说我也要去的了。哎,还是抓紧时间多看一会书吧,拼几天老命,混个及格应该还是不成问题的,重的话这个脸可就丢大了。
    拿起第一本《基础生物》,翻了几下,我意外发现里面的东西都简单得要命。一本书十分钟不到就从头到尾翻完了,一点都不难。再拿起《细胞学》,《神经学》等其他几本书,浏览几下,也是一看就明白了,没有半点阻碍。
    难道我聪明到了无师自通的地方?冥思苦想了好一会,才恍然大悟,之前我为实验所学的数十门学科当中就早已包括了这些东西,那种超级实验不仅仅是涉猎一点,可以通过考试那么简单,每一门都得精通,才能完成整个研究。
    而我大一下学期学校规定必修的这些课程,只是最简单不过的基础,又哪里难得到我。
    我哭笑不得,也不知道自己究竟算是天才还是蠢材,数十门课程一个学期精通了,这么简单的道理却想不到。
    这样一来就轻松了,不用将目标放在及格线上,弄个九十多,甚至满分也不会成问题的。
    下午买好礼物,晚上我穿得焕然一新,精神爽朗去赴约,研究完了之后,感觉明显不同了。对比之下,发现前几个月过的确实有够奇怪的,除了与研究相关,其他做过的事居然什么都想不起来。
    几个女孩也都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亭亭玉立的。李晓见到我身长玉立,容光焕发,与前些日子的难民样有天壤之别,这才满意。
    我将包装好的礼物递给穿着低腰牛仔裤,将一双修长的美腿与翘臀衬托得更具挑逗与诱惑的叶柔:“Happybirthday。”
    在这个特别的日子,又有两位好友在旁,一向冷冰冰的她也开心了许多,微微一笑道:“哎哟,大科学家终于出关拉。”自从我第二次开小差被发觉之后,她就这样叫我了。尽管有些戏谑的成分在内,不过我这段时间做的确实是科学家所做的事。歪…歪…书…屋…论坛她笑的时候不多,不过要比李晓与张雯笑的还要好看,很难将这时的她与那个凶霸霸的母夜叉联系在一起。
    我干笑一声道:“这种时候怎么能落了你的脸。”
    叶柔道:“这样说来,要不是我生日的话,你还是魂不守舍的拉?”
    她一向伶牙利齿,我自知斗不过,只是尴尬笑笑。
    张雯道:“你这学期究竟在干什么呢?老是神神秘秘的?”在人前,我们还是保持普通朋友关系那样,只有在电话中说话才会亲密一些。
    研究的事自然是不能告诉她的,我随口应付:“没什么了。”
    叶柔的生日庆祝够特别,不是什么高档酒楼,耍排场显阔气,而是吃遍整条“客如云”大街,
    “客如云”是北平有名的小吃街,全国大小城市稍有名气点的地方风味小吃据说都能在这里找得到,而且价格实惠,味道正宗,因此比美食城的人流量要多。
    吃,逛,八卦是女人身上的三大特点,女人吃东西的挑剔与驳杂都是有名的,这两个词在这里并不矛盾,驳杂是指她们无论见到什么类型的食物,只要能进口的都要尝试一下,即使再难吃都好,她们只是满足一下对食物的好奇心而已。另一方面,同一类食物中,她们总要挑最好的。
    叶柔并非没有钱,相反,她是我们几人之中最富有的一个,作为集团董事长叶维民唯一的孙女,手头的零花钱自然不会少,只不过她喜欢这条小吃街上的口味比较纯正罢了。
    我陪着几位大小姐东逛西逛,说是一条街,其实足有一公里之长,实在是太恐怖。在这里做生意所需的东西极简单,一个小档口,几张桌子,一些小凳子就足够了。
    叶柔她们不会在每个档口停留太久,这里吃两块麻辣烫,那边吃一串烤羊肉,甚至要一碗汤圆吃一个就走人,令得我大感浪费。问其原因是,怕吃饱,尝一下味道就好了。我只能感叹,如果国家多几个这样的女人,国库迟早要被败坏掉啊。
    “喂,你怎么拉,又灵魂出走了?”叶柔将一串刚烧好的鸡勒塞进嘴巴中,边问在一旁的我边咀嚼,毫无淑女风范,不过略厚的嘴唇油腻腻的发亮,别有一种性感的味道。她今天晚上已不知吃了多少东西了,能长这么高挑丰满,定然是有其原因的。
    “表哥,这是你的。”李晓将一碗散发着热气与香味的海鲜粥推到我面前,她也在稀里哇啦地吃着阅零省独产的白轩面。
    我苦着脸:“我快撑死了。”我不知道今天晚上的节目除了吃还是吃,之前已用过晚饭,虽然我食量也不小,现在亦只能望着眼前的美食兴叹了。
    女人分三种,一种即使喝开水都会发胖,一种随吃的东西多少而身形不同,最后一种是怎么吃都好,体重都不会增长。我一下就碰上三个都是属于最后的,否则依她们的这吃法,早就不能保持这么好的身材了。
    张雯也不甘示弱,手中拿着一只汉中怪味烧饼,平日吃东西都是小口慢嚼的她此时也有失文雅了,白皙如玉的脸粘上了几点芝麻都不知道。
    “来,檫一下。”我很自然地递过去一张纸巾。
    即使李晓等人在场,这样的行为在朋友间也无可厚非,问题是我寒假时与张雯约会吃东西时也经常这样做,习惯了亲昵的语气,此时不自觉的温柔了起来,心中叫糟。
    急中生智之下再抽出二张,分别递给李晓与叶柔:“来,你们也是,脏死了。”
    二人倒也没有瞧破,只是接过,反是张雯暗中白了我一眼。歪~歪~书~屋~论坛不知是否被我滋润了的缘故,她愈发的妩媚了,看的我心中有些痒痒的,想起来,有一个学期没亲热了。
    我暗中做了一个只有我们才看得懂的,表示某种暧昧意思的手势,张雯的俏脸立时就泛红了,低垂着头假装吃东西,让我心中大乐。
    一条街从头到尾逛遍,三人尚且有些意犹未尽。手表的时间也已经指向十点了,我们是七点出来的,吃了三个小时,实在是够恐怖的。
    该是给思思打电话的时候,之前太早,怕影响她当晚的复习,现在也快到休息时间了吧。
    拨通了思思的手机号,她一听到我的声音就兴奋的道:“逐哥哥,你在哪啊?”
