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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去,你的旅行-第1部分

小说: 去,你的旅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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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你的旅行 第一部分 序一 旅行的意义

    

    当生活都成问题,旅行就更是件奢侈品。

    第一次坐飞机,是1995年,二十二岁,参加学校的师生团,坐中国民航到北京,住北京大学,挂名是学生,其实是旅客。

    第一次出门,除了“过分必需”的物品,我坚持带着王菲刚出版的CD《Di…Dar》去北京—— 我大概以为在北京听王菲,会听出另一种味道来!

    除了王菲,我也带了向朋友借来的傻瓜相机,一本MUJI记事簿,打算每天回到房间,记录下当天的行程。

    我果然不是亦舒小说中的男主角,在京期间,每天玩得疯狂。虽然每每走过一处地方,看见一些人,可能有一点点的感觉想要记下来,可是那念头一闪即过,随即又蹦蹦跳跳地走开了。像我以后的生命一样,太赶,总来不及记下一丁点东西。

    最后,那本MUJI记事簿最终只有在飞机上写的那一段:“12月24日,第一次坐飞机,实在令人兴奋,但不敢乡巴佬似的给同学们知道,只好冷静地坐在位置上。不过,我知道这会是个愉快的经历。”

    那次旅行,最终我只是把在北京四处游览的相片与大小名胜的入场券存盘,当做是第一次旅行的记录。

    自此,旅行变成我最大的嗜好,一有空,有点钱,我便不顾一切冲出香港。开始时,我也曾立志以后去旅行也要写游记,结果都是无法成事。

    可能是旅行的机会仍然太难得,有钱没假期,有假期没钱。这事就像爱情一样 ——你不爱的爱你,你爱的不爱你 —— 不玩至最后一滴精力用尽誓不罢休。

    结果每次旅行留下来的,总是一张又一张的照片与菲林底片。对!没看错,是菲林。现在有数码相机与iPhone,拍照当然为所欲为。但那时,一筒菲林只有三十六张,每拍一张相片也得经过精心计划,还要小心不要让菲林走光,故对照片也格外地珍惜。

    但无论拍得如何多,看见的定比拍下来的多。我想,那风景、那感动不管是否拍下来,那回忆必定躲藏在我脑袋的某一个角落里,只待一天,趁我不在意时破茧而出。

    闭上眼睛,就会记得天安门外那飘浮在半空中的纸鸢与下面走过的高大军人;台北永吉路小食摊传来的浓香与红楼外的啤酒味;曼谷夜店外行人色彩浮躁的夜行衣与热辣辣的空气;布里斯班的蓝天白云下的四处乱走、穷凶极恶的大鸟;巴黎暗淡天色中走出metro站口的路人;尼罗河中凉风吹送下英式曲奇饼的香气与非洲小孩腼腆的笑脸;涩谷jr站口外用霓虹灯组成的路标与小女孩脚上的粗筒袜……甚至十四岁时与一班男同学在南丫岛宿营房间中的汗臭味。

    记得,我通通都记得,而且从没有怀疑过这隐藏在脑袋一角的颜色与气味。可是如果我当日认真地把旅程中的感觉快速整理好,记下来,前后对比,这又是否又与我的记忆有所出入?这事情正如每次回看自己十八岁时写下的日记,看见那时候的自己永远有不可思议的感觉。

    如果……如果我真的记下来,像小友阿Sam那样,不只记,还是那样的巨细无遗,连带私人感情都照样记录无遗的话……根据蝴蝶效应,世界又是否会变得不一样?我的成长又是否会有点不一样?

    打开小友阿Sam的旅游札记,他又会如何记下我们在香港第一次见面的情景?

    我记得,那天是炎热的,在铜锣湾时代广场外碰面,他仿佛穿着黑衣,戴着全宇宙文化人(包括我)通用的黑框眼镜。相认后,我们在街上一起抽了一根烟,他送了一个发条铁皮车玩具给我做见面礼。

    那时,他有一股清洗得不干净的大学生气息,虽然抽着烟,也有点胡碴子,但看起来,样子实在幼少、年轻,如果不是早在网络上联络了好一阵子,是想不到他已是个有名堂的作家了。去年再见到他,大学生气息不见了,人已经老练能干,是仿佛知道世界一切奥秘的一个男人了。现在的八零后,果真如张祖师奶奶所说:“呵,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当一切在崩坏中、破损中,果然不得不快、快、快,但如何快,总不能失去细腻的心,也不能没有理想。

    谁都知“卖文”是会叫人饿死的职业,不是因为杂志报纸不发薪水,而是一般文字人想写的,大部分都不是编辑想要的。有风骨,就要失去饭碗,你又能怎样做出取舍?一走了之可能是个好方法。

