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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伊人(短篇小说集)-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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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当男人送你玫瑰花,你大笑,微笑?不笑?爱吃什么果?穿什么睡衣?吃哪种牌子巧克力?有否坐过和谐号飞机?戴不戴日本手表?爱家人吗?理想中是活到几岁?怕不怕孩子?信耶稣吗?有没有图章?图章是什么石?可会打毛线?做不做手工?会不会换裤子上的拉练?


如果她那么答……可是她没有那样答。
令人生气的是,她的外型那么好,我气了一个上午,把文件稀里花啦,碰碰蓬蓬的乱扔。
后来她来上班了。
全公司的男人都趋之若惊。她天天的午饭有人请客。老周虽然是个好丈夫,但是喜欢有个漂亮的助手。因此很得意,我常常想起这位林小姐喝拨兰地是要加水的,心中十分不快。
据说她十分称职努力,脾气急一点,但成绩斐然,大家都喜欢她。
她至少有一样好处——她穿衣服穿得好看,一个月的薪水可以买两三件衣服,再要添鞋子皮包就不能了。大概家中是有点来头的。
有一天她敲门到我的房间来。
那时候天气已经没那么热了,她一件蓝灰条子衬衫,白裙子,白底平跟鞋,她手中没有任何文件,她的脸微微修饰过,一种咖啡红的胭脂。
我请她坐。我笑说:“你倒是不穿高跟鞋,林小姐。”
“高跟鞋早不流行一年了。”她说。
我问:“就是因为不流行,才不穿的吗?”
我记得如意永远不穿高跟鞋,流行也好,不流行也好,反正她不穿,就不穿。
美丽笑,“宋先生最喜欢问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
我自觉失态,说:“对不起。”
她犹豫了一刻,说:“宋先生,我进来公司快三个月了,大家都很满意我,是你负责招考我的,我觉得应该请你吃一顿饭。”
我扬起了眼睛。
她很有自信地看着我,她有很美丽的眼睛与脸型。
“你是凭自己能力考进来的。”我说:“何必请我吃饭?我请你好了。”我微笑。
她暗自松了一口气,“不不,宋先生,我请你,应该的,无所谓,谁请谁一样。”
我微笑。她比凯莎玲高贵大方,比珍妮年轻爽朗。又长得好看,也有工作能力。我们约了中午吃饭。反正整个写字间的人都约过她了,她反过来约我,真是给我面子,我不好拒绝。
吃饭的时候,她低声说:“喝拨兰地,要净喝,杯子提在手中,缓缓晃动,让手心的暖气蒸发香味,是不是?”
我倒是一呆,渐渐醒悟过来,心中非常的感动,忽然就想哭。我握住了她的手,就在那间餐厅里,我握住了她的手,真奇怪,我一向不喜欢手拉手这种动作,但是我说:“没关系,把可乐加在不知年的拨兰地里喝都可以,只要你喜欢,只是你喜欢。”


她垂下了眼睛,条子衬衫雪白的领子映在她的下巴边,她说:“据说你是很挑剔的,挑剔到……不喜欢手短的打字员。”
她的声音非常的温和。
如意的声音是这样的。
我说:“我所以没有女朋友。”
她抬起了头,她说:“我愿意学,你愿意给我这样的机会?”
她是这样的坦白大方,一点手段都不耍,我简直说不出话来,我说:“恐怕我不配吧,你别这么说。”
她又笑,“现在没有维斯康带的电影了,他死了,我们去看卜通吧。”
我笑,我吻了她的手一下。就是她吧。她是这么美丽,又这么骄傲,又这么愿意明白我,我不会为难她,我不能叫她太吃亏。
公司里的人说:“宋家明是匹黑马,虽然长得不错,但是不声不响,一天之内,就把林美丽占为己有,太没有意思了。”
他们都是笑着说的。
美丽在树叶落下的时候辞了职。她不喜欢跟我在一起上班,天天见面八小时,下了班又再约会,周末再见面,比结婚还惨,没到三个月,大家就累死了。我非常的赞成,她根本不想工作,也不愁我不到工作,她转到一间中学去教书了。


我把美丽带回家。妈妈说:“太好的女朋友,不会是好妻子。”妈妈因这人不是她挑选的,总有话说,那个秋天,我乘着假期,与美丽到东京去。
东京是一个……很好玩的地方。与美丽在一起,我很高兴。她很会花钱,但是花的是她自己的钱,买起那种小皮夹子来是一打打买的,窄脚的牛仔裤一买就十多条,T恤、丝巾、帽子,不计其数。
我们在一起很高兴,最好的就是,美丽从来不问我:“家明,你爱不爱我?”她并不问,不问也可以得到的答案,问来干什么?
我们到处逛,逛来逛去也不过是市区,后来到京都去了一次,看了皇宫面前的梅花鹿。
美丽说:“家明,,我就是喜欢你这一身打扮,沉默的,不合潮流的。每个人穿牛仔裤,你偏穿西装,家明,为了什么呢?也许天生是这样,我唯一值得骄傲的就是我了解你,我欣赏你,我觉得我这一生中,见过最好的男孩子,便是你了,家明。”


