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进行时 作者:方刚-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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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可以浮想联翩,日后则会成为一段感情的记忆,仿佛寄回了便也会失去一份“友谊”似的。)
我们要感谢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中国的通讯状况,绝大多数的家庭还没有装电话,工作机构的电话也绝不会允许随意拨打长途,而我们的男女主人公显然也没有足够的钱通过打长途电话沟通感情,所以,我们得以保存这样一组信件。而今天身处异地,有些情感基础的男女,无疑会选择泡电话粥。电话的好处是可以迅速将感情拉近,然后迅速见面,迅速做爱,再迅速疏远。思念中培养起来的温情,与世纪末的生存状态和消费观念相左。
七年后,收到这些信的男孩子已经结婚了,那段经历成为一个久远的记忆,与远在异地的友人早已毫无联系。
我倒愿意做一个大胆的推测:经历过这次精神外遇(我确信如此)的女孩子,在这7年间已经有过实质性的外遇了。婚姻生活的不如意几乎是不可能改变的,越来越开放的现代社会与多源刺激,加之本身便渴望浪漫与机遇的天性,使得我们的女主人公很难在下一次机遇出现时,仍只停留在精神恋爱的层次。更何况,下一位出现的很可能是个真正的男人,而不是一个“小男孩儿”。
外遇的实施,其实是需要操练的,是需要双方都具备一定心理基础的。
我们总是通过经历成长着。
离婚?再婚?(1)
有极少的个案证实,确实有一些已婚女人在爱上未婚男孩儿后走出了原有的婚姻。但实际的情况往往是,原有的婚姻已经穷途末路了,外遇不过是离婚的动力,而非根本。其实,这不仅是在已婚女与未婚男的婚外情结构中如此,而几乎是所有外遇关系中的一种规律。
25岁,某中等城市。
由于受父母的影响,我从小就受到做人需朴实、厚道、与人为善等良好品质的熏陶。我从小到现在从来就没做过任何坏事情,从小学到初中毕业我一直是班里的班长,每学期都是“三好学生”。老师们都非常喜欢我,同学们不管男女生都乐意与我为友。我上小学时就知道坐车要给老年人让座位,果皮纸屑应扔进垃圾桶。这些习惯我一直保持到现在。每学期放假,我都要组织几个同学一起打扫全校楼梯,倒垃圾,甚至去打扫篮球场。我所居住的地方是一个有两千多职工的工厂,厂里几乎所有的大人在我小时候都以我为教育自己子女学习的榜样。
考取中专时,由于差别造成的教育质量影响,我当时考进去时是全班倒数第二名。一个学期一过我就考到了前5名,并且当了两年的团支部书记。我最大的爱好就是写作和体育,可以说任何有的荣誉都在伴随着我成长,班上的任何一个女生过生日,我都会找各种方法为她们庆祝,每一个女生生病我都会去关心。学校规定女生一个月能有两个早晨不做早操,我两年半来从来就没用过这个假,都是给那些体弱的同学借用了。班里的同学给我起的外号叫“警长”,我很喜欢这个别称,留言本上同学们都称赞我高尚的人格、透明的品质,都说谁要是找我做妻子那才是一生的幸福。
就我个人而言,我对幸福的理解很片面,我一直这样对自己说,只要有人第一个喜欢我,我就会跟他结婚,现在想起来我这个想法是多么的幼稚。
我毕业后分到了现在的工作单位,人际关系等都好相处。A在93年底向我表示了爱慕之情,与他约会的第一晚,在我不情愿的情况下他夺去了我的初吻,并且用武力〖HT5,6”SS〗亻〖KG…*2〗占〖HT5SS〗有了我。我当时已无力反抗,并且事后他跑在我面前痛哭流涕说会对我好,会照顾我一辈子,我的心被说软了,答应了他。父母了解了一下他的情况,十个人有九个人都说他不好(他在我之前与厂里另一女孩交了两年的朋友,并已谈论婚嫁不知为何没成)。父母不同意我和他相处,我当时已经是他的人了,我已没有了选择的余地,我写了一封表示我对他很钟情的假信打动了父母的心,我已没有了退路,只能和他这样。
96年年底,我和A结婚了,在这三年的时间里,我们一周最多只有两次约会的时间,而且每次时间只有一个多小时。我对他并没有那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我们也曾吵过架,当然总是他先挑起事端。我想结婚以后情形会改变吧。
