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贝-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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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蜂吧,一个历来以摇滚人云集出名的酒吧,有无数长发或短发的面有病容但屁股绷得紧紧的乐手,他们比赛弹吉他的速度也较量追求漂亮女人的手段。这里的女人(Groupie或称骨肉皮),都有好莱坞女星般圆圆的胸脯,至少在某一方面能吸引混在音乐圈里的坏胚子们(有钱、有权、有才、有身体等等)。
音乐很吵,烟味、酒味和香水味都挺重,穿过暗得像实行灯火管制的走道,我看到了朴勇。他抽着烟在串一串银珠子。
我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他抬头,张大嘴,然后把手里的东西往旁边的女孩手里一放,猛地给我来了一个大拥抱。“你真的来了?——疯狂的上海女人。你好吗?”他认真地看看我的脸,“好像瘦了很多,谁在折磨你?说出来我替你去摆平,折磨一个美丽的女人是种错误更是种罪恶。”都说北京男人可以说整卡车整卡车的热情的话,说完之后就拉倒,谁也不会再去提,可我还是很享受这种像烈焰像冰淇淋的语言式抚慰。
我们很响地亲对方的嘴,他指着旁边的女孩给我介绍,“我朋友,罗西,摄影师。”
对罗西说,“上海来的CoCo,复旦毕业在写小说。”我们握握手。她已经串好了那串银珠子,朴勇接过来戴在手腕上,“刚刚吃饭的时候不小心弄散了。”他咕哝着,撩撩头发,对服务生做手势,“来杯啤酒怎么样?”我点点头,“谢谢。”
舞台上有人在整理几根电线,看来演出快要开始了,“我去过你家里,你不在,——对了,今晚我能睡你那里吗?”我问朴勇。“嗨,别睡了,玩一宿嘛。我介绍你认识一些酷男猛男。”“我可不要。”我撇了撇嘴,他的女朋友假装没听到我们在说什么,目光从两边低垂的头发中掩映而出,毫无表情地看着什么。她有一个漂亮的鼻子和一头光滑的长发,胸部丰满,穿着青青黄黄像尼罗河般异域色彩的毛绒长裙。
一个非常漂亮的男人走过来,他漂亮得令人心疼,令人怕自己会喜欢上他但又怕遭其拒绝。他有光滑的皮肤、高高的个子,做成乱草般往上竖的发亮的头发,眼睛迷人如烟如诗,看人的时候会做出狐狸般的眼神,就叫做“狐视”,五官有波西米亚人般的挺拔和摄魂。引人注目的是他在下巴上蓄了一圈胡子,在干净的甜美中添上一份粗砺、另类的感觉。
他显然熟识朴勇和罗西,走过来打招呼。朴勇为我们介绍彼此,他叫飞苹果,是北京甚至是全国有名的造型师,拿着绿卡,穿梭于世界各地捕捉美的灵感和最新潮流,国内所有的女星都以找到他做造型为幸事。
我们聊起来,他一直微笑,眼睛的的如桃花,我不禁难受起来,不敢多看他,怕自己的眼神会发直。我并不打算在这夜有什么艳遇,处处留情的女人很滥,过了30岁她们的脸会暴露她们经历过的一切纵情和狂欢,我希望有时候男人们会像对作家而不是对女人一样对我。我自欺欺人地告诫着自己。
乐队上台了,电吉他猛地发出丛林猛兽般的吼叫,人群霎时亢奋起来,他们都像触了电似的摇晃着身体,把头甩得随时要断掉似的。我挤在人群里跟着晃,我现在真的快乐,因为我没有思想,因为我放弃力量,全都交给地狱冥火般的音乐。
在音乐的现场找到肉体狂欢的现场。
脸发蓝,脚踝发硬,陌生人在着火般的空气里互相调情。没有一只苍蝇可以飞进来并躲过这场由高分贝和激荡的微粒组成的可疑的浩劫。
我快乐死了,一个男人在台上歇斯底里地唱着。
飞苹果一直站在我旁边,他摸了摸我的臀部,对我微笑,我受不了这个漂亮男人,这个一直对我微笑着脸上有化妆痕迹的双性恋。他的眉他的鬓角他的腮都打过粉,他追逐男人也追逐女人,他说他的女朋友们一律吃他的男朋友们的醋,他总是陷在爱情的烦恼里不知何去何从。我说全国有8亿农民还在为怎么奔小康而发愁呢,你已是个特别幸福的人了。
