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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骑着蚂蚁看海的少年-第14部分

小说: 骑着蚂蚁看海的少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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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old。我拿出一块很大的银子。”
    说到这里你却停下来,睁大眼睛很严肃地看着我。我的天,你那天的眼神快要了我的命。你比画着说,“这么大!”我一看,那不跟个五毛钱的馒头一样大了吗。你放在哪的呢?别人看上去不就是一漂亮姑娘身上长个瘤了吗。
    你接着说,“于是那老人家就答应了。但是他却从篓子里面拿出了一条长长的,滑滑的东西。是一条可怜的小泥鳅!”
    “如此美丽的一幅盛唐风景图里却出现只不协调的泥鳅,那泥鳅该下刀山上油锅!”我气愤地评价道。我太气愤了,以至于语言出现了逻辑错误。
    “是的,那老人家是要把那小泥鳅拿回去下酒的。”你说,“但是我觉得那泥鳅好可怜。”
    我的天,你不会有冷血动物收藏癖吧,我心想,只是不敢说。
    “于是我想买下那可怜的小家伙。但是我身上却只有两文钱了。
    所以,我开始求那位老爷爷,要他把那只泥鳅卖给我。
    我就一直求啊一直求啊,求到星星和月亮都出来了。最后当月亮变得非常明亮的时候,那位老爷爷终于决定把泥鳅卖给我了。“
    你是扯住别人不让别人走吧你,人家倒霉,遇上你了,下工了却被你磨到天黑,饭都没吃,家里还以为他被狼叼跑了着急着呢。我又想。
    “于是我用两文钱买下了那只可怜的小泥鳅,然后用手心捧着,将它放回了水池里。”你笑了,很美,但是却让我觉得有埋伏。
    “它跳进水里,却没有游走,高兴地回头看了看我。用尾触出些水纹,仿佛对我说着什么。一阵子后,它累了,才依依不舍地游开。那天晚上,我就做了个很奇怪的梦,梦见我在放生那小泥鳅的时候,它对我说:好心的姑娘,救命之恩,来生再报,以身相许,甘为牛马。”
    我一听,觉得很神,而且以后能写成个很不错的小说,于是就被你吸引,于是就中了你的圈套,赞叹道:“好。”
    “那只泥鳅就是你。”你望着我说,“就是你,你今生来报恩的。”
    我愣了半晌,最后只说了一句话:“我怎么就只值两文钱?”
    我第一次见到你是在第一个高二的时候。那时候的我简直就是一只白痴的小狼,还不是泥鳅。我打架,逃课,在耳朵上打上七个耳洞,在新买的牛仔裤上花整整两节课的时间用小刀划出无数的小洞,还有,之所以叫做小狼是因为我交了很多女朋友,即使我还不知道什么是恋爱。那是一个初秋的上午,有一点暖暖的阳光,我在栏杆上晒着太阳。这时却无意中看见楼下有一个又高又瘦的女生走过,长发披肩,穿着典雅的小方格长裤。我只看到了背影。
    那就是你。
    然后我像被高压电击中,几乎是跳着去了楼下,忍住急促的呼吸,装着平静地从你身边走过。你竟然都不看我一眼,像我这么帅的帅哥你竟然都不看我一眼!但我却看清楚了你,你有着舒展的眉,细腻的唇线,虽然你是单眼皮,但是却有着那样宁静深邃的眼神,端庄脱俗。
    虽然后来我才知道我被你圣女一般的外表给骗了,而且,高中时的你也似乎不是很苗条。
    我那时觉得自己看到的是一种很奇特的自然景观。
    虽然我这个人连彩虹都没见过。
    但是我就是在那时候相信你是从天上下来的,不是中国的七仙女也至少是位天使。
    可是我那时却连给你打招呼的勇气都没有。因为我觉得,我那时是无可救药的混混了,而你是一缕纯粹的阳光,所以,我远远地看着你就足够了。
    就像那会因阳光而死的魔鬼,只能静静地无限深情地守望它内心深处隐藏着的期待的阳光,最多在旁边唱上一首抒发情感的流行歌曲,其它的最好都别做。
    那天要不是去喝了酒,要不是回去太晚而被家里大骂一通,要不是我在离家出走的途中被干公安的一家重新逮获,要不是我浪子回头决定降级,要不是我妈妈非得给我找个打架厉害的班主任,我就没机会给你报恩了,也就是这么多很平常却又充满玄机的事情让我鬼使神差地竟然降级到你所在的班级,这真是注定的啊。这就是缘分啊。再说了,往上一点追溯,要是我妈不是在生我时生了三天还是坚持要孩子,要是我还只是那个细胞的时候不身强力壮游得快,要是我爸没追到我妈,要是我爷爷打日本鬼子光荣了……要是我的老祖先还是蓝藻的时候被什么破细胞给吃了,那我们也不会相遇啊。太多的命中注定了,这真是缘分啊。
