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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夏日之诗-第11部分

小说: 夏日之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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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於完成第一篇,在那天晚上的十一点。 

  

* 原来写东西这麼难……。*



作者:夏日 

文章名称:纷飞 (1) 

时间:2003年8月17日 23:09:26 

  

刚刚我把自己放进回忆里的时候,就像是重新把过去的七年又再活了一次。 

可惜的是,这重活的七年,只剩下我,而她已经不在了。 

  

我想经由触摸去感受她的存在,但我每次伸出手,手指总会穿过她的脸,她依然眯著眼睛微笑,她依然跟我聊著天南地北的许多事,我依然能听见她的声音,但她就是透明的,我触摸不著。 

  

是的,她已经不在了。 

  

我想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验,在网路上认识了某些人,然后相识,变成生命中真正的朋友。如果对方是异性,那麼如果彼此有感觉,就会相恋,变成一对真正的恋人。 

网路真的拉近了许多人的距离,我跟她就是其中之二。 

  

只看得见萤幕看不见对方的谈话方式,我想真的很适合我这种跟异性说话会紧张,还会担心自己随时可能出糗的人。所以当她出现在网路上的时候,我虽然有些犹豫,但还是鼓起勇气对她说了一声: 

  

「你好啊!纷飞。」 

  

是的,她叫纷飞,那是她在网路上的昵称。 

她是个很安静的女孩子,在网路上她不太多话。通常她都是静静地看著别人聊天,当别人问她问题的时候,她会非常有礼貌的回答。 

  

我发现她有一个习惯,就是她喜欢在说完话之后再打六个点,就像「你好……」、「还可以……」、「我不这麼觉得……」这样。有一阵子我故意这麼学她,她才发现自己有这个习惯。 

  

『夏日,不要欺负我啦……』我还记得她是这麼回我的。 

  

嗯,我叫夏日,那是我的昵称。我的朋友知道我在网路上的昵称之后,通常只有两种反应,一种是做出恶心想吐的样子,另一种是真的吐出来。 

  

我忘了跟她聊了多久之后,我们开始变得比较熟。有时候我们在网路上聊一些日常的生活,有时候我会告诉她我以前在学校发生的事,也就因为如此,我才知道她比我大两岁。
我跟她第一次见面是相约去散步,但我从来没有这样散步过。 

我们之间相隔了一条马路的宽度,我看不清楚她的脸,我相信她也看不清楚我的脸,那天雨下得很大,我们撑著伞走了好一段距离,直到她转过头来对我挥挥手,然后转身离开,我才知道那是要对我说再见。 

  

但我因此爱上她。 

  

但是当然我不会告诉她「我爱你」三个字,这会让一个女孩子觉得你是神经病。我只是时常在网路上等她,然后问一问她过得怎麼样。许多同一个聊天室的朋友都开始看出来我对她有特别的情感,我想她也感觉得到,只是她并没有表示什麼。 

  

有一段时间,我每天起床就会想起那个在马路对面对我说再见的女孩子,每天。我每天吃饭就会想起那个在马路对面对我说再见的女孩子,每天。我每天骑车出门买早餐时就会想起那个在马路对面对我说再见的女孩子,每天。甚至我每天要睡觉之前,都还会希望她到梦里来跟我说再见。 

  

我渴望再见到她的感觉一天比一天多,多到我无法控制自己。我甚至三不五时就在哼著张学友的歌:「我的爱一天比一天更热烈,要给你多些再多些不停歇,让你的生命只有甜和美,喔喔,不再难追,全都实现。」 

  

然后我突发其想,写了一首诗要送给她。 

  

这首诗我花了好几天的时间才完成,我把原稿写在我已经不用的笔记本上。有一天我带著这首已经完成的诗上了聊天室,然后在聊天室里打出来送给她。 

  

◎ 一条路的宽度,决定了我们的世界。 

路那一边的人行道上,有你的香味。 

我在数万颗雨滴破碎在地上的同时,听见很清晰的你的脚步, 

雨淋湿你的裙摆了吗?为何你慢了速度? 

  

大雨,纷飞,是老天爷刻意安排的局, 

大雨是天,纷飞是你,而我只是你们之间的一颗棋。 

平行的人行道,没有交界。 

终点还有多远,我情愿看不见。 

  

我向老天问了一问,在大雨纷飞的这夜, 

如果雨在瞬间就停了,我能不能住进你心里面? 

  

  

我知道这首诗一点都不好,而且显示出我的国文造诣不是普通的烂,但我真的写得很用力,这已经是我当时的极限了。(或许也是现在的极限。) 

  

后来,纷飞跟我在一起之后,有时会把这首诗默念给我听,她说她看了好多次,还把它抄了一遍放在自己的书桌前,『我好喜欢它呀!』有一天,她抱著我,这麼跟我说。 

  

纷飞啊,纷飞,如果只是一首诗就能让你这麼开心,那麼我现在把我们的故事写成小说,在天上的你,会不会因此而微笑呢? 

