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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书店情欲往事-第3部分

小说: 书店情欲往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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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学校中文系有个教授,去南方开学术研讨会,潇洒时,有脱衣舞女拉他的生意,他就把她带到宾馆里。”我干活儿,罗素就在一边给我讲他们学校的趣事,“结果呢,他并不进行实质性接触,而是问这问那,还给脱衣舞女大讲贞操之必要,最后脱衣舞女终于忍无可忍,反从自己兜里掏出几百块丢到教授脸上,就要走,他拦着……”
“接下来呢?”我对这个故事有了兴趣,撂下手里的活计,听她说。
“接下来他还是把她睡了。付款时,硬是赖掉五十块。”罗素的嘴角含着一丝冷笑,仿佛贴身丫鬟笑话千金小姐赤着脚,忘了穿绣花鞋似的,“这位教授简直丢掉了知识分子赖以自豪的一切。”
“我靠,甚至包括尊严的底线。”我历来鄙视这种又要游戏,又不遵守游戏规则的家伙,不管他是教授还是的哥,一概红牌罚下才是。
“天晚了,不陪你白话了。”罗素突然起身,把她拎来的那一只精美的塑料袋子推给我,我问是什么,她只是眨眨眼,说了句自己看,便一阵风似的飘然而去。她的眼,好似一部无字天书。
还是好奇心盛,净了手,赶紧就去将袋子打开,竟是一盒生日蛋糕,还有生日卡以及生日卡上祝福的话。一股奶油的香气袅袅地弥漫开,连笼中的鹦鹉都直咽唾沫,先就掰一块喂它,免得它闹。
离开店,我差一点儿找不着北。
这天,电话铃响时,我正在冲澡,铃声很急很有脾气。怕耽误事,就裸着身子跌跌撞撞地跑出来接,却原来是柳彬,嘿嘿笑着说他在山西段黄河岸边搭起的帐篷里。
“这里的黄河水急浪高,风声雨声,壮观极了。”我冷,顺手扯过一条被单裹在身上,听他说,“没电,我点一盏马灯,喝酒,吃驴肉干,还有当地的一家媒体记者陪我。”
“男的女的?”
“我从不接受男记者的采访,女的么,正好红袖添香。”电话里的噪音虽然挺大,还是能听出他的风光无限。
“你又把人家睡了吧?”
“天生尤物,风情万种,我可是从来舍不得糟蹋东西的,不睡,可惜了。”说罢,又放肆地笑起来。
撂下电话,我就接二连三地打起喷嚏来,赶紧擦擦湿淋淋的头,钻进被窝蜷缩着身子,暖和暖和。柳彬这个混蛋,只顾自己抒情痛快,差点儿断了卿卿性命!
煮了一大杯咖啡,拈开台灯,趴在床上看书,我没有端坐看书的良好习惯,写字也这样,甜妞说我酷似癞蛤蟆。我床头堆着的净是《西谛书话》、《晦庵书话》和《榆下说书》之类的书,因吝惜书,从不在书上折角,要紧处便夹一片枫叶,当书签用,书签夹多了,书就显得特厚特臃肿。我一直幻想着写一本《贩书偶记》那样的书,将经过见过的书人书事记下来,其实也为记下人世间的眷恋和缱绻。
看书的时候,我总不停地抽烟,烟盒一撕两半,让烟卷随意摊开来,抽时伸手一够就能够着。
我的本能告诉我,只有书才能伴我一生,才能让我真正快乐。记得在大学里,我曾宣称自己毕生追求的只有两种东西,就是性与艺术,同学们无不以为我前卫而疯狂,几年过来,我才知道,性并不代表女人,艺术也不都藏在象牙塔里,爬上去便可获取,事情远没那么简单,弄不好会走火入魔的。而书呢,仿佛是一群牛仔裤和超短裙之中的一袭蝉翼纱的素白旗袍,清幽典雅,历久弥香,到拄拐杖的年纪,仍能记得起。
