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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第4部分

小说: 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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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旱木病

在此之前,刘秀作为一个小男孩,他的主要使命便是不要提前夭折,然后慢慢地长身体和体毛。可现在不同了,他已经十六岁了,正值青春躁动期,他的力比多,需要足够的发泄和转移。

家庭的权力,都掌握在长兄刘縯的手里。而刘縯也确实尽到了一家之主的责任,他把刘秀照顾得很好,甚至是照顾得太过于好,以至于让刘秀觉得,如果他对自己的生活再有任何一点抱怨和不满的话,简直便是无良。但刘秀又实在是闲得慌,他必须寻些事情出来做做。

刘秀想到了自己的外祖父樊重,世善农稼,因以致富,资至巨万。既然他不能入太学,不能为官吏,也不能做生意,那还不如先学学农稼,日后说不定也能像外祖父樊重那样,发家致富,这样一来,长兄刘縯也就不必再为缺钱而发愁了。

于是刘秀前去和刘縯商量,征求他的同意。刘縯听罢,大吃一惊,道,“何解?”

刘秀深知刘縯对自己的一片爱护之情,也知道刘縯为了这个家已经竭尽所能,是以并不愿透露自己的真实想法,怕伤了刘縯的感情,因此只是信口答道,“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刘縯坚决地摇了摇头,道,“刘伯升的弟弟,怎么可以作农夫?叫别人怎么看我?不,说什么也不成。”

刘秀道,“农稼,正道也,外祖父不也亲力操持吗?”

刘秀随口一句话,楞被刘縯听出了嘲讽的意味。刘縯大怒道,“如此说来,我之所为,便是邪道了?”

刘秀没料到刘縯反应会如此激烈,只得连连表示自己并无此意。刘縯却并不听他解释,而是自顾自地说个没完,什么成大事者不拘小节。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暴露。什么悠悠苍天,此何人哉!纵然抽刀断水流,长安不见使人愁。什么死人本无知,活人多无用,但为社稷故,两者皆可抛。什么我岂为恶哉,我不得已也。以小恶而终能去大恶者,虽千万人,吾往也。

刘秀只能听着,等刘縯演讲完毕,这才小声说道,“那我不学农稼便是。”

刘縯也意识到自己刚才的失态,立刻便冷静了下来,笑道,“你不须急,我会替你都安排好的。你倘若实在闲得无聊,我此刻还真有一事,要郑重拜托给你。”

刘秀大喜,忙问啥事体。刘縯拍拍刘秀的脑袋,正色说道,“给我赶紧长个。”

刘秀此时身高七尺,在同龄人中虽不能算矮,但和身高八尺七寸的长兄刘縯比起来,却实在是有点不高。刘縯这句戏言一出,兄弟俩人相视大笑。

此后,刘秀再不提起学农稼之事。他偶尔也会去田间地头,看老农们播种收割,但从不下地。更多的时间,他则是和刘縯的门客们混在一起,学习书本上学不来的东西。某种程度上,这是一所最好的大学,门客们往往都身怀绝技。门客们对刘秀也不敢怠慢,三少爷嘛,因此每每有问必答,有所学,也无不倾囊相授。

光武皇帝卷一“努力”NO。7:

姥爷

“拉大锯,扯大锯,姥爷门口唱大戏。接姑娘,唤女婿,小外孙也要去……”童谣这样唱着。

对很多小孩来说,每次去姥爷家,都是一次开心的经历。刘秀当然也有姥爷。他的姥爷姓樊名重,字君云,家住南阳郡湖阳县,在当地乃是一位赫赫有名的传奇人物。

 第6节

樊重极有经济头脑,他白手起家,一边种田,一边做买卖。生性节俭,物无所弃,又善于管理,课役童隶,各得其宜。多年下来,开荒加兼并,拥有田地已多达三百余顷,合今三万多亩。财富也是越积越多,家资亿万,一跃成为湖阳首富,即使在南阳郡,也是有数的富豪人家。老头子如今已过古稀之年,精神依然矍铄得很,事必躬亲,肩挑背扛起来,连很多小伙子都不是对手。

但是,刘秀从小就不待见这个严厉的外祖父,他觉得老头子不仅不可爱,反而很变态,在家中立下众多森严的规矩,子孙后辈早晚都要恭敬地向他请安致意,像在官府办公一样。如此压抑的环境,也难怪不讨小刘秀的喜欢。

老头子在家中有着绝对的权威,所有大权都揽在他一人之手。秦汉时代的家庭,一旦儿子结婚,往往会从家中分得一份财产,然后离开父母自立门户。这也就决定了,秦汉时代的家庭,一般只由两代人组成。譬如刘秀和他的亲叔父刘良,事实上就是两家人,并不住在一起,而是各过各的生活。①

但樊重一家,却是很罕见的三世共财,即从樊重到他的儿子,再到他的孙子,都未曾分家,而是始终在一起共同生活。在秦汉史册上,这是有关三代人同居共财记载的仅有的两例之一。②