  

  

* ^_^ *
写完第一集之后,有一种把脑袋里的东西挖空的错觉,身体的感觉比在CS里面杀了几百个人还要疲累。我用尽了所有力气去尝试著把故事讲得精彩,把所有的过程像电影一样重新用文字演过一遍。但我发现有些事情看起来很简单,但真正做下去的时候就会知道有多麼困难。 

  

我试著把我跟纷飞一起在公园里散步的情况用更细腻更完整的文字来表达,但我总是写得不够好。那种感觉很不踏实,就像我心里有一百分的感受,但我尽全力写出来的只讲了六十分,另外的四十分就卡在我的表达能力之外。我不停地在这四十与六十分之间感觉到遗憾,我不停地在我脑袋里找出更适合的词句来形容这遗失的四十分,但我总是失败,甚至我曾经为了某段文字的不完美而呆坐在电脑前面一整天,后来只留下一句话:「这感觉真是笔墨难以形容啊」,然后我就开始写下一段了。 

  

后来我花了一些时间把《纷飞》看了一遍,我不知道写得好还是坏,但当我发现「这感觉真是笔墨难以形容啊」这句话时常出现,我就知道其实我并不适合写小说,尤其是爱情小说。 

  

为什麼?因为笔墨最难以形容的,就是「爱」。 

  

我试著在我跟纷飞的牵手之间描述出爱,但我用尽全力也只写出了「我感觉到她紧紧握著我的手,我感觉温暖。」 

我试著在几个描写散步的段落下描述出爱,但我用尽全力也只写出了「我喜欢她走在我身旁的感觉。」 

我试著写出跟她第一次去看电影时那自然相互依靠的爱,但我用尽全力也只写出了「我希望这时电影院停电一整天,那我就可以跟她靠在一起很久很久。」 

我试著把我跟她第一次接吻时的感觉写出来,但我用尽全力也只写出了「那感觉真是笔墨难以形容啊。」 

  

既然我写不出「爱」,那我还有完成这部作品的能力吗?在那段日子里,我曾经为了这样的挫折差点放弃写完《纷飞》。 

  

我一共花了两个半月,也就是七十多天的时间写完《纷飞》。在那两个半月里,我每天大概写七千个字,但当我真的要把文章贴到网路上的时候,大概只会剩下两千个字。也就是说,我非常用力地写了七千个字,但其实真正可以用的只有两千。为什麼?因为我并不是专业的,我总是会多写了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或是其他的题外话,所以当我回头检视我的文章,我总是会删掉那些奇怪的部份。 

  

中诚在这段时间里成了我的忠实读者,并且身兼顾问。他总是第一个看见我的新作品,然后给我一些评论,只是评论都是我跟他要的,不然他看完之后只会「嗯嗯嗯……」的点头,像一只脖子上有弹簧,脸上的笑脸很欠揍的晃头公仔。 

  

但其实就算他很认真地给我评论,下场依然不是很好。因为不管是好的评论还是坏的,我都会扁他。 

  

「这集好看吗?」我问。 

「很好啊!」他说。 

「干!」我扁了他一拳,「给我有诚意一点喔!」我说。 

「啊就很好咩!」 

「妈的!」我又扁了他一拳,「你最好继续敷衍我啊!」我咬牙切齿的说。我感觉自己的面目狰狞。 

  

  

「这集怎麼样?」我问。 

「嗯……」他似乎在脑海里组织一些什麼,「我觉得结构不够紧实。」他一付非常中肯的样子说。 

「紧实你个鸟!」我扁了他一拳,「你知道什麼叫紧实吗?」 

「就是你写得有点松散,我觉得故事结构不够扎实啊。」他说。 

「扎实你个碗糕!」我又扁了他一拳,「你哪只眼睛看见哪里不够扎实了?」 

  

甚至他还问过「为什麼会有那麼多笔墨难以形容啊?」,我听了后看了他一眼,然后走到十公尺外,助跑之后给他一个飞踢。

有一天他突然拿了一本书给我看,「我昨天去书店买的,如果你想继续在网路上写小说,先看看他的书。」他说。 

  

我把书接过来,然后撕开包装,那是一本黑色封面的书,藤井树写的,叫做《寂寞之歌》。 

  

