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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一段云-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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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扭开了无线电。一个男人的声音说:“……意大利导演路契诺维斯康蒂因心脏病去世,六十九岁……”浪费了的生命。我一直喜欢看他的戏、他捧起来的男主角。他也死了。以后看不到他的电影了。隔了很久,我才知道他有一个女儿。我以为他是独身的,像这种艺术家,拖着个不争气的后代简直是个负累。应该生命自他开始,自他终止。我每次看见玛高·海明威的照片便痛恨这个年轻的女人。还有拍罗玛·毕加索。浪费掉的生命,条件这么好的生命而这么盲目糟蹋着,似乎是不可饶恕的。

服食镇静剂后,一个人会得胡思乱想,一种平静的胡思乱想。

宿舍在这种时刻是这么静,一点声音也没有。

小燕此刻已经哭完了吧?我也希望可以大哭一场。我有机会总是大哭的。看着张爱玲的小说也会哭起来,传说她住在纽约,曾经兴过念头,想到纽约去找她,可是见了又说什么呢,她跟照片也不大像了,年纪老的女人,看上去都一样。老了。

我是一个娘娘腔的人。娘娘腔,他们说,他们怀疑我是同性恋患者。同性恋始终是不体面的事。可是我并没有被男人吸引。有一次在酒吧喝酒。一个男同学对我表示好感,手放在我腰上,被我礼貌而厌恶地推开了。他反而很不好意思。同性恋。

四姊现在干什么?在理家里的事?抑或在花园里呆坐?

忽然我想到她家去。算了,只剩两个月了。还搞什么鬼,考完了试回家,在家里呆一阵子,烦恼没有了,回来再从头读,我并不是惟一的问题青年。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烦恼才比我大呢。

我摸出了一本书,是劳伦斯的《吉普赛人与处女》,妈的,一小时就看完了,看完之后,我怀疑这是冒劳伦斯名作的。

我一直不喜欢劳伦斯的小说,他的诗倒是不错的。文学便是这样,好起来人人都说好好好,一个不好人人都说不好,兵败如山倒,看起来又吃力。

唉,我昏昏欲睡。

近来五点半便天亮了,我常常以为睡过了头,我闭上了眼睛。

醒来的时候,身边坐着一个人。她也在看那本劳伦斯的书。

我说:“小燕?”

她看我一眼,“是我。”

“你怎么也来了?奇怪,现在宿舍连看门的人包没有了、所有访客一律自由出人,敢情好。”我说。

“你不欢迎我。”她说,“我知道。”

这女孩子,躲也躲不过,她自己就来了,叫我赶走她。我还不至于这么放肆,可是她这样子,我以后可就名誉扫地了,为什么我不敢学她,天天跑云四姊家里坐。

“几点钟?”

“七点。”

“我睡了三个小时。”我说。

“你又去看医生了?桌子上放着药。”她说。

“嗯。”我说。

她说:“这本书一点也不好看,四姊的小说比这好看。”

我说:“别乱讲,人家是世界公认的劳伦斯。”

“屁。”她说。

“念法律的人,最不讲理的,也就是你了。”我说。

“你不生气了?”她转身过来问。

“我根本没有生过气。”我说,“谁生气,谁心里应该知道。”

“跟你做朋友,比跟一个小家子气的女孩子做朋友还难。”

我看她一眼,心里想:我可没有要你来。

她说:“你心里在想,你可没有叫我来。是不是?”

我不出声。

小燕就是这点不好,每件事情都要弄得黑白分明。

她说:“我请你看电影,你去不去?”

“我吃了药,不便出去,又没有车子,天这么冷,冻个半死,又回来,干什么?你要看,我介绍人陪你去。”

“谁?”

“外国人。”

“我不喜欢跟外国男人走在一起。”她说。

“这是什么意思?”我问。

“没有什么意思,吃不到羊肉,一身骚。宋家明,你别以为我需要你跟我介绍人陪,我自己一样找得到,”她骄气的笑,“看什么人而已。”

她又可爱起来了。

我还是躺在床上。我问:“洋人也有不错的嘛。”

“谁?”她笑问。

“安东尼安姆斯庄钟斯。”我说。

“他呀,他自然是,我也说他好,若是他也罢了,别人没意思,真娶了我,那几十镑周薪,一年九个月的冬天,我也受不了。”我侧头看她。她在台灯下微笑。她大概是喜欢我的,几次三番,她都先向我来低头,以她的性格,很不容易;以她的性格,吃过她白眼的男人的确也不少。娘娘腔有娘娘腔的好处,瞧这女孩子!

“说说你以前的女朋友。”她说。

“不说,你以前的男朋友逢人说你,你有什么意思?”