    当然,用你的话说,最关键的一环是:要是前辈子的你没在那个雨后的傍晚穿成那样去田间缠上一个可怜的老头花两文钱买下我。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缘分,这是我后来才发觉的,你总是说我这个人不懂浪漫太死板太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但我现在真的知道那就是缘分了,马克思也相信缘分,他说的世界万物都是互相联系的。而这种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难以割舍的牵扯,冥冥之中的注定,也就成了缘分。
    你总是喜欢问我一个问题,问我为什么追你。我怎么知道呢,我就是知道我也不敢说啊,我能说我追你是因为我和朋友打赌吗?那不被你劈死。
    你也总是喜欢问我,是你改变了我还是你刚好遇上了正在改变的我。我也不知道,但我相信,那时正在慢慢长大的我,冷静下来重新面对自己曾经害怕的生活和学习,勇敢的学着承担责任时,心中肯定是有一个坚定的期盼。
    我不愿永远永远伫立在无尽的黑暗中,我想化为飞蛾,即使我不能化成蝴蝶,我也会勇敢地去追求光明,哪怕那样的方式是凄烈的愚昧的,哪怕我的爱还很幼稚,哪怕那将焚化在烈焰之中。
    追你我可用了三个多月,三个月,都够一个季节了。以前我追那些女孩子,最多的也就是七天。
    那天是二00一年四月二十四日,我们在学校组织张家界三日游的旅途中。
    那座山挺高的,有那么一千多米吧,我降级以前来过一次,那次因为车子在路上抛锚,使得我们天黑了才到山脚下。那时群山中盘旋着隆隆的雷声。老师的决定比那雷声更可怕,他们那死了良心的竟然说订好的房间在山顶上,爬上去了睡觉。我当时就慌了,雾蒙蒙的夜色里这山长得跟喜玛拉雅似的,我估计上不去这山就该做老虎的口粮了。但我还年轻,我还没有报恩,当然得挣扎着上去。走到半山的半山时一件更悲哀的事情发生了,那山雨如长江一般滚滚而来,差点引发泥石流。于是,在伸手不见手掌身边就是峭壁的山路上,内裤都淋湿了的我听着幽幽山谷中人与野兽杂糅的叫声奋勇直上。四个小时的山路行进,把我彻底废了,到了山顶后我发表了一句感慨:我们是来旅游还是来游泳的?
    而这次又来到了这个给我噩梦的山脚,但我却是高兴的,仿佛这山上到处都能捡到钱包。因为你在我旁边。
    “有缆车。”你问:“坐缆车吗?”
    我才发现原来这里竟然有着缆车,该死的缆车啊,你怎么不早一年出现在我面前却偏偏现在出现呢?
    “不坐缆车,我们走上去,享受登山的快乐,一览祖国大好山河,与自然亲近,采天地灵气,吸日月华精。”我说得我们仿佛是两只妖精。
    你高兴地点点头,我真不知道你是真的好骗还是故意让我,一直都不知道,你当时应该也看到这山上刚好起了浓雾,可见度只有一米,要开防雾灯,只适合恋人亲密不适合观赏风景。但你总归是答应了,我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外带两分奸诈。
    那是我第一次牵你的手,山上的石路上长满绿油油的可爱的苔藓,云雾的笼罩更让路面滑滑的。于是我有充足的理由牵起你的手,小心翼翼地带你走好每一步。身在云中的我虽然看不见山中的景色,但我却看到了我的整个世界。另外,空气很新鲜。
    上了山顶我开始想一个问题,为什么这次爬山上来这样轻松,我觉得自己就像是只小兔子一样,蹦蹦跳跳就上来了。难道是以前来过一次,还是真的因为有你陪在身边?这个问题太难了,所以我一直在认真思考,以至于忘了把你的手放开,在山顶那些富有特色的商店,风景点,厕所除外,我一直牵着你,走过班主任老万的跟前,还给他一个带着使命般严肃的表情。
    那天你笑得特别的多,还说我抽烟的姿势很帅,我估计是你太乖了,所以觉得我这种小痞子抽烟很新奇,但是那也是我最后一次在你面前抽烟,因为你答应成为我的女友,首要条件就是我必须戒烟。虽然我抽烟很帅,我的手指细长,青色的烟雾缭绕着,衬出我不羁的个性。但是。
    你希望我是一个正派的人,一个个性鲜明也受欢迎的人,一个追求成功的人。
    我当时还帮着你说,我要做一个纯粹的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可是这和抽烟有什么关系?毛主席都抽烟呢。
    但是当时我确实是因为太高兴而丧失了我仅存可怜的智商,可见爱情不但让人盲目,爱情还让人智障。
    戒就戒呗,心甘情愿为你戒,戒烟又不是难事,我一天能戒二十次。
    那年我十八岁,你十七。
