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岁月之二 远方-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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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生是和恩华两人肩搭着肩回宿舍的。走在回宿舍的路上,他的脚开始趔趄着,幸有恩华扶住。恩华似乎精神依然很好,对安生说道:“看来,你的身体还是差些。”安生未置与否,回到宿舍就倒床睡了。这一觉无疑睡得很美。
他本可以睡到傍晚的,十二月的广州天气让人睡着也是很美的,无奈中午的时候,宿舍楼就有人热热闹闹的声音了,直把他从梦乡里拉了出来。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大脑就像一只老旧的放映机,显得余兴未尽地断续放了几个片断,然后才嘎然而止。其实,眼睛仿佛被什么东西蒙住半天也未能睁开,不知是谁的午餐端了进来——哪怕味道散发的并没有那么浓烈——倒让他的舌下腺先醒过来,冒出一股清流。
他看了一下时间,正是吃午饭的时候,“吃午饭的时候”意味着要吃午饭了。他在床上迷迷糊糊地想着,“吃”还是“不吃”,两个方面都有充分的理由。最后,还是理智战胜了欲望,他爬起来,去水龙头跟前,猛地喝了几口自来水,又钻进被窝里面,决定直睡到下午吃晚饭的时候。哪怕睡不着,也要赖在床上——这个时候家乡已进入冬天了,而冬天里最大的享受莫过于在被窝里睡懒觉。躺在床上,他想起了小时候那些快乐的日子。
小时候,上学的学校离他家很远,学校上课的时间也很早,他每天都要在天还黑黑的时候起床。这在冬天是多么不情愿的事。尽管那时因为功课很好,被老师选作班长,他仍然会偶尔逃一次学。逃学的感觉虽然很紧张,但窝在暖被窝的感觉实在太好。当然,通常情况下,他的爸爸每天都会准时在早晨四点半钟叫醒他,因为五点钟就要动身,不然就会迟到。他就算抗议也只能在床上赖个十来分钟。有时妈妈心痛儿子所受的罪,要骂学校的老师太不近人情,这正合他意,就索性赖在床上不起来,至于迟不迟到不去管它。那时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放寒假,一放寒假他就可以不起床了,至少是他想什么时候起床就什么时候起床。只要他愿意,他妈妈就会把热饭菜端到他的床上,他和他的弟妹在床上把饭吃了,然后接着打牌玩。他要把平时没有睡够暖被窝的损失全都弥补回来……
童年时代无疑是那么的有趣,他此时偎在被窝里想着那些往事,还能从中再得一回快乐。一个北方人(仅相对于广东)的眼里,进入冬天即意味着要下雪了,每年总要有过那么几场雪,这个年才叫有头有尾。他听人说起过,在梅村最寒冷的时候都不能下一场雪,一时还真有点不知所措。他就想起了家乡楚阳的冬天。
楚阳的冬天是从十一月中下旬开始的。那个时候,除了山上的松柏之外,大多数的植物都开始准备过冬了——把绿了大半个年份的衣装脱掉,换上简单轻便一点的,有的索性钻到了地底下。楚阳的大地上,除了大山上尚有些绿意外,全都仿佛恢复到原本的模样,眼前也空旷了许多。既然是冬天,自然少不了风,一阵阵的西北风,刮得人脸上青痛青痛,刮得满眼更显得空寥。人们也就意识到,冬天来了。而接下来,该会在某一天夜里,下第一场冬雪。楚阳的雪一般都是在十二月中下旬开始下的,安生会在某一个深夜,被雪“沙沙”的落在屋顶上那种轻轻的声音惊醒——小孩子多半是盼着下雪的——这时他会很兴奋,恨不能白天早点到来,去外面看一看雪,和那白茫茫的世界。如果他没有被那雪落的声音惊醒,那么在早上起床的时候会先在门口厚厚的雪毯子上留下第一个脚印,然后不管父母醒了没有,弟妹醒了没有,都会难抑兴奋地大喊着吵醒他们,告诉他们——下雪了。下雪了是个怎样的景致哟!大地会在人们眼中一下子变个模样,白茫茫的一片,山坡和河流只剩下些轮廓,道路也被覆盖,整个世界变得静谧下来。特别在那清晨,往学校去的路上,人们还没有从梦乡中醒来,整个世界仿佛就是一幅硕大无比的圣洁的油画,油画上“碎碎”的,“碎碎”的响着脚踏上雪的声音。这声音一串串的,在他的耳里回荡着,在空旷的雪野上回荡着……多美的世界,多美的声音,多美的雪……