结婚以后,家里的一切家务我一个全干完了,早上6点半就要起来,做饭、买菜,一直忙到晚上,他什么事情也不用干,连自己的衣服放在哪里都不知道。一周吃一次饺子、包子、鱼,两周吃一次排骨、鸭子、鸡,一个月给他单独吃两只鸽子这是我们一直不曾改变的饮食安排。可以说我为他付出了自己全部的身心,可是我又得到了些什么呢?没跟他结婚前,我每年自己订阅文学杂志的钱可以花500元,结婚后,他只让我保留一种杂志,别的都不许订。他说我看书多了会中毒,我每晚要写点儿东西的爱好也被剥夺了,他不让我写,我只能每晚看他打游戏机,他的文化素质很差,初中毕业,写封信没有一句念得通顺,每年的总结也是我的任务。他不能容忍我比他强,就这样残忍地剥夺了我的一个爱好。我的另一个体育爱好他也不甚支持。厂里的女子乒乓球冠军几年都是我,游泳比赛几个项目的前三名也都有我,我曾代表厂里参加过省电力系统的运动会。我在厂里参加的任何比赛他都不予观看,只有我得了名次,领了奖金回来他才会高兴。去年我们分场组队参加了蓝球、排球比赛,我们什么也没得到,回家来就要无端受到一阵他的辱骂。
最让我难以忍受的是他在性生活上对我的虐待。他抚摸我乳房时很用力,经常疼得我泪水直流,仍强迫我跟他做爱。他性欲很强,每周我都必须满足他两、三次,否则他就手淫。做爱时,他总爱说,女人就是拿来用的,并且还说一些更难听的下流话。我到现在都是一个不会骂人的女孩,无法在心理上接受他那些不堪入耳的话语。我来月经的时候他也不放过我,理由是那时安全。每次做爱后,他都要求我给他揉全身,这一趟下来都得半个小时。每晚我还得给他揉十分钟的脚,这些事情他从来都没为我做过。
我这个人有一个特点就是很爱出汗,不论冬夏。他从来不曾抱我睡过觉,就是嫌弃我出汗多,他对我说的最多的话就是:你不是个女人,你没有女人的温柔,你不会撒娇,象个木头一样。尽管他对我这样,限制了我很多自由,而且因为我暂时不想要小孩经常打骂我,给了我心理上、肉体上很多伤害,我都可以忍受。他第一次打骂我的时候,我就说过再这样就离婚的话,可他从来都是听不进去,依然我行我素。
我是一个很要强的人,害怕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只能把这些痛苦都一个人深埋入心底,不向人倾诉(包括家里人)。
今年的一次偶然机会,我与B相识了,当时我的全身立刻就有了一种被电触过的感觉,他请我跳舞,我的手脚都在发颤,内心涌起一股难以名状的狂喜,那种美妙的感觉是很难以说得清楚的。这一晚回去,我彻底失眠了,满脑子里晃动的都是他的身影。从这以后,我就对他有了牵挂,总想看到他,总想听到他的声音,一个人独自想他时竟会窃笑不已。这些都是我与A从来没有过的呀!我觉得这才算是我正经的恋爱吧。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已越来越高,我喜欢他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留下的气味,喜欢他经过班上门口时的脚步声,总之他的一切都令我着迷。
尽管我自己已喜欢上了他,可对家里的A却没有半点不好,我以前该怎么做的家务事,我照样做,没有半点松懈。只是我在生理上不愿接受A了,这段时间持续了三个月。A开始用恶毒的语言攻击我,并且当着我母亲的面也敢打我了。我开始对自己的婚姻重新进行思考了,我认为我在家里承担的只是A的母或姐姐的角色,并未有过妻子的感觉,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我向A提出了离婚,A当时就害怕了,他以死相求让我留下来。我对他提出的条件是:只要他从现在起不再碰我,我还是象以前一样对他。可他不愿意,他忍受不了这种无性爱的生活。
在我与A决定办离婚手续的头天晚上,我们谈了一些有关以后的话题。A对我说,我做爱时的技巧没有他前一个女朋友好,我跟他离婚了就会被他诅咒一辈子,我是不会有幸福的,没有一个男人会喜欢我这种不懂温柔的女人。这些话对我打击太大了,难道我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不懂得爱的女人?
