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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爱与乐的彼岸-第13部分

小说: 爱与乐的彼岸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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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上一次的采访根本是无疾而终。 
“是吗,”女作家端着杯子,“你读过我的书吗。” 
书璐觉得脸上一阵热,自己就像谎称已经背下了老师昨天布置的课文的学生,而今天恰恰被抽到背书。 
“不用紧张,”她哈哈笑了几声,轻轻拍了拍书璐的肩,“我的书不适合你这样的女孩子,它会让你对男人、对这个世界绝望的。所以还是不要读比较好。” 
书璐分不清她到底是在嘲讽自己,还是说真的,但她故作镇定地清了清喉咙,然后说:“有几个问题请教,你新的散文集叫做《善与恶的彼岸》,为什么取尼采的书名呢。” 
“可能因为我想像他一样被世人景仰,但是又没办法做到这一点,所以出一本同样书名的散文集,很多年以后你们在网络上搜索的时候也可以看到我的名字。” 
书璐一边三心二意地记着,一边瞟着随身带来的她的简介。她的笔名很有趣,叫做“潘彼得”,即是小飞侠的名字。可是这样一位年过40的女子取这个名字,显得有点滑稽。但书璐想,任何事情发生在她身上都不足为奇,她是个奇怪而特别的人,就像拥有水晶球的吉普赛女郎。 
采访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小飞侠”一直在顾左右而言他,甚至一个劲地向她打听小曼和那位出轨男作家的“后续情况”。当老式的时钟敲响十二点的时候,她忽然说: 
“哎呀,我今天有个重要的客人,不好意思,如果你还有什么想找我聊的,下次再来吧。” 
书璐如大刑获释般逃了出来。 
站在弄堂口,她跟老男人打了个电话,约了一起去婚纱店旁的餐厅吃饭。打完电话,她又走到那个红灯时间有点长的十字路口,上一次,她好像看到了易飞。 
她又想起那个晚上的故事,不知道他,假如知道此时她正要去订婚纱照,脸上会是怎样的表情。他已经如那个故事里说的死心了,还是一直对她念念不忘?分手的时候她想过千万遍两人又重遇的情景,现在,她唯有自嘲地一笑,还是不要重遇的好。 
红灯的时间很长,她四处张望,又忍不住回头望。有个男人侧身从弄堂口的小道转进了巷子,书璐愣了愣,他的侧脸很像那个她曾经爱过也恨过的男人。一瞬间,他就消失不见了。 
书璐看着那个空空如也的巷口,终于没有勇气去追寻那个身影。原来,不论曾在心里想过多少遍,当重遇的一刻,她还是害怕看到那张脸。 
她想起那个故事里说:或者有一天,我们会忘记了对方,不过我欠她一句:对不起…… 
她转回头,看着红绿灯的眼睛有一点模糊,或者,有一天,他们真的会忘记了对方,到了那个时候,她便也不觉得害怕了吧。 
因为各项准备工作排期的关系,书璐和家修的婚期推迟到五月的第二个周日。三月里,雨一直不停地下,原本约定的拍婚纱照的日期也一拖再拖。随着财务年度结算的到来,老男人也开始忙碌了,他们又开始每周六的图书馆之约,但书璐觉得他们两个只是借约会的名义在一起工作。 
天色渐渐暗下来,图书馆里靠窗的那一排座位也亮起了灯。老男人忽然把资料合上,一动不动地坐着。过了一会儿,书璐抬头看他,发现他正静静地盯着自己。 
“怎么了。”她有点窘地问。 
“没什么。”他轻声说,露出微笑。 
最近不知道为什么,常常见他笑。她以前从来不知道他笑起来的样子有点天真。 
“晚上去家臣那里,”他忽然说,然后握住了她的手,“雅文说要请你吃饭。” 
“真的?”书璐望了一眼挂在墙上的大钟,合上笔记本,“吃什么。” 
“我哪里知道。”老男人耸了下肩。 
书璐笑了,有时候,老男人对她的态度就像对雅文。不高兴多说的时候,就推说不知道,把小孩当笨蛋。 
家臣照例是在医院值班,雅文一开门就开心地叫:“小婶婶!” 
书璐还有点不能习惯,但是她叫的没错,所以也没说什么。 
雅君正在厨房往微波炉里放东西,看到她也腼腆地叫了一声“小婶婶”。 
书璐觉得有点晕眩,自己的辈份一下子抬高了,十年后小兄妹无论谁有了孩子,她就变成“婶婆”了。 
“阿文,”家修不客气地往客厅沙发上一坐,“你要请我们吃什么。” 
雅文满脸堆笑,露出裴家特有的酒窝:“叔叔,为了答谢你和小婶婶过年时候的‘慷慨解囊’,我和雅君准备了丰盛了晚宴。希望你们明年再接再厉,让红包的厚度更上一层楼……” 
她话未说完,被雅君用汤勺狠狠砸了一下脑袋。 
书璐和家修不约而同地笑了,虽然两个小家伙只是请他们吃自制的烤鸡翅和外卖的匹萨,但一样很开心。 
书璐看着老男人,忽然觉得,只要跟他在一起,什么烦恼都消失了。他从来不会刻意让别人觉得快乐,但他会尽力不让别人觉得烦扰。 
吃完饭,家修早早就送书璐回家,大概是心疼她工作太累了。书璐想,他总是板着脸,但是心里却是为她着想的。 
“这个周末去拍照吧,下周我要出差去了。”老男人忽然说。 
书璐的脚步顿了顿,有点吃惊:“哦……去多久?” 
