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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风姿物语-第3部分

小说: 风姿物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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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自己错了,否认的理由只是自己的孤陋寡闻,世上真有这样的绝世神剑!
    不久前,江湖上着名的暗杀组织“神煞”,对午餐中的他发动袭杀。“神煞”虽然不及大雪山,但也是风之大陆中水准极高的杀手营,参与行动的百人中,武功与自己相若的有七人,在自己之上的更有三人,阵容坚强,又配合多种刁钻暗器、毒物,任是再强的高手也得退避三舍。
    但这却是另一个误算,因为那人只是轻轻举起一指。
    一根食指!
    以指代剑!
    彷佛嫌烦一样,他凌空运指,指上迳发无俦剑气,所经之处犹如摧枯拉朽,没有任何事物能挡此一剑。
    毒气、暗器被剑气扫过,在空中爆成点点星火;钢刀、光剑在与气剑接触瞬间断碎片片,跟着便是后头的人体。
    许多人甚至才预备冲上前,就被破空斩成两截,心有未甘地横尸在地。
    他啜饮杯中物,右手食指浑不在意地上下挥动弹跳,任尸堆在周围添加高度,却连半滴血都未能近身。
    花风流在潜伏的角落里不胜心惊,非独是为了那骇人功力,更是为了那人的剑技。
    他所出的每一剑,无不妙到颠峰,没有半点多馀;每个角度、每个劲到的变化,都是恰到好处的精巧,让内力发挥出最大的杀伤效果。
    世上怎有这等神剑?恃此神剑,旁人又怎能抵挡得了?
    单方面的屠杀,不满三照面,神煞组织已经大败溃输,抛下遍地残尸四面窜逃,但即使是跑出十数尺,那剑气丝毫不受距离影响,照样发挥恐怖的杀伤效果。
    最后,只有神煞组织的首领,藉着手下惨死掩护,凭轻功逃至数十丈外,躲在一座牌楼之后,确认本身安全无虞,遥遥放话。
    “姓李的,你记着,这笔血帐我改日必会讨回。”
    “你扰我用餐时,我便已说过,你今日必死无疑。”平淡的语音清晰地远远传出,“连明日都没有的虫子,何来改日之有?”
    伴着这话而至的,是他的最后一剑。
    神煞首脑本已暗自戒备,隔着数十丈之遥,人影只剩一个模糊小点,但敌手武功太高,说不定仍能以暗器伤人。
    哪想到,他只是再次挥下指头。
    数十丈的距离像是完全不存在,一座坚固的木制牌楼,连带藏身其后的人体,应声而断,在轰然巨响中塌落。
    目睹此幕的花风流,只觉胆战心惊,面对这等神剑,试问自己又怎有半分机会了?
    可是,兄长与自己情谊深厚,杀兄之仇,岂能不报?
    “李煜!”
    花风流大步踏出,就算明知没有胜算,也要有一个剑手应有的骨气。
    眼前人对这一声叫唤没多大反应,仅是侧头一瞥,又转回头去。
    花风流想拔剑出鞘,但不知怎地,手上一再施力,长剑彷佛给什么东西锁住,仅能拔出半寸,无法离鞘,任他急得满面通红,成了一幕尴尬场面。
    “你叫做花风流是吧!听说近几年使剑的,你算是一号人物。本来冒犯于我的,都是死路一条,但瞧你在我封锁下,还能拔剑半寸,有几分功夫;看我杀人后还敢挑战,有几分胆色;挑战时不做偷袭,有几分骨气。”
    话声停止时,花风流的配剑像是给一股无形之力击中,“乓”的一声断成两截。
    “我很久没有放生了,这次你运道不错,我就放你一马吧!”
    花风流瞧着手中断剑,出奇地,竟有一股胆气充塞在胸中,不想在这人面前低首认输。
    所以,就算是有勇无谋,花风流仍然坚持初衷,挥动断剑,大步奔上前去。
    “李煜!你去死吧!”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二月雷因斯.蒂伦皇宫
    小心翼翼地,她凝视着眼前的半本手卷。
    手卷的斑驳发黄,显示其悠久历史,但似丝似帛的古怪材质上,并没有字体的存在。
    天魔经,与天武圣典、皇极经世书并列,同为世上“最强”称号的武学秘笈,内中记载魔族镇族神功:天魔功;以及各式奇幻奥妙的魔法秘技。
    除了首页的契约文字,整部天魔经,全以魔咒写成,仅有每一代的正统继承人,在结定契约后,方能窥得其中之秘。若是落入旁人之手,看见的不过是一张张无意义的白纸。
    因此,除了每一任的正统继承人,普天之下相信也只有她,能够阅读出手卷里的内容。
    不是用眼睛,而是以超高感度的灵觉,慢慢“读”出内里的记载。
    手掌虚按在书页上,心神集中,天魔经缓缓发出呼应的黑芒,继而一页页自动掀过,在这过程中,文字与图样随之流入脑海中。
    有法故有破,尽管她不是全知全能,但凭着举世无双的智慧,优异无比的血统,只要是与魔法有关的事项,在她之前全无奥秘可言。
    而这份能力,一如现在的她,便是历任雷因斯女王,能稳稳立于魔导工会顶峰的主要理由。
    一刻钟后,天魔经上的黑气消失,她也收手休息,美丽的脸上,有着掩不住的疲惫与倦意。
    离开秘室,外头早有人等候,那是稷下学宫里出名的浪荡子,白字世家的当家主,以及她血脉相连的兄长。
    “参见亲爱的女王陛下!你二哥这厢有礼了!”白无忌笑问道:“老妹,你脸色不好啊!翻译的麻烦差事不好做吗?”