我现在一个人自由自在得多了,想看书、写作到深夜也没有人管,心情比以前好了许多。A对我说过的话就象一块阴影一直笼罩着我,让我一想起这句话身上就一阵阵发寒。
我和B有了性关系,他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我,我非常珍惜。B非常支持我写作,而且他不嫌弃我出汗多,抱着我睡了一个晚上。我这是第一次被人抱着睡呀,那晚我兴奋极了,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我知道除了他不会再有第二个人肯抱着我睡了。
我现在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再结婚的了,我非常清楚这一点,我不能再去冒险了,就算有人(包括B)有要和我结婚的想法,我都不会接受的。
再谈一下我对B的感情吧。我非常爱他,爱到了无力自拔的地步,我专门为他写了一本诗集,那里面包含了我对他全部的感情,我真的愿意和他生活一辈子,因为我和他有爱的碰撞,有心的激荡。可是我是一个不可能再结婚的人了,A当时对我说过的话我会一直记着的。B是一个有上进心的青年,他应该找一个与他般配的好女孩,我是不适合他的。我已对他说过无数次,只要他一交女朋友,我们的关系就算了。我不会纠缠他的,我也不会做他的情人,那样对他妻子不公平。所以我尽量制造一些误会在我们之间,他不愿我做的事我偏要去做,让他对我不要有那么好的印象。但是这样做我是很痛苦的,只为让自己爱的人远离自己一些。几乎每次我们见面时,我都要问他什么时候交女朋友,我害怕听到那个消息,它的出现就预示着我爱的灭亡。
爱一个人就应容忍他对你做的一切,包括他不爱你。几乎每晚我都要为思念B而落泪,我真的太寂寞了,我也是一个正常的女人,我也有我的需要呀!我的身体不可能再被别的男的抚摸了,我的心也不会再为别的男人打开了,除了B。
我曾幻想过无数次B对我求爱,我拒绝了他,这种结局令我满意,而对于B的态度我也询问过许多次了,他是不会向我求爱的,我开玩笑地说,你就假装说爱我,要同我生活一辈子,他都不肯,我怕我信以为真以后又说他骗我。这下我放心了,我们想的结局永不会出现,他应该是个拿起放得下的人。
我这样做对自己来说是一种折磨,但我已承受过太多的苦了,我终于摆脱了苦海,现在我能够真正爱上一个人已经让我心慰了,总比有的人一辈子找不到真爱的好。
“红杏出墙”用在我身上很合适,如果不认识B,我是不会有勇气提出离婚的,感谢他赐予我爱的真谛,我认为自己这步是走对了。
只可惜我的一片柔情竟不能再与爱人相伴随!
我和B一个月能有一、二天晚上在一起,有时是半个小时,有时会更长些,B马上就要到外地进修两年才能回来,他这段时间老劝我在他走之后交个男朋友。我对他说,这是不可能的,我不会再深爱上另一个人了,现在这样很好,我有时间做我爱的事业。与A离婚后,我的一篇散文就在省文学刊物上刊登了,这对我鼓励很大,爱一个人要付出许多,我这样最好。我真的不愿再受到伤害了。
(【方评:】一个糟糕透了的婚姻,一段适时而生的婚外情,成为走出婚姻的动力。此一个案能够提供给我们的最重要的思索在于两点:第一,女人何以如此轻易地走出婚姻?第二,走出婚姻的女人,何以没有勇气再次走入婚姻?现代女性,还在重复因为“已经是他的人”而不得已结婚的模式,到底是悲剧还是丑剧?对自己的幸福如此不负责,难道不是要承担更大的责任吗?至于离婚后竟不敢再次尝试婚姻,甚至自己所爱的人就在身边,宁可放弃也不结婚,是传统贞操观作怪,还是对婚姻的恐惧?失败一次,并不一定下一次也失败,大可以继续尝试,继续努力,人生就是在不断重复这样的过程。我们不能因噎废食。)
一些未婚男子与已婚女子的恋情,同样可能最终导致二人的结合,下面的个案便是如此。但同已婚男子因为情人离开妻子一样,婚姻内部的问题永远是离婚最重要的原因。
我选择了一个外表看似温顺,平凡的男人作丈夫,我以为自己可以安定地过平凡的生活,可我错了。我有一个专制的,蛮不讲理的婆婆,结婚后,我们住在一起。不管我多么小心谨慎,多么地受委屈,丈夫对婆婆是言听计从,对我却无半句安慰之言,我忍在心底,热情投入工作,我得到了很多荣誉。丈夫在生活上不懂照顾我,在工作上也不支持我,我很好强,咬着牙自己挺下来。虽然我生活得并不幸福,但我认可了这份平淡、无奈。就在我结婚后的第三个暑假。28岁那年,我认识了龙尤——一个比我小四岁的小伙子。
我和龙尤相遇在舞厅里。那天晚上,我和女友良玫闲得无聊,9点多了,良玫提议到舞厅去逛一逛,我们去了,碰到了一些熟人。我跳了一曲“快三”,当“慢四”曲奏响时,一个男人很自信地把手伸向了我。我犹豫了片刻,迟疑地站了起来,跳了半圈,他说:“咱们曾经跳过一次舞,上次你还不会跳,学得很快嘛。”我看了他一眼,不认识。心里说:男人惯有的伎俩。我没答腔。下一曲奏响时,他又抢先请了我,还边跳边告诉我他的BP机号码。我冷冷地说:我记不住的。他又教我怎么记。我根本没往心里记。我讨厌这种“马路求爱”的男人。这曲完后,我就拉着女友逃离了舞厅,我和良玫坐在冷饮店里喝冷饮。不一会儿,两个男人大模大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