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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神魔变-第25部分

小说: 神魔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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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头望去……是一个拄着柺杖,白发苍苍,看来离齿发动摇也不远的老人。
    嘎巴见过他,他是傻大个口中的长老。他曾经远远看到傻大个和他说话,唯唯喏喏地像个小媳妇似地。现在近着一看,很难想像这个看起来快进棺材的老人竟会让铁塔似的汉斯这么害怕。不过,嘎巴也没有怀疑老人长老的身分,一来,汉斯这人不会说谎,二来,这个老人老归老,刚刚那一手却也不是轻松等闲可以做到。
    只是傻大个的长老一出现,这架恐怕是打不成了。可惜傻大个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目标……。嘎巴遗憾地想。
    果然,本来已经醉醺醺的汉斯,听到老人的叫声就身躯一震,猛地立定,动也不敢动。尽管四周兽人不短鼓噪起哄他还是不动如山。然后,就如嘎巴所预料的,汉斯缓缓地低下头,转过身,嗫嚅地叫:
    “长老……”委屈的表情活像是偷跑出去玩被抓到的小孩。
    酒馆起哄的人也发现架打不成了,全都扫兴地看着打断余兴节目的人。
    老人没有理会众人带着苛责的眼神,用著令人无法置信的平稳脚步,飞快来到红发少年身前,将手中一套衣服递给他。
    红发少年看到衣服,惊讶地瞪大眼:
    “长老……这是……?”转眼又看到长老胁下挟着两个包袱。难道,他们又要换另一个部落了吗?不是已经很久没换了?
    “王上下令,回宫。”水长老淡淡地说出原因。
    闻言,汉斯实在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难过。他已经四年多没回王宫了,说实在有点想念那几个不冷不热、怪里怪气的伙伴。但是,这群兽人是他在兽人族旅行中相处最久、感情最好的一群人。要离开实在有点舍不得……。
    水长老似乎知道汉斯的心思,没有催促,率先离开酒馆。临出门前,丢下一句话:
    “跟你的朋友好好话别吧。”
    红发少年汉斯呆了起来。
    见到老人匆匆丢下这句话,嘎巴也猜到了,傻大个要离开了。
    “汉斯大个儿,你要回去啦?”一旁的老人问。
    汉斯点点头:
    “是啊!老子出来四年多了。”
    “没了你,我们村里就没趣味啦!”另一个兽人少年遗憾地回答。
    汉斯一一看向这群豪迈直爽没有心机的兽人,突然觉得眼睛给他妈酸酸的……。
    这时,刚刚跳上擂台的西窟也已经来了,奇怪的是,就像眼前的汉斯,他也是一点酒意也没有,若不是身上浓浓的酒味,真没人相信方才这两人还一副酒鬼的模样。
    一掌拍向汉斯厚实的背,西窟用宏亮的声音呵呵笑道:
    “娘娘腔个屁!今天打不成了,咱们改天打!哪里遇到哪里打!”
    闻言,众兽人都豪迈地笑了。对啊!兽人没有分离,没有眼泪,他们有酒!
    “对!今天给他妈来个不醉不归!送我们最好的龙人朋友!”嘎巴用着粗嘎的声音宣布。
    “老板啊!今天就喝你的好不好啊!”一名兽人打趣道。
    嘎巴看了几乎天天来向他报到的汉斯一眼,抹了抹眼睛,拉开嗓门,宣布:
    “好!算俺老子欠你爷爷祖宗十八代的大烂帐!今天在场喝的,全算我的!”
