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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部分

风姿物语-第94部分

小说: 风姿物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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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废园厉鬼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没有人能给出肯定答案,上百种说法,在耳语的传闻中,累积了废园的凄厉传说,而继续吞噬著人命,甚至连已有相当根基、想藉阴气修练巫法的魔导师,也成了传说牺牲品的一部份。魔导师公会在派人勘定後,将此地划为一级危险区,而禁止有人涉足其中。暹罗城的一般居民,更是将此处视为禁地,相争告诫。
    现在,明明知道兰斯极有可能躲进了废园,但要说是进去搜查,众人面面相觑,皆如土色,忆起从小听过的种种传说,几乎连腿都快软了,哪还有胆子进去窥探。
    可是,就此让五百枚金币从身边溜走,那又说什么也不甘心。莫可奈何之下,只好各自散开,自行巡视废园各处出口,反正兰斯迟早得出来,而废园的鬼再凶,也不至於攻击到园外的世界,这样,应该是没问题的。
    “可恶,这些家伙怎么这么烦人啊!”兰斯从墙壁的破孔,窥视著外界的动向,基於专业的经验,他判断出人群没有散去,而是改为把守出入口式的巡逻,并且绝非一时三刻内会散去,自己得藏匿在这园中一段时间了。
    他是翻墙进来的。既是做贼,自然要习惯给人追,像这类的求生本事,兰斯早就滚瓜烂熟,先是加快速度拉开距离,趁机翻过围墙,摒息藏匿,果然,一如原先的预料,慑於鬼屋的盛名,没人敢追进来,逃脱计画成功。不过,倘若让兰斯真的弄清楚了这废园的种种传闻,恐怕夺门而逃的就是他了。
    “算了,反正本大爷也还要多呆一阵子,就让这些傻鸟在外面喝风好了。”兰斯说著,由林中觅路往内走去。
    其实,连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为什么要选择这地方做藏身所。昨晚,自己给那女鬼吓得破胆而逃,可是事後回想,实在也不觉得有什么恐怖,虽然没看见女鬼的脸,无法判断是否是青面獠牙,但从记忆中的苗条身段来看,似乎是个美人,自己连面目也没看清,就被吓得夺路狂奔,真是大大的没面子,趁著现在青天白日,百鬼辟易,刚好重来一探,挽回面子。
    还有一个理由,就是要捡回昨晚弄丢的那柄刀子,这柄刀的来历有些特异,失落了非同小可。昨天大小混乱接踵而来,待得到城外与有雪会合,才发现兵器失落,後来回想,便是失落在这沈氏园中,此次进城的目的之一,本来也就是为了取回兵器。
    拨开长草,兰斯走上了回廊。这沈家园林确实是相当壮观,虽然现在已经残破不堪,但仍是可以从其规模中想见昔日盛景,而且尽避草木荒芜,藤蔓遍生,但园子大致的面目却还保留的不错,实在不像是两千年前的东西。
    “这么说很奇怪,不过,这座园子不像是荒废,反而倒像是……”一面走著,兰斯心里犯著嘀咕。
    明明是青天白日,但园中弥漫的寒气,仍然让人冻的直打哆嗦,而且不是那种冻人身体的凉气,而是让人打从心底凉起,直令头皮发麻的寒意,就连兰斯这么粗线条的人,也本能地感到不安。心惊之下,所有的景物都变得不对劲,就连静栖的草木也好像张牙舞爪起来。
    在他的感觉里,这座园子不像是荒废了,反而像是被某种力量给封住了,不然,本来应该风化的东西,为什么还能保存的那么完整呢?
