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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一路嚎叫-第6部分

小说: 一路嚎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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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鞋。这时候我看见外面走过去一个长头发、穿着画有腐尸之类东西的T恤的青年。我赶紧让why看,why用他祭了自己还没用过的相机。我们俩满脸兴奋,像是被要打自己的人放了一马般的轻松。
我们终于到了目的地——“桃花源音乐学校”。我见Why饶有兴趣地探头探脑,就主动付了车钱。这个学校在所有熟悉地下音乐的人们中素有“摇滚少林”之称。“天下摇滚出心脏,心脏摇滚出桃源。”可见这个学校的厉害。你是心脏人还是外地人,只要你想摇滚,就必须来这个学校上两年学,否则你就是业佘,是假冒,是杂牌儿,是装做战士的小人,是靠艺术蒙饭吃的骗子,是妄图一步登天的阴谋家,总之不是真正热爱摇滚。人就是有这么个毛病:什么事都要讲资历、讲辈份儿。似乎有经验的人放的屁都带一股犹如经验般的清香,就连从事最惹教育家厌恶的职业都要先来这儿领个文凭。我操!这次音乐节就是桃花源办的,这已是第二届了。既像做商业宣传又像办校友联谊会,反正也不要钱!我管丫那么多干什么?
大门口站着更多奇形怪状的人,陆陆续续地往里走,让我想起了离打上课铃还有五分钟的普通学校。我和why准备进去时被个长头发的家伙拦住了。
长头发一把拉住我说:“哥们儿,你干嘛的?”我说我来参加音乐节。他斜着眼睛打量了我全身上下两遍,嘿嘿冷笑:“你别逗了,就你这身衣服一点都不像铁托,对不起,你没资格参加音乐节。”我问他为什么,他指了指旁边儿的一块大牌子,上面写着:非奇装异服者谢绝入内!
我此时才发现自己的衣着是多么的平庸:黑T恤,既不是如同母猪腰般粗也不是像筷子一样瘦的牛仔裤,一双布鞋;就连脑袋也是奇烂无比的学生头!我只好像宣誓一样告诉那个长毛我是多么热爱摇滚。
why在旁边儿等的不耐烦了,说:“你丫和人家好好说说,我先进去了。”我把why拉到了长发面前让他仔细观察。长毛不耐烦地说:“观察什么啊?昨天的新闻联播你们俩也没出来啊!”
why也说我缺心眼,让长毛别搭理我,我说:“您看看我朋友,滑板服、滑板裤、滑板鞋、棒球帽,多别扭啊!”
“人家这小伙儿多前卫的打扮啊!我没怎么别扭啊!你普通人不会了解我们摇滚青年,该干嘛干嘛去吧!啊?”
我笑了:“他这打扮要是放大街上绝对牛B呀!可您想这儿是什么地方?里面所有的人都是这身衣服,都一个样,千篇一律,不就显得庸俗了吗?而我!”我使劲拍拍自己胸膛:“您要是把我放进去,我这身衣服不就显得特别个性了吗?”
长毛挠了挠头皮:“也是啊!可我感觉你缺点儿什么。”
他脸上露出了为难的表情,说:“哥们儿,你再打扮怪点儿。要不我得挨学校领导骂!”我一边用手在头发中间扒拉出条缝,“您看我再留一分头不就全齐了吗?”
长毛一拍大腿:“就是这个了!你现在进去绝对震倒众人啊!这才叫艺术家气质!这才叫战士精神!成了,你们进去吧!”
阳光刺眼得像考试卷上的零蛋一样让人生气,我边走边骂娘。why硬憋着笑,眼珠凸出来,让人担心随时有掉在地上的危险,走出去很远,还能听见长毛在后面叫嚷:“哥们儿!祝你们玩得愉快!”

