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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冤家宜解不宜结-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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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现在如何?他并不很清楚,也不会特别去关切。有一回打扫时间,他负责清扫体育器材室,正要推开门时,刚好看见丁群英也在里头,那时她正好接过同学递给她的香菸吸了一口,接著——拚命地咳!

她,明明不会抽菸吧?

来不及深入思考,就看见训导主任往这里走来,他下意识地,挡在半开的窗户前大喊了声:“训导主任好!”

里头的人吓到了,赶紧熄掉菸蒂由另一个窗口丢出去。

幸好,训导主任没闻到菸味,也没多做停留,点了下头就离开。

他松了口气,回头瞄了一眼,对上她有些复杂怪异的凝视眼神。

当时,他其实也没多想什麽,直觉就是做出帮她掩饰的行为了!

当然,他并不会指望因为这件事,两人就能化敌为友,因为四叔也说过:“就算你做了一百件让女人感动的事,只要做一件对不起她的事,她记住的永远是对不起她的那一件,而不是感人肺腑的一百件。”

有时他觉得好奇怪,既然女人是那麽糟糕又麻烦的生物,那他为什麽要娶四婶,还生了个小小麻烦?

但是後来的这件事,又让他认同了四叔的话,女人确实很糟糕!

早上升旗典礼完,他的桌椅被推倒,书本散了一地,还嚣张地附上一记大脚印;放学回家时,发现脚踏车的轮胎遭不明人士戳破,唯一的嫌疑犯是谁,他连想都不必!

从小到大一忍再忍,他终於决定他受够了!

就在某一天,又让他撞见她和同学打架,他一时在气头上,想也没想便去通知训导主任。

她看不顺眼的人就活该要被她扁吗?为什麽要任她这麽为所欲为下去?总要有个人告诉她,什麽叫规矩!什麽叫人与人相处之道!

因为这件事,她被记了两支小过,并且咬牙切齿地当著他的面撂下狠话:“言洛宇!你以後最好有多远闪多远,不要再让我看见你,否则你他XX的我见一次扁一次!”

他愣愣地,看著她离去的身影,背脊僵直,似她倔强的性情。

他没有错,阻止校园暴力,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他不该感到内疚,但是看到她嘴角带伤,怨恨瞪视他的眼神,以及往後每一次经过中廊,视线对上那张处分公告,他就是没有办法克制歉疚的感觉由心底升起。

之後,他更少看到她了,反正他们不对盘,其中一个人远远看到对方都会绕道而行。

他是师长、同学眼中的模范生、乖宝宝,违反校规的事,打死也不会做,考试成绩傲视群伦,聪明、有气质,前段班的同学以他为典范;而她是学校的头痛人物,校内校外的学生之间有纠纷,首推她仲裁交涉,她豪气干云,不让须眉,後段班的同学以她马首是瞻。

他们王不见王,各有不同的生活圈,也不会有交集。

就这样,一直到国中毕业,他没有疑问地考上第一志愿的市立高中,有关她的消息,了解得就更少了。

现在回想起来,虽然他们几乎从不包纸尿布後就结识——好吧,改成结仇会贴切些——但实际相处的时日,其实不超过两年,这样的缘分,不知该算深或浅?要说深,翻开国小、国中的毕业纪念册,班上随便一个同学都比他们同窗还久;但要说浅,他们好像每绕一圈,又会不小心碰在一起……

两年同窗,他还每次都坐她隔壁,但他其实一点都不了解这个女孩子。她看似大而化之、不拘小节,和谁都能打成一片,独独对他就是小心眼得很,死死记住他八百年前犯的小过错,专挑他来作对,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之间有什麽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天知道,他也搞不懂她为什麽会这麽不爽他,真要认真算起来,他才是比较倒楣的那一个吧?

女人啊,真是奇怪的生物。

比较值得庆幸的是,他们的孽缘真的就到此为止了。她是不是仍在另一所学校作威作福、鱼肉同学,他并不清楚,反正从此桥归桥,路归路,要是接下来还有可能再成为同学,那他言洛宇的头就剁下来让人当西瓜劈!

第2章



是的,他的头不会被剁下来当西瓜劈,因为他读男校,除非她变性,否则别说同班,连同校的可能性都等於零。

但是他忽略了一点,命运的公信力是不容挑衅的。

他有说过,他们的孽缘很深厚吧?

他有说过,老天爷很喜欢挑他来耍贱吧?

他有说过,他们不管怎麽绕,都会碰在一起吧?透过她,不需要任何科学证明他就已经百分之百相信地球是圆的!那天放学回家,骑著脚踏车经过社区公园,不经意瞥见公园内有点眼熟的身影,害他差点倒栽葱!

幸好及时稳住车头,要不然骑脚踏车“犁田”,回去准被姊笑死。

下意识里,他完全不多作停留地快速给它骑过去,或许是习惯吧,他们就像磁之同极,本能地互斥,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她说了,要他离她愈远愈好,否则见他一次扁一次!他一点都不打算见识女人言出必行的魄力,尤其是这个威风八面的大姊头!

