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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1644:中国式王朝兴替-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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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皇后的尸体也被抬到东华门,皇后容色如生。李自成一眼看到周皇后的周身用线密缝,立即猜到她是为了避免死后受辱,叹息了一回,命人将崇祯和周皇后装进柳棺,抬到昌平。

因为崇祯在位时没有来得及给自己修建陵墓,昌平人自己凑钱,将柳棺与崇祯宠幸的田贵妃合葬。清军入关后,才下令按皇帝的体制为崇祯修建思陵。清人严有禧在《漱华随笔》中记录说:“愍帝(指崇祯皇帝)当国运既替,流贼蔓延,在位十七年,未尝营及陵寝。逮李自成猝犯京城,引国君殉社稷之义,慷慨自裁,就葬妃园,坏土仅掩,至为惨悯。遭我世祖章皇帝(指清朝顺治皇帝),应天顺人抚有寰宇,登极之后,躬幸思陵,念其荒凉,敕令修葺,并勒丰碑。”

但李自成心中并不轻松。

中国二千年来,都是用道德代替法制。二千多年的传统教育、传统理念,都是要求老百姓和文臣武将们无条件地向皇帝效忠。所以在中国的传统政治中,弑君者都要承担巨大的心理压力和负担,这大概是历史上的篡位者很少能长久在位的本质原因。李自成也是汉族,也是大明子民,只不过在发生了大饥荒、又被崇祯裁员下岗的情况下,实在活不下去了,这才揭竿而起。此刻在他的心中,已经不由自主地将自己摆在了弑君篡位者的位置上,他自认为对崇祯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种精神上的压力竟然大到令他喘不过气来。最为可怕的是,他不能向任何人说起;因为他跟崇祯一样,是个刚愎自用的人,他不能向他的臣僚们表示出他竟然会为崇祯之死负疚。从起事开始,农民军一直宣传的是要推翻崇祯的暴政,他怎么能同情这个政敌呢?所以李自成下令,只给崇祯皇帝和周皇后一口简单的薄棺材。

这就能充分说明李自成为什么没有一进紫禁城就马上称帝,而宁愿一直保持大顺王的头衔,宁愿让紫禁城中的金銮宝座空着。李自成一直等到在山海关被吴三桂和多尔衮的联军打败后,眼见好日子不多了,1644年四月二十九日,才匆匆在武英殿称帝。第二天,李自成就放弃了北京,往他的老家陕西逃窜。准确地说,李自成只在紫禁城的金銮殿宝座上坐了一天,当了一天名符其实的皇帝。(李自成事迹见《明史·卷309·流贼传》)

以我们后来者的眼光来看,李自成和崇祯这一对死敌其实有很多相象的地方,崇祯失败的命运在不久后很快就落到了李自成头上。

【三 流民和叛乱】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曾经诏令:“耕者验其丁力,计亩给之。使贫者有所资,富者不得兼并。若兼并之徒多占田以为己业,而转令贫民佃种者,罪之”。并且限令王公大臣们“其山场水陆田地,亦照原拨赐例为主,不许过分占为己业”。朱元璋还做铁榜九条申诫公侯,严禁功臣和公侯之家倚势强占官民田产。

贫寒出身的朱元璋当时已经意识到兼并土地会造成农民变成流民,从而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他对农民的处境也颇为同情,他常说:“四民之中,农民最劳最苦。春天鸡一叫就起床,赶牛下田耕种。插了秧,还要除草施肥,大太阳里晒得不成样子,成天劳碌。好不容易等到收割了,完粮纳税之外,剩不了多少。万一碰上水旱虫蝗灾荒,只能全家人着急,毫无办法。”(《明太祖实录》卷22)