在银座的灯光闪闪下,我与她并肩站着,有时候下雨,咱们是名正言顺的游客,什么地方找雨伞去?也就淋着回家,我不介意,希望她也不介意。她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非常瞩目的漂亮。东京有一个歌磨的浮世绘展览,我们去了。她说我是曲高和寡,才怪,我是一个最最庸俗的人。这个世界上的人才清高,他们不给我一个庸俗的机会。我有什么办法?我要是挤破了头,也挤不进他们那风调雨顺,繁华锦绣的世界里去。至今我还不知道我得罪了他们什么地方,什么东西。


我真不明白。
在东京有一个礼拜给了我很多的启示。美丽快乐影响了我的心情,我要去的地方,她陪我,她要去的地方,我陪她。
很高兴。末了我们收拾行李,她有一套紫玫瑰色丝绒的皮夹,大大小小一套行李,很是威风。她恐怕真是有一点来头的,我没有问她,是我的错,因为我一点也不好奇。
临走的那一日,我到一间帽店去买帽子送给她。店里说明是太子妃订帽子的地方,我买了,送了去。那天美丽刚好穿了一条米白色的裙子、、把我那帽子戴上了,那层网扬了下来,仿佛充满了空间,我怀疑我爱上了她。


她看上去是这么漂亮,然而我也没有动心,我与她以礼相守,我不是对性没有兴趣。我看花花公子里裸体女人或是男女纠缠在一起的照片,一点不感兴趣。但是有一张广告,却紧紧吸引过我。那是一个年纪不大不小的女人,拉住一个漂亮的男孩子,她的手伸在他的白毛衣底下。非常的动人心弦,因为两个人都穿着白的缘故?我不明白。性感恐怕就是那么一回事。


美丽给我美丽的感觉,没有性感,也没有完全投入。
但是因为她的美丽,一切都是值得原谅的。
我与她送进出出,走了很久,父母以为我心里敲实了一位小姐,好事近矣,于是渐渐有些话,妈妈总是妈妈,天下的妈妈总是一般的黑,因为她们在年轻的时候曾经为孩子们作过某一个程度的牺牲,自以为是吃过苦的,因此就觉得非常的有权利批评未来的媳妇与女婿。当下妈妈就说:“女孩子长得漂亮,当然要比不漂亮的好,但是也有人一眼看上去很美的,不过不经看,越看越百病业生的样子,这种女孩子是有的。媳妇长得好,孙儿就丑不了,不但要模样儿好,而且是要读书的人家出身的,不然一个个孩子年年留级,谁吃得消?所以嘛——”就没有趣味再听她把这话说完,她长大论的说着废话。


妈妈仿佛是很急的,我不是不知道。但是她没想到,我一定比她更心急。这事关系我终身,老婆又不能换,天下还有比换东西更累的事?换一堂家我已经得请假三天,我又没有打算换老婆。我不知道美丽算不算经看,这是十年后才可以发觉的事,但她那些女孩子原应有的缺点,却是可以看出出来的,比如说胸脯忽大忽小,看她用的胸罩尺码而定,等等。她又没答应要与我过一辈子,我何必必急要改变地?


不过总括来说,她是长得不错的一个女孩子。女孩子脸蛋美,占很多便宜,解释了一切——“啊,我没空把文件弄好,因为我长得美。”这种理由虽然荒谬,也一样合情合理,容易接受。
美丽来过我们家两次。第一次还好,第二次出了点毛病.
妈妈跟她说:“你与咱们家这书呆子在一起,不觉得闷?”可是美丽却一个劲儿挤到我身边来。看着我说:“书呆子?啊,叫你呆子啊!”
这个动作把老妈完全给惹火了。
美丽走了以后,老妈就说:“叫不得?我叫自己儿子也叫不得?不要说是呆子卿,我在叫他小鬼城隍也使得!那轻狂相!”
爸爸轻轻跟我说:“你看看你妈那醋劲!”
我微笑,我倒觉得美丽刚才那举止非常的亲匿动人。
后来遇见了她,她就说:“呆子?呆瓜。小呆瓜。”
我笑说:“你干脆叫我小香瓜吧,要肉麻,就肉麻到底。”
“香瓜就香瓜。”她说:“那小字可以省掉,咱们都不小啦。”她也笑。
于是她香瓜长香瓜短的叫我。
过了多年,我仍然舍记得,曾经有一个女孩子,为了叫我“香瓜”,而捱过我母亲的骂,我是激动的。
美丽不久发觉她在我心目中并没有超级明星的地位,她身边像我这种男朋友起码有一打两打,她现在超过甘岁,是结婚的年龄,于是很友善礼貌客气的与我疏远。看,我喜欢跟比较有条件的女性来往,她们永远可以找到替身,不会死缠住一个人不放,我是安全的。