隔没几天,他又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看见她。

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下来,次数一多,他不小心留意到她的举动——喂流浪猫狗?她?要狠扁人从不手软的大姊头?!

不会吧?她哪时变得这麽有爱心了?

不知从什麽时候起,每天放学经过小公园,他会往特定的方向望去,搜寻那道熟悉的身影。渐渐地,她在他心目中的形象,似乎比较没那麽糟糕了。

一个会喂流浪动物,温柔安抚它们的人,应该坏不到哪里去吧?

爸爸也不擅於表达情感,但是对那些流浪的小动物却很有爱心,常常喂食它们,他从小看到大,耳濡目染下,对於爱护小动物的人,会让他产生莫名的亲切感。

这一天,学校有辅导课,他上完课回家时,夕阳已经半隐入地平面,他打算赶在夕阳馀晖完全消失之前回到家。

就在绕过每天回家必经的小公园,正要弯进社区的巷子里时,一旁的状况引起他的注意。

丁群英?

初步判断,她似乎遇上麻烦了,谁教她平时爱惹是生非,这下吃到苦头了吧!

这其实不干他的事,他该做的,是当作没看到,然後依原定计划在天黑前回到他温暖可爱的家,洗个香喷喷的澡,品尝爸爸细火慢熬了两个钟头的人参香菇鸡汤!

但是当角落大打出手後——

哇咧!七个打一个?是不是男人啊!

不管她平时如何威冠群英,至少此刻他看出她招架得很吃力,在一拳逼上她左脸颊的同时,他毫不犹豫地捡起地上的石头砸去——宾果,正中红心!

“丁群英,上来!”

那颗石头引起她的注意,她回过头,错愕地瞪著他。

“发什麽呆?快点!”他又催促,这次她没有迟疑,俐落地跳上脚踏车後座,他立刻埋头用力地踩踩踩——

但是,他得附带说明一点,这是脚踏车,不是一般电影英雄救美的场景中必定会出现的拉风机车,有一飞千里的能耐,而且他也未满十八岁,没有驾照,所以……

呃,那不是重点啦,总之,後座的丁群英实在看不下去了,一把搂住他的腰——

“啊!”他惊叫一声。

“鬼叫什麽?又没要强暴你!”不搂住他的腰,身体怎麽平衡?怎麽找到施力点?

丁群英白他一眼,长腿往前伸,占去一半脚踏板的空间,助他一“脚”之力。要真想靠他这龟速逃命,她还不如跳下来和後面那群穷追不舍的家伙决一死战痛快些!

“可是、可是——”这样不算强“抱”吗?而且,她搂得会不会太紧了些?从没和亲人以外的异性如此亲密,他面颊微微泛起红潮。

“闭嘴!你再罗嗉我扁你!”没见过男人像他这样龟龟毛毛的!

世上怎麽有这种事?救人还要被骂、被扁,言洛宇在心中频频叹气。

“左转。”她冷不防命令。

“噢。”谨遵懿旨。

在社区附近绕了几圈,甩掉後头紧追不舍的人後,他依著她的指示将她送到家门前,这才发现她住的地方和他家居然只隔两条巷子。

丁群英跳下後座,双手抱胸,斜睇著他。

“干、干麽?”用这种眼神盯著他,他会头皮发麻耶!

“你很不怕死哦!”都说了叫他有多远闪多远了,他还敢插手管她的闲事,不相信她会言出必行,把他扁成猪头吗?

“那、那我回去了。”他掉转车头,识相地摸摸鼻子闪人,不碍她的眼。

“等一下啦!”她没好气地叫住他。“这次不算,好歹你帮了我一回,你以为我那麽不识好歹哦?”

“呃……”如果点头,她会不会一拳挥来?

“喂,问你一件事。刚刚你干麽要帮我?你明知道我不爽你很久了。”乘机看好戏,报一点老鼠冤不是更痛快?

“嗯……”这种事放心里就好了吧?说出来多失礼。

“男子汉大丈夫,有话就直说,嗯嗯啊啊的,你演A片啊!”她不耐烦地吼他。“到底为什麽?!”

“我们……是同学。”

“同学?”嘲讽的眼神瞄了眼他身上的制服。“雄中耶,我可没那个荣幸。”

读雄中又得罪她了吗?他研究她的表情,斟酌著词汇。“可是……我们很早就认识了啊!你不觉得我们很有缘吗?”今天换作是别人,也会和他一样这麽做的。

“那叫冤家路窄吧?”

“……”他又无言以对了。

“算了算了!”她挥挥手。“反正我欠你一个人情,有需要可以随时来找我讨。”

他奇怪地看了她一眼。“你 不讨厌我了吗?”四叔不是说,就算他做了一百件事,她记得的永远是他对不起她的那一件?