她答:“我乐都乐死了,只怕他把我忘得一干二净。”

我笑,“她跟你差不多,不过比你强硬,她不哭的,打网球又够力。长得也很漂亮,后来嫁了别人,大概很开心。完了。”

“你们在一起多久?”她问。

“两年多三年。”我说,“为什么问?”

“你记得她?”小燕问。

“当然,她是我女朋友,我们接过吻的。”我得意的说。

“呵,这么难得呀!”小燕取笑,“还拥抱啦!还少不免到郊外去,绕着大树兜个圈子啦,真够情趣,跟国语片一样!”

我被她气结。

“你的男朋友呢?”我问。

“我没有男朋友,你可别不相信,我真的没有男朋友,我不是三贞九烈的女人,只是看不中周围的人,要把自己送出去也不行,你说多惨!”她扁扁嘴。

“你的《红楼梦》看成怎么样了?”

“没什么好看的,”她落寞的说,“那宗旨不外是说:女人要长得像猪,不然就够你受的,上帝不会放过聪明漂亮争气的女人。这种书看来做什么?”


  







一段云四





“不看也算了。”我说。

“嗳,你到底出不出去?”她问。

“不去。”我说。

“真是,我还没吃饭呢。”她说。

“罐头里还有几块饼干,吃了吧。”

“士可杀,不可辱。”她笑,“不吃!”

“那你就饿死吧,可惜你是洋士。”我起身穿衣服。

“干什么?”她问。

“陪你出去吃呀,总不能隔壁死一个、这里死一个,像什么话!”我扣大衣的纽子。

她看著我,问我:“你到底讨厌我吗?”

我说:“你问这种问题干什么?你只要不无理取闹,做朋友,谁讨厌谁?”

我们挤公共汽车出去,我请她吃面,她高兴得似个孩子,叽叽呱呱,说个不停,四姊长四姊短,我绝口不提四姊了。我一个晚上都很静,吃完东西,打发她回家,我回去还看了一章功课。我又恢复正常的了,这便是我对现实反叛的结果。

我不知道别人轰轰烈烈的反叛是怎么样的,像丐士甸。

我太自爱。我是懦夫。

星期三,我上街买了一条银项链当礼物,算是女方的贵宾,到钵兰酒店去转了一转。黄一眼把我认了出来,跟我握手。我心平气和。

(我的校长说,不可能解决的事,不要想太多。)

黄的女儿很美丽,可是皮肤颜色很深,一眼看上去,像马来亚人或是菲律宾人,跟她的父亲不大像。我转一个圈子便想走了。

黄很是够气派,仍然是黑西装,白衬衫。

我远远看到小燕,跟她打了个招呼,我没有留下来吃饭,我喝了一杯酒,便离开了。我去看四姊。

我心平气和的去看四姊,想跟她道歉,我那些反常的举止,是不对的,是不礼貌的。我真的心平气和。

车子到了她的家,还很早,她大概在吃点心,门没有锁,我按了两下铃,没人应,一推门就进去

我进去的时候,她刚刚自楼梯下来,见到我,先是一呆,然后招呼我。她的脸色是雪白的。我一眼看就知道不对劲,发生了事,她的手指上流著血。

我说:“你手上受伤了。”

她看了一眼,不以为意,“是抬那只大箱子,太重了,勾了手指甲。”

“痛不痛?”

“不觉得。”她找了一块胶布,贴上去。

“你搬什么?”我问,“要不要我帮你?”

“家明——”她转过头来,“我搬家。”

“怎么忽然搬家?”我愕然问。

“我很方便,只有两只箱子,你愿意帮我吗?”她问我。

她的脸色是这么雪白。

我点点头。

“帮我叫部街车,我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她说。

我很冷静的说:“好。”

我拿起电话,叫了一部车子。车子十分钟后会到。

然后我上楼,她在收拾衣物,真的差不多了、地方并不十分乱,我只是帮她关上箱子,抬下楼去。

四姊仍然很镇静,一丝不乱,该做什么做什么,只是嘴角少了那种笑容。

多说多问都是没有用的,我不想多说话。

我们等来了车子、她把门匙放在门口的地毯下。司机与我将箱子搬上车子,我与她两人挤在一起。

她的手抖著,嘴唇都变了颜色,可是她仍然是镇静的。

我问她:“箱子搁哪儿?”