    想到这里,兰斯不由得心里暗骂,都是雷因斯的那臭丫头不好,每次欢好过後,总爱挑些鬼怪传闻、魔法常识来当床边故事,就是因为这些东西听太多,才害得自己一听到鬼怪就头痛。
    “这么说起来,死鬼臭老头也很爱讲鬼故事啊!”出自一种难以理解的心情,兰斯想起了养父。记忆中,荒山寂寂,每当夜晚无事,老头子也很爱说一些江湖轶闻,或是吹嘘自己当年多么神勇,诛除了多少厉害的妖魔鬼怪,讲到夸张处,常引得压根儿就不信的兰斯捧腹大笑。
    很奇怪的,一想起这两个人,兰斯就有种想笑的冲动。不是可笑,而是某种安心、舒适的感觉,填满了整个胸膛,让人不由自主的微笑出来。园子里的阴森气息,也彷佛消褪许多,没有那么可怕了。
    “去,有什么好怕的,瞧瞧本大爷百邪辟易的手段吧!”哼著不成调的歌谣,兰斯迈开大步,朝後方梅林步去——
    步进梅林,那种极冰凉的感觉又冒了上来,兰斯呼了两口气,大著胆子迈入林中。
    昨晚夜色太黑,很多东西没有看清楚,而现在看来,在茂密的枝干间,梅花朵朵绽放,红的、白的、青的、黄的,英华缤纷,便宛如多种不同色的云彩,飘荡於树上,虽然没有一般咏梅的暗香稀疏之美,却也大见雅致。
    “他娘的,果然是个鬼地方,梅花哪有这等开法?”兰斯生长山野,各类花草的开谢时节自然熟知,只见眼前梅树成林,各类名种梅花错落生长,而没有一棵树的开放时节与旁边的相同。寒冬盛放的白梅旁,是正含苞的青梅,换言之,这里的每一株梅花,都被停滞在独立的时光中。
    “难怪有雪说这里梅花终年不谢,想不到还有这等古怪。”越看越觉不对,还是早点离开为妙,兰斯定下心来,照著记忆中的方向,去找自己昨晚的行迹。
    “哎呀,找到了。”就在前方不远处,兰斯随身配戴的长刀,斜插在一株梅树之下,兰斯大喜过望,一个箭步窜上前去,将刀拔起。
    “乓!”
    刀拔起的刹那,下方响起了清脆的声音,兰斯顺势一看,只惊的差没连头发也竖起来。
    在下方,一个瓷瓮裂成两半,看样子,适才钢刀就是插在那上面,给自己鲁莽一拔,登时破裂。而那瓷瓮的形式,似乎便正是昨晚所见的骨灰瓮。
    兰斯这一惊非同小可,所谓“鬼是女的厉”,自己弄坏了人家的遗骨,倘若就此惹得女鬼缠身,那只怕没命离开暹罗城了。心惊胆跳之下,便要跪下祝祷道歉,忽然又觉得眼前有些不对,定睛看来,却见那瓮中并无骨灰遗骸那类的东西。
    “这是怎么回事?”兰斯蹲下身来审视。既然瓮中装的并非骨骸,那兰斯大爷胆子便大的多,举指拨开瓷瓮碎片。在碎片之下,是一些细碎物件,一只荷包、一根簪子、几封纸包,与一柄团扇。
    “奇怪,这不是骨灰瓮啊!”兰斯啧啧称奇,一时间忘了离去,想起瓮上好像有字,便试著将碎裂的骨灰瓮拼好。
    这瓷瓮埋地已久,而兰斯拔刀时手劲又大,如今裂成粉碎,哪里拼的回去,但从地上的碎片中,还是可以看到残馀的一些字样,“爱女病弱”“早亡”“生平爱物”“最爱庭园”“远眺”“长思”……,拼凑起来,大概可以明白原先的意思。
    记得昨晚看见这瓮上有个大大的“沈”字,这么说来,是当初不知道哪一代的沈家主人,有个女儿病逝,他伤痛之馀,将女儿平时爱用的小东西,埋在这庭园中,故而才有这瓷瓮的存在。
    兰斯心道∶“我就说嘛,哪有人把骨灰葬在自家院子的,原来是这么回事。”这些小东西值不了多少钱,便算是价值连城,此情此景下,他也不敢妄动。恭恭谨谨地祷告了一遍,将东西拾回碎瓷片中。
    待得拾起那团扇时,扇面似乎有字画,轻轻将灰尘拂去,扇面上是一副仕女梳妆图,旁边题著一款小令。
    “今年花信又匆匆,为谁开,雪中高树?
