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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僵尸大道-第29部分

小说: 僵尸大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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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放心,我会一直把青霜剑带在身上的,只要看见它我就不怕蛇了。”
    接着两人再次陷入了沉默,没想到这么快就要分离了,谁都不好过。
    “臭乞丐,我走了,在塔克拉大沙漠照顾好自己。”最后,沈玲儿率先说道。
    “嗯,你找得到出去的路吗?”凌凡还是不放心这个有时候神经比较大条的女孩儿。
    “放心,我找得到,我这次真的走了,再???”沈玲儿最终还是没有说出那个见字,咬着牙,别过头去,慢慢地转身。一颗晶莹的泪珠终于是再也忍不住从眼中无声无息的滑落了下来。“以后再也别见了!”
    看着沈玲儿逐渐走远的有些单薄的背影,此时显得格外的孤独与凄凉。
    在沈玲儿临走之时,他什么也没说,他真的不知道他该说什么。最终他也是艰难的扭过头去,从相反的方向,与沈玲儿的身影愈来愈远。
    凌凡没有回头,沈玲儿也没有回头,他怕,她也怕,怕回了头再也舍不得离开了。
    可是凌凡最终还是忍不住停下了脚步,回了头,此时那个背影显得那么的孤单与寂寞,她没有回头,她继续走着。凌凡知道,或许这辈子都忘不了这个叫他臭乞丐、经常挖苦他、神经有些大条、而且怕蛇的绝世女子了。凌凡看了最后一眼,终于是转过了头毅然的迈着脚步走了起来。
    沈玲儿终于也还是忍不住,转过了身,看着那个此时显得有些削瘦与落寞的背影,他没有回头,他继续走着。她知道,或许这辈子她也忘不了那个在金字塔甘愿为他死的的傻小子,这个人永远的在他心中留下了烙印。但是她不能,她不能爱他,她终究只是一个普通人,爱他最终只会伤了他!沈玲儿最后含着眼泪看着那道身影,她要把那个人永远的留在心上,她转过了头,终于还是毅然的迈着脚步走了起来。
    两个往着相反方向的人终于是越行越远,最终再也没有了彼此的身影。
    一路上凌凡都显得有些沉默,这么快就和沈玲儿分别了,他真的有些不好受。
    “嘿嘿,小子,心情还没好转过来啊?”这时候,伏魔说话了。
    “嗯,伏魔你就告诉我关于沈家的秘密。”凌凡说道。
    “嘿嘿,小子,我说了不说就不会说的,别想从我嘴里套出什么消息,其实你现在知道也没什么用,就算知道了也只是徒增伤悲罢了,所以啊,小子,我是为你好,等你的抗击打能力强了,我再告诉你。嘿嘿???”
    “好,算你狠!”听伏魔如此一说,凌凡也不打算再问了,再问也问不出什么名堂。
    “嘿嘿,小子,别把正事儿忘了,把那张神秘地图拿出来看一下。”
    “我差点搞忘了!”凌凡打了一下自己脑门,暗道自己记性太差,收拾了下心情,从纳戒里拿出来神秘地图。
    塔克拉大沙漠的神秘壁画上虽然也有蝌蚪文,但是凌凡并不打算去看,直觉告诉他神秘壁画上的蝌蚪文应该是在介绍壁画上的人的生活习俗。而且更重要的是,神秘壁画的建造者竟然能将幻境里的神秘人杀死,那实力绝对强大到不可想象,凌凡现在可不想去趟这趟浑水。
    所以凌凡打算先看神秘地图,以后实力强大了再去研究神秘壁画。
    凌凡将神秘地图摊在了手上,摇头摆脑的看着那些蝌蚪文。
    “奇怪了,这些蝌蚪文我怎么还是不认识啊,不过又总感觉有点熟悉。难道自己还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那这个过程得需要多久?”凌凡郁闷的想到。
    好不容易以为自己认识蝌蚪文了,可以对神秘地图一探究竟了,哪知道最后还是蝌蚪文认识他,他不认识蝌蚪文。
    “还是不认识吗?”伏魔问道。
    “嗯。”
    “那可真是奇怪了???”伏魔沉吟道。
    就这样凌凡继续着他的沙漠之行。
    根据大周帝国地图的路线,凌凡已经在塔克拉大沙漠行走一个多月了。
    这一个多月凌凡一直是徒步行走,没有施展神行术,在金字塔的生死顿悟,已经让他想通了一个道理,要成为强者,就必须对自己狠!