“酒店吧。”

“不如先搁我宿舍,我们吃了饭再说。”我出主意。

她居然点点头。

箱子一到宿舍,自然有义务帮忙的同学,一下子就抬了上楼。同学问我是不是搬进来的新生。

我顺口问她要不要在宿舍住几天才找房子,她居然又答应了。我便帮她办手续。大学宿舍也收外边的客人,最长可以住两个星期。

她在我房间喝了一杯水,洗干净了手,我帮她擦了消炎药膏,再贴胶布,她的头发乱,我忽然拿起一把梳子,替她梳起头来。

她不说话,我也不说话。

我们一起出去吃饭。

她叫了白兰地。

我猜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她终于想到要脱离黄,趁这个时候便搬了出来,没有争执,没有吵闹。可是为了什么呢?她跟了他这么些年,也不应该再在乎下半辈子了,有什么气,有什么意难平,也该忍下去了,是为了什么她伤心得要离开他?我想不通。

有她在我身边,我也不要去想它。

她喝了很多,脸色越喝越白。

我们叫了几样菜,但没有吃饭。

屋子不是她的,她住了这些年,不过带出了随身衣物,屋子里的东西她没有怎么动过。

人与人的关系就是这么简单?说走就走?

吃了饭,我与她散了一阵步。她的酒意渐渐上来,在街下看她的脸,雪白的皮肤,眼角有点红。我伸手叫了车子,把她送回女生宿舍。

我说:“你好好睡吧,明早我来看你。”

我回了自己那幢宿舍。

我看著时间。这个时候,订婚舞会该散了。黄回到那层房子,真正的是人去楼空。

但是我想四姊是会回去的。她以前也许也做过这样的事,出走几天,又回去了。人总是人,女人总是女人。玫瑰是玫瑰,不管你叫它什么名字、它还是玫瑰。

她是会回去的,那时候轻描淡写的跟黄说:“我到大学宿舍住了几天。”真是又新奇又清高又漂亮。要脱离他,何必等到今天?

然而我是同情她的,一般的女人,虽然不会比她享受得多一点,但是人到了一定的年纪,要求会变得很低,低得只想身边有个伴,在要紧的时候援一援手,如此而已。她得到了些什么?

在十六七岁的时候,等待爱人是一种情怀,过了十年,算是什么?

她什么也没有得到。等了那么久,等来的爱人,是为主持他女儿婚礼来的。

长久的等候。她没有多少时间剩了。

那一夜我没有睡,我不知她睡了没有。

清早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在伏案写字,写了满满一张她要做的事。一件一件,条理分明,她是一个有思想有脑子的女子,可惜命运不过如此。

她抬起头来,给我一个微笑,我呆呆的,她的微笑回来了。这么快。

她说:“我想去洗个头发,然后去找房子,你不必理我,快去上学吧。”

我说:“我陪你好了,功课根本不吃紧。”

“不不,我习惯一个人办事了,快一点。”她说。

我坐在她床沿,我说:“四姊,如果你真不回到那里去了,为什么不回家?”

“家?”她愕然,“什么家?”

“香港、台北,你总有家呀。”我也愕然。

“没有,”她说,“我没有家。”

“父母呢?兄弟呢?”

“没有。早过身了,我没有兄弟姐妹。”她微笑,“我在哪里都一样,我选了这里,是喜欢这个城。你放心,搬一个家太方便了,我今天下午之前就可以找到房子。”

我默默的去上学。

学生里没有什么新鲜事。几个外国女同学还是撒娇撒痴的跟教授打情骂俏,我深觉乏味,三小时便完了课,赶回宿舍,四姊还没有回来。

我在房间里等,她是三点钟到的。

我去找她,她洗了澡,穿著毛巾浴衣。

她的脸上很明朗,一点忧伤也看不出来,只是肤色仍然一样的白,白得一丝血色也没有。

我问:“怎么样?”

“找到房子了。”她笑,“我还买了一部小迷你、同时又去求职,还洗了头,喝了一杯茶。快不快?”

“太快了。”我笑,“五小时办这么多事,人家四圈麻将还没有搓完呢。”

她说:“搓麻将有搓麻将的乐趣,我要搬走了。”

我问:“你的新地址,可以告诉我吗?”

她说:“你自然不能告诉别人的,现在我或者有工作,也不可能像以前那么样高朋满座了。家明,我跟你一块儿去吧,你也可以看看我新居的样子!很不错的,连家具,一房一厅,小小的地方,一个人住刚刚好——”

我们坐了她的小迷你,迷你车是白色的,到了她的新居。新居真的很漂亮,全新,有家具。她叫我去煮菜,我发觉厨房已放著不少食物了。

等我做了茶与点心出来,她已经开始把衣服挂进衣橱里,把照相架子取出来放在床头。

我说:“不要心急,慢慢的做。”

我抄下了她的电话号码。

她坐下来吃茶。

我问:“现在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你在这里?”

她点点头。

“我明白了。”我说。我不会告诉任何人,她如果要找朋友,她会自己去找的,犯不著我操心。

“我可以常常来看你?”我问。

“可以。”她说。

“你休息吧。”我说,“当心自己的身体,不要太轻率。”

她点点头。

我取过外套。“现在天气时冷时热,说不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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