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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全职异能-第9部分

小说: 全职异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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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个跟头,把头摔破了个大口子。大家都感叹艾妮的命好,一路说说笑笑进入蝴蝶山庄,依曼看着艾妮陌生的眼神,心中犯嘀咕。
    秋祭,众多的小吃、玩具等吸引着孩子们,丰收的家长也愿意多给孩子点零花钱,大伙儿分帮结伴,在众多的小贩间穿梭,只有艾妮一声不吭的跟在后面,目光一直是冷冷的。
    “艾妮,瞧那个风车多好看。”依曼道。
    “哦!”
    “艾妮,这儿有布娃娃。”
    “嗯!”
    “艾妮,我请你吃水果糖。”
    “噢!”
    包扎好的小黑胖子,又耀武扬威的站在众人面前,一脸得意道:“艾妮,别和这帮穷小子混。跟我去那边吃棒棒冰去。甜甜的。”
    冰,只有大户人家,才能拥有冰窖,冬天将冰存储起来,虽然已经是秋季,天气仍然很热,能够吃上凉爽的冰,一听都令人兴奋。
    “好!”艾妮仍然冷冷的。
    依曼有点不高兴了,心说小黑胖子今天你也太仗势欺人了,一把抓住艾妮的手,用上了花花公子异能:“艾妮,别理他,咱去……”依曼忽然脸色大变,一股阴寒的冰冷气息传了过来,仿佛手中握着的不是少女的柔荑,而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花花公子异能,依曼也没少用过,虽然只是为了和小女孩一起玩耍,这个异能需要触碰异性的肌肤才能使用,每次都是令人十分舒服的温暖感觉,冰寒的触感还是头一次。
    依曼连忙甩开手,面带惊讶,小黑胖子以为依曼怕了。洋洋得意,拉着一言不发的艾妮扬长而去。
    参加秋祭的头面人物都到全了,于是秋祭开始了,先是一套老生常谈的祈祷,然后颂赞美诗,赞美神恩,最后祭祀才算正式开始。
    各庄都将准备用来祭祀的牲口、野兽、家畜等宰杀,扒皮去骨后,将肉摆到祭坛上。惯例,庄子按照规模人口等,贡献相应的祭品,当然,如果某个庄子今年收成好,打到的猎物多,家家户户都平平安安的,一般都会多送一些祭品。
    几名来自城内教堂的祭祀,召唤天火焚烧祭坛上的祭肉,当肉烤好以后,圣殿先取走十分之一,其他的按人头分给各庄的居民,每人都能分十来斤左右,用香柏树叶包好,送回家中。
    祭肉的烧烤之法是圣殿的不传之秘,祭肉半年之内都会新鲜如初,绝不腐烂变质,这些肉,将作为贫困人家下半年做菜的添头。
    祭祀完毕,戏台、擂台下面围满了观众,依曼挤到擂台边上,陆续有几名各庄的武师,在台上以武会友,相互切磋,依曼看了几场,不甚激烈,了然无趣。
    一名三十岁左右的汉子跳上擂台,**着上身,古铜色的肌肉狰狞恐怖。尤其是胳膊,小臂比正常人粗了一圈,显得十分不协调。
    依曼眼睛一亮,他知道这个汉子是一名异能武师,萨莱赫爵士的一个佣兵朋友,应爵士的邀请,加入木兰山庄。
    秋祭上,异能武师登台的机会十分少见,估计此人想借着擂台切磋机会,与附近山庄的武师熟悉下。