    和我打赌的那小子,我现在都不记得他的名字了,我赢了他,却还高兴地请他吃了顿饭。
    第二个高一我就成功了,因为我战胜了自己。我从尾数的名次一下飞到了前十位。那场雪好大啊,放假的时候,我帮着你把大大的行李搬到你爸爸车上,不时地偷偷看你,再不时恐惧地看你爸爸,末了,对你爸爸的道谢还礼貌的回答道:不用谢,这是我们共青团员应该做的。不知你爸现在还记不记得有那么一个阶级觉悟高的小子。
    高二的我便成了班上的班长,而你是文艺委员,那也是我值得骄傲的,那时我管着你呢。班上的活动总是在你的名下组织起来的,但实际上四处卖劳力的却是我。也许就是因为我们把班上的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又加上我的成绩蒸蒸日上,班主任仿佛没有干涉我们的感情。
    那时的我可风光得很,降级下来第一年就拿到学校一等奖学金,照学习标兵照的时候我的头发都是红色的,你说了,那几个标兵里面我是长得最帅的,我说我是我们学校历史上最帅的标兵,而且五百年后无出我右者。我那次在主席台上戴着大红花受表扬,校长都夸我知耻后勇金不换,仿佛我是他们呕心沥血栽培出来的。我当时频频朝台下招手,使得群情激奋像看到伟大领袖。我哪是给他们招手,我是在给你打招呼,我看见你了,在那一堆人中间我一眼就望见了你,虽然我是近视,你也是近视,但我招手的时候看见你甜蜜地笑了,不知你看到我笑了没有。
    我又成了学校文学社的社长,承老林之厚爱而大刀阔斧地对文学社进行改革,竟然成为鼎盛的一代。最近我有回去,找老林讨了几本最新的社刊,上面的社长竟然称要努力赶超“曾尹郁时代”,呵呵。那个时候你却不加入文学社,你就是那么一个人,不喜欢走后门找关系,我把你弄进社里还不容易,可你偏不,还说不想沾我的光。你有发表过一篇文章,名字叫做《昨夜》,那社员看到文章后惊恐万分,连忙找我询问如何处理,我一看,觉得小妮子写得还不错,可惜没写我,而是写的一个虚构的能一口气喝完五瓶矿泉水的男人。于是我帮你改了改,就发表了,你的记性不大好,拿着校刊对我炫耀着,像个得奖状的幼儿园小班生,一点都没看出我给你改过。
    在讲台上意气风发演讲的我,在辩论场上舌战群雄的我,在演播室和好友热舞的我,在考场上从容自如的我,在办公室不再看着墙角发呆却和老师谈笑风声的我,还有在舞台上扮演罗密欧的我,那些都是你希望看到的吧。对了,你不喜欢我演罗密欧,你说我穿上那戏服不像贵族反倒像个盗贼,更重要的是朱丽叶是别人而不是你。
    我做到了,我寻到了生活的节奏,再塌实地完成我的学业,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思想和时间。
    那时的我想,我们要慢慢地走下去,而现在的每一步都必须好好的,未来还很长,构成生活的每一部分都有着必须承担的苦痛,我从一种彻底的放纵转到一种强制的状态,驯化了自己,这所有的一切都是我对生活逐渐地学会承担,承担那份责任。
    我对你说过,选择一个人,也便是选择了一种生活。而以生动的面容对待生活,那是为了一个不变的承诺:我要我们在一起。
    有看过一本小说,说在二十岁之前说喜欢都是很奢侈的事情了,何况说爱。
    那时的我虽然很张扬,却确实很害羞,没有对你表露过太多的情感。最多就是在周六晚自习休息的时候,与你偷偷跑上科技楼的天文台,和你一起傻傻地望着远处根本望不见的风景。偶尔有那么一丝清风舞起你的长发,我会因看见你美丽的脸庞而微笑。你看着我,也笑。单眼皮的你一笑眼睛就眯成一条缝了,却沁人入醉。
    “我喜欢你。”我说。
    “你会一直喜欢我吗?”你有些害羞的问。
    “那就完了。”我说。
    “为什么?”你有些生气,但我却从你表情里读出了害怕。
    我只是笑,不说话,安慰你,就是勾勾你的小指。你却试着勾勾我的无名指,我也鼓起勇气,慢慢地,和你五指相牵,掌心相对。
    那时的我,觉得,我们的感情会长大的,而喜欢也终会变成相爱。因为,这一切的一切都发生得是那么地自然与和谐。
    你是我第七个女朋友。
    而七是轮回之数。
    我对你说过,我相信七是命运之数。我和你打赌,我说,中国国家足球队第七次冲击世界杯一定会成功。我在说的时候还在心里默默地许下一个愿望,那就是如果中国队出线了,也预示着我们的感情将会长久。那些天学校看球火热,我敲破了一个饭盆,还将脸上画成五星红旗的迷彩,为此被你狠狠地骂了一顿。结果中国队就仿佛得我意念的帮助,把那些中亚狼玩得跟小狗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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