为了让农民安心耕种,朱元璋制定了“路引制度”。路引相当于通行证,需要向地方官申请。没有路引,就不能随便离开土地,这样就将农民的行动限制在百里之内。

到了朱元璋的后代,关于土地的制度慢慢发生了变化,明朝中期开始出现了太监直接管理、收税的皇庄(皇室直接管辖的田庄),这样就出现了大规模地强占土地。

明孝宗年间,有皇庄四处,官田不到两千顷;后来逐渐发展到五处皇庄,占地一万二千八百顷。到了明武宗的时候,皇庄增加到了三十六处,占地五万三千多顷。

皇室开辟皇庄,其他皇亲国戚纷纷仿效。根据《明会要》记载,洪武二十六年,田地总数是八百五十多万顷,到了弘治十五年,减至四百二十二万顷。这减少的一半,就是被皇亲国戚们兼并了,所以不在官册。

这样无数农民无地可种,从而流离失所。又因为明朝路引制度,这些流亡到外地的农民被官府追捕,自然而然成了所谓的“流民”。土地少了,朝庭的赋税反而增加了。有地可种的农民要负担更沉重的苛捐杂税,于是有田的农民也开始大规模地弃田出逃,加入了“流民”的队伍。到了明朝末年,由于土地兼并、苛捐杂税以及一系列的天灾,明朝已经变成了有史以来的最大的“流民帝国”。

总的来说,中国的农民相当勤劳,但胆小怕事,忍耐力极强,如果不是到了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地步,他们是断然不会铤而走险的。

李自成是陕西米脂人。陕西长期以来是社会矛盾的焦点。这儿土地贫瘠,生产落后,赋税和徭役严重,加之连年发生灾荒,农民生活比其他地区更为困苦,阶级矛盾尖锐。这一地区又是蒙、汉、回民杂居地区,是激烈的民族斗争场所,各族人民与明朝统治者矛盾很深。因此,陕西地区成为最早酝酿和爆发农民起义的地区。

天启七年(1627年)三月,陕西大旱,庄稼颗粒无收。澄城知县张斗耀不顾饥民死活,仍然催逼赋税,敲骨吸髓地榨取农民。白水县农民王二聚集了数百个无法活命的农民,他高声问大家:“谁敢杀死知县?”大家异口同声地说:“我敢杀。”于是王二率饥民冲进县城,杀死张斗耀,揭开了明末农民军起义的序幕。

最可笑的是,魏忠贤的亲信陕北巡抚乔应甲和延绥巡抚硃童蒙得报后,因怕受到朝廷怪罪,竟然充耳不闻,假装不知道,自然也没有上奏朝庭。起义队伍乘机迅速扩大。

王二率先起义后,各地饥民纷纷响应。崇祯元年(1628年),陕西府谷王嘉胤率领饥民起义;安塞人高迎祥号称“闯王”,也揭竿而起,打出了反明的旗帜。

这时候,十六岁的崇祯刚刚当上皇帝,不仅要面临关外满清的强大威胁,还要面对遍地的“流贼”们。这个人人梦寐以求的皇位对这个朱姓少年而言,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崇祯三年(1630年),张献忠在陕西延安据十八寨起义,自称八大王。史书上说张献忠“黄面长身虎颔,人号黄虎”。他身体魁梧,脸型稍长,脸色微黄,下巴有短须,眉目端正,是声若巨雷的一个瘦长高个子。

张献忠曾在延安府(今属陕西)充捕快手,后来在“长隶延绥镇为军”,是个职业军人,因为胆大妄为犯了军法,被捆起来要在军中斩首。主将陈洪范见他状貌奇特,起了爱才之心,喝住了刽子手,主动要为他到总兵官王威面前求情。但陈洪范还没来得及张口,外面的张献忠已经乘机逃脱。这个人性格的桀骜不驯和做事的不成章法由此可见一斑。