美俪这个举止做得很漂亮,直至她几乎要跟人订婚了,在有些公众场所见到我,她还是会叫我一声“香瓜”。她的手插在别人手臂弯中,却向我笑着,当然没有白笑,这一笑把她在那男人心目中地位又提高了几分。美丽在某方面是很聪明的,虽然我肯定她是那种到了巴黎只逛时装店的女人。


妈妈觉得这简直是“煮熟的鸭子飞掉了”,故此没有面子再见她的亲戚朋友,恼我恼得不得了,把“轻狂相”这些评语搁在脑后,使劲的埋怨我,“你呀,家明,有毛病,当心千拣万拣,拣个烂灯盏。”
我笑道:“我可不是有毛病,在写字楼横看竖看,只觉得老王漂亮,罢罢果,明天约他出来打弹子去。”
妈妈啐道:“见你的大头鬼去!可越发上来了。”
爸爸轻说“。“你看她,她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这几个字写尽了一切妈妈们,特别是好的妈妈们。
我的上司欧阳还觉得不好意思,他说:“家明,你追求女孩子,要努力嘛!这个竞争世界,唉,不要紧,这次没到手,下次再努力。我让内人再帮你看。”
我只是笑。欧阳太太可以这么做:把她手下女孩子的照片都贴在一个本子上,再把咱们王老五的照片鸠贴在一个本平上,男女交换本子看省了不少麻烦,照片旁边最好注明年龄藉贯嗜好学历等等,一目了然,岂不美哉,对于有男女介绍欲的人士实在是好新闻。


欧阳跟我说:“你没有女朋友……很自由。有没有去舞厅?”他问得很奇怪。
我说:“偶然也有。纯是为了维持香港市面兴旺,别无他意。”我看着他的反应。
“哈哈哈,”他笑,“家明,你真是绝。这种地方,可以不去就不要去,去多了有点麻烦,可是百步之内必有芳草,这是真的,有很多好女孩子的。”他是芳草论的信徒。
说过也算了,偏偏那天我一个人到大会堂低座去看电影,碰见了美丽。
她小姐老远就朝我喊,“香瓜!香瓜!”
她很可爱,于是我笑着跟她打招呼,她身边又换了人,但这次郑重地介绍,“我的未婚夫。”我连忙恭喜,那家伙敌意的看着我。我心想:美丽顶成功啊,把自己给推销出去不止,还摆一个款,使那名小子有个错觉,以为她是他苦苦追求回来的。我向美丽眨眨眼,美丽马上明白了,向我微笑。


他们身边带着一位美国的洋妞。这个“妞”字似乎要经过小心的商议才能成立。这外国女人嘛,从十二岁到十九岁皆可称妞,一过二十,就是“婆”了,这个女子是在非妞非婆之间。
他们帮我介绍了,她的名字有亲切感,她叫菲丽斯。反正这年头的小姐都用洋名,我真怕美国人不耐烦,会马上用个中文名作抗议。还好,她很随俗,只叫菲丽斯。
这菲丽斯很洒脱,到了东方,晒得黑黑的,一派健康,手腕上戴几只银镯子,一件长袖子衬衫,一条长裤,颇有欧洲风,说话带着法文单言。
美丽说:“宋是英国的,他在那边念了好些年书。菲丽斯,你读语言,宋讲得极好的法文。”
我突然觉得美丽在推销我,她是一个很能干的推销员,我很小心,当她的未婚夫有事走开的时候,我便说:“美丽,你嫌我是一个碍眼?”说的是英文。
美丽说:“让你这么好的男孩子自由下去,实在不甘心,我虽始追求不到,也得给别人试试,”说的也是英文。
我说:“这是真心话吗?”
菲利斯看美丽一眼,“她自从念中学就这样,主修交际系。”她说。
菲丽斯金发闪闪生光。我对金头女人也曾经有过过短暂的兴趣。倒不是初到贯境的时候,那一段日子忙着适应新的环境。而是在第二年,可是也没有多久,就发觉外国女人一点也不傻,非常的难以打发,几乎比华籍女子还难搞,结婚结婚,她们要结婚,最不好就是一上来便把我们当瘟生,吃的穿的都要我负责,想想也气,她们跟在自己男人身后去挤公路车,还各付各的车费,干么要我们替她们服务?所以很快的失去了兴趣,也没有机会客观地与她们谈一谈,对于以这种形式去报八国联军之仇,不觉有面子。


我对菲丽斯便很冷淡,美丽觉得了,很是高兴。她用中文说:“香瓜,你真可爱,那个时候我应该抓紧你的,我有一点爱你呢,你知道吗?我就是喜欢你那呆呆的样子。”
菲丽斯讽刺她,“你未婚夫回来了,赶快学了俄罗斯语,与你两个人随时随地可以私语。”
美丽并不介意,她笑说:“那多不礼貌。”
后来我们便进场看电影,我挑的位子正好与他们的联在一起。电影并不好,现在在这大会堂电影也名不副实了。我倒想起以前英国小镇上的戏院来,一共五间,都在一座大戏院内,叫着“映室一二三四五”,多么干脆,专门演欧陆与美国二轮片子,有好的,坏的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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