我把我的想法说给甜妞,我说我要开一家我理想中那样的特色书店,终生与书相伴。
“简直是异想天开。”亏她还是纺织工学院毕业,竟一点儿不懂我。那次,我去苏州冷摊收书,摔坏了腿,躺倒不能动,她还轰轰烈烈地批判我一通。我辩说:当年邵洵美开过书店,姚蓬子开过书店,连写《性史》的张竞生也开过“美的书店”……
“叫我说你什么好。”甜妞只是摇头,就像见一个关东大汉在用高脚杯喝陈年花雕,怎么看怎么别扭。
兜里有了些散碎银两之后,我就把“油纸伞书坊”开起来,她竟没有任何表示,事不关己的样子;言来语去地撩拨她,也是浑然不觉。对此,我极为不满。我是表面上强梁,其实内心像青花瓷器那么脆薄,碰一碰,就痛。
书坊开张不久,进来一个时尚女孩儿,翻翻看看,打了个响指,说了句,“这书店,我喜欢,”她要留下来。我心里说了句,“这女孩儿,我喜欢,”于是,我就答应把她留下来——这个女孩儿就是研究生罗素。
一晚,想了甜妞,又想了罗素,就没了睡意,思绪麻一样的乱。明天还要早起,我默诵着崔健同志的歌词:该让我听见水声听见鸣叫,该让我舒舒服服睡个好觉……梦神果然就来叩门了。
转天晚上,罗素约我跟她一起参加一个派对。
这个派对叫“长传冲吊”,我还以为是球迷的聚会呢,陪着罗素到了那里,才知道不是。钢琴师弹着没有脊梁骨的曲子,纸醉金迷间泛着轻佻,泛着石榴裙香,浓浓重重的一股子布尔乔亚气息扑面而来。宾客也俱是鸳鸯蝴蝶派小说里的人物,端着酒杯晃来晃去,晃得人眼晕。
我问罗素:“主人是谁?”
“喏,那位——”罗素带我跟主人见面,是一个嫁到巴黎没几年又回来的舞蹈演员,虽然看上去她那精加工过的脸神采飞扬,但掩盖不住五官周围恣意挥洒的真草隶篆。
罗素特意穿上一件白色纱裙,素素净净的,只有一个草书的汉字“竹”绣在前襟,红得醒目。而我依然是一贯的装束。来之前,罗素问过:你仅有这么一身衣服吗?我说:还有好几身呢。于是,她陪我回家去换,拉开衣柜一看,那几身也都是白T恤、绿军裤,就说道:算了,就穿这身吧,也挺酷的。
这里的氛围显然不大适合我,罗素让我坐在靠角落的一张空桌旁,塞给我一杯波希米亚餐酒,就忙着四处应酬去了,灵巧飘忽得好像一条鱼。
灯光暗淡,暗淡地辉映着一张张用酒染过的红褐色的脸。远处有一对对舞者游弋。女主人几次过来招呼我,“这里的女孩子挺多的,可以跟她们去聊聊。”
我说:“静静坐着就很好。”这时候,装饰得很戏剧的大厅里,开始缠缠绵绵地荡漾起性欲的涟漪,旁边那桌已有人在接吻,动的是嘴,身子则久久地保持着静止状态。我直担心,跳舞跳累的人,稍不留神会拿他们当石头雕像,靠一靠。
坐久了,想活动活动,不意竟在楼梯拐角撞到一对站着搞行为艺术的男女,他们倒无所谓,狼狈的是我,跑得落花流水,他们继续他们的高难动作。过来过去的人,一律视而不见,倒显得我少见多怪了。借用穆时英的话说:这样的晚上,是没有理性的日子,是法官也想犯罪的日子,是上帝进地狱的日子。
有点儿腻了,后悔非要跟罗素来。音乐转换成华尔兹的时候,一位戴眼镜的小姐邀过我,年轻轻的,脸蛋子竟粗得像牛皮烫金封面,实在让我打不起精神来,也就作罢。
罗素回来时已是醉醺醺的了,脸上的硬件软件都仿佛让酒精泡过。我问她去哪儿了,用这么久。她想妩媚地笑一笑,可惜五官不听话,“你甭管,再给我拿两杯酒来。”她说。
我乖乖把酒拿来,她端起一杯一扬脖咕咚就下肚了,咂咂嘴说:“他们说我是白雪公主,你说是吗?”
