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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青春偶像-第2部分

小说: 青春偶像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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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人脸红!

不是吧?咏梅自知不是什么美人,年青的女孩都该有青春气息,什么偶像不偶像呢?她还算幸运,外文系的一个女孩子被冠上校花的名衔,什么花花草草,不是更庸俗吗?“大家都这么说你嘛!”安迪还是笑。“说你身上的青春气息是别人身上找不到的。

你天生该穿套头毛衣、打褶裙、牛仔裤什么的!”“能不能不说了!”她有点气恼。她不喜欢恭维人的男孩,他们显得虚伪,虽然安迪不是!

“不说了!”他伸了伸舌头。“去郊外逛一圈好吗?”“我要回家吃中饭!”她不置可否。

“你回家吃中饭,我在门口等你,”他说。“要不然——我们一起去吃海鲜!”“你真阔。安迪!”她不真心的。

“我刚领零用钱,”安迪笑得真诚。“哥哥大开恩典借给我这部跑车,咏梅,别浪费了今天的好阳光!”她考虑着,她是不会接受安迪的,他们只是同学,甚至不是最谈得来的,她不能给安迪一个错觉!

“我可以去,但是——我们各自付午餐钱!”她说。

“这——何必呢?”他尴尬了。“一次午楚餐我请得起!”“不是这问题,我是很“原则”的一个人。”她摇摇头。“我们都是学生,没有理由你话请我!”“朋友之间何必分那么多?”他有些明白她的意思,却仍保持良好笑容。

“同意了,我去!”她说得很坚定。“不同意,送我回家!”“我没有选择的余地,是吗?”他解嘲地耸一耸肩。

“不会使你难堪,”她笑了。“你先付钱,我再还你!”他不出声,加快了马力。

从狮子山隧道出去,他们漫无目的地向前驶看,说好是享受初春的阳光!

“安迪,”她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你姓什么?你的中文名字是什么?”“为什么突然这样问?”他好意外。

“我觉得在香港的中国人好奇怪,总喜欢用英文名字,”她摇摇头。“就连一些小说里的主角也是英文名字一个,连个姓氏都没有,崇洋吗?还是殖民地的特性?”“别骂得这么凶,”他说:“可能只是一种习惯。我姓林,叫林正平!”“林正平?很好的名字,”她看他一眼.。“比安迪顺耳多了,也更适合你!”“明天开始我要宣布,所有的人只可叫我林正平,”他一本正经的。“叫安迪,我一律不理!”“没那么严重,我说着玩的!”她反而不好意思了。

“你的话我都当真,像圣旨一样!”他说得半真半假。

“林正平。你知道这句话可能破坏今天的气氛吗?”她暗示得很明白。

“别连名带姓地叫我,我也不说破坏气氛的话了!”他笑起来,恢复爽朗。

“一言为定!”她坐正了。

一路向前驶,乡村的空气令人心灵平静,阳光又使人振奋,咏梅很快地忘却了文仲和叶爱琳的事。

“为什么你要去那么远的教堂?”他突然问。

“去惯了!”她不置可否。

“很奇怪,许多女孩子都喜欢去那间教堂,”正平很感兴趣。“是教堂特别漂亮?

牧师特别英俊?或是英俊的男孩子多?”“上帝会罚你,你怎么敢这样说?”她叫起来,有点作贼心虚吗?

“真心话!”他学起手作发誓状。“我总疑许多人上教堂的目的!”“崇拜神,不是吗?”地分辨看。

“我认得一个朋友,士教堂为学英文,那个教堂的传道人都来自美国。另外一个想找关系出国,”他说得很认真。“还有个女孩子更荒谬,她喜欢唱诗班的指挥!”它的脸一下子变了,喜驩唱诗班的指挥?说她吗?不,不可能,那是埋藏在她心底的最大秘密,没有人会想到她喜欢文仲!

她勉强振作起来,笑容变得好僵硬。

“喜欢唱诗班指挥就算荒谬?”她反问。

“喜欢自然不荒谬,荒谬的,是指挥已经有了太太!”他哈哈大笑,似乎这是世界土最可笑的一件事了。

她一点反应都没有,直等到他笑声停止。

“我不觉荒谬和可笑,”她严地说:“爱是很微妙的一件事,喜欢一个有太太的男人——是件无可奈何的事,你懂!绝不荒谬!”他意外地看看她,他说错了?它的神色怎么变得那么怪?好象怕在说她一样!

“也许我说错了,”他有点懊恼。“怎么今天总是说些破坏气氛的话呢?”她没有回答,她心中也同样懊恼。他虽然是无心之言,却也说中她心事!

文仲和叶爱琳——唉,也许将来是夫妇吧!

已经到了沙田,他把车泊路旁。

“就在这儿吃午餐!”他替她打开车门。“吃了午餐我这张嘴大概不会乱说话了!”

他们找了一家乳鸽很出名的餐厅,林正平很会点,他这么胖的男孩,一定是很会吃吧!