    异能武师一抱拳:“在下铁臂阿辛木,初来贵地,还请各位前辈手下留情。”
    台下好多武师都知道,佣兵出身的铁臂阿辛木,手下有真功夫,于是放弃了比试的念头,争强好胜的也都掂量下自己的斤两,心里没底。眼看要冷场,蝴蝶山庄的庄主白衣温莎。沃利斯。与蝴蝶兰夫人商量下,派出了庄内的一名武师。
    那武师一头棕发,腰跨双刀,一抱拳道:“双刀布兰切特,领教阁下高招。”
    二人你来我往,偶尔之间,双刀与铁臂相撞,竟然带着丝丝火星,打了十分钟,未分胜负,按照本地擂台规定,算是平局,明眼武师都看得分明,铁臂阿辛木明显技高一筹,只是手下留情。
    双刀布兰切特在蝴蝶山庄内算是高手,但还不是顶级高手,所以大家对这种结果也是意料之中的。
    铁臂阿辛木异能使用极其精妙,只在无法避免与对方双刀发生碰撞,才使用异能,台下的依曼收获了这个异能:
    铜皮铁骨强化系局部强化筋皮骨骼,不能长时间使用,否则会出现骨骼肌肉坏死。
    一个很实用的异能,依曼觉得不虚此行。
    后面几场,就没什么意思了,秋祭擂台赛又不争什么排名,顶级的武师很少上场,观赏性上欠佳。依曼觉得没意思,便挤出人群,外围的商贩,有很多新奇有趣,平时不常见的东西。
    依曼伫立在玩具摊边,吸引他的是能在空中飞舞的木鸟,只是价格让依曼很犹豫,小黑胖子不知道跑哪去了,要不还能从他的口袋中“借”几个银币。
    “大家快看呀,鲁特班师傅倾力打造,会飞的木鸟,独此一份呀,只有五只,两个银币一个,卖完为止。”摊主大声吆喝着。
    虽然很多孩子喜欢,但是两个银币呀,那可是二百个铜币,或是五十个黑面包。或是二十五个带肉馅和巧克力花的白面包。
    尽管是秋祭,但大部分孩子兜里不会超过十个铜币。
    狠狠吞了下口水,决定不买了,回头刚走几步。清脆的声音传来:“五个,我全要了。”
    依曼循声望去,一个粉雕玉琢小女孩,金发碧眼,年纪不到十岁,喝声又清又糯,听起来十分受用。捡起木鸟,显然十分喜爱,脆声道:“莉莉,还不快付钱。”
    依曼这才发现,小女孩有丫鬟相随,后面还跟着一男一女两个健仆,手中拿着各式各样的玩物小吃。
    小女孩衣饰华贵之极,看规格绝非普通小地方官宦人家,又有仆人保镖,很显然有背景的,估计是哪个手眼通天的贵族家的小姐。那叫做莉莉的俏丫鬟掏出荷包,看了一眼,吐了吐舌头小声道:“小姐,没钱了,都花完了。”
    贵族女孩听后一愣,却如何也不肯放开手中的木鸟,食指点着莉莉的额头道:“都是你,说什么好不容易出来玩,见到什么都要买,这不,遇到真正的好东西,却没钱了。”莉莉听后,口头应是,回身朝着两个健仆做了个鬼脸。贵族女孩摇摇头,从腰包中掏出一个钱袋,依曼偷眼望去,只见那钱袋十分精致,金线雕饰冒火的大鸟一只,上面还镶嵌着三颗豆粒大小的红色宝石,在阳光下光华夺目。
    好东西,好宝贝,小女孩从中取出一枚金币,卖木鸟的摊主面有难色,费了好大劲才从附近相熟的同行那里借到钱。小女孩也不看,将找来的零钱一股脑的塞给莉莉。小心的将钱袋放入到腰包中。
    依曼早就做好的准备,定位完成,眼前出现无数空间通道,下一刻,精致的钱袋已经落入到依曼的裤兜之中。
    异能者七宗罪的第四条是这么描述的:“不劳作,巧取豪夺。”依曼一向认为,这句话很有道理。
    不料那衣饰华贵、来历不凡的小女孩忽然停了下来,手一摸腰包,脸色微微一变,猛的回过身,手指着依曼的方向吩咐道:“秋生,冬梅,那边,穿蓝衣服的男孩,偷了我的钱袋,赶快拦住他。”