    我道:“和你雯姐,晓晓姐她们在小吃街刚吃完东西,你还没睡吗?”
    思思有些不满了:“逐哥哥,我还得辛辛苦苦准备考试,你们就知道去开心。”
    我笑道:“哈,小丫头,别埋怨拉,记得考好点,要是考北平的大学的话,到时我也带你来这里,让你吃个够!”她上高中后的成绩很优秀,一直在全校前五,因此我是很放心的。
    思思雀跃道:“你说的啊,不能反悔哦。”
    李晓从我手中夺过手机,捏着鼻子发出怪音道:“喂,猜猜我是谁。”这个小妖精即使长大了,喜欢恶作剧的心还是没有变。
    思思愣了一下,然后道:“晓晓姐姐?”
    李晓恢复正常的声音:“不好玩,不好玩,一下就被你识破了。思思,你要考好一点,到北平来,到时我们一起把表哥他吃穷了。”
    这话对以前的我可能会很有威胁力,不过今时不同往日,手抓两份薪水丰厚的兼职,欠张可的五万块也还了个七七八八,还怕她们胡闹。嘿嘿,当有钱人的感觉就是爽。
    张雯也接过电话循循教导,手机在她们两人手中转来转去,叮嘱了几句考试的事之后,就转到化妆品,明星,衣服上去了,女人八卦的本事当真是非同小可啊。
    在我多次提醒考试临近,该让思思多点时间休息后,两人终于挂了电话。
    叶柔皱眉道:“你们和我说过思思的事,这名字也好亲切,怎么就记不起来呢?”
    张雯安慰道:“没有关系,慢慢来嘛,以后总会想起的,你见到思思一定会喜欢她的,很可爱的一个女孩子哟。”
    由于某些原因,我还没有把叶柔的事告诉思思,因此她不能与思思通电话。
    只是这么久了,叶柔除了与我们越来越熟之外,记忆方面却还无丝毫进展。
    尽管现状也不错,只是总觉缺少了些什么。
    脑中灵光一闪,对了,能不能通过咒语将导致叶柔失忆的那部分沉睡的脑细胞唤醒呢?
第二百五十四章 S计划
    大考之后,思思高考的三天也过了,打了个电话问一下,得知发挥正常,放下心来,我开始了着手记忆性脑细胞的研究工作。虽然学校还没宣布放假,不过已经考完的我们已经可以回家了,就算有什么事,也可以在班级的群上询问一下。
    我这次还是没有和李晓一道回去,确切点说,是没有和她们所有人一起走——我留在学校中继续我的工作,况且,慕容倩无论如何都要我去她家一趟,说是她爸妈邀请的,看在大人的面子上,我也不好拒绝,只好一口答应下来了。
    在我或明或暗好死歹活的劝说之下,李晓与张雯才有些勉强地答应了,不过送她们上飞机的义务自然是不可逃避了,否则两人生气起来,我就要吃不了兜着走。
    在去之前我对慕容倩说还有点事要办,要晚几天才能动身,她说没关系,在学校等我一起走。于是我开始工作,其实整个原理我已弄清楚,工作量已不大,问题的关键是沉睡的记忆性细胞相对应的激活频率是多少,我只知道的是死者的自然性反应神经脑细胞频率段而已。
    无头苍蝇似地摸索了好几天,没有一点头绪。晚上在宿舍上网,却看着键盘上的字母心不在焉的。
    不远处的宋雄斌正半搂着一个MM,热火朝天的,他家并不远,只不过恋奸情热,与他那位双双留在学校。那个女的,也就是联谊宿舍其中一个,当初第一次活动时与他聊得颇为投机那位,想不到还真的成了。
    看着他们HAPPY的样子,我更为郁闷了。
    忽然显示器屏幕上不断跳出一句话:";紧急警告!有人欲侵入您的电脑!紧急警告,有人欲侵入您的电脑!紧急警告……";这是我布下的警戒陷阱并触发时的情况,本已因工作受挫而极度不爽的我登时大怒,立刻强力反攻,对方也是个高手,只可惜遇上的是我,不断溃败。我乘胜追击,直捣黄龙,将对方机子掌控于鼓掌之中,硬盘资料弄的一团糟。这下有得他受的,谁让他倒霉,碰上老子火气大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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