他觉得我很聪明,也很有意思,看我一脸文静,毛衣的扣子扣得严严实实像淑女,可我经常说“操”。我不说话,心里却想谁叫你这么漂亮,使我变得这么神经质。我原来不爱说粗话的。
“你有一个可爱的臀部。”他在我耳边嚷着。音乐太吵了。
凌晨2点半,天空没有月亮,屋顶上有清冷的霜。的士驶过北京城,北京城在冬夜显得其大无比,像中世纪的村庄。
凌晨3点,我们来到另一个摇滚兄弟的寓所,屋子很大,女主人是个老美,以前也是摇滚圈里有名的骨肉皮,现从良下嫁给这位大鼻子鼓手。鼓手在四合院里围了一块小温室,温室里据说正栽培着大麻。一群人喝酒、听歌、打麻将、玩电脑游戏、跳跳舞、谈谈情。
凌晨4点,有人开始在主人家温暖的浴缸里做爱,有人已睡着,还有人在沙发上互相抚摸,剩下的人离开这儿去一家新疆餐馆吃拉面。我拉着朴勇的衣服,惟恐莫名其妙迷失在夜北京,一个人就一点不好玩而且恐怖,因为此时的空气里有如刀般的寒冷。
飞苹果消失了,一起吃拉面的人里没有他。我猜了五种可能,其中之一是他已被别人霸占了,或他霸占了别的人,谁知道呢。他永远是漂亮的猎人或猎物。幸好我没留电话给他,否则我会心理上很不平衡,仿佛被遗弃。圣诞夜的我,是一年之中最无聊也最可怜的我。
凌晨5点半,我吃了点药,在朴勇家的沙发上睡下来,唱机里在放极静的舒伯特抒情小品,四周安静,偶尔可听到外面的大马路上的卡车声,我睡不着,睡眠像长着小翅膀的影子远远地离开了我的身体,剩下的是清醒的意识和无力的躯壳。深灰色的黑暗像水一样浸泡着我,我觉得自己很肿,很轻,也很重。这种觉得自己已到了另一个世界的幻觉并不特别讨厌,似梦似真之间不清楚自己是死人还是活人,只是眼睛还能大睁着看天花板看四周的暗。
我终于捧住电话,倚在沙发上给天天打电话。他还没有完全醒过来,“我是谁?”
我问他,“是CoCo……我给你打过电话,你不在家。”他轻声说,并没有责备的语气,仿佛很放心我会安排得好好的。
“我在北京。”我说着,心里被一股又酸又累的柔情攫住,我也不知道此时此刻自己怎么会在北京,我是那么浮躁,一颗不安分的心永远在飘来飘去,一刻也不歇,好累,好没用,有时连写作也不能给我安全感和满足感,什么也没有,只有坐着飞机飞来飞去,只有夜夜失眠,音乐、酒精、性也不能拯救我,躺在黑暗的中心像个活死人就是睡不着,我想上帝会让我嫁给一个善良的盲人,因为我看到的都是黑暗。我在电话里哭了起来。
“不要哭,CoCo,你哭我会很难受的,发生了什么事?”天天困惑地说着,还没有从他药物催眠下的深沉睡眠中脱离出来。他基本上每晚吃药,我也差不多。
“没什么,朋友们的音乐会挺好的,我觉得很热闹……但我睡不着觉。我想我会睁着眼死掉……我没有力气回上海了,你也不在上海,我想你……我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你?”
“你来南方吧,这儿很好的……你的小说怎么样了?”
他一提到小说我就沉默了,我知道我肯定会回到上海继续写下去的。天天喜欢我那样子,我也清楚我只能那样子,否则我会失去很多人的爱,包括我自己的。只有写作才能让我跟其他平庸而讨厌的人区别开来,让我与众不同,让我从波西米亚玫瑰的灰烬中死而复生。
二十七 乱
二十七乱
在深蓝与魔鬼之间,是我。
——比利·市拉格
一个写作的人要是老想到自己的性别,是很要命的。
身为单纯又简单的男人或女人,也是很要命的。
——弗吉尼亚·伍尔芙
家里突然来了个电话,妈妈的左腿骨折了,是有一天停电电梯不开,她走楼梯时摔的,我定定地发了会儿呆,然后飞快地收拾了一下,坐车回到家里,父亲正在学校上课,家里有一个保姆在走来走去地忙,除此之外,屋子里是一片令人轻飘飘得要耳鸣的寂静。
妈妈躺在床上,闭着眼睛,瘦削苍白的脸上泛着旧而不真实的光,就像四周摆放着的家具那样的光。她的左腿脚踝骨的地方已经打上了厚厚的石膏,我轻手轻脚地走去,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来。
她睁开了眼睛,“你来了。”她只是这样简单地说。
“很痛吗?”我也是简单地问候。她伸出手,摸了摸我的手指,指甲上面的五颜六色的指甲油已褪去一半,看上去很奇怪。
她叹了口气,“小说写得怎么样?”