    所以他才在沙漠这恶劣的环境里硬走,这样不仅可以锻炼他的体质,锻炼他的肉身力量,也可以磨练他的意志力,只要把精神和意志力磨练出来了,对以后的修行是大有益处的。
    通过这一个多月的努力修行,凌凡更加体会到了沙漠环境的艰辛,他没想到蛇人族竟然能在这等恶劣的环境下生活那么多年,心里不由得佩服起他们来。同时他对他答应蛇人族的事也更上心了,如果最开始是想蒙混过关,虽然后来也下了承诺,并且也会尽力完成自己的承诺,但是打心眼里,他还是有些看不起蛇人族的,人类天生就有种族优越之感,所以从本质上来讲,对异族的歧视从生下来就已经有了。
    但是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修炼,凌凡现在是打心眼里佩服这些蛇人了,现在的他已经是真心想帮助蛇人族了。
    期间他也遇见过蛇人,不过蛇人似乎都收到了消息,每个见到他的蛇人,都对他毕恭毕敬的,没有哪个蛇人攻击过他。
    又在沙漠里前行了几天,这时候的凌凡撸zhe衣袖擦了一下脸上密集的汗水,从纳戒里拿出地图看了一下,终于是大大的呼了一口气:“总算要到天云城了!”
    呼···宽带总算是连接上了,晚上还有一章,大家放心,没收藏的还请收藏一下,谢了···)
第六十四章 路见不平
    ( )天云城,天云宗的附属城市。天云城不管是在名义上还是实际上,都已经完全被天云宗所掌握。天云城虽然名义上是一座城市,但是其面积不比行省小,而且天云城交通发达,是通往大周帝国附近几大帝国的中轴线。
    就是这样一座极其繁华的城市,现在已经完全被天云宗掌管,而大周帝国的皇室却是屁都不敢放一个。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天云宗比天灵门强很多,虽然西北行省实际归天灵门掌握,但名义上还是大周帝国的行省。大周帝国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想和天灵门撕破脸皮。
    天云宗的实力明摆在那里,虽然天云宗名义上是大周帝国的宗门,但是实际上天云宗不隶属于任何帝国,可以说是独立的一个大宗门,基本可以说是这一片地域的龙头老大,不管是声望,还是影响力,实力势力都凌驾于周遭几大帝国之上。
    凌凡一路风尘仆仆的,终于是来到了天云城前,拍了拍满是沙尘的衣服,整了整装束,昂首挺胸的走进了天云城。
    这次塔克拉大沙漠之行总算是完成了,虽然期间经历了很多艰险,而且还差点死在了金字塔,不过也算是他命大福大,最后又复活了过来。而且还收获不小,不仅修为直接从六星灵者冲到了九星灵者,而且还得到了一颗融合心脏。
    融合心脏的好处,经过凌凡这一个多月来熟悉适应,已经渐渐凸现出来,第一就是凌凡现在沟通灵子的速度比以前快了几倍不止,这才一个多月,凌凡就已经隐隐的触摸到灵士那层境界了。
    第二个好处就是他的思维比以前转得更快了,反应比以前不知灵敏了多少倍,基本上能在刹那间做出反应。如果现在在遇到那个非常擅长速度的黑猫,凌凡现在可以确定,眼睛绝对完全跟得上黑猫的速度,甚至黑猫的速度在他的眼睛中还会变得迟缓!
    当然融合心脏或许还会给他带来其他好处,只是凌凡现在还并未发现,毕竟这颗心脏可是跟金字塔扯上关系了的,肯定不会那么简单!
    至于凌凡得到的那柄巫杖,凌凡很汗颜,因为经过一个多月的摸索,他还是没发现巫杖到底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就感觉跟普通的法杖差不多,唯一的不同就是这柄法杖是从金字塔拿出来的。
    对于此伏魔也很纳闷,不过他最后还是很负责的对凌凡说:“巫杖,既然是从金字塔里拿出来的,肯定有它的不凡之处,只是现在的你实力太低了,发挥不出它的威力,还得把实力提高了再说。”
    凌凡那个郁闷啊,这说了不是等于白说吗,谁不知道要提高实力?但是同时凌凡对巫杖也更上心了,既然连伏魔都没办法,那巫杖绝对是来历非凡,其潜在能力凌凡估计应该很大。
    凌凡一边想着事情,一边缓缓走进了天云城。
    天云城的城门很大很宽很雄伟,两边站着一排银黑色盔甲的威武雄壮的士兵,手拿寒光闪闪的方天戟,面无表情,看的凌凡暗暗咂舌。天云城的士兵果然不一样,比其他城市强了不止一筹,就算是给人印象很深的塔克拉城士兵也是赶之不上。
    天云城是很繁华的一座大城市,城市里的房屋金碧辉煌,街道纵横交错,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看的凌凡眼花缭乱的,这绝对是凌凡所见的城市中,最为繁华的城市!
    凌凡开始在天云城闲逛起来,对于这种繁华的城市他当然得多逛一下了,反正天云宗每天都在招收弟子,一个多月都挨过来了,也不急在这一时,而且他现在还有七万金币,所以在这种城市里也不愁钱不够。
    在一个街道的角落里,有两个乞丐正跪在地上,可怜的向着来往的行人乞讨。
    这两个乞丐一老一少,老的估摸着有六七十岁了,风烛残年,饱经风霜,衣不蔽体的跪在地上,一直向着过往的行人磕头,嘴里还念叨着:“各位大爷小姐,行行好,给点钱???”
