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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致命玩笑-第22部分

小说: 致命玩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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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恐怕连时髦女郎自己也说不出个名堂。索要钱财未免过份,包工养伤又没那么严重。怎么办?怎么办?围观的人们被女郎咄咄逼人的气势吊起了胃口,竟然忘记了好言劝解,一颗颗好奇的心正急待着故事的结果。 
一出小小闹剧的高潮即将到来。 
时髦女郎不愧是惯于撒泼出气的主儿,竟能毫无羞色地说:“怎么办?很好办!我要以牙还牙,踩你一脚!”口气强硬得吓人,毫无玩笑的成分。 
此语一出口,众人皆愕然。若不是亲眼目睹,真不敢相信这花花世界上竟有如此荒唐而又可笑的人和事。 
老大爷哭笑不得,正所谓人在旅途,身不由己,那就息事宁人吧,只得尴尬地站起身,用力扶住座位的后木背,慢慢伸出一只脚,微闭了双眼,颤声颤语地说:“那好吧,你……你愿踩……就……就踩吧。” 
时髦女郎一不作二不休,快速蹬上高跟鞋,鞋跟尖利如獠牙,可不是吃素的。她绷紧脸,蹩足劲,狠狠实实地向老人的脚上踩下去。
“咔——嚓”,随即又是“哎哟”一声尖叫。时髦女郎猛然蹲在座位上,抱着秀脚直“哎——吆”。再仔细看去,尖尖的鞋跟已崴掉,齐茬齐口的极恕!�
闹剧进入尾声,被摆平的老人若无其事。 
眼前的一幕,令围观者几乎背了气,醒过神来又莫名其妙:这老头儿使的啥魔法? 
这事很快被一位好奇而好事的小青年揭穿了密秘:老人那只脚是不锈钢做成的假肢,着实把撒泼女郎的脚硌了个痛快。
楼道门声
    楼道门声
午夜时分,西伯利亚寒流突然袭击了鲁西平原上的金山镇,呼啸的北风夹着雪花,吹得镇政府办公楼瑟瑟发抖。
这是个星期天的晚上,整个办公楼里就住着3个人,都睡在4楼上。一个是小车司机申伟,出车回来晚了,没有赶回家。一个是镇政府办公室秘书岳强,担任这晚上的值班任务。一个是农经办的统计员韩祥,单身汉,镇政府就是他的家。
风越刮越大,气温愈降愈低。“咣—当”一声炸响,楼道的边门开了。边门处在4楼的西山墙上,穿过边门是个阳台,住在4楼的人,打开边门可以晒鞋子,凉衣服。大风吹开了边门,肯定是哪位马大哈,进出边门时没有栓牢。这样的事以往也是经常发生的,可遇上这样的大风天,就显得有些麻烦了。
“咣—当”,又是一声炸响。这已是第几次响声了,谁也没记清。但要说明的是,从边门的第一次响动起,睡在4楼的申伟、岳强、韩祥3个人都被震醒了。醒了以后,又都不想去关上那扇无辜的边门。可怜的门儿只好任由寒风的抽打,咣咣当当的响声,似在绝望地发出求救的呼喊。