崇祯九年(1636年),张献忠被总兵左良玉和陈洪范两路夹击,一败涂地。张献忠自己额上也中了一箭,血流满面,无法继续作战,只好逃走。

张献忠手下的将领闯塌天(本名叫刘国能)历来与与张献忠不合,见张献忠兵败如山倒,趁势投降了熊文灿。张献忠听说后大为惊恐,担心闯塌天深知道自己底细,会引导官军前来对己不利;权衡利弊下,立即派人与陈洪范联络,说愿意投降。陈洪范因与张献忠有旧,替他在熊文灿面前大说好话。于是熊文灿接受了张献忠的投降,非但如此,还命他仍率旧部,屯驻穀城。

为了表示诚意,张献忠又主动为明朝招降了罗汝才。罗汝才绰号曹操,也是农民军的杰出人物,后为李自成所嫉,被暗杀。

十年前,熊文灿任福建巡抚,由于他出面说服海盗首领郑芝龙(郑成功的父亲)投降并为明朝所用,熊文灿名声大振。他相信招抚有助于早日平息叛乱。张献忠和罗汝才在农民军中名气很大,他认为两贼既降,余贼夺气,于是上表请崇祯赦免张献忠和罗汝才,崇祯竟然批准。不久后,张献忠复叛,崇祯恼羞成怒,处死了熊文灿。

张献忠于崇祯十六年(1643年)五月攻下武昌,将楚王装进笼中投入江中。随即强迫武昌十五以上、二十以下的男子入伍,其他的不分男女老幼全部杀掉。从鹦鹉洲到道士洑,浮尸蔽江。张献忠随即在武昌称大西王,初步建立了政权。次年,张献忠带兵入川。成都城墙坚固,起初久攻不下。后来张献忠派人在城外隐秘处挖地洞,打隧道,掏城墙根,埋入火药。又以竹竿捅穿竹节,竿竿相连,内装置很长的导火线,悄悄点燃。守城兵丁见张献忠的军队撤退一空,正要欢呼,忽然爆炸掀天,城墙垮了。

攻陷成都后,张献忠于1644年十月十六日在成都称帝,改元大顺,建立大西政权,自称老万岁。

张献忠称帝后,立即与道教所供奉梓潼帝君张亚子联宗,即说自己是张亚子的后代,借以抬高身份。

张亚子是东晋人,曾长期住居七曲山,他晓诗书,精医术,为贫苦乡民诊病施药,排忧解难,敬老爱幼,扶危济困,深受百姓爱戴,死后建此庙以纪念。唐封英显王,元代称为文昌帝君。明清全国各地建文昌祠,因为文昌帝君发祥于梓潼,故又称梓潼帝君。崇祯年间,张献忠几次率师过梓潼,听到张亚子的故事就表示:倘若我战胜,当为重修庙宇。

张献忠占领成都后,立即发银五万两,役夫数千,兴修大庙,金碧辉煌,题为“天圣神祠”。张献忠亲题诗:“一线羊肠游天堂,此处万世永无忧;神来仙来仙是神,世世流传与天休”。又一首:“高山有青松,黄花生谷中;一旦冰雹下,黄花不如松”。堪称典型的歪诗。同时,张献忠追尊文昌为太祖高皇帝,以文昌庙为张献忠家庙。

历史上虽然也将张献忠这位老万岁称为是农民军起义领袖,但这位也宣称顺应天道的造反者给社会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破坏,却是不容置疑的。张献忠性情凶戾残暴,将卒以杀人多少论功,杀人不分明军平民。“一日不杀人,辄悒悒不乐”。张献忠入驻四川后,看见小孩子就蒸了来吃,看见妇女就带回军营,让部众轮流奸淫;并且将这些妇女的小脚割下来,聚成一大堆,号称莲峰;然后架火烧毁这些小脚,名为点朝天烛。

据说张献忠还“喜嗜人肉,每立其人于面前,割而炙之,一举数脔。又破黄州时,拆其城,役及女子,指甲尽落,血横流,拆罢仍压之”。(李清《三垣笔记》)

