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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四大名捕系列 震关东-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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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时候,她才知道画画的是他。
原来用剑的手,也可以画出这样的画的。
她为他吹笙。
他爱听。
爱得像在感受一个凄凉好梦。
他为她画画。
他画她。
她在潇湘馆里低垂娥眉低吟赋,他就为她描,为她绘,为她画出千种气质百种风情,金风细细,叶叶梧桐聚,花红如火,乱飞如血,她把一种千呼万唤更与何人说的。千言万语的无声,会注入画笔里。
画成。
人人说像,叹为观止。本来大家对这对“金童玉女”,自是人人称羡;对他们的恩爱,更不羡鸳鸯。
可是她独认为不像。
因为再像,很像,更像她的女子,在他未见过她时,未见过她前,都已经画出来了,写出来了,以致他见到她之后,所画的女子,反而变得遥远了,不真实了。
唯一像的反而是气质。
以及那一种不可言说的风情。
四、潇湘画里的女子
读:‘飘红小记”到这一段落的时候,铁手忽然想起在“飞红居”壁上的画:
那湘画里的女子。
——那女子的笑靥是灿丽的,眼色却是寂寞的。
她的衣袂像水波一般流动,一动是一种风姿,千动是千种风姿,谁都可以情估得出,画者对画中女子心中有万种牵置,都为伊之一蟹一笑而牵动。
他为她而牵痛。
纤痛。
可是她的倩影仍流露出让人无法释怀的孤寂,像孤独了百年,寂寞了千年,如果画中女子的美是永恒的,那么说,她的孤寂也一样不朽了。
为什么他会这样画她呢?
为啥他会在热恋的时候画出这样的一个她来呢?
铁手知道他的为人。
他是那种站在任何地方就像他就是这地方的主人的那种人。
飞扬而不跋扈。
铁手了解他那种人。
他本来就认识这个人。
他私下有一半是为这入而特别赶来这儿的,他不但已为这个人而闯“一言堂”,还会为此人而登泰山。
他既来了,已别无选择。
铁手听过他说起她的事:他甚至认为,自己浑身上下。甚至连头发也在爱着她。
而他是一个能光凭眼神就足以把敌手捣成碎片的年少英侠。
可是他为何要这样画她?在爱得那么真。那么深。那么疯、那么狂的时候,他笔下的她,依然是那么忧、那么郁、那么哀凉、那么凄然!
——难道他在和她最甜美幸福的时候,已觉察到他们的未来,是一个绝大的不幸?一个没有底止的深渊?
铁手不知道。铁手没有问。
那时候她只知道他在恋爱。
他们在京师,相交莫逆,但他还是要急急回东北。
因为她还在那几,他的心一早已飞了回去;
后来,就没有他的消息了。
铁手那时还没有看过这幅画。
但他却在一场战斗中而认识他,两人不打不相识,而致惺惺相惜:
他便是人称“扬眉剑”或“扬眉才子”的公孙扬眉。
破晓时分。
铁手与猛禽还在读“晓红”。
他们即将出发,上泰山,杀山枭、救摇红。
但他仍来读完,“飘红手记”的“晓红篇”。
他们还在读。
读她。
这个黎明特别冷。
外面传来调度兵马的沓响,杀伐之气愈来愈炽。
事实上,“一言堂”在这些日子一直都是杀气腾腾。
但在,‘一监院”内,名捕铁手,还有鬼捕猛禽,都在细读“飘红”,在体味摇红的心思,虽然一个只觉得心头有点凉,另一个却脸上发寒。
——这儿也那么冷,山上一定更寒凉了吧?
山上有没有下雪?
——她可支撑得下去?