这就是他童年的雪,也是他童年的记忆。记忆中还有打雪仗,堆雪人,滚雪球,都仿佛在那昨天,令他陶醉。这一切是不会再有了,今年雪也是见不到了,令他惆怅,不觉想起了一首诗:
雪花呀
你是那么安逸
那么恬静
飘哇
飘哇
飘得那么自在
那么洁白
在这远方
哪怕千里之外
想起的是那
童年
堆的那个雪娃娃
可是我知道
那个雪娃
已经化了
化了
化成了一滩水
现在
不知去了哪
家乡的雪花好大
好大
一枚又一枚
飘哇
飘哇
那么自在
那么洁白
落在屋顶上山坡下
可这是什么时候
院子里没有雪娃
院子里的孩子
上学还没有回家
他从枕头底下拿出纸,记下了这首诗,然后决定睡一觉。晚上还要上班,保证睡眠无疑是最重要的;恩华邀他去逛街,他也没敢答应。宿舍里那几个下午都起床了,都到街上逛去了,只剩安生一个人在宿舍,倒可以安安静静地睡一会。
人都有某种惰性,很少会有人主动寻求进化,大都只在迫不得已的时候,学会了生存,磨练出常人所没有的品质——安生何尝不是这样呢?在坚持了两三个夜班之后,他发现,以一种反常态的方式来生活确实不那么好受。然后,他甚至有点后悔了。但这份工作是他自己选择的,没有人强迫他,那么,摆在他面前的唯一选择就是学会适应,把此前尚没有发掘出来的潜能迫出来。“不趁现在搏一搏,什么时候搏?”他这样劝慰自己。
在经过了一个多星期的调整之后,他的生命钟终于基本上适应了工作的需要。如果标准不是太苛刻,如果夜猫子也分出等级的话,他已由业余水平,迅速提升到了半专业水准。
夜终于一个又一个地熬过去了,他的生活也开始变得规律起来:下了夜班之后,他会跟恩华一起去吃点东西,一只水煮鸡蛋或者一碗豆腐脑——但不能吃饱了,吃饱了会睡不着——然后就回宿舍睡觉。一直睡到下午三四点钟,起来干点杂事,干完后就到街上转一圈,通常两三个人一起,有时也邀上明芳。逛回来后,就吃晚饭,然后睡一会儿,直到去上夜班。这样的安排其实有着不少的好处,比如下午还可以逛街,充分享受一下清新的空气与和暖的阳光;比如中午可以省一顿,而夜宵是赚回来的,因为厂里为了提高工人的积极性,上夜班的人每天都有一元钱补贴。
安生虽不敢说现在的感觉很好,但也不算很坏。不过,自从做了操作员,他再也没有看到过林姑娘。他曾在买饭的时候,或者上下班的时候,或者去找明芳的路上,都要“碰巧”地停顿片刻,却从未“碰巧”地遇见她,以至于一直很想看到林姑娘不穿工作服时会是什么样子,也没能如愿。他的脑海里仍然是林姑娘穿着那洁净的淡蓝色工作服,坐在那只小塑料板凳上,手里拿着录音机的塑料部件,熟练地不急不慢地干活时的样子。如今不能再见,他有些怅然,而且,这种若隐若离的感觉始终萦绕着他,驱之不散,终成了一件心事。但心事愈想搁下,愈是搁不下来,他又一天终于忍不住对恩华说了。
可他说了半天,恩华还是没弄明白,就问他到底是不是喜欢上那个林姑娘了。安生的脸刹地就变得通红,通红得简直令人怀疑。不过说实话,他也不大明白,是不是“爱”上了林姑娘。“爱”的通俗说法就是“喜欢”,恩华所说的“喜欢”就是“爱”了。因为他是爱着春云的,尽管他对春云的爱几近绝望,而爱情最忌讳的就是三心二意,恩华这一说,让他自觉心虚得很,仿佛把他丑陋的另一个“我”给掀了出来,认定他竟是一个伪君子,一个骗子。他当然不敢做一个骗子,一个视爱情为儿戏的感情骗子,于是方寸大乱,连忙辩道:“我只是喜欢……不是……”一些不好意思说出口的话全都省略到空气中去了。
恩华笑着说道:“喜欢就是喜欢,怕个啥子嘛。她叫什么名字,你要是不好意思,我去跟她说。”
恩华的话用那浓浓的四川乡音一渲染,安生更是窘得不得了,说不出话来。恩华是个急性子,又连连追问着。
安生只好说道:“她姓林……”
“名字呢?”恩华问道。
安生摇了摇头,说:“不知道。”
恩华忍不住又笑了,说道:“你们认识这么长时间了,怎么连人家的名字都没搞清楚呢?”他倒替安生有些急了。
安生能说什么呢,只有不啃声。
恩华是个天生的热心人,热情得就像天府的辣子,向安生猛猛灌输了一通关于恋爱技巧方面的知识,毫不吝惜,尽管他本人有没有这方面的实际能力尚无从知晓。安生不好拂了恩华的美意,只有一边听着,一边点头。之后,恩华问他会了吗,他笑了笑,未置与否。恩华见勉强不得,也只好任由他去了。
安生自然不敢把恩华教的招数作真,倒是不禁写了一首诗:
走过一条河,
还要爬过那座山,
至于那山的前方,
我还望不见。
想要停下歇一歇,
脚步却催着我向前,
尽管不知尽头何处,
除了继续,也别无可选。
谁知道呢,谁知道明天?