是假日,游客很多,餐厅里热闹的很,还有一些后来的客在等座位。在这种情况下,想说什么也不可能,只好埋头大吃。

出了餐厅有松一口气的感觉。

“我不喜欢这种吃法,像在生吞活剥,一点情趣也没有!”她说。

“吃饭讲情趣的,只有女孩子!”他说。

“不懂生活情趣的岂不等于一段木头?”她眉梢一扬。

他看看她,若了许久、许久。

“你说我是一段木头?”他自嘲地。

“你不能算木头,你那么活跃!”她径自朝前走去。“我才是一段木头!”他追上来,十分惊讶。“我惹你生气了?”他小心地。

“我还不至于这么小气!”她笑一笑,刚才她是想到了文仲。“我们去渔场玩水上单车,好吗?”“焉有不好之理?”他迅速打开车门。

他们到了那家可吃饭、打麻雀、划船,又可玩水上单车的渔场.他租了一部水上单车,她不同意。

“我们一人一部,来比赛!”她说。

“不愿和我一起玩?”他开始有些失望。

“两个人一起玩不方便,要换人踩的时候容易掉下水,”她的理由像好充分似的。

“我不愿意在那种航脏水里游泳!”“好吧!”他付钱租了两部。

看上去似乎简单的玩意儿,踩起来竟异常吃力,尤其咏梅穿了裙子,要很小心才行。半个钟头之后,咏梅已累得面红气喘,急急忙忙上了岸。

“怎么样?不玩了!”正平追上来。

“下次等我穿长裤才跟你比!”咏梅说。

取回放在柜抬的押金,他们预备继续“阳光下的兜风”,就在这个时候,咏梅看见几个人走进来。

那只是几个普通的客人.有男有女,谈得兴高采烈,所不同的,是在中间那个穿墨绿灯心绒长裤和同色樽领毛衣的男孩子!

咏梅的笑容凝固在脸上,怎么巧得这么离谱?文仲怎么也会来这里?

他身边是叶爱琳,自然,还有其它几个年青人,显而易见,他和叶爱琳是一对!

文仲也看见了咏梅,他眼中光芒闪一闪,似乎要打招呼了,咏梅迅速地把视线移开。

在这种情形下招呼是尴尬的,他身边有叶爱琳,她身边有林正平——安迪!她觉得窘!

文仲那一群走开了,咏梅轻轻地透一口气。

“怎么?你认识他们?或是他们认识你?”正平问。

“不认识!”她大步走出去。

她和文仲是没希望的!她愈来愈清楚了!

又是星期六,又是诗班练习的时间。

咏梅从家中走出来,脚步变得有些犹豫,上次在渔场中对文仲视而不见,连招呼都不打,今晚再见会否尴尬?

她一边想着一边已上了巴士。

今晚她故意提早出门,就算多遇到几次红灯,就算特别塞车,她也绝不担心迟到。

巴士开得颠颠簸簸的,这种老爷破车再加上人多,站在上面简直是受罪,幸好她穿了牛仔裤.不会像裙子那么麻烦,即使一个紧急刹车,她也能像男孩子一样灵敏。

有时候还是觉得做男孩子舒服,她默默地想。

巴士又停在站上.几个人下去,几个人上来,她也没有在意。有人喜欢眼睁睁地盯着上落的乘客,那神情落在别人眼里是很可笑的一件事。

巴士继续向前驶,再过几个站就是教堂了,她拉平了毛衣,有只手拍到她肩上。

“嗨!”那人招呼着。

※※ ※

她回头望望,整张脸都红起来,是文仲,这也算是冤家路窄吗?

“嗨!”她低下头,无话可说。

“今天没有迟到!”他靠近她,捡上有丝笑意。

“有时塞车,有时红灯多!”她不置可否地解释。她心中有丝异样震动,他原来知道她常迟到?

她不问。

“迟到总是有很多理由的!”他的笑意更浓了。

“或者——我会转去另一间离家较近的教堂!”她吸一口气,慢慢说。.“你会吗?”他反问得好可恶。

“会!”她便自己的声音很肯定。

“嗯!那将是诗班的一项损失,”他摇摇头,认真起来,“你的低音唱得不错!”

她不出声,损失吗?他甚至不知道它的名字。

“你很沉默!”他又说,他也是沉默的人,怎么今夜的话特别多。

“不能人人都像叶爱琳一样活耀!”她说。立刻,她知道说错了,收不回来。

“叶爱琳?”他眉梢一扬,眼中光芒闪一闪。

“它是全诗班里最好的女高音!”她只好掩饰地说。

“声音不错,嫌夸张!”他没有什么特别表情。“诗班是合唱,讲究共鸣、和谐!”