    台湾音乐才女陈绮贞有一首歌叫《旅行的意义》,她自己写的歌词中说:“你离开我,就是旅行的意义。”一次旅行的意义,可以是男人为着逃避一个他不爱的女孩。同样地,美国作家伊丽莎白吉尔伯特(Elizabeth M。 Gilbert)逃到意大利与印度尼西亚《Eat; Pray; Love》,是为了找寻生命的意义与自我成长。我旅行的意义是为了“食,买,睡”。那小友阿Sam的旅行是什么?是青少年期的逃避困惑,到成长后的追寻真相,然后真挚地用文字与照片记录下来。

    看过小友阿Sam这本表面是旅游杂记,但实质是以自传体为主的感情表白作品,不得不佩服他有这勇气。这文字,这风景,捉住存在宇宙时空中的一刹那,往往在你最不经意之处,偷偷渗入一点私人的感情。乘你不备时攻击,最令人招架不住。这本书自私、自我,却情感细腻且具胆色,能勾起人最原始的记忆。

    衷心希望大家喜欢这本书,因为每个人都能在里面,找到你躲藏在脑袋一角失落已久的记忆,然后好好地闭上眼睛,回味那失落的颜色与气息。

    叶志伟

    2011年,4月1日,哥哥逝世八周年的晚上。

    叶志伟

    香港知名作家,曾出版《突然独身》、《我和我的五个Kelvin》等畅销书籍。

    

    

去,你的旅行 第一部分 序二 师父,我并未看完你的小说

    

    师父,我并未看完你的小说。

    只看了十页,便不想往下看了。我怕继续看下去,就出不来了,误了写现在这篇文字。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记事情特别清楚的人,情节、脉络、几度夕阳,夹杂一点个人情绪,比得上普通傻瓜相机照出来的效果。可看了你折腾那么些年终于写出来的文字,我又在想,我的那些人那些事呢?似乎统统在某个租用的公寓里,顺着下水道一点一点旋涡般地流走了。

    “我是阿Sam,现在住在位于华山路近常熟路的蔡元培故居里。七年前我曾经一度幻想以写字为生,虽然书里都说字贱清寒,虽然我过得并不很富足,但我从来也没有想过改变。于是几年后我做了杂志编辑至今。”

    我叫刘同。现在住在北京四环旁边一个叫沿海赛洛城的楼盘里。七年前也曾经一度幻想以写字为生。但无奈学识有限,北京太大,我写出来的那些字都不够成为我容身的砖瓦城墙。还好,我生性贫贱,嘴贫性格贱,从不抱怨自己的遭遇,所以投身传媒这一行,至今。

    看阿Sam的午夜场是我到北京第二年的事情。当时博客很火,关注的人里面常常会有人链接阿Sam的博客。

    清楚记得第一次点击进去的震撼。只是随手点了进去,定睛看了十秒文字和图片。然后关闭。记录下网址。心里忐忑。感觉是,在黄沙漫天的城市里行走了两年,嘴唇也全是干涸的皱褶,却突然发现了一片海。不敢相信,于是闭上眼睛。等到夜深人静再跑回来,独自欢喜。

    后来才发现,在这座叫北京的城市里,有很多人同我一样,面对上海的阿Sam,独自欢喜。这种小愉悦,后来蔓延到北京的媒体圈里,只要说到“你也看过阿Sam的午夜场”时,即使再陌生的关系也亲近了起来。

    必要的敏感,与一直的善良。必要的理想,与偶尔的失重。必要的文艺,与偶尔的邪恶。不能缺少的一点矫情和脆弱,加上他喜欢的欧美音乐,是当年美到至死的另一个世界。

    当然这也不是任何人可以感受到的。对于曲径通幽处的花园与热闹熙攘的水上市场,我都是有强烈的好感的。正如我爱看韩寒的博客,又独爱阿Sam的午夜场一样。

    甚至,有时我看到陈绮贞,也有了那种万人流泪大合唱的情景。我反倒希望阿Sam一直就是阿Sam,低调,奢华,只能被围观,不能被讨论。

    比起更多看过他博客多年的人,我与阿Sam更多了一些亲近。某年的一天,我到上海出差便约着他在一家当时觉得装修精致的越南餐馆见面了。我把手搭上阿Sam的肩膀,在沙发上合了一张相,至今存在我的手机里。

    当年的我和当年的他,没有任何的生疏,就像多年认识的老朋友。

    “第二天早晨九点,窗外依旧阴沉。苏留了便条:钱在抽屉的第三格,相机是F717,不知道你是否用得惯,可以带出去拍照,有事情就电话我。寥寥几行字交代了她在上海的全部,干脆利落,是这个城市熏陶出的典型样子。

    在这个炎热的夏日午后,拿着苏留给我的小纸条,心里一阵莫名的感动。这感动是长大后除了家人之外第一次有人对我毫无保留的信任。这不仅仅是钱或者相机的问题,而是一种全身心的交付,在这个全新陌生的城市里。”