看着天边的日起日落,
看着那飘忽的风花雪月,
谁知道呢,谁知道明天?
对于走过的路,
对于见到的这道道风景,
我只是一个过客,
一个匆匆的过客。
他觉得应该马上断掉某些不良的念头,不然就有可能犯下错误,特别是这种不可原谅的错误。诗写好之后,他又写上了一个题目:“致L”;然后把诗放进了包里。
时间过得很慢,但领工资的日子终于还是到了。这一次,安生不但像上个月一样给乐生和家里寄去一百五十块钱,而且也给梓君寄去了五十元钱作为贺礼,梓君马上就要与杨华结婚了。他当然希望他们的爱情有个结果,更希望能参加他们的婚礼,不过,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已没有可能了。这无疑是个遗憾,尽管明知难以弥补,在寄出钱后,他也要马上写封信去,在信中表明自己作为朋友的愧疚。至于春云和冬梅,还有乐生,安生也充分利用每天下午的那点时间,各去了封信。不过,上夜班的情况他都隐去了,重点描述的是操作员这一工种所带来的乐趣。
当他跟其他的同事一起走进车间,则是另外一番感受。可不管怎样的感受,何必去说呢?最起码,在这个世界里,生活对于他和他的同事们来说都是大同小异的。谁曾去说过呢,在漫长的夜里,他们都是静悄悄的。整个世界仿佛只有机器在那里,永不停息地以一种声音在呢喃,在诉说……
有诗为证:
呵,夜!四处静悄悄,
谁在那里不停地诉说;
此时,我却什么也不想,
听你的声音,干着手中的活。
#
你或许要告诉我些什么,
或许,其实什么也不想说;
这又有何妨——
只要你也存在,我也存在。
第九章 婚事
当日子离元旦越来越近,安生思乡的情绪也越来越浓。在他的记忆里,这个时候的楚州该正值严冬,会开始下雪的——雪花儿满天飞舞,整个世界都是茫茫的一片。如果能下一场大雪,就再好不过了。他最喜欢在那大雪纷飞的时候,一个人来到郊野,什么也不带,任那硕大的晶莹的雪花落在他的衣服上,落在他的头上,或者飘散着落在脸上然后滑落。
这在梅村有吗,显然没有的,也不会有的。梅村的冬季来临之后,只是连连下了几场雨。雨据考与雪本是一家的,却不知为何硬是凝结不成一团,做不了脱胎换骨的雪花儿,大概因为功夫不到家半途中就失了那份心性早早散了。自然也让人为之不觉痛快。偏偏这雨里还带着阵阵阴冷,把个天也遮得雾蒙蒙的,仿佛下雪的景象,自是有些东施效颦,落人一笑。
这也使他不由得更加怀念家乡的雪,在元旦来临前夕,又给梓君去了封信,不但祝福梓君与杨华的爱情,还没忘问一声——家乡下雪了吗。
楚阳在元旦前的那几天不但下了雪,而且下得很大,近几年来少有的大。这场雪整整下了两天两夜,白白的雪花儿把整个楚阳大地裹上了厚厚的素装。这是怎样的景象?对于农家来说,意味着新的一年里将会有个好收成;对于孩子们来说,他们的快乐日子来临了;对于年轻的少男少女来说,他们一边再充当一回小孩子,一边像大人一样谈情说爱。有很多像安生这样的年轻人,还有中年人、老年人,都是爱着雪的,只是爱的表达方式不同。
梓君也是一个爱雪的人,只不过有个更重要的使命在等着他。他的婚期一日日逼近,他正忙不迭地准备和添置着东西。他已经向医院请了婚假,除了在舒城呆上几天,也要在花湖家里忙着。在舒城,他与杨华两人把街上所有的商场都跑了个遍,很多商场都不知跑过多少回。根据杨华家人的意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影碟机一概都是要买的,至于是买自行车还是摩托车,杨得胜大手一挥,答应买辆摩托车作为娘家的贺礼。
梓君在心里算了一笔帐,光四部大件就要花上一万来块,加上一组高低家具和给杨华的“三金”(金戒指、金项链、金耳环),这些大的花费怎么算都不会少于一万五千元。若是加上其他小的用品,又是两三千,加上酒席、烟酒、接亲、拍婚照等等等等——呜呼,他只有抢银行!
说实话,这些天来他的头都是大的,木了。他不得不把所有的潜能都挖掘出来,应付这随时可能缺口的预算——可惜并无实用。随着怀里揣着的钱越来越好像不安顺了,他也觉得再不能沉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