“晓红”篇到了后头,已有了明显的转折:
首先是流言。
由于公孙小娘常盘桓在娘家的“安乐堂”,难免蜚言丛生。
人们开始窃窃私语,交换消息:最初是传公孙小娘跟孙十二有不可告人的关系。
孙十二为了避嫌,不想连累公孙小娘,因而毅然放弃一切,在声名狼藉中远离东北,主持浙江一带“老母洞”有关“神枪会”与江南同道的联系。
另一说是:孙疆得悉孙巨阳与爱妻有暧昧,大为震怒,曾亲找上孙巨阳算账,孙疆怒斥孙十二:“不该连自己的嫂子也起狼子野心。”孙巨阳则驳孙疆:“可侮辱我不可侮及小娘。”于是两人大战于“安乐堂”内,“山君”孙疆重创孙巨阳,孙因而负伤逃命,在“老母洞”养命存活,勉强维生,功力己大不如前,亦不再问江湖事。
可是流言并没有因为孙十二的销声匿迹而消淡。
这一次传言的对象,是孙青霞。
他的声名一向就不甚好,但在“神枪会”里,因为剑法最好,才干过人而向来受人注重。
女的依然是公孙小娘。
许是因为她长得标致,虽嫁人,育女后,依然明艳照人。她未婚前,只是一池丽水,可是婚后的她,却似一波又一波金色的涟漪。少女的她,让男人觉得没有她是惨绝人衰,然而有了她就像靓绝人寰。可是,少妇的她,却像不是年长了。随岁月苍老了,而是琢成了,随岁月流金起来,她姣点得这般明目张胆,仿佛不是长大的,而是姣大的。
偏偏孙青霞也是翩翩俗世佳公子,而且放荡不羁,无视于世俗藩篱。
人们对天子骄子(女)的看法往往是:不是过于期许,那就是宁可玉碎。
流言对他们而言,绝对不予瓦存的余地。
孙青霞可不是孙巨阳,他面对传言,坚定反击,就像他不惜杀虎屠熊,披上了它们的皮,为了迎接一场崂山下至昆仑的大雪一样……
可是小娘不行。
她毕竟是个女子。
她受不住种种的冲击。
流言伤人,有时比刀刃更甚。
孙青霞再坚定,坚强,也不愿强她所难,加上他任意行事,凭一己任侠之心,好恶之志,在东北已树敌不少,在“神枪会”亦已四面楚歌,他亦对“大口孙家”的种种制度有诸般不满。所以,他最后决定尊重她的决定,他也步孙十二的后尘。
他走。
离开了东北。
他甚至更进一步,还脱离了“神枪会”。
公孙小娘则口到了“一言堂”。
——惟有跟夫婿在一起,她才可以免疫于流言,传闻。
她带摇红离开了“安乐堂”。
这时候,从手记里已明显可以感觉出来:
她对父母之间所酝酿的冲突和磨擦,已感到十分焦虑不安。
可是她自己那方面,尤其在感情一事上,却不致太过失望。
因为孙疆虽然对妻子有无苟且之行大为紧张,并且震怒,但却并不反对摇红与公孙扬眉往来一事,还大力招揽。
所以公孙扬眉加入了“一言堂”。
他还得到倚重,成为孙疆身边的强助。
摇红虽然回到了“一言堂”,为她父母的事深感惶惑,但毕竟这件事并没有使她和公孙扬眉分开,只不过,她再也不能回到和见着:外公那一家子的和睦与温馨。
她回到了她的“家”。
因为这“家”让她感到相当“陌生”,所以她种了许多花。
大红的花。
当公孙扬眉逐渐得到“山君”信重,寄于重任,忙于奔命之时,她就在大片花圃中流连踯踢,伴她渡过许多许多、许多许多、想念想念,想念想念的日子。
可惜,好花不常开。
花无千日红。
“晓红篇”迄此的忽止,像一记风华正茂的绝笔。
旭日东升。
天色大明。
阿尔泰山的硕大巨影,已透过日照;映人正整衣待发的铁手与猛禽之眼窗里。
上山的路,崎岖峻峭,但已成为他们激扬心志中的眼街。
他们眼界本就很高。
就只看手段若何?
运气如何! 

 
 
 第二章 多劫女子

 
 
一、货物、禽兽和她
她知道自己运气不好。
从前的她,当然不是这种看法,她只知道自己很开心。很快活,人人都疼她,自她出生后,父亲的事业便蒸腾日上,威名盖世,而她寄住在外公家里,“安乐堂”也就十分兴旺。
好景,她住的潇湘馆莲花都开得特别茂盛,特别美也特别香,疼她的六叔也发了财,惜她的何大婶也临老生了对双胞胎,连她养的猫猫狗狗,也又肥又壮,精乖灵俐,有只鸟还会讲人话,连她据说世上己罕见的瑞兽:灌,她也养活了一对,且还会在喜庆节日时“欢欢”。“欢欢”的叫个不停“过年春节的十五天里,还会一只叫“恭恭恭恭”,一只叫“喜喜喜喜”。
就算她种的红辣椒,居然会长出只茄瓜来。连娘看了,也忍不住说:“这是大红长出了大紫。”
只不过,在五、六年前,一切都突然在一夜之间转变了。
那一夜,从泰山匆勿刮来一阵狂风,大概要急急赶到崂山那儿去吧,花儿在一夜间落尽,次日花圃里残红片片,遍地狼藉。
这之后,她的运气就每况愈下,从没有好过。
这时候,她才知道原来以前种种际遇,都是好运气。
原来好运气是这般难得的。
可惜她在得到它的时候,没有及时加以好好珍惜。
人总是在失去时才怀念曾经拥有。
不再拥有时才知道珍惜。
她现在是个不幸的人。
——一个多劫的女子。
她正在应劫。
——劫难何时了?