可以想象,在父子分家乃是当时社会常态的情况下,要保持三世共财,老头子一定要足够强硬,同时摆得平家里人,尤其是那些希望单过的儿媳妇和孙媳妇们。老头子不肯分家,除了情感上的考虑,更有经济上的考虑。韩非子曰:长袖善舞,多财善贾。老头子当然明白这个道理。财富的集中,有利于更快更高效更游刃有余地攫取更多的财富,而一旦任由儿子和孙子将家产分去,财富化整为零,规模效应将就此失去。

当刘秀的父母结婚时,严格地说,是樊家高攀了刘家。樊家虽然有钱,终究只是平民,而刘家虽然钱不多,却是大汉宗室,而且代代仕宦,拥有平民不可企及的地位和权力。

时过境迁,刘家也变成了平民,而且家产也被刘縯糟践光了。一贵一贱,亲情乃见。也许,老头子风度好,并不后悔为女儿结了这门婚事,但架不住樊家其他人态度起了变化,开始对刘秀一家冷眼嫌弃,总怀疑他们要么不来,要来就必定是要图他们家点什么。因此,刘秀就更不乐意上姥爷家玩。

他从萧县返回南阳,出于礼节,这才特意陪母亲拜访过一次老头子。老头子和刘秀也不亲昵,开口第一句话就是:“伯升这个败家子怎么没来?”

对于刘縯的所作所为,老头子是很不以为然的。在全国,老头子可能算不了什么,但在湖阳这个小地方,他可是一个呼风唤雨的大人物。而且,他能有今日的成就,全凭自己的智慧和努力,这让他更有理由感到自豪和骄傲。当然,和绝大多数白手起家并获得一定成功的人一样,他对自己的成就有着过高的评价,对自己的能力也有着超乎实际的夸大。而这也让他想当然地认为:由于他是如此的成功,别人都应该毫不迟疑地向他学习,走他曾经走过的道路。

因此,老头子对外孙刘縯的堕落格外地痛心疾首。他像孔老夫子一样,无比惆怅地感叹道,“何莫由斯道也?”为什么不肯走我给你指出的阳光大道?

老头子的意见很明确。识时务者为俊杰,刘氏已经丢了天下,就应该认命,别梦想着再夺回江山,那是根本不可能的。而老头子所谓的阳光大道就是:像他那样吃苦,像他那样赚钱,像他那样发财。虽无官爵封邑,而富比封君,乐如公侯,人生如此,亦可无憾也。

刘秀的家境并不宽裕,这老头子当然知道。可老头子非但知而不救,而且还对着刘秀耍嘴皮子,讲大道理。换一个忤逆的外孙,一定在心里头暗骂了:我这边都快破产了,你却还在那边给我画饼充饥。你不是远近闻名的大善人吗?不仅赈赡宗族,恩加乡闾,而且还搞资本运作,光外面的放债就达到数百万之多。怎么到了外孙面前,就变得一毛不拔了?口惠而实不至,煞是可恨。

刘秀不会这么想。他很小就懂得了,姥爷家再有钱,那也是姥爷家的,是姓樊的,不是姓刘的。

在当时,女儿是没有继承权的。樊重的钱,刘秀的母亲是没有权力分的,因此,樊重的钱,确实跟刘秀一点关系也没有。

《尔雅》概括出人的四种亲缘关系,分别为宗族、母党、妻党、亲戚。一般来讲,宗族优先于母党,母党优先于妻党,妻党优先于亲戚。举例来说,樊重的儿子樊宏,也就是刘秀的舅舅,娶的妻子却是刘赐的妹妹,而刘赐又是刘秀的族兄。如果按照宗族的关系,刘秀要管樊宏的老婆叫族姐。如果按照母党的关系,则刘秀得管樊宏的老婆叫舅妈。由于宗族优先于母党,所以刘秀并不会管樊宏的老婆叫舅妈,而是只能称呼她为族姐。

正因为此,当某一个家庭陷入困境,首当其冲具有援助义务的,通常是其宗族,然后依次类推。而在实施援助上,也是同样如此。对樊重来说,他如果要进行救济的话,也是要先从自己的宗族开始,然后再到母党,依次类推。外孙在这个亲缘序列中,排在末后。即使到了今天,可能还是会有很多同学有过这种感受:姥爷更疼的是他的孙子孙女,而不是你。面对现实吧,因为你跟他不是一个姓的。外祖父,外孙,顾名思义,彼此终究只是外亲而已。

再说了,樊重的外孙,并不止刘秀兄弟三个,还有何氏兄弟。何氏兄弟不团结,争夺财物,樊重耻之,以田二顷解其忿讼。一县称美此举,推举樊重为县三老,主掌教化。

由此也可以看出,从财物上救助外孙,并不是作为姥爷必须尽的责任。心情好,救助一下,那是值得称赞的美意。心情不好,不救助,也绝不会有人因此而加以责怪。

樊重不救助刘縯,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从风俗习惯上,他本来就不必救助,刘縯也不归他救助,该救助刘縯的,是刘縯所属的刘姓宗族。二是他根本就不赞同刘縯的作为。三是他作为一个商人,深谙救急不救穷的道理。刘縯好手好脚的,却不事生产,游手好闲。一旦给了他钱,让他不劳而获,反而是在纵容他继续浪荡下去。

综合以上,我们便不难理解,为什么刘縯傍着这么一位富得流油的姥爷,却依然要铤而走险去盗墓劫道,以解决生计问题。

另一方面,刘縯也根本就懒得向老头子求助。他已经多年不登老头子的门了。他讨厌听老头子的唠叨,更讨厌老头子逼着他分享他那些所谓的人生智慧和成功经历。在壮志凌云的刘縯眼中,老头子就是一区区田舍翁,何足道哉!

