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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记忆碎片 :让我们歌唱八十年代!-第23部分

小说: 记忆碎片 :让我们歌唱八十年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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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门汗,把手伸出去,也是没抓没挠的。有人能身作浮云常傍日,有人能处处无家处处家,有人能将异乡当作故乡,有人能将流放当作远航,但我,却连那一堆书都离不开。
朋友,在我死后,如果是你来处理我的遗像,一定记着,除了这张肉包骨头的脸,还要把我身后的那个书架也取进画框。
用抽屉锁住自己的秘密
在喜爱的书上留下批语
信投进信箱,默默地站一会儿
风中打量着行人,毫无顾忌
留意着霓虹灯闪烁的橱窗
电话间里投进一枚硬币
向桥下钓鱼的老头要支香烟
河上的轮船拉响了空旷的汽笛
在剧场门口幽暗的穿衣镜前
透过烟雾凝视着自己
当窗帘隔绝了星海的喧嚣
灯下翻开褪色的照片和字迹
这首诗名叫《日子》,作者北岛,描募的正是我最愿意过的一种生活。当我一往无前地扎到北京怀抱里的时候,却完全没有想到,事实上自己就是在远离那样的状态。
如今流行用许多指数来量化一些东西,如恩格尔指数、GDP什么的,我不知道有没有一个指数来统计这样一个时间比重——在你一天醒着的时间里,有多少是为了温饱而奔波?姑且称为“温时指数”吧,我相信这是衡量一个人或一个城市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
北京无疑是全中国“温时指数”最高的城市。
在北京,每天醒着的时间至少有十三个小时——这首先是一个必须要保证的时间数,其中大约有三个小时需要耗在路上,交通问题是北京最可诅咒的地方;大约有三个小时需要安排各种饭局,饭店老板是北京最可羡慕的职业;大约需要跑三个地方来办各种事儿,这里净是些没多大必要但你又不得不办的事儿;大约能接到三个能挣钱的订单,最好一个也别推掉,因为打车吃饭租房喝酒买书看演出都需要钱,别人还羡慕你有这么多挣钱的机会呢;白天跑完了,晚上需要坐在电脑前处理接到的那些订单;一天跑完了,临睡前躺在床上,还需要拿出三分钟把第二天要做的事情和要走的路设计好……
坐在马桶上的时间大约是十三分钟,因为这是一天中惟一可以看会儿书的时间;偶尔有点儿闲空,会拿出三秒种的时间同情一下自己,看我像一个蚂蚁一样在骨灰盒般的高楼大厦中穿梭,这里居不易。
北京不是我想象的黄金天堂,都市里没有当初我的梦想。
但我还是来到了北京,然后继续怀疑这样的生活。陈寅恪总结王国维的自杀,说是因为他已经被那种文化所化,我也已经被北京文化所化吧。
我为自己抵抗不住这种选择而沮丧。也许,我根本就不是一个坚定的人。
如果不是二十八岁那么年轻,我大概就不会选择漂泊北京了。
石家庄那样的中等城市,待着好舒服啊,“温时指数”好低啊。在那里,我发明了许多睡觉的方式,如“头碰头”,即从晚上十一点睡到第二天上午十一点,或“头盖头”,可以从凌晨两点睡到第二天下午四点,直到睡得睡不着为止;兴之所至下,我可以半夜从床上爬起来,溜达到朋友家里找他聊会儿天(那个城市出租车的起步价是五元,两公里,我所需要的路程多在这个里程之内);在那里生活实在不需要许多钱的,哥几个去吃次火锅,饱得直哼哼,算下账来,七个人花了六十元,我那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交给单位不到六千元就算自己的了……在那样的一个城市里,每天只需拿出几个小时应付一下就可以满足自己的温饱,剩下的时间和空间全是自己的:用各种姿势躺在床上看书,跑遍整座城市去寻觅一张影碟,打麻将和拖拉机的战士更是随叫随到……
我们往往是抱着学以致用的态度来看书,在悠闲的地方读书,再去忙碌的城市里施展,被那里吸干你的精血后,然后无聊地老去。我就是这样甘心把自己交给了一个吸血鬼。