    也像他文章里的苏,他们第一次见面,苏便用寥寥文字把自己的一切坦然道出——让阿Sam除了父母之外第一次被人如此信任。也许正因为如此,他选择对待每一个人都谦和温润。

    他看着我点单,微笑聊天,然后自然拿起账单结账。

    他应该不知道那是我第一次吃越南菜,他也不知道我拿起菜单的时候心里惴惴不安,怕花费太贵,钱包里两百块的现金恐怕支撑不住一顿外国菜。

    那天消费了一百四十元。我觉得超贵。其实为了节约钱,我只点了两个小吃和一碗米线。到了买单的时候,我都忘记了他当时的动作,总之他是顺理成章又不让我难堪地处理完买单这件事情,和我继续聊天。

    我应该是装作若无其事的,可心里却默默地想着,什么时候,我才能混到不把一两百块当回事呢?究竟是心境里不当回事,还是对于金额不当回事?

    这些年过去,再想起当时的情形,我想我已经两方面都克服了。

    而我认他当师父是两年之后的事情,在很多北京朋友见面的场合下,我半跪着敬了一杯酒,算是和我当年的那片海结下了缘分。

    再后来,我们每年见一两次面,说话不超过百句。他从未变过。而我却从恐惧交际的人变成话痨,再度变成躲避交际的人。他就一直默默地这样看着我。他周围还有一大群特别好的朋友,每次想到他们的时候,全是一样的笑脸,温暖地握着红酒杯,一点一点下肚,用各自的小宇宙连接成一大片银河系。

    我很庆幸自己遇见了他和他们。在独自北漂的时候,在漫无目的上网的时候,在出差百无聊赖的时候,阿Sam和他的朋友们总是在那里。比如至今我从未见过Niko,但这个名字早就刻在了我心里。Niko看着阿Sam在上海落脚发芽生根壮大,他陪着他做了很多少年之间应该做、不应该做的事情。

    有时,你看一个人好不好,你就看他周围还有多少一起成长起来的朋友。

    他们彼此见证了最难忘的时光,最鼎盛的青春。他们在他受情伤的时候帮他治疗,他们在他正常的时候,仍逼着他治疗。他们是他每天带在身边的吊瓶和点滴,可以不吃饭不睡觉但是不能不点滴。

    正如当年阿Sam的午夜场于我一样。

    刘同

    光线传媒

    刘同

    光线传媒,畅销青春小说作家,出版过《离爱》、《五十米深蓝》等。

    

    

去,你的旅行 第一部分 序三 那都是我们丰盛的旅程——hansey

    

    很早就知道阿Sam的Blog,他被冠以“网络红人”的头衔,在当时是很响亮的名号。连我一个特别要好的朋友都是他的粉丝,三不五时就要提到这个名字,因此我也好奇跑去网上围观。发现他友情链接里竟然有那么多人,真心觉得能和这么多人成为朋友,是非常了不起的事。

    几次在KTV欢聚,经过介绍也都是互敬一杯,一句你好就没下文,以至于我几次责怪自己性格太别扭,让一个有这么多朋友的人都难以聊出几句——虽然我们熟悉了以后常常用“偶像包袱”或者“文人相轻”作为对这件事的调侃,但我明白,认识一个人,熟悉一个人,或者,路过一座城市,熟悉一座城市,都需要因缘。

    一次去他在上海的住处做客,恰好有外地来玩、宿醉借住他家的朋友,一起闲聊时我像主人一样动作熟练地泡茶招呼大家,俨然一副亲人般的自若平常——虽没亲身经历他与身边死党的一番爱恨情仇,但感觉他与人相处时,自然地进退有度,让人感觉安全,却把他自己的敏感和不安妥当收藏。阿Sam这个人,就和他的住处一样,是闹市中一处难得的僻静氛围。春天上班时路上能看到一树盛开的樱花,午后阳台有金色的沉静阳光,适合默默看书喝茶,仿佛是需要穿越时空隧道才能到达的境地。他身边来来往往的朋友,就算是人情世故,从他身上,也只剩下温情的滋味。

    被他和他的死党们戏称为“大师”,对星座粗浅了解的我,并不记得阿Sam的命盘,也不记得他究竟问卜过怎样的问题,只大抵觉得他身上隐藏着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伤感——在价值浑浊的现世留恋夏花冬雪、春雨秋叶。在数码横行的时代执著于胶片摄影……是一种与世隔绝的漂泊感,让我以为他不停地走,是为了找寻安放青春和安放真心的位置。

    不知道“去过很多地方”算不算是比“有很多朋友”更了不起的事。细细读他候鸟般怀揣着细腻沉默的心情,短暂停留在广阔世界的不同角落,遭遇不同的人,思考不同的命题,感受不同的境地,觉得或许他宠辱不惊的平实外表,便是由这些过往洗就,其中种种喜怒哀乐,他不提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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