离边门最近的申伟,被响声惊醒之后,本想去关上门的,可他一寻思,又打消了念头。我不过一介车夫,白天为领导服务,累个半死,晚上还要侍候一扇破门,没那好事!你岳强,堂堂大秘书,又是今晚的值班员,关门属于你的职责。你不关谁关?申伟扯扯被子,蒙上头,想一睡了之。可他无法入睡,门声太响了。
秘书岳强醒来以后,先是骂某个粗心人。他娘的,怎么不把门栓牢呢?继而骂寒流,骂大风。早不刮晚不刮,偏偏在深更半夜偷袭来了。最后是埋怨申伟。这小子,真他妈懒虫!边门离你那么近,不过举手之劳,还非攀靠着别人吗?那好,你不关,我也不关,看噪扰哪个王八犊子。岳强扯扯被子,蒙上头,想一睡了之。可他睡不着,门声太响了。不对,是天太冷了。从边门刮进的寒风,顺着楼道一灌到底,比夏天的中央空调还厉害,能不冷吗?岳强伸手拽了一件棉大衣,护在身上,还是无法入睡。他又在骂边门,骂寒流,小车司机申伟仍是被讨伐的对象之一。
听到楼道的门声之后,统计员韩祥比较沉得住气,他没有怨天尤人,他论的是理儿。想想看,小车司机、办公室秘书,都是领导身边的红人,遇着机会,得利的得利,升官的升官。你们可以不把公家的东西当回事,我更不用说了,就算是忧国忧民吧,还轮不上咱这默默无闻的小统计员哩。再说啦,你们离边门都比我近,按方便程度也该你申伟,或是岳强这小子。对了,他还值班呢。哼!你们是英雄,是好汉,不怕噪不怕冻,难道我韩祥是孬种,是熊包,不信咱就比一比,看谁熬得住!韩祥紧了紧被子,却没有蒙头入睡,大不了睁眼到天亮吗。
“咣咣——当”,“咣咣——当”。楼道门声响得更频繁,也更凄惨了,还夹带着咔咔嚓嚓地杂音。楼道的寒风吹得更猛了,已听到嗖嗖的哨鸣声,细碎的雪花早已钻进来,加快了降温的速度,整个4楼像一座冰窟。
翌日晨,风息云散,东方升起火红的太阳。申伟、岳强、韩祥各自从被窝里爬出来,揉着猩红的眼睛,先后走向楼道的边门处。看一眼被大风刮散架的边门,又狠狠地踹上一脚,再骂上一句:奶奶的,都是你,弄得老子半宿没睡觉。
早饭后,镇机关召开全体人员会,尽管镇长在台上的演讲很精彩,可申伟、岳强、韩祥3个人,总是瞌睡兮兮,还不住地流眼泪,打喷嚏,全是一副有病的模样。
童心
    童心
苗苗六岁了,还是第一次坐火车。火车真大,车上的人真多,苗苗觉得很好玩。她想到处走走看看,可妈妈不许,妈妈说走丢了,就见不着爸爸了。苗苗很听话,她想见到爸爸,就乖乖地坐在妈妈身边,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苗苗醒来的时候,妈妈正睡得很香呢。苗苗有点儿饿,想吃东西,她知道提包里有熟鸡蛋,可苗苗不想吃鸡蛋,她想吃鸡,那种很香很好吃的烧鸡。记得爸爸回家时,买过一只烧鸡的,味道可好了。现在想起来,还流口水呢。
苗苗看见周围的人,都在不停地吃东西。有吃面包的,有吃水果的,还有嗑瓜子的。对面的胖叔叔打开一个纸包,有股香味扑过来。哎呀!是一只烧鸡。苗苗看得清楚,正是爸爸买过的那种烧鸡,油汪汪红嘟嘟的,散发着诱人的香气。胖叔叔撕下一只鸡腿,狠劲地啃下一大口,极响亮地咀嚼着。苗苗见胖叔叔吃鸡的动很夸张,很有意思。便站起身,向前挪了两步,站在走道一侧,小手扶在椅背上。好奇而细心地看着肚子鼓鼓的胖叔叔,怀疑他能不能吃下这只大烧鸡?