“不怎么样。……每天都写一点,不知道最后有多少人会喜欢看。”
“既然要当作家,就不要害怕那样的问题。……”她第一次用这样的口气跟我谈我的小说。我无言地看着她,想俯身紧紧地拥抱她,想说其实我是那么爱她,那么需要她的哪怕是片言只语的鼓励,那会给我镇静和力量。“想吃点什么吗?”我坐着终于没有动没有伸手去抱抱她,我只是静静地问。
她摇摇头,“你男朋友好吗?”她始终都不知道天天去过戒毒所的事。
“他画了很多画,非常好的画。可能会用在我的书里。”
“你,不能搬回来往一段时间吗?……一星期也行啊。”我对她笑笑,“好的,我的床还在老地方吧。”
保姆帮着我一起整理我的小卧室,朱砂搬出去后这房间就一直空着。书架上有一层薄薄的灰,长毛绒猩猩依旧放在书架最顶层。落日的余晖穿过窗户,在房间里投下暖色的一抹光。
我在床上躺了一会儿,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骑着念高中时的一辆旧自行车从路的这头到那头,沿途见到了不少熟人。然后在一个十字路口一辆黑色卡车突然冲向我,一群蒙面人从车上跳下来。为首的人挥舞着粉红色的手机,指挥着手下把我和我的车一齐扔到卡车车厢里,他们用手电筒照着我的眼睛,让我说出一个重要人物藏身所在,“将军在哪里?”他们迫切地盯着我,大声地问我。“快说,将军在哪里?”
“我不知道。”
“不要说谎,那是徒劳的,瞧瞧你手上的戒指,一个连自己丈夫藏在哪里都不知道的女人真该死。”我茫然地看了看左手,无名指上果然戴着一枚奢华耀眼的钻戒。
我绝望地挥舞着双手,“我真的不知道,杀了我也不知道啊。”
我醒来时,父亲已经从学校回来,为了怕吵到我,屋子里还是一片安静,但从阳台上飘来的雪茄烟的味道让我知道父亲回来了,并且快到晚餐时间了。
我起身下床,走到阳台上与爸爸打招呼。他换上了便服,在暮色中挺着微胖的肚子,渐白的头发在风中轻舞。他沉默地注视了我一会儿,“你睡着了吗?”我点点头,浮上一个笑容,“现在我精神很好,可以上山打老虎去。”
“好吧,该吃晚饭了。”他扶着我的肩,走进屋子。
妈妈已经被扶着坐在一把铺丝绒垫子的椅子里,餐桌上摆得满满当当,一鼻子的食物暖香。
晚上我陪爸爸玩了会儿国际象棋,妈妈斜倚在床上,不时地看一眼我们下棋,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日常琐闻,最后话题又扯到我的终生大事上。我不愿多谈,匆匆收了棋,在浴室洗了澡,回到自己的房间。
我在电话里告诉天天我要在这儿住一星期,然后又把下午做到的梦说给他听,问他是什么意思。他说我对自己写作上有成功的预感,但又陷入了无法克服的生存的焦虑感中。“真的吗?”我半信半疑。“你可以向吴大维证实一下。”他说。
这一星期很快在我陪着妈妈看电视、玩纸牌、吃绿豆百合汤、山芋芝麻糕、萝卜丝饼之类乱七八糟的甜点中度过了,在临走前的一夜,我被父亲叫到了书房里,促膝谈心到很晚。
“记得小时候你就爱一个人出去玩,结果总是迷路,你一直是个爱迷路的女孩子。”他说。
我坐在他对面的摇椅里抽烟,“是的。”我说,“现在我仍然经常迷路。”
“说到底,你太喜欢冒险,喜欢奇迹的发生,这都不算是致命的缺点。……但很多事都没有你想得那么简单,你在我们父母的眼里永远是个天真的小孩子……”
“可是……”我试图辩解。他挥挥手,“我们不会阻止你做任何想做的事,因为我们阻止不了……但有一点很重要,不管你做了什么,你都应该负起一切可能的后果。你经常挂在嘴边的萨特笔下的自由,只是‘选择的自由’,一种有前提的自由。”
“我同意。”我吐了一口烟,窗开着,书房里有插在花瓶里的香水百合的淡香,“父母总是了解自己的孩子的,不要用‘老套’这样的字眼来贬低长辈。”
“我没有。”我口是心非地说。
“你太情绪化,绝望的时候两眼一抹黑,高兴的时候又乐得过头。”
“可说实话,我喜欢自己这样子。”
“做一个真正出色的作家的前提是摒弃不必要的虚荣心,在浮躁的环境中学会保持心灵的独立。不要对作家这个身份沾沾自喜,你首先是一个人,一个女人,其次才是作家。”
“所以我总是穿着吊带裙和凉鞋去跳舞,热衷于与心理医生做朋友,听好音乐,读好书,吃富含维生素C和A的水果还吃钙片,做聪明出色的女人。——我会经常回来看你和妈妈的。我发誓。”
康妮邀请天天和我共进晚餐,并参观她那完成基本装修的餐馆。
晚餐是在露台上搭起来的木制与藤制桌椅上吃的。太阳落下去了,但天色还很亮,杨树、槐树的枝叶斜签而出,飘在头顶上。已被雇用并在进一步培训中的服务生穿了黑白分明的制服,迤逦地穿过大理石台阶,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