    闻言,欢呼声猛然炸开,几乎掀翻了屋顶。整座酒馆开始开起了联欢大会,众兽人又叫又跳,又唱歌又跳舞。热闹的气氛把在村中的其他人都引进了酒馆里,参加这一场盛会。
    “你是俺认识的龙人里面最对俺的胃口的。”西窟将一杯酒递给汉斯,这么说。
    汉斯闻言,眼泪突然啪答答掉了下来,粗豪的少年马上哭得像个小婴儿一样。
    “看你什么熊样?跟娘们一样。”西窟埋怨。可惜眼中闪动的水光也泄漏了他的心思。
    “他奶奶的,水突然从老子眼睛里冒出来了。”红发汉斯也埋怨。
    西窟没说什么只是栽了一大口酒。倒是嘎巴走了过来,拍拍汉斯的背:
    “我们兽人有句话说:离别不能哭,只能用酒庆祝。”
    汉斯抹干眼泪,睁着不解的目光看着这个友善的老板朋友。
    “听不懂。”汉斯老实承认。
    “这意思是说,哭了就表示讨厌朋友,要笑,这表示祝福朋友。朋友离开一定会有很美好的将来,所以,用酒来点缀他的将来,最好再让他带壶酒,装着满满的祝福,不论遇到什么,只要把祝福喝进去,一切都会变好。”嘎巴解释。
    汉斯闻言,咧开了大嘴:
    “这是说,等一下老子会收到一壶免费的酒啰?”
    嘎巴点点头,呵呵笑了起来。一旁的西窟这时却将腰间一只白磁瓶解了下来:
    “这一瓶酒是去年俺到碎岛海域,遇到一个矮人朋友送俺的。现在送给你。”
    “里面有酒吗?”汉斯楞楞地问。
    闻言,西窟笑了起来,栽了一大口酒,溢出的酒沿着嘴角滴到地上。
    “当然有!不过,一次只能喝一小点,不然会醉死。有一次,俺才喝一口,就躺在地上呼呼大睡,差点给魔兽当点心去了,幸好一个疯婆子路过救了俺,然后,就把俺骗到她家,还要俺娶她。可怜俺为了这件事不敢回都横市。”说完叹了一口气,一副很倒楣的模样。
    闻言,嘎巴一口酒差点喷了出来。
    “难怪你老子前些天说,他不信你转了性子还会回家探亲!原来是被追的啊?!”
    汉斯听得哈哈大笑:
    “老子才不会这么不济事。看老子改天喝光,再拿这瓶子给你。”
    西窟尴尬地抓抓头,呵呵笑道:
    “好!那约好了!要记得回来还俺空瓶子。”
    当汉斯醉倒在酒馆地板时,他的身边摆满了一壶壶酒。这些酒,汉斯不嫌麻烦地将它们都带回了穆答乌普,小心翼翼地收藏起来。
第二十章 汇聚有期(中)
    模里邦联龙族森林
    一名棕发少年正聚精会神地注视着前方,手中一把巨弓也无声无息地慢慢举起,缓缓将弓拉成了满月型。
    少年的眼神异常凌厉,瞄准前方一排浓密树丛,弓箭也缓慢随着视线改变角度。仔细一瞧,原来五公尺外的树丛缝中隐约看到黄白相间的毛发,若不仔细看,当真还看不出来。
    黄白相间的毛发在树丛中轻轻摇动,看来应该是某种魔兽正在那里活动。
    少年十分沉着,脸色平静,既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也没散发出任何肃杀之气。他轻轻放开手中的箭,仿佛呼吸一样自然。
    “嗡”的一声,弓弦震动的响声响起。树丛中的魔兽立刻警觉,飞快窜开。可惜迟了。细箭以刁钻的角度、惊人的速度从树丛间的缝隙切入……。
    “嗷呜───。”树丛后的魔兽高声尖嚎,突然立起后脚,高高站起。