“不知道,现在没办法定。” 
“那……总该有个时间吧。” 
“一周、两周、一个月,都有可能,要看帐对不对得起来。” 
书璐有点木然,不过,她转念想,出差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她忙起来的时候也常常没时间跟他见面。 
“去哪里?” 
“泰国。” 
“哇……”书璐撇撇嘴,原来还要出国,那更加联系不上了。 
两人默默无语,好像各自想着心事。走到书璐家弄堂口的时候,家修忽然在昏暗的路灯下停住了脚步,他的眼神有一丝忧郁,但表情却是微笑: 
“你会想我吗。” 
书璐也笑了:“不知道也……” 
那个周末,天空竟然一扫阴霾,阳光从薄薄的云层里一束束洒下来,书璐第一次穿上了婚纱。 
她看着镜中的自己,有点木然,这好像已经不是她自己。一身黑色礼服的老男人看到她,也并没有像很多电影里那样眼前一亮,而是有一点紧张地站直了身子,手臂弯曲成一个恰好的角度,嘴角紧紧地抿着,就像初次邀请伊丽莎白跳舞的达西。 
她这才高兴起来,轻轻地挽住他,两人都笔直地站在镜前,就像一幅肖像画。 
他们在摄影师的指导下变换姿态,书璐每一次偷看老男人,他总是一副严肃认真的样子,但无论怎么摆造型,也不到摄影师的要求。他们都是很少拍照的人,大概他们都不习惯于留恋过去吧。 
她捏了捏他的手,悄声说:“我们两个木头人拍出来的照片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 
他看了她一眼,仍继续专心地根据摄影师的要求僵硬地摆着造型,牙缝中挤出几个字:“就像英女王和菲利普亲王……” 
书璐失笑地看着他,摄影师按下了快门。 
家修隔天就去出差了,临走前交待了很多工作给她,她这才发现结婚的准备工作这么多这么繁琐。办公室下午只有她和小曼,老赵最近又多做一个节目,她们已经好久没在办公室看到他了。 
小曼被传达室的大爷叫了下去,上来的时候手里捧着一束粉色的玫瑰,书璐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花束,她想这或许就是传说中99朵玫瑰吧。 
小曼把花随手丢在桌上,拿出背包专心地翻着什么。 
书璐虽不是一个爱打听的人,却也忍不住问:“是谁送的?” 
小曼没有答话,拿出一包低焦油的中南海,点了起来。 
“是一个老外,上次在作协的聚会上认识的,然后就穷追猛打……” 
她耸耸肩,很无奈的样子。 
“他几岁?”书璐一问出口,就觉得有些后悔。 
小曼倒毫不介意地回答:“30吧,不太清楚,老外都看不出年龄。” 
“如果……”书璐想了一会儿,小心翼翼地说,“他还是单身,各方面也还不错的话,其实你也可以考虑看看。” 
小曼自顾自抽着烟并不答话,以前她从不在办公室里抽烟,气氛变得有些沉闷。 
直到书璐以为自己踩了地雷,打算放弃这段对话的时候,她却开口了: 
“如果我说,我还没忘了那个男人……” 
“……” 
“你会觉得我很蠢吗。” 
书璐有点吃惊,但不觉意外:“会。” 
小曼手上那支烟还有三分之一,她灭了烟,转过头笑着说:“其实你一点也不可爱,但我喜欢你坦白的个性。” 
她笑起来很任性,书璐却一直很羡慕她,因为她总是为自己而活,没有太多牵绊和顾虑。 
“可是,”她收起笑容,怔怔地说,“感情是很主观的,我的思念、我的痛苦、我的挣扎只有我自己体会,你们就算看的到,却体会不到。” 
书璐还想说什么,但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知道你很想帮我,但是能帮助我的,只有我自己。”说完,她帅气地起身,拿着花又出去了。 
书璐看着她消失的那个门口,终于找不出理由来反驳她。失恋的时候,就算别人给再多的安慰,每当夜深人静,心里还是会痛。只有自己努力让伤口愈合,虽然有时候很泄气,但是千万不要放弃,不然这个伤口会一直痛下去,直到完全麻木。 
中午吃饭的时候,食堂里闹哄哄的,书璐找了个位置坐下,旁边有两个女孩在谈论一档音乐节目。短发的女孩声音很好听,书璐觉得在什么地方听过,但又记不起来。没多久,另一个女孩去录音了,长方形的六人桌上只剩下她们两人默默地吃饭,偶尔能听到喝汤的“唆唆”声。书璐偷偷打量起她来,没想到她也正望过来。两人都有点尴尬,不过随即互相微笑着点了下头。 
“嗯……”书璐擦了擦嘴,“我觉得你的声音很耳熟。” 