①秦汉时期的家庭规模如此之小,当时的法律制度是一大关键因素。秦国自商鞅主政,立法有:“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这样的法律,在西汉和新朝得到了继承。更详细的分析,请参见瞿同祖先生的《汉代社会结构》。

②另一例见于《后汉书…蔡邕传》:〃(蔡邕)与叔父、从弟同居;三世不分财;乡党高其义。〃

光武皇帝卷一“努力”NO。8:

姐夫

每回刘縯出门,只要不是奔干坏事去的,一般都会带刘秀随行,带他结识人物,教他应对事件。刘秀也知道,这是刘縯在蓄意培养他,刘縯在未来的事业中,已经给他预留了一个重要位置。

刘秀陪同刘縯最常去的地方,是新野的二姐夫邓晨家。与其说刘縯是去串门,不如说他是去串连。因为,要实现他那宏伟的计划,邓晨将是他极其关键的一个盟友。

邓晨,字伟卿,乃是名门之后,三世仕宦,皆官至二千石,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连续三代人都做到了部级高官。曾祖父邓隆,官居扬州刺史;祖父邓勋,官居交阯刺史;父亲邓宏,官居豫章都尉。虽然有如此显赫的家庭背景,邓晨却没有像先辈那样踏入仕途,而是闲居在家。继承邓家仕宦传统的重任,自有长兄邓让承担。邓晨则安心地做着新野王,在新野的地盘上,他也确乎有实力称王。

邓晨和刘縯一样,也开门养客,纠集有数百之众。刘縯来拜访邓晨,其实也是顺便来拜访邓晨所养的这些门客,他一边拜访,一边在心中暗暗盘算,一旦造反起来,这些门客都能派些什么用场,嗯,荀彧可使吊丧问病,荀攸可使看坟守墓;程昱可使关门闭户,郭嘉可使白词念赋;张辽可使击鼓鸣金,许褚可使牧牛放马;乐进可使取状读招,李典可使传书送檄;吕虔可使磨刀铸剑,满宠可使饮酒食糟;于禁可使负版筑墙,徐晃可使屠猪杀狗……刘縯就这么幻想着,仿佛部众已然汇聚,粮草已然齐备,正在他的号令之下,浩浩荡荡地杀奔长安。

邓晨何尝不知刘縯在打他门客的主意,但他是一个很开放的人,对此并不介意。他早看出刘縯绝非平庸之辈,他一定会干出轰轰烈烈的大事来,他注定为一场伟大的命运而诞生。邓晨没有刘縯这样的霸气和自信,但他毫不迟疑地选择站在刘縯一边。尽管不能伟大,至少也要与伟大同行。

邓晨的门客们也同样被刘縯征服。这个从舂陵来的汉子,大汉皇室的后裔,龙行虎步,形貌伟岸,一看就非同等闲,日后必将兴风作浪,扰乱乾坤。跟着邓晨,有肉吃。跟着刘縯,却能出将入相,马上封侯。于是纷纷归心,深相结纳。

 第7节

然而,前路漫漫,天下太平,王莽在长安的皇座上坐得正稳,一时看不出任何崩溃的迹象。刘縯和邓晨无所用力,只是终日高谈阔论,饮酒作乐。

酒兴起时,刘縯拔剑斩案,慷慨作歌,自高楼俯瞰而下,顾谓邓晨,就像你拥有新野一样,有一天,我也要拥有这天下。我要让王莽知道,我们刘家失去的,我一定会亲手夺回来。

酒兴去后,刘縯和邓晨却又只能相对长叹。真要造反,谈何容易。时机远未成熟,他们只能和时间干耗。

刘縯所到之处,总能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刘秀则躲在长兄的阴影之下,觉得安全,觉得安心。他像个孩子那样,得意地哄着自己:你们看不见我,你们看不见我。邓晨的那些门客,也的确对刘秀视而不见,他们只是将他看作刘縯的一个小跟班而已。

不过,有一人的眼光与众不同,那便是邓晨。邓晨格外重视刘秀,甚至不在重视刘縯之下。有时,邓晨会意味深长地久久注视着刘秀,仿佛要将他看穿。刘秀不为所动,摆好姿势,让他看,让他看。

邓晨没辙,于是逗刘秀说话,开口问道,“文叔,长大后想作些什么?”

刘秀淡淡说道,无可无不可。

邓晨大笑,道,答得好。忽又正色道,文叔,你和伯升不同。

这话刘秀时常听到。叔父刘良这么说过,几乎所有人都这么说过。是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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