像我比较佩服的两个人,李皖(27)和三七。李皖在武汉,当年的一帮媒体精英纷纷到了北京或广州或外国,做成了一些看起来很大的成就,李皖还守望在武汉。这几年过去后,大家升官发财泡妞离婚买车买房,李皖却做成了许多事儿。几个当年的酒友聊起故事,比较一致的结论是,也只有武汉那种寂寞平静的生活,才能让李皖修炼成那样。
当然,不成就什么事业也行,就像三七那样,请允许我抄录一段写他的旧文:
我们在这世上活一遭,总是需要些证明的,有人用学问,有人用才气,有人用金钱,有人用不金钱,有人用某种级别,有人用某个类别,有人用发表的若干万字,有人用阴茎勃起的若干分钟。
但有一种人,活得很沉默,很市井,很没劲。
因为他实在懒得跟别人说些什么。
因为他实在不需要什么身份来装点门面。
因为他实在是提不起什么劲来跟这世界较真。
也只有在石家庄那样的城市,才能包容三七这样的活法。而在北京,哪怕你的不作为,都像是在作秀。

读书是世界上最不坏的事情

2000年的某一天,我从北京回到石家庄。尽管此前也是频繁往来于这两座城市,但这一次,却是怀揣若干份调动文件,要把所有的东西都搬走。
下了大巴,再打车往家赶。出租车驰过的地方,育才街那个电线杆子还躺在路边,哥几个曾经穿着大裤衩坐在上面探讨人生,美女一个个地从身边滑过;科技馆礼堂如今改成了家具店,而此前这里周而复始地放着老电影,永远是固定的搭配,《罗马假日》配《鸳梦重温
》,《出水芙蓉》配《魂断蓝桥》,哦,还有我不朽的《野鹅敢死队》;梆子剧院门口烤羊肉串的小摊依然香烟缭绕,盛夏的傍晚,几个人将其包下来,躲在阿凯的吉普车后面,光着膀子,喝着冰凉的啤酒……那真是神仙般的日子。
流浪的脚步何时能停?我分明感到一种惆怅。
档案、户口、工资单、保险、住房公积金……一个个公章盖下来,一张张脸浮现在眼前,一顿酒接着下一顿酒。去保卫处退自行车存车牌(国家事业单位就有这种福利)时,和小李互道珍重。当年单位搬进新办公楼,淘汰下许多旧家具,我瞄上两个书架,就想随风潜入夜,运物细无声。那两个书架是六十年代产物——用《U…571》中美国兵的那句话夸一下它:“德国佬造的东西真他妈结实”,我根本移之不动,就去传达室叫了小李来帮忙(那时还不知道他姓什么),才搬到宿舍里。因为这次监守自盗,小李与我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又去阅览室还书,有若干本实在不愿意还了,老着脸说扣我钱吧。钱倒是其次,像《宋诗选注》才七毛三,就是按照规定罚十倍也没多少——其实这本书已经出了新版的,但我一来喜欢那种小三十二便携式开本,二来重印次数多的书字体发虚——我是怕被别的借书人骂。但阅览室的人们说,不用罚钱了,去给我们买些雪糕吧,反正这些书搁回来也没人看。我忙不迭地下楼,心里哼着小曲。
拿着保卫处、总务处、阅览室等一大堆部门盖过的章,表示都结清了账,我才得以将调动手续办完。
再回来,这里也是异乡了。
石家庄有几家书店,几年来,我见证了他们的创业、兴盛或衰败,也与那些老板有了不大不小的交情。这次告别,也包括他们。
青园街一家小店,门脸不大,却颇有品相,老板下一手好围棋,是这个城市里众多读书人的经常光顾之地。几年前,我在这里发生过一段故事。
有天中午,我踱进书店,店中没有几个人。我注意到老板脸上的表情有些异样。注意一看,原来正在选书的顾客中有一个人是这个城市的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我们经常要在电视上见到的。
我挑了两本书,然后去结帐。由于我是常客,所以老板拿出计算器来算一下,要给我打一个折扣。这大概需要一段时间,我便在旁边等着,这时一只手伸过来,将几本书压在老板的计算器上:“来,先给算一下。”
我扭头一看,书记正往书店外面走,结帐的看样子是他的秘书或司机之类。
老板只好将我的帐目先销掉,然后开始打他们的帐。
大概是天热影响情绪,或是出于对秘书这一人种的天生反感,一贯被人加塞惯了的我这次爆脾气发作,用手拍了一下已经挤在我前面的这个人的肩膀:“唉,怎么回事?”
“怎么了?”那人很奇怪地看着我。
“有没有一点读书人的样子?”