她笑了,笑起来很快乐:“因为我一直给人家代班,所以你可能在各种节目里面都听到过我的声音,但是完全记不起来到底是什么节目。” 
“啊……”书璐愣了愣,没想到她会这么说。 
“我叫乐乐。”她说,“你呢。” 
“曹书璐。” 
“哦……‘书路漫漫’。”乐乐眨眨眼睛,“上次我代的节目就在你们后面直播,我听了一部分,第二天就去买了你说的《1973年的弹珠游戏》。” 
“啊……”书璐忽然说,“你就是那个读信的人。” 
乐乐微笑着点点头。 
书璐不语,想了一会儿还是迟疑地问:“那封信……就是关于大学里恋爱故事的那封信,你们还保留着吗。” 
她无法解释为什么会这样问,她怀着一种复杂的心情,如果易飞有勇气讲出这个故事,那么她至少有勇气看一看这封信。因为,信是写给她的,不是吗…… 
乐乐瞪大眼睛看着她,摇摇头,书璐很怕她说已经没有了。 
“那实际上……”她压低了声音,“是编辑编出来的。” 
“……”书璐哑然看着她,怎么也想不到是这样的结果。 
“听众寄来的信大多乏善可陈,故事情节也不精彩,所以很多都是编辑自己写的。”乐乐解释。 
书璐觉得心里凉凉的,但又好像放下了一块大石。原来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情况叫做“对号入座”,不知道还有多少女孩子在那个夜晚听了那个故事后潸然泪下,缅怀自己曾经失去的爱情,甚至怀念起当年那个令自己痛心疾首的人。但她们永远不会知道这是一个毫不相干的人编出来的,但即使知道了又何妨呢,她们或许只是需要一个借口去怀念,只是这个借口最能唤醒脆弱神经中那敏感的细胞。 
乐乐忽然指着站在取餐口的一个人,说:“就是他写的。” 
书璐望过去,愕然地说:“阿宽?” 
整个下午,书璐都在写“潘彼得”的采访稿,她对这个女作家没有好感。她时而神经质,时而又头脑冷静,最令人抓狂的是,一旦她想要知道什么,就会想尽办法撬开别人的嘴。 
或者,只有这样她才能耐住寂寞不断地创作。不管怎么说,她是个奇怪的人。 
小曼回来的时候,那束99朵玫瑰的捧花消失了。她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打开收音机,边听边翻着桌上各种新书,偶尔还要对正在播的节目评论一番。她总是负责介绍新书,只要看一遍她都能背下来,因此她录节目常常都不用播音稿,看着纸上一个个书名就能说出故事梗概。书璐想,跟自己比起来,小曼更有天赋。 
“婚礼准备地怎么样,”下班之前小曼问。 
“不知道,”书璐直直地看着她,“反正就是在准备。” 
小曼骂了句脏话,手中的书被随意地丢到乱糟糟的办公桌上,然后她起身拎着包走了出去:“真不知道你走的什么狗屎运!下班了,拜拜。” 
办公室又恢复了宁静,小曼走时关了收音机,大概她也知道她喜欢安静吧。 
书璐不知道发了多久的呆,手机忽然响了,她跳起来去背包里找,但是心急的时候怎么也找不到,直到那曲《天鹅湖》接近尾声,她才翻了出来接通电话。 
“喂?” 
“……你好像很有活力,”电话那头是家修疲惫的声音,“我已经二十几个小时没合过眼了。刚洗过澡,打算去睡觉,临睡前想看看你在干什么。” 
书璐叹了口气,有一点心疼:“我还在办公室写稿子……泰国热吗?” 
“一般,比较闷。” 
“你去看人妖了吗。” 
“……”老男人愣了愣,然后有点无奈地回答,“我是来工作的。” 
“好吧……国际长途是不是很贵?” 
“不清楚,我是用酒店的电话打的。” 
“前天婚纱店打电话给我,说可以去看照片了,我说要等你回来才去。” 
“没关系,你去挑吧,反正我的表情没什么变化。” 
“我昨天中午去你带我去过的那家小餐馆,老板娘还问我你到哪里去了。” 
“是吗,”家修问,“你怎么回答。” 
“我说你是卫生检疫局的,最近被派到泰国去了。老板娘的脸色一下就变了。” 
他笑了,笑声很低沉。 
“小曼刚走,你知道吗,今天有个老外送了一束99朵玫瑰的大捧花给她呢。” 
书璐很想多听听家修的声音,所以她不停地说着他走以后发生的一切,仿佛这样他们两人就不会相隔万里。 
“妈妈说,你回来以后要赶紧去定做西装,不然……”书璐忽然打住了,因为她听到电话那头家修均匀的呼吸声,她可以想象他睡着的样子,刚洗过的头发有点微卷,表情就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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