“谁说的?下次见到你,我照扁不误。”亮拳以兹证明。

“……”四叔英明!

突然有种山穷水尽,多说无益的感觉。“那,再见。”

“跟一个下次见面要扁你的人说再见?”

“……”埋头,骑车。

这一回,她没再拦住他,看著他离开视线,忍不住朝天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轻哼:“愣头愣脑的白痴!”

虽然,她说过要他没事最好少出现在她面前,否则下次见面依然照扁不误,但是每天下课经过小公园,他还是会习惯性地朝里头望去,给她一记微笑当作打招呼。

就只是那一秒的眼神交会,一记淡淡的微笑,他不会停留,而她也会当作没看到地别开头去,完全不给他好脸色。

每日夕阳西下前的小小交集,似乎成了他们之间无须宣之於口的自然默契,甚至是生活中的一部分,习惯了之後,没那麽做反而觉得哪里不对劲。

没错,这天下课,没看到蹲踞在公园角落与流浪小猫喁喁低喃的身影,回家之後的言洛宇就开始坐也想,站也想,洗澡也想,吃饭也想了……

“喂,思春了哦?”叶洛希在餐桌底下踢了踢他。

“哪有?”

“还没有?明明就坐立不安,一副欲火焚身的样子!”

“洛洛,你弟才十六岁,不要乱教。”言孟春严肃地纠正。

“老爸,你太小看人类的爆发力了,小叔五岁就会泡马子了。”叶洛希更不以为然。

叶初晴哼了两声。“既然我们说的是人类,你没事干麽拿一只配种用的兽类来比较?”

“啊,也对,失言失言!”

“这——”愈扯愈不像话。

言孟春彻底投降,好担心地看著儿子,多怕他纯洁的心灵被污染啊……

言洛宇像是没听到,心不在焉地扒著白饭。

“小宇?”起码洛洛有句话没说错,儿子今天真的有点小反常。

白饭扒到一半,突如其来地冒出一句:“爸,我等一下可不可以把今天剩下的饭菜拿去喂公园附近的流浪狗?”她今天没去,那些小猫小狗一定饿坏了。

“噢,好啊!”言孟春愣愣地点头。儿子一整晚光扒白饭,想的就是这件事?

晚上八点,提供照明作用的公共路灯一盏一盏亮起来,言洛宇提著今天晚餐的剩余来到小公园,大方分送父亲的手艺,看著小家伙们围在他身边满足地大快朵颐,他浅浅微笑。

“好吃吗?我爸的厨艺不是盖的吧?每次吃他做的东西,都会觉得当他的儿子好幸福哦!”他搔搔小白狗的脖子,小白狗在他掌心蹭啊蹭地,像在撒娇,让人倍感窝心,他逐渐有些明白她天天来喂这些流浪动物的原因了。

她是不是很寂寞?所以才找这些不会拒绝她的小动物陪她?

他不是她,也无从得知她心里在想什麽,但至少,她让他觉得——比较不像以前那样避之唯恐不及了。

“她虽然外表凶巴巴的,但还是有很可爱的一面,你们说对不对?”逗著啃鱼骨的小花猫,他笑笑地下了结论。

远远的,丁群英就看见一个呆子低著头傻呼呼地自言自语,不晓得在念哪一国的经,慢慢走近,看清公园灯柱下那个闯入她地盘的入侵者——

“又是你,言洛宇!”这家伙跟她有仇吗?走到哪里都阴魂不散,连喂个流浪猫狗他都要来抢?!

“你来了?”他将今天迟了些许的笑容给她。“今天比较晚哦!”

“我有说要天天来吗?”口气很冲!她弯身倒出饭菜。“小黑,过来。”

他又说错什麽了吗?看来她今天心情似乎不大好。

言洛宇好无辜地低头摸摸在他脚边轻蹭进食的小白狗,寻求它的认同。

“小、黑!我叫你过来!”丁群英看了更火。这群叛徒!喂了它们这麽久,居然比不上才喂过一顿饭的陌生人!

言洛宇左右张望了好几下,确定她指的是他脚边的这只。坦白说,他就是瞪凸了眼,都找不到它能被叫成小黑的理由。

“它、它好像是白色的……”他小小声纠正,怀疑她是不是有严重色盲?

丁群英冷冷瞟他一 眼。“它眼珠子是黑色的。”她就要叫它小黑不行吗?要他管!

他愣愣地张口,发不出声音。

好……奇怪的逻辑。

“小白!”她再喊,他又瞪住她,被她一记火眼金睛扫回来。

噢,好好好,因为它眼白是白色的嘛!他看著毛色全黑的狗狗,努力催眠自己举一反三。

“咪咪!”

……没关系,又没人规定狗不能叫咪咪。

“小强!”

……无所谓,蟑螂又没有申请专利,猫绝对可以被叫小强。

“小笨宇!”

这个……就有点过分了哦!指桑骂槐嘛!

惨了,再这样下去,他会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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