空空的人行道上,有位穿白大褂的阿姨,推着一辆售货车走过来。胖叔叔放下正在啃食的烧鸡腿,用纸擦擦手,从上衣兜里掏出钱包,又向推车的阿姨招招手说,来两瓶啤酒,一包香烟。售货的阿姨拿了啤酒和香烟,接过一张红艳艳的纸票,对着窗口照了照,又抓起一把钱数了数,递给胖叔叔。胖叔叔接过钱,很随便地塞进了上衣兜。胖叔叔赶忙打开啤酒瓶,对着瓶口猛喝一气,咂咂嘴。又撕下一只鸡翅,咀嚼的声音更响了。
苗苗低下头,蹲下身,又抬起头。看着面前的胖叔叔,很想对他说句话。可胖叔叔啃一口烧鸡,喝一口啤酒,连吃带喝,有滋有味,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苗苗实在插不上话,可这句话又不能不说,她只有耐心地等。等着等着就有点不高兴,就不想再等下去。苗苗瞅准胖叔叔咂嘴的那一瞬间,怯怯地叫道,叔叔……叔叔……你的……。胖叔叔瞪了她一眼,把脸扫向车窗的一面,装做没听见。苗苗不敢再叫了,若误了叔叔吃东西,他会不高兴的。
此时,在苗苗幼小的心灵上,萌动着些许委屈。胖叔叔不理人,怕我要他的烧鸡吃?哼,小气鬼!我才不要哩。妈妈经常说,小孩子不要嘴馋,随便吃别人的东西,人家会笑话没出息。我都六岁了,我是大孩子,你就是给我,我都不会要的。
胖叔叔其实早就看见苗苗了。他不喜欢苗苗这样的孩子,看别人吃东西,眼睛巴望着像个小乞丐,让你浑身不自在。胖叔叔倒有过撕块鸡肉给苗苗的念头,但很快打消了。他想不能给,给她吃下去,还想再要一块,她是不会轻易走开的。干脆一点不给,叫她死了心,也好改掉不喜人见的坏毛病。胖叔叔扭头看一眼苗苗的妈,心想这妈咋当的,只顾自己睡大觉,也不管管孩子。
苗苗见胖叔叔扭过头来,一只手整理吃剩的鸡骨头,一只手剔着牙。还把从牙缝中揪出的肉丝儿,使劲地嚼了嚼,又灌下一口啤酒,便咕喽喽打出一串饱嗝来。苗苗一只手托着下巴,一只手伸向胖叔叔,叫道,叔叔……叔叔……给你的……。胖叔叔火了,猛地推开苗苗的手。去去,小孩子,真讨厌!苗苗被吓了一跳,眼里含着泪花。可苗苗没有哭,仍执拗地站在那儿,坚持把事情做到底。
胖叔叔又把头扭向窗口一边,在认真地啃食鸡脖子,一点一点的非常仔细,把鸡脖上的肉吃得极干净,只剩下白灿灿的骨节儿。苗苗很服气,胖叔叔真不赖。我就不行,鸡脖上的肉常常吃不净,怪可惜的。胖叔叔开始吃鸡头,咯咯吱吱嚼出许多油水儿,流到了嘴角上。胖叔叔终于把一只烧鸡吃光了,啤酒也喝的干干净净。他抹抹嘴,擦擦手,用那张油纸包了鸡骨头,又顺手点上一支烟。胖叔叔喷着带酒气的烟雾,斜睨苗苗一眼。尔后眯上眼睛,美美地回味着烧鸡和啤酒的味道。
苗苗觉得时机到了。他向前挪了一步,仗着胆子拉住胖叔叔的胳臂,低声喊,叔叔,叔叔。胖叔叔侧目怒视。干么呀你?叫什么叫?走开点?苗苗没有走开,断断续续地说:你的……给你的钱……你买……买啤酒……丢在地上的钱。胖叔叔一愣神,随即把钱抓过去。那是一张20元的新票,已被苗苗的小手握皱了。
苗苗回到妈妈的怀抱里,香甜地吃着熟鸡蛋。
三家村
    三家村
鲁西平原上,突兀一座小山。赵、孙、李三家倚山而居,人称“三家村”。
三家村之山乃石灰岩构成,石质低劣,毫无开采价值,山坡上不长树木,草亦少得可怜。又因日月风化,山石松动,时常滚落。村人皆以为此山无用,经年弃之。
忽一日,有位操江南口音的商客,围小山转过三遭之后,约三家村人商议:“我欲承包此山,年出租金一万元,租期十年……”
三家村人面面相觑,最后同意五日后签约。
江南客走后,三家村人亦围小山转过三遭,心下疑惑,莫非山中有……?
五日到,江南客赶来签约。三家村人说:“我等亦欲开发此山,你若年加租金一万,方可签约!”