5。这才是我的家

走进演出礼堂的一刹那,我心中因为衣着而产生的自卑被一种感动代替了。我突然觉得像是回到了家,这才是我的家,又像是到了在梦中出现过无数次的天堂。所有的人都像是亲人,甚至像是我自己。他们的表情恬静、幸福、满足。有许多对情侣站在那儿相互拥抱、亲吻,有一个梳辫子的姑娘甚至骑在男友的脖子上快乐地尖叫。每个人说话都那么有趣,语气急促,腔调可爱。一些人坐在阴凉处的地上,显得懒散无比。可我能感到他们心里像上发条一般的紧张与兴奋。因为我也快被这个充满友情、爱、善良、阳光与啤酒味儿的大厅给弄哭
了,它让我看见了那么多与我一样的人。我们对待这个世界的做法与态度也许千差万别,但我至少不是孤单一人。这个地方的人都与我热爱着同一种东西——摇滚——这个世界上唯能让我解放,让我感受到青春的东西——美好的青春、自由的青春、尊严的青春。why也飞了,摊开双臂,似乎要拥抱一切地大喊:“我操!青春!我操!这才叫做真正的生活!”
why看见一个留着鸡冠头的家伙在卖打口,拉着我飞快地跑了过去。我们俩在花花绿绿的打口中挑了半天,就像在沙里淘金一样。最后,why淘出了一张十五的,一张十块的,我淘了一张十五的。why给了打口贩子一张五十元大钞。丫把三盒带都给了why,给他找了十块钱。
我们找了个角落坐着休息。why跟我要走了刚才买磁带的15块钱,可随手给我的是那张他看中的价值十块的磁带。还没等我感到别扭,眼前突然一片眼花缭乱,伴随着掌声、尖叫、跺脚的声音,音乐节开始了。
我和why挤到了最前面,第一支乐队已经上场了。造型吓了我一大跳,五个人的脸全部都被涂成了红色,只穿着黑色的短裤。而四肢与身上都用透明胶贴上了报纸,五个干瘦的身子像黑白花纹的香烛。他们正在调音,噼噼叽叽,而下面的情绪已经开始了不安,我看见why如同被施了魔法,双目圆瞪,脸上挂着傻傻的笑。有人拍我的背,原来是长毛。长毛冲到我身边冲台上的主唱招手。我问他是不是认识主唱?他骄傲地告诉我这次音乐节98%的乐手都和他是同学。我看着他幸福的脸想:“你牛什么?人家当明星你丫还不是照样当看门狗。”
台上的主唱自报家门,一个很奇怪的名字“良毒”。音乐随后响起,观众开始了快乐。“良毒”把布鲁斯和民谣结合在了一起,大体上很好听,节奏变得阴险时你会听到抒情的萨克斯,旋律优美得让我忘记了听他唱什么。只知道一到高潮处,主唱会仰头悲壮得用亢奋的情绪把嗓子撕裂,一直到最后一首歌的最后一段。主唱在萨克斯的独奏下哀叹:你还会在绿色的夜里爱上我/小孩子继续学会撒谎你我还会死去/然后有一个人再爱上另一个人/而小孩子永远不会停止撒谎/因为总需要些幻想/直至所有的哀伤绝望/而后灭亡……我才想起了鼓掌。除了密密麻麻的脑袋,我们什么都看不见了。也许我回忆这个礼堂时也许我会把许多东西都忘掉,但我会永远铭记那将近四百颗挤在不足三百平米的礼堂里被汗水与兴奋涮得满脸通红的脑袋。这是一个大桑拿房。
我问why“良毒”怎么样?他说还不错,但越好的越在后面,一定要等到最优秀的乐手再去采取行动。我佩服得点点头,说:“言之有理!”而后一边蒸桑拿一边看第二支乐队调音。
其实我们来看音乐节的目的并不单纯,我和WHY想通过音乐节去结识些我们认为优秀的摇滚乐手,然后和他们做朋友。这个主意是why的,他说那样我们会逐步地进入地下摇滚圈,以后看演出就不用花钱了!why在这个方面有时像个弱智的追星族。有次我和他去买打口带,在店里遇见一个因“穷”而臭名昭著的地下乐队的主唱。此人为省车钱早上七点起床,从城郊一直到身处心脏最繁华商业街的音像店走了几十公里,一直到下午五点才完成长征。他正坐在椅子上喝自来水休息,我只是发自内心地称赞他的音乐真的很棒,可why却激动万分的让他签名。我看着都特别高兴的两人不知道该说什么,结果他跟why借了两块钱,说这是回去的坐车钱。弄得why失落得无言以对,回去的路上不断的唱:这是爱的代价……
这些并不代表我比why纯洁、高贵。相反的,我觉得我更加卑劣,我的城市、我的生活、我的朋友、我的亲人、我的床、我的狗,我都弃之不顾跑到心脏来是为什么?因为这儿有伟大的摇滚乐!当我的生活在棺材那个没有刺激、没有稀奇古怪的观念、没有让我飞的感觉、甚至他妈的连一盘打口带都没有的古板声调里变成一团狗屎后,老F突然有一天告诉我:“你不是一直想去心脏吗?现在你可以去那儿上学了。那儿有了你的房子,你一定要好好上学。将来考个好学校,娶个好老婆,生个好孩子,做个心脏人,过好人的生活!”
好人的生活!我当时心里一面嘲笑着老F善良的表情一面向往着这句似乎轻易就可以成为我梦想的话,好人的生活!在我到了心脏之后我才发现要过好人的生活是有代价的。在用真实、尊严、快乐、简单去换取。要不择手段的去处理傻瓜般的人际关系,要装孙子。可我不想当别人的爷爷,所以我就更没有理由去装孙子。好人的生活大概就是时时刻刻装着孙子又时时刻刻想当爷爷的生活吧!我操,没劲。
“要么一切!要么全无!”1968年的巴黎大学生真是万岁!在棺材,我和剑子在我临去心脏的前一天晚上,我把它涂到了我当时上学的学校围墙上。剑子是我在棺材时唯一的好朋友,唯一志在摇滚的同志加兄弟。剑子问我去心脏干什么?我说,我望着棺材特有的像海水一样蔚蓝纯洁的高天说:要么一切!要么全无——就像我和剑子酷爱的摇滚乐一样,虚无真实却又充满着剌激。可每当我想起当初来心脏就是为了去当一名摇滚乐手时,我就会看见老F和老M的两双让我想杀掉自己这个骗子的眼睛。
为了我爱的而欺骗爱我的,这是所有在课堂外面学会做人的孩子的宿命。不需要恐惧、不需要摆脱、不需要耻辱。因为责任或者欲望,永远是个问题。
已经是第十三支乐队了,我们等待的英雄还是没有出现,此刻在台上的乐队的专辑曾经被我的班主任痛斥为“人渣、败类“。那是因为老太太想做我的思想工作。“不倒霉呀!把你平常要听的磁带借给老师一盘好吗?我想听听是什么东西把你迷成那样!”结果,她被这个唱一首歌能有十五个“操”的主唱气得再也不想了解我的内心世界了。
我和why坐在最后面一堆高高的砖垛上看战友们竖着中指齐声骂人。现在已经午夜十二点多了,我晚上只吃了碗牛肉面,肠子像是在和肋骨接吻一样的痛,心脏的地下乐队我今天算是全见识了。有的比杂志上说的强得多,有的让人感觉到杂志的主编不是一个白痴就是一个骗子,我今天也第一次明白了POGO的乐趣,那是第四支乐队,他们的一身名牌穿着和花花绿绿的头发。台上台下忙着用DV摄像的家伙。在一旁帮他们调音的美女让台下的摇滚穷人们大声惊叹。“这一定是群有钱人!”我旁边的一个看打扮就像无脑琴圣的家伙肯定地说。
但他们的现场可不像有钱人。乐手们弯着腰一副被人强暴的痛苦表情,发出了只有无产阶级才能调出的音色:裸体、直接、疯狂、粗暴、节奏复杂的像初二化学题、两个主唱仰天不知道在干什么。我只听见不断重复的三个字:冲出去!而高潮则是更大声地狂叫着“冲出去”的一刹那,所有的人双脚离地、膝盖弯曲的在空中做着下跪动作,我还没等沾地就被后面的人推了出去,狠狠地撞在了一个人身上,而后更多的人撞到了我身上。第三次POGO时我已经习惯了,闭着眼睛向前猛跑几步,果然踩到了一个软绵绵的东西……在我将来回忆时,我会说:“心脏是紧张的,表情是愉快的!”因为那不是虚情假意的握手或者拥抱,而是最真实、最简单的——冲撞!

