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意怠鸟的爱情 >

第16部分

意怠鸟的爱情-第16部分

小说: 意怠鸟的爱情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斯洛。一个“狗仔队员”,一个虎视眈眈、正打算拿他下饭的娱记……一个名字像男人般强悍的女人……也是一个几乎从第一眼开始,他就想要拥有的女人…… 
瞬间,昨晚的记忆闪过脑海。 
文攸同懊恼地捡起一根树枝扔进因暴雨而涨起的溪流中。 
他不是一个纯洁的男人,那方面的经验称不上是丰富多彩,也不会说是乏善可陈。可昨夜的情形却是他第一次碰上。那种圆满的感觉,那种仿佛要深入彼此灵魂最深处般的刻骨铭心…… 
树枝在湍急的溪水中沉浮几下便失去了踪影。而那被再次唤起的感觉却怎么也不肯像它那样就此消失。一种想要重温的迫切需求几乎令文攸同呻吟出声。 
他到底是哪根神经搭错了线?或者说,是她对他下了什么蛊? 
“亦或者只是你的‘精虫入脑’!” 
他似乎听到了大哥的冷嘲热讽。 
在识人方面,他知道自己不如哥哥文辙同。文辙同早就看出母亲和林晓是同一类人——或者说,林晓努力要让自己成为他母亲那样的人——可他却一直对她们抱有幻想,直到这幻想的汽球完全被现实所拍灭。 
文攸同阴郁地瞪着溪流。 
他的母亲童思存和她心爱的学生——同时也是他的前任未婚妻林晓,正是那种被李斯洛形容为大鹏鸟的人。她们总是需要更为广阔的天地来施展她们的羽翼,任何跟不上她们,或者不能为她们所用的人或事,很快便会从她们的视野里消失,再也不会被记起。 
比如,他那随遇而安的乡村医生父亲。 
父母离婚后,为了让兄弟俩不要忘记母亲,更为了让童思存能记住这两个儿子,父亲把他们的名字全都改从了母姓。文辙同改名童哲文,文攸同改名童幼文。可是,这样的纪念并没能换回那颗决心高飞的心。因此,哥哥一直不肯原谅母亲的背弃。 
而文攸同却不同,年幼的他更愿意相信父亲的解释,他相信母亲就像父亲所说的那样,并不是不爱他们,只是外面的世界很大,她需要更为广阔的天地来证明自己。 
所以从很小的时候他就决定,长大后要去帮助母亲实现她的理想。他幼稚地认为,只要母亲的目标达到了,她必然很快就会重新回到他们的身边…… 
直到多年后他才明白,原来目标和欲望一样,是永无止境的。他那已经走出大山的母亲从来就没有想到过要再回到过去。 
尽管如此,文攸同仍然坚信,至少他这个儿子对于母亲来说是别具意义的。而当那些报道最终戳破他用来蒙蔽自己的那层迷雾后,他这才醒悟到,原来在母亲眼里,事业和成就远比家庭更为重要,也远比亲人更为重要。 
有时候他甚至想,他还得感激那些“狗仔队”让他认清了这样的事实,虽然这事实是那么的伤人。 
文攸同又捡起一根树枝朝小溪里扔去。 
林晓。 
想起林晓,文攸同的感觉仍然很复杂。在他最初的记忆里,林晓只是邻家那个饱受重男轻女的父母忽视,却神情倔强的小女孩。后来再次看到她时,她已经是母亲旗下最优秀的模特,一个受世人瞩目的明星。可不知为什么,他仍然能够透过她那时尚从容的外表察觉到她内心里那种让人横生保护欲的脆弱……或者说是他自以为的脆弱…… 
文攸同猛然意识到,李斯洛的身上也隐隐有着类似的气质。他赶紧摇摇头,将那女人赶出脑海。 
……可能正是这份保护欲让他认不清对林晓的感情到底是什么。是爱情?还是只是一起长的兄妹之情。然而,他怎么也没想到,母亲和林晓竟会利用他的这种感情来大做文章。 
母亲十分赏识林晓。如果不是出于根深蒂固的观念,认为公司必须传承给儿子,林晓是她当仁不让的继承人。而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其实很简单:让她两个儿子中的一个娶了林晓就成。文辙同一直是童思存无法掌握的那个,所以文攸同便成了理所当然的选择。 
只是,就在一切进展顺利时,那本可恶的杂志不知从何方挖出林晓的隐私。原来林晓竟然一直有个秘密情人。就在她与文攸同宣布订婚的当晚,“狗仔队”还拍到她与另一个男人热烈拥吻的镜头。而林晓的自杀则证实了这则消息。 
想到软弱无力地躺在病床上向他道歉的林晓,文攸同心头仍然翻滚着一片愤怒。除了对林晓背叛的恼恨外,还有对那些差点逼死她的“狗仔队”的愤怒。如果不是他们把鼻子伸进别人的隐私里从中谋利,她也不至于会崩溃。在他看来,这些所谓的“记者”不过是些毫无道德、惟利是图的小人…… 