    “天魔经毕竟是魔族至宝,虽然只有下半卷,但时至今日,我也只译出两成,进展缓慢。”她道:“对了,事情准备好了吗?”
    “差不多了吧!在你溜到暹罗的那段时间里,国内上下都会以为你是进祈星塔做祝祷仪式,不会知道伟大的女王开小差偷溜的。”
    “嗯!这样就好了,另外,这次出巡的护卫人选已经决定,请二哥把魏素勇从西西科嘉岛上调回来吧!”
    “喂!老妹,这样不好吧!没有别人可用了吗?”
    “不许反驳,二哥你别忘了,柳一刀的案子还没了呢!”
    说话时她满是笑意,完全不顾听到话的兄长,面色瞬间像是被踩着尾巴的老鼠。
    “算了,随你便吧!不过,你到底准备到暹罗做什么啊?”
    “这个嘛!去看看天魔经上半卷的持有人,这段时间有没有让人满意的进度啊。”
……(本卷结束) ……
银河篇
第一章 相识一笑西湖畔
    楔子
    无限广远的次元,有着数不清的各类世界,其中,有个叫做“鲲仑”的有趣世界。
    鲲仑,由炎、风、水、地四块大陆组成,彼此间以海洋相隔,互通往来。
    风之大陆,一如其余的三块,是个长年纷扰不断的土地。
    自神话时代结束后,大陆上的诸多种族,以人类为首,发展所谓的文明,虽曾受到魔族入侵,爆发九州之战的大浩劫,但在众多英杰之士的合力下,终能驱除外敌,再造盛世。
    目前,大陆上的势力,以艾尔铁诺、武炼、雷因斯。蒂伦为主,三国鼎立,夹杂着诸多小国,三国彼此间的关系,看似融洽,却时有不寻常的暗流。
    而这,就是发生在艾尔铁诺境内,一个小小的故事。
    第一章相识一笑西湖畔
    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艾尔铁诺王国杭州近郊
    荒山寂寂,别无人烟,只有啾鸣的鸟语,间关地传送,山林里的微风,轻拂着树干,是一幅极优美的“山野闲景图”。
    蓦地,一声巨响,响彻云霄,鸟兽纷纷惊走,山腹中的某处,发生了大爆炸,浓浓的黑烟,不断地冒上天际。
    “臭小子,有种就不要跑。”
    “死老头,咱们后会无期,你可千万不要想念我啊!哈哈哈哈……”
    一个颇为苍老的声音,和另一个青年,彼此对骂。
    跟着,一道疾若奔马的身影,自山林深处奔出,站定,喘气。
    看着已经渐渐停息的黑烟,他笑了出来,拍拍手掌,他合掌祝祷,“卑鄙无耻下流污龊黑心兼淫贱的师父,您老人家好好安息吧!徒儿会尽快把您忘掉,重新开始新人生的。”
    大笑声中,青年飞奔而去,离开荒山旷野,跑往山下的城镇。
    自四岁那年被死鬼老头掳上山以后,至今已是十五年,在这段时间里,过着与世隔绝,地狱般的生活,今天好不容易逮到机会,趁老鬼练功的时候背后偷袭,才有机会逃出来。
    呼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就如所有脱出牢笼的人一样,自由的气味,实在太好了,脚下加劲,踢起滚滚尘沙,往山下奔去,他要把这些时间的空白给补回来。
    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艾尔铁诺王国杭州西湖
    秋风送爽,杨柳轻摇,阵阵的荷叶清香,混合在风中,四处汤漾。
    杭州西湖,是艾尔铁诺帝国的水陆重镇,来往的商旅,都会在此地办货、浏览,使得杭州成了一等一的繁华大都。
    只是,与同为商业兴盛的自由都市相较,此地便多了几分文化气息。
    西湖盛景,名传天下,自来便有无数骚人墨客,在此吟咏作对,相争风雅,“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便是此地之最佳写照。
    时近正午,城西角的红墙下,一群奖金猎人看着刚贴上的布告,议论纷纷。
    所谓红墙,那是指官方贴布告的所在,一般来说,凡是寻人、寻物,捉拿要犯…等等,会依事件的轻重程度,而有着酬劳的不同,若能完成布告上的要求,除了所约定的赏金外,还会得到公开的表扬。
    也因为有着种种的好处,所以这条路子,可说是奖金猎人、甫入江湖,想出人头地的年轻人,为之趋之若鹜的捷径,事实上,也的确有不少成名英雄,是靠红墙出身。
    “最近有什么好买卖啊!”