「你为什麼介绍他?」我问。 

「因为他的书没什麼深度。」中诚说。 

「干!」我敲了他的脑袋,「没深度还拿给我?」 

「那就表示是入门级嘛,」他摸摸被我打的地方,皱著眉头说,「而且网路上有个传言,如果你想写好小说,你就要在开始动笔写小说之前念个咒语。」 

「咒语?」我好奇著,「什麼咒语?」 

「你要把右手举起来,像发誓一样,然后大喊一声……」 

「喊一声什麼?」 

「商周出版社一级棒!」 

「………」 

  

《纷飞》一共写了二十四集,大概六万字。网路上的评价大都是「不错看」、「很好唷」,也有一些回应说「这是真的吗?」、「作者就是男主角吗?」等等。但也有一些无聊的人会说「我想看纷飞的照片」,「如果纷飞是恐龙怎麼办?」,通常我会在萤幕前骂出三字经,然后把他的留言删除。 

  

中诚建议我把《纷飞》投稿到出版社去,说不定会有出书的机会。但我从来没这麼想过,我从不认为自己的烂文笔可以有出书的机会。 

  

於是我把《纷飞》用印表机印了出来,一共用掉了一百多张A4纸,然后我买了一张云彩纸,用我一样很烂的画图造诣画上的一根粉红色的羽毛,在羽毛后面写了《纷飞》,然后在右下角画一片带梗的叶子,最后写上我的名字,装订成封面。 

  

但我并没有把作品拿去投稿,比起出书,我宁愿把它收藏在自己身边。 

  

在完成作品的那几天,十一月天,秋末的凉意已经深到可以嗅出冬天的味道了。我找了一个好天气,带著《纷飞》,一个人搭车上台北,到放著纷飞的地方去看看她。 

  

我告诉她我为她写了一部小说,名字就以她的纷飞为名。我打开《纷飞》,一个字一个字念给她听,当我就快要念完的时候,我感觉有几滴热水滴在我的手背上,原来我不自觉地掉了几滴眼泪。 

  

「你已经走了好几个月了,纷飞。这段日子,我每天都要自己在别人面前过得轻松,但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其实过得很沉重。」在离开她的骨灰公寓之前,我站在她的相片面前轻声的说。 

  

「就算你已经不在了,我已经没办法触摸你,没办法抱紧你,没办法亲吻你,你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任何重量了,但是为什麼你曾经的存在却让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停滞不前呢?」 

  

「中诚说,我该真的让你走了,那麼我也才能自由。只是,你真的真的走了,为什麼我还是不自由呢?」 

  

「或许我有一天真的会忘了你吧,我相信那天会让我感觉到重生。我相信你也希望我好好地过下去,在往后没有你的日子里。」 

  

「今年,你二十七岁了。如果天堂是个可以结婚的地方,快找个好神仙吧,你是个好女孩,我想很多神仙都会喜欢你的。」 

  

「再见罗,纷飞。希望我下一次再来见你的时候……」 

  

「你,我,都自由了。」 

  

  

  

* 「你,我,都自由了。」*


5假装拥有的爱情 

  

在爱情里面,我从来都不是个贪心的人, 

我一向认为当某个地方会有我的位置, 

那理所当然就属於我。 

  

但你却让我发现自己的贪心, 

当我拥抱你,当我亲吻你, 

当我恣意地让你的手在我的身体上来回地抚摸, 

当我在某些思绪当中清楚地看见你的样子, 

当我时常在某些呼吸的缝隙当中去感觉到自己想占有你的欲望时, 

我便开始不喜欢自己。











我终於开始工作了。「终於……」我的爸妈像是中了乐透一样开心地说。几个月的无业游民当得非常称职,他们一度以为我希望就这样过我的一生。 

  

就如我之前说过,我卖过中古车,我也做过电话催收员,后来我在人力银行上面登录了自己的资料,还有毕业的科系,以及我想应徵的工作种类。然后我接到几通电话,都是来自一些科技产业的公司,他们跟我约好时间,要我穿著整齐去面试。 

  

我的第一次面试是一家做监视系统的公司,他们公司在面试之前会给你做一些笔试,题目不多,但大都很怪。我记得有问你生肖,有问你信仰,问你吃东西的习惯,甚至后面还有一些问答题。 

  

例如:如果你中了乐透,你会怎麼存放你的财务? 

我的回答:如果是中了二百元,我会去吃麦当劳,这就不用存了。如果是中了两百万,我会去买一部BMW,这也不用存了。如果是中了两千万,我会去买一间大房子,这也不用存了。如果我中了两亿………因为中两亿的机率比被雷打到还低,所以等我被雷打到之后我再回答你。 

  

还有一题:如果你某天回家发现家里遭了小偷,你迅速地报警之后,还会做些什麼? 

我的回答:我会先看看掉了多少东西,列成清单,然后坐在门口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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