    小女孩的声音不大,却透漏出无比的威严,周围的庄民们再笨,也知道她的出身非富即贵。顺着小女孩手指的方向,纷纷让开,于是,一席朴素蓝衣服的依曼,懵然发现自己已经成了一叶孤舟、
    依曼心头一颤,心说坏了。
第十一章 比试
    被发现了,依曼并不担心,又不是头一遭遇到这种事,估计是那钱袋上装有自动追踪的魔法,不过咱能把它偷来,自然能把赃物送回去,依曼的右手插入裤兜中,飞快的在钱袋中挖出一枚金币,攥在拳头中。。
    “冬梅,就在那小贼的右手裤兜中,小心,别伤了他,”贵族女孩倒是很有爱心。
    依曼将攥着金币的右手拿出来,下一刻,五指张开。双手高高举过头顶,健仆冬梅一个箭步冲上来,正要搜身。
    “让开,让开,发生什么事了?”蝴蝶山庄的护卫队被惊动了,几名护卫挤开围观的人群,小队长一看那小女孩的装扮服饰,就知道是大队长特意吩咐要小心伺候的那位。
    “小姐万福。”小队长生涩的施了个贵族礼,贵族女孩点了点头,算是回礼。
    “发生什么事了,”小队长和众人打听。
    “那个小男孩是小偷,”有人指着依曼道。
    小队长一皱眉,大手一挥道:“搜。”
    依曼一动不动,仿佛被吓坏了,最终从他的右手口袋中搜出两个银币,三枚铜币。
    “咦!”那贵族女孩微微一愣,打开腰包,钱袋好好的躺在那里,眉头微微一皱,若有所思。
    小队长拿着搜到的“赃物。”心说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竟然能有这么一笔“巨款”,看来是小偷无疑了,大声问道:“谁丢钱了,谁丢钱了。”没人回答,又换了个问法:“谁是失主。”
    众人齐齐指向贵族女孩,那贵族女孩楞了楞,冷哼一声,也不辩解,带着丫鬟健仆,奔着戏台而去。
    戏台演的是勇者斗恶魔并救出公主的故事,情节依然老套了,难得庄民出身的临时演员们演得像模像样,引起阵阵喝彩声,坐在舒服的躺椅上,爱莲蒂娜对刚才发生的事情百思不得其解。忽然右手一抬,健仆冬梅赶紧向前一步听差。
    “冬梅,刚刚,你可感觉到有魂力波动?”爱莲蒂娜轻声问道。
    冬梅面露惊讶,自己小姐对于魂力波动可是十分敏感的,如果有人燃烧魂力施展异能,小姐不可能没有察觉,怎么这次如此不自信?轻声答道:“属下驽钝,未曾感觉到。”
    爱莲蒂娜点了点头不再说话,莉莉将清点好的钱袋递了过来,唯唯诺诺道:“少了一枚金币。”
    “哦!”爱莲蒂娜眼角微微一挑:“少的是什么?”
    “螃蟹。”
    没有证据,依曼被当场释放,只是那小队长察觉到,这孩子一副被吓坏了的样子,却丝毫没有惊慌失措,连汗都不曾流一滴,觉得这孩子不简单。
    整理好了衣服,打算继续闲逛,庄主儿子小黑胖子讨厌的声音又出现了:“我当是谁呢,这不是依曼。霍德么?怎么穷得当起了小偷,竟然是我们绿柳山庄的人,我这个未来庄主,真觉得丢脸呀。”
    依曼漫不经心回过头,只见黑胖子和几个孩子在一起,其中一个孩子最是引人注目,外罩一件大红喜庆大褂,内里是紧身衣,收拾得十分利落。手持一根齐眉棍。
    那孩子向前一步站,手中的齐眉棍一抖,气势咄咄逼人,喝道:“你就是敢在我们蝴蝶山庄行窃的小偷?”
    依曼知道他是谁了,蝴蝶山庄庄主的小儿子波哈里特,依曼冷冷一笑道:“我当是谁呀,临来的时候,我们少庄主就嘱咐过,见到蝴蝶山庄的少爷们,只叫名字就可以了,尊称姓氏,是很尴尬的,哈哈哈!”