而他却受惑于其中之一……就算是她主动的,他也没有理由为自己开脱。特别是,他还明知她的身份。 
头顶的山鹰发出一声凄厉长鸣,向远方飞去。文攸同看着它消失的方向,回忆起童年的自己。 
从小,他就是个野孩子,宁愿光着脚满山遍野地奔跑,也不愿意穿着鞋乖乖地坐在教室里。然而,为了帮助——或者说在一厢情愿中他自以为可以帮助——母亲完成心愿,他逼迫自己收敛起热爱自由的天性,穿起套装打起领带,在都市里苦苦挣扎了五年。他以为,这样的努力总该能够得到母亲的首肯了。可当他发现,报纸杂志上连篇累牍的关于作为公司小开的他如何利用职务之便插足林晓感情的报道,竟然全都是出自母亲的授意时,他深深地受伤了。 
童董事长对此的解释是,林晓的形象已经与“羽姿”模特经纪公司和刚刚打出一点名头的“羽姿”女装连为一体,对她的任何负面报道势必也会影响到那一千万的投资。而他,作为公司未来的继承人,既没有经营的能力又缺乏公关技巧,而且他那不懂圆通的处事手段已经让媒体颇有微词,不如干脆在这危急时刻彻底牺牲一回,以转移公众的视线,挽回林晓的声誉。 
按照她的计划,等这个新闻冷却后,文攸同仍然可以和林晓结为连理。到那时,她甚至可以再让那些狗仔队们编出一个“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浪漫”故事,来确保羽姿集团和林晓至少可以在两三年内持续不断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 
多么完美的一个计划,文攸同冷笑,只是母亲显然忘了考虑他受伤后会有的反应。 
那天早晨,当他从胃溃疡的痛苦中醒来,看着镜子里像鬼一样苍白的自己,他猛然醒悟到,为了向别人证明自己而失去自我,简直是愚蠢透顶的行为。于是他毅然绝然地递上辞呈,辞去那个有名无实的总经理头衔,回到被母亲和林晓抛到脑后的小山村,重新做回当年那个无拘无束的“野孩子”。 
经过一年多的反思和自我医疗,文攸同已经没有了当初的愤怒,他也开始学着原谅母亲和林晓。就像哥哥文辙同所说,她们这么做只是天性使然,她们天生就是那种为了达到目标可以牺牲一切的人,只是很不幸的是,这一次他正好是可以牺牲掉的那一个。 
话虽如此,文攸同仍然会禁不住为自己感到悲哀。他在她们心目中的存在,不是因为他是否对她们有意义,而是取决于他是否对她们有用…… 
看着那只又盘旋回来的老鹰,文攸同再次冷笑。 
也许他给自己取名天翼,就是下意识想要告诉世人,他也有着自己的羽翼,或许他可以忍受一时收起翅膀,却不可能忍受一辈子受人掌控。 
他回头看看帐蓬。 
李斯洛。一个向来为他所轻视的“狗仔队”一员。一个跟林晓没什么区别的,为了达到目的可以牺牲一切的“大鹏鸟”(即使她自称是“意怠鸟”)。对于她来说,他也许只是她在这荒山野岭上的偶尔调剂——他刻意不去记住她的处女身份。何况,没有人规定处女就不能及时行乐——总之,他只是她的一个走过路过不能错过的玩乐对象而已。可对于这段一夜情来说,他的付出则太过沉重了。 
也许她现在还不知道自己逮到的是一条什么样的大鱼,但他可以想像得到,当她得知跟她上床的是什么人时,会是什么样的表情……以及会有什么样的报道…… 
文攸同觉得自己简直是这世上最愚蠢的男人,竟然总是掉进同一条河里。 
☆ ☆ ☆ 
李斯洛静静地侧躺着。 
在做之前她曾想了那么多,结果却发现没有一样是有用的。她从来不知道理论与实践的差距竟然会这么大。理论知识从来没有告诉过她,那种感觉会是这样的……吓人。仿佛天崩地裂一般,仿佛被人侵占了灵魂一般,仿佛,从此后她将不再完整…… 
她甚至觉得,这不仅仅是一桩韵事,而是一件更具深远意义的事。一件她还不了解,却感觉非常不好的事情。 
她叹了口气,拉紧裹在身上的毛毯。 
这是她一向尊重的第六感在向她发出警告,她知道。只是自古以来开弓就没有回头箭,现在再来后悔,一切都已经为时太晚。 
难道真像小江所说的那样,“对于女人来说,没有单纯的性事”? 或者,这终究是她的“桃花劫”? 
不管是不是,可以肯定的是,就像文攸同再三声明的,这绝对不是个“好主意”。 
李斯洛烦燥地翻了个身,目光正瞄到地垫旁的一样东西。 
安全套。 
她不禁苦笑。这男人还有什么是没有带上山来的? 
而事实正证明了他的睿智。如果不是他设想周到,她也许就真的像江岸秋所说的那样,带个“纪念品”回家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她得感激他。 
可,为什么她有一种怨恨的感觉? 