    原来,躲在浓密树丛后的竟是一头少见的尖耳巨狐。这种狐狸毛色很不起眼,远远看就像一头大黄狗。但是,实际上它的身型大小仅次于银狐,算是狐系魔兽里的长人,更别致的是,它有所有狐系魔兽没有的大尖耳,这对耳朵于是成为了辨识它的最重要特征。它之所以少见是因为它有跟银狐不相上下的警觉心,任何风吹草动都瞒不过它敏锐的感官。
    少年能够在这样的距离,射中以警觉性高著名的尖耳巨狐,这样的本事绝对可以成为独当一面的除魔者。
    巨狐的前脚用力踏上树丛,口中凄厉哀嚎,它的胸腹间赫然就插着一枝箭,箭身深深埋入巨狐体内。巨狐试图将伤害它的箭拔出,因此努力地在树丛上摩擦。可惜,箭埋的太深,尽管巨狐已经用尽力气仍旧无能拔出一分一毫。没一会,巨狐脱了力,靠在树丛边无力地喘息,红滟滟的鲜血一丝丝地从箭与皮肉间的缝隙渗出来。
    少年这时才放下手中的弓,缓步来到巨狐面前:
    “对不起啦!为了叫一声小耐就委屈你了。”
    说完,拉起只剩下一口气的巨狐,顺手一甩,扛上肩,又把手上的弓箭随手插到裤带上,便哼着歌快活地准备交差去了。
    ※※※
    与此同时,森林的另一边也上演一幕类似的戏码,所不同的是,箭换上了暗器。一根长不及十公分的短树枝插进了另一头巨狐的喉咙里,只留下直径不及0。5公分的小圆洞,尚温热的鲜血像小喷泉般汩汩流出。一位栗色长发的少年挟着巨狐庞大的身躯,脚步飞快地离开。
    两名少年同时来到森林外的一颗大石旁。棕发少年首先沾沾自喜地将肩上的战利品抛到大石上,大笑道:
    “耐达依!你瞧,“尖耳巨狐”!你那声‘小耐’我是叫定了!”
    栗色长发的少年见状呆了一呆,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果然是英雄所见略同!班塔耶,别急着叫,瞧我给你送了什么好礼?”说着,也将胁下的猎物放到大石上。
    一看,班塔耶笑着的脸瞬时僵了。
    “你怎么抓得到它?”班塔耶惊叫。
    这种魔兽十分少见,今天早上他发现一头已经叫他兴奋莫名,肯定胜卷在握了,没想到……该死的还有一头,而且还这么刚好给耐达依抓到了!啊──枉他守了一早啊──。斑塔耶在心中哀嚎。
    耐达依对班塔耶的质疑很干脆地反驳:
    “只要你抓的到,我耐达依会有抓不到的吗?”说着,一张脸笑得如春花般灿烂。
    原来这两人正是离开穆答乌普达四年之久的六人之二,四年前他们由木长老和土长老带着来到龙族森林,就开始了竞赛。只是,纯粹的竞赛实在无趣,于是两人开始放筹码,三餐的野食谁来抓是最普遍的赌法,然后,衣服谁洗、三餐谁煮、生活用品谁去采买……等等,都成为竞赛的筹码。而最新的一个赌法就是,谁赢了谁当大。龙人跟人类不同,人类以岁数为阶级基础,而龙人却以龙鳞为阶级基础。也就是说,班塔耶和耐达依明明差了两岁,但是却隶属于同一个阶级。这对班塔耶可是大事情,于是,这几个月的比赛就绕着谁输谁当小打转。只可惜,比到现在,还是一样没有结果。
    说到为什么让他们竞赛,其实很简单,只是因为木长老和土长老觉得,这两人的资质上佳,可惜还不够沉稳,所以在练功之余,就用猎捕魔兽来培养他们专注的能力和狩猎的技巧。照他们想,猎捕魔兽跟猎捕人命是一样的。
    这四年,他们游走于龙族森林的各个角落,抓了不计其数的魔兽,也总算将两个少年磨练成可以独当一面的高手。
    就在班塔耶还在不服气,打算另起赛局时,一把轻柔的女声却插了进来。
    “班,别比了。你们看起来一样大有什么不好呢?”