    原来,蝴蝶山庄的庄主白衣温莎。沃利斯,本是一名流浪剑客,因为其人颇有才学,被老庄主赏识,入赘到蝴蝶山庄,只是他的孩子们必须随母姓蝴蝶兰,所以依曼故意提起这个茬,还带上小黑胖子,两人都气的脸变了色。
    那波哈里特将外衣一抛,双手握住齐眉棍,就要打过来,依曼回头就往人群里钻,大声道:“打人了,打人了,蝴蝶山庄的少庄主要打人了?”
    四周的看客围上来,波哈里特也不好动手,从怀中掏出手套扔到依曼脸上:“是男人,擂台上见。”
    依曼撇撇嘴,这小子,装什么贵族。小小年纪就学起人家决斗了,《八卦游龙掌》和《燕山一百零八剑》都练得熟练了,在本庄内,依曼也算是在同龄人中无敌手了,欣然跟在波哈里特后面,走向擂台。
    两个孩子要决斗,其中一个还是蝴蝶山庄的小公子,吸引了很多看客,爱莲蒂娜听说另一方叫做,依曼。霍德,没有兴趣,待得知是刚才的小贼,立刻吩咐手下人在擂台下找了个好位置。
    波哈里特手中齐眉棍一撑,三米多高的擂台一跃而上,不到十岁的孩子就有如斯身手,帅气而又干练,引得一阵叫好声,
    依曼心道,咱气势上可不能丢,见擂台边有楼梯,楼梯两边是几对儿石制的栏杆,中间穿着铁链作为扶手,用手碰了碰,那栏杆十分结实,依曼向后退了几步,一个助跑,猛的跳起三尺高,身体向下一沉,左脚一踩右脚背,猛的向上一跃,一个前滚翻稳稳落在擂台上。
    人群惊呆了,不知道谁喊了一声好,如雷般的叫好声传来,武师们却面面相窥,这种身手只有在吟游诗人的口中才能出现,略有身手的武师都明白,踩自己的脚背,是借不上力的,这是颠覆常识的。
    “难道是纵云梯!?”一名武师语气十分怀疑。
    “不错,能够在空中借力,只有天武尊门的不传秘笈纵云梯。”其他武师都纷纷赞同。
    “这个依曼是摄日神剑霍德的养子,难道霍德武师与天武尊门有关联?”有武师提出这样的想法。
    汉唐帝国乃尚武帝国,十大武学门派,源远流长,弟子满天下,每十年举行一次比武大会,各大门派按照民众的意愿,推选出侠义之名誉满江湖的正义之士,作为候选者进行比武,胜者为汉唐帝国的君主,任期十年。这种武林盟主担任君王的传统,极大了推进了汉唐帝国武学发展,当然,君主的权利受十大门派制约,在议案中只有一票的权利,而十大门派各有一票。
    擂台下面的爱莲蒂娜,对于什么纵云梯之类的毫不关心,她感兴趣的是刚刚收集到的资料:“异能死亡轮换,很有意思呀!”
    波哈里特呆了一呆,没想到依曼上来就华丽的露了一手,气势上已经没压了一头。其实依曼那里会什么纵云梯,他是用空气膜卷成筒状,用光之心语异能吸收光能,强化空气膜,制成他的独门武器,无影棍,然后将棍子无影棍担在楼梯两旁的石柱上,借着无影棍的弹力上了擂台。至于左脚踩右脚背,完全是受吟游诗人演义的误导。
    孩子比武,掌握不了分寸,所以不许用真正的武器,依曼选了一把柳木剑,波哈里特手中齐眉棍挽了个棍花,毫无表情道:“我这齐眉棍是铁木制成,硬度堪比生铁,蝴蝶山庄的人绝不占兵器上的便宜,胜之不武。”说着将齐眉棍扔到一边,选了一根杨木棍。
    白衣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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