被劫重重,有时她真想死。
可是她不能死。
至少现在还不能。
因为她还有心愿未了。
——她本是个容易感恩的人,她对一切都心存感激,感谢父母生她。亲人育她、大家疼她,感谢她所拥有的美丽健康,甚至对四时递换、花开花谢都生感动,直至到了现在……
而今,她是个有仇必报的女子。
她已仇深似海。
她有血海深仇。
红红旭日深深恨。
层层云海。
片片仇。
不只是仇,也愁。
她看到这个人,心里就发愁。
——事实上,“他”只怕不能说是一个“人”。
这样的一个“人”:他的头发一根根戴起,像狼牙棒,又似箭诸,但偏是中间一大片却成一口陡然发生的湖,连一根毛发也没有,可是占据那几的却不是头皮,而是青青蓝蓝、在日光直射时阴阴隐隐的闪烁,在月光映照时鬼鬼崇崇的蠕动着的鳞片。
可是他亦不是“鱼”。……尽管他理应睡得不太熟,但四只獠牙依然露出嘴巴,喀嚓喀嚓,像在咬一只有壳的瓜,有时还突然啐骂几声,挥击几拳,山上偶然出没的走兽,乍听也会夹着尾巴逃走,连一向大胆的东北熊也不例外。
那时候,他的脸突然发青,獠着牙,伸长着舌头,在舔他布满了青头苍蝇的疗疮——其实那儿是一个烂肉团,按推理应该是他的鼻头。他一睡下去,再干燥的地方也为之湿润,因为他的口水流了一大滩,多是青的,有时也带黄的,但不管青的黄的,都一定有脓。这时分的他的确“青脸獠牙”,可是他又不是牙獐、河麝。
……乍看还以为他有三只脚,尽管三只脚里没有一只是完整的,一只看到了浓、血,还可以看到白骨;一只则像獠的前足,那就像猎犬差不多,传说只有远古的部落检犹跟人猿杂交后才会发生的现象,而检犹称为??、荤允,相传是给黄帝驱逐到朔方以北的民族,在殷周时还活动在陕西、甘肃一带。只有一条(也就是第三只)腿最像是人脚,不过,仔细看去,它是生长自最后一根脊骨与股缝之间,那应该是尾巴,而不是腿。不过,他也并不是爬虫。……这样的一个“人”,真的是“人”吗?能称为“人”么?能以“人”相待么?
摇红每想到这里,就悲愤得想哭。
绝望得想死。
可是,她却因为悲愤而不可死,绝望而不能哭。
她要活下去,要报仇,就不能死;更没有奢侈去哭泣哀恸。
尽管,这是荒山,日照依然寒,寂静但危机四伏,而她只是个弱女子,好像一件给人废弃的货物,伴着她的,是一只兽……
突然,陡然的,那只“兽”兀然很骤然的霍然惊醒。
——像在醒梦中碎然给人扎了一刀似的惊跳了起来。
不过,这又像他一贯以来的醒法。
他好像从来都不曾好好的,安安详详的醒来过,正如他睡去也一样。
——只怕有日他死去的时候,也一样会像疆尸一般的忽然弹跳起来吧?
他遇敌般的弹跳起来,又跄又踉,又惊又怕,像一头给人踢醒的老狗。
他左右四顾,如惊弓之鸟,两翼一张一合,像狂嗅什么气味。
然而他只要一移动,这清新爽朗的山上云空,就布满了他的腐臭——也不知是他身上“穿着”那破破烂烂。褴褛的“布碎”还是根本是从他身体里外发出来的气息。
他起来得很慌张。
他那一双眼(其中一个只是一口“洞”),明显的由暗红转青,然后变成幽幽的碧。
然后他马上“找”她。直至他看见她了,眼色才又转成了暗得发紫的红。当他发现她也正望着他的时候,必会垂下了头,或调开了视线,这时,他的眼光又是令人幽慌慌的鬼碧。
摇红发现他每次都是这样。
——至少每次醒来都是这样。
可是,这一次,他咧着牙,映着旭照,摇红甚至清楚的看见:
他上下大齿间还挂着纠缠未断隔夜而胶粘的唾液,而且显得比任何一次惊醒都来得恐慌、惊怖。
“唱喔啊——喔鸦……”他前面鼓尽了声,也只能发出几个打从喉头缝里逼挤出来几乎毫无意义的兽鸣,使人意会到他本来就是枭禽,会说人话只是一个错觉,“……有人来了…
…”
摇红听了,只觉一阵昏眩。
“有人来了”。
——他说有人来了,必有人来,一定不错。
因为他是兽。
他有野兽的本能。
摇红仿佛又听到,那些兵刃,利爪、锐齿、撕裂肌骨的刺耳声响。
她好像又看见:那些暴现的血光,遍地的血红,和嗜血的妖兽,在腥风血雨中恣肆,欢腾……
“走!”
他跳了起来,吆喝了一声。
然而,疲备不堪抑或是拒绝再逃的她,却欲振乏力才站起来,足伤就一阵剧痛,一时连站也不稳,面对旭阳,只觉心头,眼前,一阵闹暖的红,几乎就一个跟斜裁下峻峭的悬崖去了。
那头兽一伸手,就抓住了她。
手大如熊。
比熊掌还厚。
更粗。
——也更臭。
他没有长而尖锐的利爪,但指甲又平又扁,藏满了污泥,像一片片的铲子。
他一耸肩,就把她接背在肩上。
然后他就飞纵,急窜,像给三百一十二名猎户和两百三十一只猎犬追杀的兽,义无反顾的亡命的逃。
走!
——路上风迎面,劲而急吹,她闭上眼,只觉得臭。
泰山高,越上高峰,摇红越觉得自己已沉沦,掉下深不见底的渊源。
她就像一件货物,任由命运和山兽一般的他,来摆布。
二、本来是风景
这儿风光绝美!
风光无限。
从这儿望过去,山风如瀑,一衣带水,阡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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