我不知如何回答才好。也许她并不需要我的回答,跟着又去端酒又要喝,我拦下了,发现她的颊上有泪痕,显见是刚刚哭过的。我问她要不要跳跳舞,散散心,罗素就使劲儿摇摇头,暗暗欷殻В路鹗芰颂齑蟮奈前阄拗N腋б桓募纾夷茏龅闹荒苁钦飧觯荒芨б桓募纭馐蔷涞缬袄锏木浠妗�
她长长的睫毛湿了,像雨滴洇在荒草上,“为什么总是这样,总是找不到一方天地来安置我漂浮的心?”
话说得有点儿辛酸。此时客厅的灯盏更暗了,恹恹的像一张泼墨的宣纸,一笔一画全是颓废。她的感慨不过是情场失意的浅斟低唱吧,我想,说深说浅都是错,只好调侃一句:“剪不断,理还乱,是私情。”
“呸,你!”听我这么一说,罗素不禁笑了,是破涕为笑的那种。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收拾好心情,重新上路就是了。”我又说。
“问题是老这样迎来送往的,什么时候是个头啊。”她叹了一声,满脸的故事。
“你是担心自己嫁不出去吧?”我刺她,她居然没听见似的,只是嘟嘟囔囔地讲着,如耳语,大意是说有一天她突然迷上了一个三十岁的男生,因为他身上散发着一股子蜂蜜的味道,好上大半年,才发现他是个自私自利的家伙,而且财迷。迟疑了一段时间,终于决心离开他,让他回到他的老婆孩子身边去了。
“哦,他是个有家室的男人?”我愕然。
她翻翻眼皮,说道:“未婚的男人大多是低能的男人,别人不要,我凭什么要?我又不是接收大员!”
“看来,你对第三者插足有特殊的爱好。”我冷嘲热讽了一句。
她想反驳我,正好有成双成对告辞的人从身边过,她就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说:“我们也走,我不想再见到他。”
坐在出租车上,我问她要去哪儿,她信口说去你家,然后就把头枕在我肩上,阖上了眼睛。街上的霓虹灯光一闪一闪地映在她脸上,文静得看不出七情六欲来,可是她的手却蛇一样的伸进我的衣内,用指甲轻轻划着我的胸口……
进到我屋里,罗素三下五除二地脱去裙衫,白晃晃的一条,跟着又蛮横地来解我的裤腰带,嘴里还不住地用英语吵吵,我不懂英语,我却知道那是一句很粗的话。
我说:你是醉了,改日吧。罗素推我倒在床上,呼呼喘着说:“我就要今天开始我的新生活。”成语“气势汹汹”恐怕就是用来形容她此时此刻样子的。
她的身体是骨感的,但又匀称得凹凸有致,最让我惊奇的是,她的阴毛竟是修剪过的,蓊郁的一缕,特艺术。这么疯狂的罗素,我还是从没见过的,和她相拥时,我脑海里出现过莎朗·斯通演过的某些角色和某些情景。
做爱不要男人覆盖,而是她在上面驰骋,也是我不曾体验的,我只在《查特莱夫人的情人》那本书中读到过:她疯狂地摇摆起伏着她的腰肢,而他则以自己全部意志和贡献精神,英勇地保持着硬挺,不拔出来,直到她轻声呼喊着达到高潮……
从始至终,我都是木偶,而她是牵线人。事后,罗素说跟男人同床睡不着,匆匆穿好衣,嫣然说了一句“谢谢你的精液”就走了。我送她,她出得门来马上又是一副淑女形象,所谓静若处子,便是她这样了。望着她的背影,我觉得刚刚发生的一切都不像是真的,像梦。
回屋,见桌上镜架里的甜妞在冲我笑,似在笑我的荒唐,只是那笑里有几分憔悴。