    “没有啊,最近是淡季,没有什么好生意可做。”
    “去,都是守备队不好,把关把的那么严,让城里一个逃犯也没有。”
    “哈,别抱怨了,和平就是福啊。”
    人们七嘴八舌地,在阳光下闲谈。
    一个布衣青年,负手踱步,眼光在红墙上瞄来瞄去。
    “缉拿类悬赏,头号,雷因斯大盗柳一刀,悬红金币一百。唔,这个看起来好像危险了点,还是换一个吧。”
    摇摇头,他把目光移到寻人类,盯着第一张告示发呆。
    那是一篇寻人通告,发告示的是雷因斯王廷,该国长公主的失踪案,是近几个月来大陆上最轰动的新闻之一。
    “悬红金币一千,啧啧,可真不少。雷因斯可真是凯,不过,连图像也没个一张,这要怎么找人?那些高官贵族,不但办事糊涂,连脑子也不中用了。”
    他再看了看其他布告,转身离去,在人来人往的大道上四处溜达。
    神色好奇,到处张望,彷佛对眼前的一切,都有着初见的新奇。
    洁白的儒士服,穿在他魁梧的身上,显的过于僵硬,很不协调。
    来往的行人,对于这号人物,指指点点,议论不休。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
    一声暴喝,吓退了周围人群的异样眼光,青年肚里破口大骂。
    “那只该死的笨猪,穿的这是什么别扭衣服,本大爷全身都快被紧死了。”
    十五年的山居生活,从未换过衣服,布料早已腐朽,现在穿的这件,是适才下山时,路上向行人抢夺而来。
    抢来的衣服,不但不合身,兼之不明白衣服的穿法,腰带扣错,衣衽反穿,左手袖子破裂,荒谬百出,一头篙草蓬似的乱发,活像个东瀛浪人,引来许多侧目。
    好在杭州城内,原本就有一批自命新卫的文人,常常衣服裤子反着穿,形式诡异,颇有晋人遗风,人们见怪不怪,倒也没什么奇异的地方。
    正自暗暗恼火,没有注意周遭,猛被人撞了满怀。
    “混帐东西……”
    “啊!对不起。”
    撞人的,是个小男孩,风吹会倒般的身体,瘦弱异常,身上的衣衫,七缝八补,连当抹布都嫌破,浓浓的酸臭味,刺鼻的令人皱眉,头脸之上,满是乌麻麻的尘灰,看不清面目,也不知道多久没洗过澡了,看上去,是个典型的流浪者。
    匆匆道了歉,男孩正要离开,一只强而有力的手臂,抓住了他的肩膀,回过头来,适才的受害者,满脸怒容,本是洁白的绸衫上,多出了老大一块油渍。
    “臭小鬼,就这样就想开溜了吗?”
    “我刚才已经道过歉了。”
    “如果道歉可以解决一切,那就不需要衙门了。”
    儒衣青年指着衣服上的乌斑,怒声道:“赔我的衣服来。”
    “我……我没有钱…”
    似乎被他的暴怒所震慑,男孩吓得退了两步。
    “没有钱,你骗谁啊!快拿出来。”
    “我真的……真的没有钱啊!”
    见到如此狰狞的面孔,男孩几乎要哭出来了。
    “弄脏了别人的衣服,半点悔悟也没有吗?快赔来。”
    “你……你是强盗啊!这样逼人要钱。”
    “哼!你不赔我,本大爷比强盗还要危险啦!”
    “你……你想做什么?哇!快住手啊!”
    一把将男孩揪起,上下使劲晃动,只听到地上叮叮作响,几枚铜币在摇晃中掉落地面。
    把人放下,这个可怜的小家伙,被摇得头昏脑胀,站不住脚。
    他点了点铜币的数目,感到满意。
    “一、二、三、四、五……咦!”
    他的眼光,停在一个小布包的上头,那东西看起来灰朴朴的,颇为陈旧,却又被包裹的密不透风,显然原本的持有人,对之非常慎重。
    而重点是,半刻钟前,这样东西还在自己的怀里。
    再看到周围散落的,另外几个钱包,他终于明白,发生什么事了。
    回头一看,男孩蹑手蹑脚,正要逃跑。
    “臭小鬼。”
    怒喝一声,犹如平地惊雷,一个箭步抢上,捉小鸡似的,把人牢牢按住。
    “本大爷的东西,你也敢偷。”
    “哇!对不起。”
    “当小偷已经够可恶了,你居然还当了个不长眼睛的小偷。本大爷今天就要你知道,什么叫做坏人。”
    左臂将人提起,右臂高举,便要挥下。
    来往的行人见到这一幕,纷纷视若不见,在大城市之中,这种事情,每日不知道重演多少回,管也管不完,是以每个人早已见怪不怪,无心理会,只要自己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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