6。音乐会结束

还有一支朋克乐队我认为就是我们今天要寻找的目标:简单又好听的音乐,可笑又刻毒的歌词,三个奇形怪状的脑袋在台上流汗、扭动、疯狂,他们的专辑曾让我在棺材的家里兴奋得跺过四十多分钟的脚。他们是神是偶像,今天离我却是这样的近,似乎触手可得。心脏万岁!可我发现今天台下站着的都是重音乐狂魔,不论他们怎么卖命大家都是冷冷地看着,好像这一切和他们无关,甚至连最起码的掌声都没有。
他们下台之后我问why是否可以和他们搭讪?why不屑的歪着嘴说:“你丫有毛病吧!你看他们那副傻B样,都说唱金属时代了还是朋克,要去你自己去,我不丢这个人。“why这样说话让我心里很不高兴,每个人都有选择音乐的权利。但你不能因为今天流行朋克就无比热爱朋克。而明天便告诉我朋克早就过时了,说唱金属才是最牛的!音乐的确是包容的,可当我们在听、在接受、在索取、在承担各种不同的音乐时至少应该明白我们在用什么样的立场去被音乐感动吧!或许你认为我计较这个问题是在扯淡,可它在我心目里早已不仅仅是音乐了,它更代表了一个人的生活态度。
我一个人从根本出不去的礼堂窗户跳了出来,操场上也全都是人,今天这儿似乎聚集了全心脏的纹身、铁链与钢环儿。杂志上报道过的地下乐手我都能从人群中找到,每个人手里都有一杯啤酒,脸上是相同的傻笑。穿着入时的少年们操着外地口音在打篮球时不断发出尖叫与笑声。有人在墙上涂鸦,大多是地下乐队的标志与网址,花花绿绿的像京剧脸谱,煞是好看。天空中洋溢着“解放区的天是晴朗的天"的乐符,世界在人群中和笑容一样飞起来了。
手机响了,我一看是老F打来的,心里突然出现的厌恶像老师抽查作业一样把美好的一切打得粉身碎骨。我关掉了手机,转念一想又接通了老F的电话。
“你在哪呢?”老F像儿子丢了一样着急地问我。
“我已经到了桃花源,正在看演出。”
“噢!已经到了,那你自己小心点儿,别惹事。晚上你回来吗?”老F的语气也像儿子找到了般变得轻松自然。
“不回去了。晚上我去我们同学why家住。”
“那,那,那那那,那那那,那……“老F一紧张就结巴得让人可笑。“那你们商量好了吧?”
“没问题,why和我是铁磁!”
“那你就自己看着办!不过我希望你晚上能回家就回家吧!”
“我知道了。”
“我给你打电话你为什么不接”?老F发出了似乎父亲在梦中见到了失败已久的儿子时的质问。
我说我怕他花电话费,老F还想说什么。我赶紧一句“再见”,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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