最奇怪的是,张献忠花费了巨大的人力,在锦江筑起高堤,但并不是为了治理水灾;而是在堤坝下游的泥沙中挖了个数丈深的大坑,然后将他所抢来的数以万计的金银财宝埋在坑中,然后重新决堤放水,淹没了埋藏财宝的大坑,称为水藏。

在杀人方面,张献忠还搞出许多新名堂。比如他派遣部下往各府县四面出击,遇人就杀,叫做“草杀”。他还在府中养了几十头藏獒,每天集结部下朝会之时,便放出藏獒去嗅那些投降自己的前明官吏,被藏獒嗅到者立即被拉出去砍头。张献忠乐此不疲,称这为“天杀”。他自己不读书,也格外讨厌读书人,认为读书人奸诈伪善,就宣布开科举,将数千四川学子骗到青羊宫,全部杀光,尸体堆积如山。唯独留了个姓张的书生,才华横溢,张献忠很是宠爱,封他为状元,不离左右,时刻垂询。有一天,张献忠突然闷闷不乐起来,对左右说:“不知道为什么,我很爱这状元,一刻也舍不得他,不如杀死了他,免得总是想着。”于是下令将张状元斩首。(张献忠事迹见《明史·卷309·流贼传》)

顺治三年(1646年),满清肃亲王豪格和吴三桂率清军由陕南入川,攻打张献忠的大西军。顺治四年(1647年)七月,张献忠撤离成都,北上与清军作战。临走时下令屠城,并将全城放火烧得干干净净。沈荀蔚《蜀难叙略》记载说:“王府数殿不能焚,灌以脂膏,乃就烬。盘龙石柱二,孟蜀时物也,裹纱数十层,浸油三日,一火而柱折”。同年十一月,大西军被清军包围。当时张献忠正忙着在西充屠城,匆忙出城迎战,被清将雅布兰射死在凤凰山(今四川南溪县北)。一个极好享受杀人的乐趣的人终于被人所杀。

张献忠死后十二年(1659年),四川温江县清查户口,全县只有32户,男丁31名,女丁23名,“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这都是张献忠大肆屠戮的结果(事见民国《温江县志》)。相传张献忠屠尽四川,并非有意污蔑农民军领袖,真是确凿不虚。连鲁迅先生也曾批判过张献忠是“专在‘为杀人而杀人’”。当时的民谚说:“岁逢甲乙丙,此地血流红”,“流流贼,贼流流,上界差他斩人头。若有一人斩不尽,行瘟使者在后头”。近百年来有许多史学家都惊奇地发现,没有哪个四川人是土生土长的,几乎都是从外省迁来的。根据当地语系及相关县志,四川民间所称的上五县:新津、大邑、崇庆、郫县、都江堰的土著多是由“湖广填四川”而来。因为张献忠剿四川把人杀光了,才有清朝初年的“湖广填四川”的大移民。

张献忠死后,清朝官员到成都来接管,城内竟然找不到作廨署的屋舍,四川省治不得不改设在保宁府(今阆中县)。一直到顺治十六年(1659年),才将四川省治迁回成都。那时全川人口大约八万,十里不见人烟。成都全城居民才数十户(零散人口不计),闾巷不存,旧街难认,到处丛莽,兔走雉飞。有人站在南门城墙上,一天之内看见锦江对岸先后有虎十三只相继走过。浩劫如斯,谁之罪欤?(事见《清史》)

中国有句老话:“天下未乱蜀先乱,天下已治蜀未治”。历史上汉族中川人是比较富于反抗精神的,所以总是遭到最野蛮的屠戮。四川历史上有三次大屠杀。

第一次在西晋东晋之交。事起于公元301年,蜀西氐族豪强李特,纠合流民二万馀,自称镇北大将军,在绵竹(今德阳市黄许镇)扯旗造反,陷广汉,围成都,入城大屠杀。李特战死后,其子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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