    两人闻声都没有惊讶甚至也没有回头,只是班塔耶显得有些生气:
    “妮妮!跟你说了,别叫我班!”
    相对于班塔耶,耐达依就显得友善多了,他眨眨眼睛,打趣地说:
    “妮妮,你好啊!你看了班很久了吧!”
    “我不叫班!我叫班塔耶!”班塔耶依旧在一旁抗议。
    “可是妮妮喜欢叫你班啊。”轻柔的女声带着万分委屈回答。
    顺着声源看去,落入眼帘的是一头粉红色的龙,它全身藏在林木丛中,只剩一颗粉红色大头颅正探出森林看着争执中的两人。轻柔的女声正是由那一开一合的大嘴跑出来的。
    班塔耶翻翻白眼,不想继续跟粉红龙争执这个问题。反正不管他说什么,这头白痴粉红龙都只会说:“可是妮妮喜欢叫你班啊”。
    “妮妮小姐,你很无聊喔!每天都看我们比赛,不烦啊?”班塔耶问。
    粉红龙的红色大眼闪着戏谑的光彩,笑了起来:
    “不会啊!你们天天比都不无聊了,我天天看怎么会无聊?”反问。
    此话一出,班塔耶楞了一楞,才又反驳道:
    “我们天天比是因为“规定”!你听过“规定”吗?就是不能违背!它是用来遵守的!”
    粉红龙眨眨双眼,无辜地道:
    “妮妮听过啊!像爹地规定妮妮不能离开森林,妮妮也没有离开。”
    班塔耶从鼻孔哼了一声,不以为然地挖苦道:
    “是啊!你只有头离开森林,其他都在森林里嘛!你的规定弹性的很啊。”反正龙的脖子长,探出头那是再简单不过了。
    闻言,耐达依捧腹大笑,再看到粉红龙的脸涌上红潮,更是乐不可支。
    正当班塔耶得意地看着粉红龙尴尬的模样时,粉红龙悠悠的声音叹息似地响起:
    “班说话好毒喔,可是我就是喜欢你这样。”
    此话一出,班塔耶惊呆了脸,就连耐达依也楞了起来。
    就在一片死寂中,班塔耶的抗议声高高响起:
    “不要!”
    粉红龙大眼一转,疑惑地问:
    “为什么不要?”多少人都希望得到她的喜欢啊!
    班塔耶张张嘴,她竟然还问?瞧他站在她面前就像个小矮人一样,要是被其他人知道他被一条粉红色的白痴龙喜欢上了,一定会被当作笑柄。
    想到这里,班塔耶毫不客气地挑剔道:
    “看看你,要人才没人才,要身材没身材,要钱财没钱财。本大爷倒了八辈子的霉才会在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被一头笨龙示爱。”
    粉红龙滚着两个灵活有神的大眼珠急忙解释:
    “现在我还太小,以后我就可以变成人了。等我变成人,你一定会喜欢我的。因为爹地说,妮妮的妈妈是大美女,所以妮妮也是大美女。”
    班塔耶怀疑地看着眼前一脸蠢相的粉红龙,还是坚持地摇摇头:
    “不要!你现在已经一百多岁了还不能变成人,我才十六岁,你不要浪费我的青春。”
    闻言,粉红龙也委屈起来:
    “我们一定要一百五十岁才能变成人嘛!妮妮还差十二年而已。”
    班塔耶还是摇头,管他十二年二十年,反正他·不·干!
    见班塔耶这样坚持,粉红龙也耍起小脾气了。
    “反正妮妮就是喜欢你,等妮妮变成人了,妮妮要去找你。这之前,你不可以跟别的女人他他我我。”
    “什么他他我我?!卿卿我我啦!说你笨你还说不呆,简简单单两个字都会用错!白痴都比你有用。”班塔耶纠正,顺便加上一些勉励词。
    粉红龙没有理会用词错误的问题,更没有理会班塔耶的勉励词,她只是兴奋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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