一早,王鹤生给我发来电子邮件,说他在澳洲生活很太平,妻子爱他疼他宠他如顽童一般。我立马回了他一封,骂他只管去过清风明月的悠闲日子,倒把我丢在水深火热之中煎熬这么久,真该将他批倒斗臭,再踏上一万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王鹤生就是那个引我走上经商之路的人,我所在的出音乐盒带的那家文化公司也是他的,我是让他抓壮丁抓来的,如此上了贼船。
我不太清楚王鹤生是怎样勾搭上公司企划部的那个女孩的,反正他把人家的肚子搞大了,女孩儿决计从一而终,非他不嫁,每次见他都让他把耳朵贴在她的腹部,“你能听见小宝宝在动吗?”显然王鹤生被吓到了,只好夹着尾巴逃跑了,求我替他临时打点公司。
我虽然不是在水泊梁山长大,不过为兄弟两肋插刀的劲头还是有的,于是乎,就飞广州走马上任去了。开始他是通过电话遥控,后来邂逅了一位大他八岁的阿姐,他说跟牛奶面包布丁一样的可爱,一拍即合,难舍难分,也就乐不思蜀了,只说,“公司我不要了,你随便处理好了,”便牵着阿姐的手尽情地游山玩水,一直到澳洲才停下来。
本以为十天半月就可以交差了事,竟变得遥遥无期,被套牢了。只好跟一群歌星进录音棚摸爬滚打,伤春悲秋是顾不上了,夜深时宿在棚里倒成了常有的事。偶尔一觉醒来,朦胧着与身边写歌词的女孩儿云雨一番,掉头又睡……从棚里出来,还要跑工厂跑音像店。
累得我除了骂娘别无选择,毕竟是受人之托,装装江湖还是必要的,只好硬撑着。每月,我都把纯利润汇给王鹤生,王鹤生再三推辞,不住对着话筒唠叨:“这不是抽我的耳光吗!”我仍我行我素,我妈说,做人要仁义一点儿。
渐渐,这一行不太好干了,翻唱歌曲赶不上原创歌曲那么吃香了,盒带也没光盘那么时兴,终于有一天,我在电话里对王鹤生说:“哥们儿,我累了。”
“歇歇吧,”王鹤生声音哽咽着说,“至于公司,卖掉也好,丢掉也好,随便你——别忘了多带些钱回家。”我也有点儿感动,心里说:你小子也有泫然欲泣的时候,还算性情。
做了“离休老干部”,我们俩隔三差五通过电邮保持着联络,他告诉我,他现在的生活素朴多了,反倒有了悠然见南山的自在,娶一个比自己大的女人实在舒服,情趣多多;还拖着老腔说年轻人做爱随时随地都想要,交通灯还没有转绿的一刹那也不闲着,人老了总想等到教皇就职大典之类的大日子才要一下,他说我是前者,他则是后者。我要是告诉他,电视上报道,某歌星和某公司签约了,某歌星是我们熟悉的,某公司也是常打交道的,他就赶紧打断我:恍若隔世,八年了,别提它了!
王鹤生在澳洲养了两条奶牛,他说挤出的奶鲜美极了,我特想去尝尝,甜妞就说:你这人太喜欢异想天开,天马行空时多,脚踏实地时少。
这种话,罗素是不会说的。
不管怎样,有了一夜情,再见罗素多少有点儿不大自然,罗素却不,很泰然自若,而且谈笑风声,整理书架时,拿起汪静之的诗集《蕙的风》还说:“一次,暨南大学的学生问汪诗人,《蕙的风》的书名有什么含义,汪诗人说蕙是他以前追求过的爱人,这部诗集就是为她写的,写好了,出版了,送了给她,谁知她正眼瞧也不瞧,她嫌他穷,后来嫁给一个官僚去了。”讲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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