    鬓影云丝,孤灯白兔,镜里风华处。
    病榻寂寞久缠绵,凤帏苦卧更难眠。
    鹊巢空筑,流星徒坠,只有月相怜!”
    笔致柔顺妩媚,是出自闺秀之手,清简数笔间,别有一种凄凉意味,再配合词中意义,当时的情境更是昭然若揭。兰斯虽然不通文墨,但“鹊巢空筑、流星徒坠”中所流露的病中自伤寂寞之意,这点他是可以咀嚼出来的。
    取饼几封纸包,兰斯凑近一闻,果然,虽然味道已经变淡,但依旧可以分辨出来,是某种山草药。纸包封口隐然有胭脂香气,看来,这应该是团扇主人当年服用的药草吧!
    兰斯回望所来之处,在重重梅林的尽头,是一座独立式楼阁,恰好可以眺望整个梅林,那么,是不是在许久许久之前,有一名深闺少女,长年缠绵於病榻,对镜感伤年华。在百般寂寥之下,她望著园中的梅花坠落,猜想自己来日无多,提笔填词。
    那份寂寞、无奈,这时想来,真是想想也觉得凄凉,而那女孩却“只有月相怜”。
    兰斯把玩著团扇,在梅树下伫立不语。有一种很哀伤、很哀伤的感觉,无声地洒遍了他的精神大地。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当他注视团扇,想像一个妙龄女子,在药炉烛火下,静卧病榻,苍白著脸,举帕轻咳的景象,突然间,一抹紫影在脑际划过,跟著,胸口整个痛起来。
    “怎么回事,旧伤不是已经好了吗?怎么突然又发作起来,真他娘的。”兰斯抚著胸口,皱起了眉头。下山之後,与苍月草相会之前,自己的胸口,曾经受了莫名其妙的伤,伤愈,结了近寸长的伤疤,而後,每当夜阑人静,往往胸口就会有莫名的隐痛,跟著,便是极剧烈的头痛。
    “可恶,又来了,下次见著阿草那臭女人,一定要她彻底检查一次,不能再用风湿的烂理由搪塞过去了。”头又开始做痛,兰斯忍不住呻吟出声。
    他非常厌恶这个时刻,不光是为了快要裂开的头痛,更是因为在头痛之馀,有另外一种想落泪的冲动,重新涌上心头。
    就像现在。
    兰斯深深吸了口气,把那份感觉压抑下去。此刻他心情大坏,而刀既然已经拿了,就该早点离开这里,该做的事还很多呢。
    把东西放入瓷瓮,重新埋好,兰斯便欲离去,方要举步,瞥见地上散乱的梅花瓣,心中一动,打个哈哈∶“人说礼尚往来,今天本大爷从你这边把刀拿走,总也该留点什么做补偿,可别给人家说,兰斯大爷欺压妇孺。”
    他这么说,一半是因为心情恶劣之馀,很想开些玩笑自我消遣,另外一半,却是有些异想天开,想说人家寂寞已久,自己既然从她“坟上”取走刀子,总得另外留个什么东西陪陪她才是。
    在怀中左掏右找,寻不出个适当的物件,他个性豪迈,素来不爱细小玩物,现在突然说要找,一时之间也还真变不出来。翻了几翻之後,忽然眼前一亮,喜道∶“有了。”
    从怀中掏出一块丝绢,样式很是美观,送给女孩子正合适。兰斯挑了根较细的树枝,把丝绢缚在枝头上,笑道∶“你是深闺怨妇,本大爷是无德浪子,说来也算是一对,这帕子是不是算作定情礼物呢?”