就因为他在清醒之前想要跟她做爱,却在清醒之后不肯了?这伤了她的自尊?还是伤了她的骄傲?她不知道。她只知道,她有一种受伤的感觉。就像多年前,父母围着受伤的姐姐忙碌,常常忘记她的存在一样。她明明知道这种感觉毫无道理可言,却忍不住还是要产生那样的负面情绪。 
李斯洛无声地呻吟着,伸手捂住双眼。 
他会怎么想她? 
当然是蔑视。他甚至都说不上是喜欢她。 
而这一切都是她自己活该。是她主动拉他上床的——虽然这让人全身酸疼的地垫根本就不能叫作床。 
李斯洛放下手臂,瞪着微微泛着天光的帐篷顶。 
天亮了。她该起床了。这只是昨晚的一段韵事,是一时的疯狂而已。也许等回了城,不,也许下了山他们就会忘记此事。因此,就算她曾有过任何的感觉,那都只会像过眼云烟一样,悄悄散去。而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当此事从来没有发生过。   
十五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李斯洛钻出帐篷,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因为紧张,也因为那微寒的晨风。 
文攸同坐在离帐篷不远处的折叠椅上,专注地看着烧着水的汽炉。 
他是那种做什么事情都很专注、很投入的人。就像昨夜。 
李斯洛的眼前闪过他盯着她的专注目光,双膝不禁一阵虚软。 
虽然她没有什么处女情绪,可……这男人,到底是她的第一个男人。 
她的第一个男人……光想到这个词就让人感觉暧昧。李斯洛苦笑。这也难怪她多少会对他产生异样的感觉,怎么着他也以那种离奇的方式在她的生命里留下这浓重而辉煌的一笔。就算多年后她有可能会忘记他的模样,却不会忘记这样的事实。 
文攸同看了她一眼,默默地倒了一杯茶递给她。 
李斯洛惊讶地发现,竟然是一杯香浓的奶茶。她再次惊奇,这男人到底带了多少装备上山。 
慢慢呷着奶茶,寒意渐渐退却。可沉默却像一座无法攀越的大山,重重地压在她与文攸同之间。 
李斯洛深吸一口气,试图打破这尴尬的沉默。 
“天气不错。”她向前跨了两步,眺望着远处炫丽的日出。“看来不会再下雨了。” 
文攸同不禁眯起眼。 
她的语调轻快,背对着他的身影也显得轻松自在——难道昨夜对于她来说,真的没有意义?真的只是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的一时享乐? 
如果换作别人,可能会被她那副轻松自在的模样所蒙骗。可文攸同曾经受过专业的观察训练,他很快便注意到她那优雅的脖颈和肩胛所形成的僵硬线条。 
原来,她并没有她装出来的那么轻松。 
不知为什么,这份认知令他那抑郁的心情开朗了一些。 
只是,这么一迟疑,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接话时间。 
李斯洛没有等到他的回应,便低头微微叹了口气。 
这男人,她该知道他不是那种会粉饰太平的男人。有问题,他宁愿选择直接面对。 
可她不想面对。她希望,最好就让昨夜星辰随着昨夜风一起吹散。 
她偷瞄他一眼。 
只见他正微眯着眼眸打量着她,那份专注不禁又让她心下一慌。 
“你结婚了吗?” 
她本能地找着话题,却没想到会问出这么个问题。 
这问题让两人都吓了一跳。文攸同警惕地皱起眉,没有搭话。 
李斯洛干笑着耸耸肩,“希望你没有。我不喜欢侵占别人的地盘。”虽然现在才想到这个问题有点晚。 
文攸同的眼眸又是一沉。她是什么意思? 
李斯洛再次耸耸肩。 
“别紧张,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不会有人因为我们上过床就逼你娶我。”就算你想娶,我还不想嫁呢。她在心里暗暗嘀咕。“我只是……只是没话找话……”她无奈地挥挥手,叹了口气。“那件事……算了,忘记吧。” 
“算了”? 
“忘记吧”?! 
一个把初夜就这么交给他的女人,在第二天早晨很潇洒地冲他耸耸肩,说“算了”!还让他“忘记”! 
那一刻,他忘记的是她那可疑的身份,他只想让她知道……可是,让她知道什么?“算了”不正是他想要的结果吗? 
文攸同茫然地望着面前的汽炉。 
显然,又是他的下床气在作怪。看着他爱理不理的模样,李斯洛再次耸耸肩,转身走开。 
她的破帐篷已经让文攸同收了起来。想起那道可怕的大口子,她踢踢那帐篷包。 
“我会赔的。”她说。 
“不用。” 
文攸同闷声答着,从背包里翻出两包方便面。 
在他不愿意配合的“低气压”下,两人沉默地用完早饭——方便面,收拾起营地,准备再次前进。 
李斯洛注意到他将那顶破帐篷系在自己的背包上。她很想说,这破帐篷扔了得了。可看看他那阴郁的脸色,想想反正是消耗他的体力,便耸耸肩,假装没看到。 
走出树林,前方又是“路漫漫其修远”的山道。 
好在都是下山的山道。 
可文攸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