“你学音乐?”她忍不住问。

“你猜呢?”他不答。

“猜不着!”她眼观鼻,鼻观心的。

他皱起眉心,这个读大学的小女孩脾气很硬,又好固执,很不妥协的味道。

“我猜你学文学!”他说。

教堂到了,巴士停下来,她轻巧地跳下去,他跟在背后,他们好象约好了一起来似的。

“错了,我学数学!”她不看他。

她外表装得冷漠、不妥协,眼睛却装不来.她怕泄露了自己秘密。

“数学?”他十分意外,好奇心也更重了。

“纯理论.乱抽象的东西!”她笑一笑,越出一排编贝般细小的可爱的牙齿。说:

“学数学,是一种征服!”“你很有本事!”他们一起走进教堂。

叶爱琳已经等在那儿,他不再理会咏梅,快步走上前,又是招呼又是笑,好亲热。

咏梅故意放慢了脚步,刚才的好心情消失了,见到叶爱琳,她心中就涌起又酸又凉,比妒忌更难受的感觉了。

她默默地拿一本诗歌本,一声不响地坐在最后一排,她要离他们——文仲和叶爱琳,远远的。

诗班的人来得差不多,有一个男孩子开始派发一张油印的纸张,上面印好了今晚要练的歌,文仲站在前面,弹钢琴的陈夫人也坐好了。

他们开始练习,是一首黑人的骚灵歌曲,很哀怨的。黑人的音乐总有一股被抑压看要爆发的情绪,很感人,咏梅对这种音乐有偏爱,她唱得很起劲。

唱完这一首,文仲若有所思地停下来。

他看看咏梅,像要解决什么困惑的问题似的。

“嗨,你!”他指若咏梅,这才发现从来没问过它的名字,呆怔了一会儿,才说:

“换到前面来坐,坐在叶爱琳旁边,这样合音会更和谐一点!”咏梅坐在那儿出不了声。

换到前面叶爱琳的旁边?那不是“宝座”?不是可以和文仲面对面地站看?这——

不是做梦?

“换到前面来,好吗?”文仲再说。

咏梅不得不站起来往前走,她觉得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她身上,比迟到更难堪。

叶爱琳向旁边移动一下,让出一个位置给她,而且展开一个砍迎的友善微笑。

咏梅不得不勉强牵动唇角,她笑得一点也不好,天!她把叶爱琳当成情敌了!

“现在练习第二首歌,”文仲说:“试试看换了座位的合音效果是否好些!”陈夫人开始弹钢琴,文仲的指挥棒抬起来,吸引了所有的视线,他们又开始练习。

不知道是否心理作用,或者真是叶爱琳的声音太夸张,咏梅免得自己唱得好糟,简直不能成声。

她很不开心,虽然唱诗是为赞美神,她却完全听不见自己的声音。

看。

她不知道文仲会怎怎么说!

练习结东,文仲放下指挥棒,看看叶爱琳又看看咏梅|他终于是注意咏梅了。

“很好,”他似乎真满意。“很好!”其它人都站起来离开,咏梅觉得没有留下的必要,文仲和叶爱琳必是双双对对而去,她不想她很快地往外走,她便自己完全不看文仲,看什么呢?免得眼冤!

她站在巴士站上。

运气真差,等了十分钟都没有一班巴士,怎么回事?故意跟她作对?

文仲从教堂那边走过来,单独一个人。

“还没有巴士?”他站在她旁边。

她摇摇头,她记得上次他是走路回去的。

“叶爱琳呢?”她忍不住问。

“先走了!”他答得好平淡。

“你们总是一起走的!”她又说。

“是的,我们住得不远,我送她回去!”他仍是淡淡的。

“今晚不迭?”她真像个多管闲事的阿婆了。

“她有点事!”他看看马路的那一端,“巴士来了!”“再见!”她把脸转开。

“再见?”他几乎在抗议。“你不许我也坐这辆巴士?”“你从来不坐巴士的!”

她心中暗喜,他当它是个朋友般了,是吗?

“你是怎么知道的?”他反问,跟在她背后跳上去。

“你总是跟叶爱琳一起,她不是坐巴士的人!”她说。

“错了,你看错了她!”他摇摇头。

“我自然没有你那么了解她!”她说得有点酸溜溜的。

“了解?”他呆了半晌。“你的小脑袋里装了些什么?”“不小了,我是大学生!”

她说。

“只有小女孩才喜欢装大人!”他说。

“我自然不及叶爱琳那么大人!”她笑了。

“为什么总说叶爱琳?”他有丝困惑。

“她是你的朋友,不是吗?”她提高了声音。

过了他来时上车的那一站,他没有下车。

“你不是我的朋友吗?”他反问。

“不同,”她固执地摇摇头。“完全不同!”“你把朋友的界限分得太狭小,”他明白了她的意思。“我只能告诉你,你想错了!”

“错不了,我相信自己!”她昂起头,顽固的小家伙。

“王咏梅,太倔强的人会吃亏!”他说。

“你——|”她心中一窒,他知道了她的名字?他刚才还不知道的,谁告诉他?

“你是王咏梅,对吗?”他笑得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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