江南客不允,扬长而去,一去不返。
三家村人颇感遗憾,相互埋怨。
小山至今荒废依旧。
先来后到
    先来后到
偌大的城市里,处处可见潇洒的男人,但她却把用不了的柔情存放在他的文章里。他不是大手笔,也不那么勤奋,但他似乎随意编排的文字,却能道出她想说而一直没说出来的话。他发表什么样的文章,自己无需操心,有她搜集、剪裁。他们如此这般地默契,也不过是在三个月前才结识的“知己”。
三个月后的今天,终于发生了她期望的事:他说,有兴趣的话,到我家里参观一下怎么样?这邀请不是在信封里,也不是在电话里,更不是发在手机上的短信息,而是在一次分手时他亲口说的。
他和她经常见面,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见不到她时心里总有一种闷闷的感觉,见到时又总是有说不完的话。而刚才就是接到她的电话之后,他便匆匆赶到她工作的单位——一间无公可办的办公室。她依旧冲他微笑,腮上滚动着两个浅浅的酒窝。其实他并不怎么欣赏,他认为这是过时的佳人美景。他真正感兴趣的是她那柔柔的声音,他妻子的声音太粗太噪,他想听听那种“娇嘀嘀”的声音,而这声音对男人来说,又是多么的需要。
“有意思的话”说了不少,他起身告辞,她尾后送行。来到门口时,他伸出胳膊看看表,忽然想起曾经发出的邀请,他说:“现在是三点,去我家串门吧?离你这里不太远,顶多五分钟的路程。”说过微微一笑,很有点儿意思。
她犹豫了几秒钟,继而献给他一个媚态。他有些醉意,腿发了轻,三分半钟就到了家门口。
他家住在四楼,到了三楼的拐弯处,他听到了妻子那种有点儿沙哑的声音:“丁江海,现在是几点了?”
“丁江海是谁?”他心里打了个大大的问号。
“现在是三点多一点……”一个极洪亮的男高音。
“你家里有人?”她从后面赶上来,疑惑地对他说。
他没有说话,只是快步走到自家门口,又稍微停顿了一下,轻轻敲了门。
他的妻子打开了门。站在门口礼貌地等她和他进来。
他盯了妻子一眼,心里想:你竟然比我先到……!表面上却是苦苦的一笑。
妻子和那个叫丁江海的男人,他和她,在门口相互介绍之后进了屋,然后,四个人谁也找不到要说的话题。
不知沉默了多长时间,他有点忍不住了,问别人:“现在几点了?”
另外三个人这才看看表:“噢,不早了,也该下班了。”
雁殇
    雁殇
山脚下有一条河,河边有一村庄,称望山屯。望山屯有一猎人,大名几乎无人知晓,只知他叫马大枪,多半因其身不离猎枪吧。村人们图省力,连他的姓也给免去了,直呼大枪。
大枪中年丧妻,一直未娶,只和女儿春英相依为命。大枪嗜酒如命,天上飞的,地上走的,皆可入菜,作为下酒之物。一日,大枪猎得一只雏雁,因为太小,便放入笼中,嘱咐女儿细心喂养。
春英虽是猎人的女儿,却是个见落花流泪,看断水伤情的女子,尤见不得杀生之事。她见雏雁可怜,伤势严重,伺养更加精心。谁知雏雁不吃不喝,总想拼命撞破囚笼,囚笼坚固不可破,便仰天长啸,传出哀鸣之声。春英见状,为之垂泪,决定将其放飞。雏雁多次欲展翅飞去,终因伤势过重,皆跌落地下。几日过去,雏雁饥饿难耐,实在抗不住食物的诱惑,开始小心翼翼地啄食,春英自然欢喜不尽。
数十日过去,雏雁伤愈,长大许多且有几分肥壮。大枪见雏雁长势可人,心中大喜,再次嘱咐女儿用心喂养,并盘算日后或红烧、或清炖、或熏蒸、或……越想越得意,不由得哼起小曲儿。
次日,大枪出去狩猎,春英打开雁笼,将已长成的大雁放生。不曾想,大雁却迟迟不肯出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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