“老赵有急事。”那人说。书记姓赵。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急事?”我反问。
已经走到外面的书记听到动静,返身走回来,用眼光发出询问。
“该我先结帐。”我说。
“你这是怎么回事?!”书记对那个人说道。
老板先把我的帐结了。
从那以后,老板给我打的折扣更低,有了好书还先给暖住。我也很得意于他对我的刮目相看,将这段一共进行了六句的对话对周围的知识分子复述了六次。
与老板告别,告诉他以后不用给我留书了,他又提起这段故事。我笑了一下,对他说,如今再有人夸我,我就会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要誓死捍卫你说这种话的权利。”
老板大笑。是的,以后我不再拿这种轻飘飘的荣光说事儿了。我确是曾经勇敢过,但也怯懦过,我牛逼过,但也操蛋过。没有人知道我内心的彷徨、犹豫、分裂和挣扎,连我自己也看不清。
再也没有什么字眼可以概括一个活生生的人,我就是这么泥沙俱下良莠不齐。
然后,要把这个家搬到北京了。
除了太太的钢琴和我的“黑格尔”电脑,就是那些书。我拿着角尺和计算器,仔细计算了一下这些书的总体积,然后得出一个结论:要把这些书装在纸箱里迁移,共需要五六十个容积为零点四立方米的纸箱。
我叫了一辆出租车,几乎走遍城市,终于找到一个纸箱厂。与厂家一番交涉,发现适合我用的纸箱只有一种,箱外印的字是“梦中情人超级保险套”,四百磅黑体字,加粗三级,右倾二十五度,阳字立体,格外有气势,看了就让人性起。
站在高大的厂房里(得有四层楼高),看着一垛垛的纸箱平放着堆到房顶,不得不感慨国人对其需求量之大。我当时脑子飞速地运算了一下,平均每一秒中,这世界上有多少对男女在做爱?天,我居然产生了一些诗意,诗风恰似里尔克(28)。
将六十个纸箱运回家,开始装箱、编号、用胶带封好。战斗了整整一天,排满一堵墙的书架终于空了。当年一起往马桶里撒尿的另两头男人,一个已经离婚,一个已经离了两次婚,他们的书架早不知失散到何处,我家这块最后的风景,也在时间的河中消散了。
清晨,石家庄的一家搬家公司将这些箱子搬到朋友提供的货车上,一路飞奔,到达北京,然后是北京的一家搬家公司守侯在新家的楼下,两位朋友也应召而来。
当那些“梦中情人”的超级纸箱被堆在楼门口时,邻居全侧目相看,过往少妇全饶有兴趣地盯着俺们的裆部,我们的脸迅速羞红。
把纸箱一个个拆开,将一摞摞书摆到书架上,顺便掸掉上面的灰尘,偶尔翻几页,忆起当初买它读它时的情景,发觉这次搬家还是挺好的。
书来了,家才家。
在北京安顿下来后,我发现了自己的贱:石家庄的家很小,却能很舒服地躺着看书,北京的家宽敞了许多,却经常是一个人躲在最角落的阳台上,呆呆地思考人生,不知所终。难道真的是越空的地方,人就越虚?
不管怎么说,书还是要读的。印地安纳·琼斯系列的《圣战奇兵》一集,琼斯父子被德国兵抓住。一个德国军官轻佻地用手里的一枝钢笔抽打着老琼斯的脸,老琼斯忍无可忍,猛地将其手中的钢笔夺下来,瞪着他狠狠地说:“你要多读两年书,就不会这样了!”老琼斯由肖恩·康纳利饰演,气度威严,那厮灰溜溜地收回了手,脸上的肌肉群组成“尴尬”两个字。
尽管我现在更多的时间献给了影碟,但对书还是有特殊感情的。《星际迷航》中有一集,敌人攻上了“企业号”飞船,船长带着一个美女东躲西藏的,最后进了图书馆。只见他拿出一个芯片,说是一部什么小说,然后插进去,诺大的图书馆马上成了一个三维立体电影世界,演绎着小说中的故事,他们得以混迹其中。这一段看得我很是气闷——难道未来文明高度发达后,所谓的读书就是看电影?他们难道就不知道文字的魅力和多义性是任何图象都取代不了的吗?他们难道就不担心将小说拍成电影的导演是张艺谋或张纪中吗?娘的!
写到这里,我不得不也骂上自己一句,我是在写读书的事儿啊,怎么列举的例证都是电影他们家的?娘的!
我转过头,眼光投向身后的书架,心中突然涌起很久没有涌起的渴望。
读书吧,从三十四岁开始。
这个记忆碎片,拉拉杂杂写了快一个月,一边越拖越长越写越多恨自己车轱辘话说个没完,一边不时思考着用什么话来收尾。
再三思量,俺确定了三个结尾。
结尾A(摘自三七《重温》一文):
重温是我的乐趣,并不只是新书中才有新的东西。如果一本书是用作者自己真正的经验和思想写成的,它就和一种完整的人生一样,永远有新的意义等待发现,永远能够拉着我们的手去重新审视自己。这样的书是一个老友,与你一同成长,分享你的秘密,预见你将要经历的一些事情,并用他的故事来安慰你、引导你,允许你享用他的头脑和经验。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对这样的一本书,假如我们也会遗忘,那只是因为我们遗忘了曾经的情感经历,遗忘了我们拥有过的一些东西,正如我们通常遗忘贫贱之交一样。
重温,我们会吗?我们不会的。除非到了人生的终点,在那个挂钟不停地计算我们的时间的夜晚,那个不再有早晨的夜晚,我们也许会被内心的冲动从梦中惊醒,打开手电,来到放杂物的屋子。我们在找什么?在尘土和蛛网下有一本书。当僵直的手指翻开那些发黄的书页时,我们的热泪会夺眶而出吗?
结尾B(摘自俺曾经写过的一个贴子):
我是相信年龄这种东西的,现在的我,就是一个三十四岁男人的心态。
二十四岁的我,喝酒是为了以后喝更好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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