    炳哈一笑,迈开步子,觅路出园了。
    微风轻轻拂过枝梢,吹弄手绢,沙沙声响,如初雪般的梅花瓣,重新又洒遍了一地。暗香袭人,冷光疏枝中,似乎有一道素白身影,在梅树下若隐若现。
    “唉……”
    一声低语,合在风中轻轻响起,不知是风声,抑或是叹息?——
    兰斯来到了一所废弃的大屋前,这所大屋位置偏僻,又因主人搬走已久,故而以荒废了好长的一段时日,雪特人口耳相传,往往成为了在暹罗城中的栖身所。
    在入城之前,有雪提供了这场所,作为四人入城後,暂时的歇脚处,哪想到事隔不到几个时辰,当初约定的伙伴已经死散零星了。
    步进内堂,荒置的厅堂内散发著一股霉味,四周死寂,仅有远方偶尔传来的风吹声,地上狼籍一片,看来不知是几天之前,另有他人在此生火煮食过,这屋子是雪特人常用的聚会所,那么来此的应该也是雪特人吧!
    此情此境,兰斯格外感受到孤单,他本就是个爱热闹的人,这时却连个可以说话的对象都没有,想到入城以来事事不顺,刚结交的几个朋友也遭遇横祸,不由得仰天长叹。
    “咦!是兰斯大哥吗?”
    兰斯叹息未毕,左首方桌下的乾草堆中,突然窜出一人,长发布衣,面目清隽,却不是源五郎是谁。他一把抓住兰斯,高兴的拉住兰斯直摇晃,喜道∶“太好了,太好了,还能看到大哥,真的是太好了……”
    兰斯乍逢故友,也是大喜过望,一时间什么隔阂都给忘了,握著源五郎的手,好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来。看他身上绑了好几条绷带,显然在掩护自己逃走时受了伤,又想起在危难之时,这人不顾自身安危,只是一个劲儿掩护自己逃走,兰斯真是感动的热泪盈眶。
    好一会儿,兰斯才勉强挤出一句话,“患难见真情,你果然是我的好兄弟。”
    源五郎似乎也极为感动,清了清嗓子,道∶“当初是大哥助我脱离火坑,小弟欠大哥的太多,根本都还不完,这点东西又算的了什么呢?”
    兰斯道∶“自家兄弟,说什么欠不欠的。”又道∶“对了,你是怎么逃出来的?其他人呢?”在兰斯推想,花次郎武功最高,最有希望杀出重围,而源五郎和有雪这两人几乎是不会武功,在那情形中等若是九死一生,而今源五郎在此,那其他两人呢?
    源五郎黯然道∶“是花二哥拼了死命救我出重围的,那时候情况危急,他一个人打二十个,身中十八刀,浑身是血,还拼了命掩护我,唉……可怜的花二哥,我离开时最後一眼,只看到他被团团围住,恐怕凶多吉少了。”
    兰斯听得目瞪口呆,很想说∶打死都想不到那阴阳怪气的家伙这么有义气,但是又觉此话不便出口,於是改问道∶“那有雪呢?他也逃出来了吗?”
    源五郎迟疑道∶“那时候场面很混乱,烟雾又浓,我们与有雪大哥失散了,不知道他……”话声未落,门口传来一声呻吟,两人一齐望去,只闻门口血腥味大盛,一个血红色的肥胖身影,跌跌撞撞的摔了进来。
    “哇!表啊。”“哇!血人李煜来了。”兰斯、源五郎惊叫声中,那道人影已经跌倒在地,呻吟出声。
    “哎呀……”
    源五郎惊道∶“咦!大哥,是有雪大哥啊。”兰斯亦是一惊,再一看,果然便是有雪,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全身是血,弄得跟个血人似的。
    “有雪,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哎!我……我身中八十三刀,那些……守备兵一定看我是雪特人,特别多砍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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