    老乞丐旁边的是一个小乞丐,约莫七八岁的样子,眼睛乌黑明亮,白白嫩嫩的小脸上此时脏兮兮的,蓬头垢面,衣衫褴褛,手捧着个破碗,用那充满童稚的声音对来往的行人乞求道:“各位叔叔阿姨行行好,我爷爷已经几天没吃饭了,在这样下去,他就要饿死了。”
    过往的行人,好心的会丢几个铜子儿在小乞丐的破碗里,然后摇头叹息,对他们充满同情。有的人则是一脸漠视的从两人身前走过,走过时还露出鄙夷的眼神看着两个乞丐,然后生怕这两个乞丐脏了他人似的,连忙掩面大叫晦气的远远地走到了一旁。
    凌凡摇摇头,暗自叹息:“世间百态,什么人都有啊。”
    正当凌凡打算走过去时,忽然一个衣着华丽的青年带着两个随从经过了两个乞丐身前,小乞丐见这个青年气势非凡,肯定是有钱人,心想这种有钱人肯定不会吝惜几个铜板的,所以连忙跳到青年前加大了声音道:“这位大人,行行好,我爷爷已经几天没吃饭了。”
    谁知那个青年不仅没给钱,还一脚朝小乞丐踢去,大骂道:“去你ma的,给老子滚远点,别弄脏了老子衣服!”
    小乞丐身体本来就孱弱,哪受得了青年一脚,立刻被青年一脚踢得口吐鲜血,双手捧着肚子蜷缩在了一起,不停地咳嗽。破碗里可怜的铜板洒满一地,在地上滚得哗啦作响。
    “风儿,风儿,你别吓爷爷,没事的,没事的,爷爷在。”老乞丐浑浊的双眼此时饱含眼泪,焦急的爬到了小乞丐身前,抱着小乞丐悲呼道。可是他却没敢骂青年,看都不敢看他一眼,因为他知道,这样只能招惹给多的事端,只能迎来更大的拳头!
    “哼,臭要饭的,你不想活了,竟然连看都不看我们老大一眼,是不是瞧不起他!”青年后面的一个小跟班叫嚷道。
    老乞丐立刻吓了一大跳,他不看青年本来就是想息事宁人的,没想到他都这样了,竟然还是躲不过,连忙紧张的道:“大爷,小的知错了,小的不敢看不起大爷!”
    “哼,叫大爷也没用,这个小乞丐把老大的衣服弄脏了,今天有你们好果子吃的!”小跟班说着就一脚朝着老乞丐踢了过去。
    “砰!”就当老乞丐绝望的看着那紧接而至的一脚时,一个身影却是突兀的挡在了他的面前,一脚抬起与小跟班的一脚对撞在了一起,小跟班立刻抱腿大叫了起来!
    “够了?一个修道士竟然连乞丐都不放过,还配当修道士吗?”凌凡冷冷的声音缓缓传到了青年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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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拔腿相助
    ( )“哼,哪来的野小子,竟然敢阻碍本大爷做事不想活了是不?”青年见竟然有人阻他好事,立刻怒声道。
    “大爷?你又算哪个葱,竟然敢说自己是大爷?”凌凡拍了拍腿上的灰尘,冷笑道。
    “公子,你的好意老乞丐心领了,公子还是走,用不着为了素不相干的人趟这趟浑水。”老乞丐见有人为他们出面,虽然心喜,但还是不想让这个好心人为了他们而受伤害。在他看来虽然凌凡身体比较壮硕,但是必经只有一个人,对方有三个人,所谓双拳难敌四手,又怎么会是那帮人的对手。
    “老大爷请放心,这几个臭虫伤害不了我的。”凌凡对着老乞丐微微一笑,既然他已经出手了,就不会半途而废。他凌凡就是这种性格,只要已经做了,不到最后就不会放弃!
    “臭小子,不想活了是不,知道我们老大是谁吗,说出来吓死你!”青年后面一个跟班牛bi哄哄的道,似乎他们老大就是他自己似的。
    “不知道???”凌凡双手一摊,无所谓的摇摇头,那无谓的表情差点让小跟班把下巴都跌下来。
    “我告诉你,我们老大名叫赵大,是天云宗的人,你最好给我滚远一点,要做好事也不是这个时候,免得到时好事没做成,还把自己弄残了!”小跟班再次很牛bi的道。
    名叫赵大的青年听到小跟班这么隆重的介绍他了,也提提衣袖,脑袋翘的老高,看着蓝天,一副嚣张的样子,丝毫不把凌凡看在眼里。
    过往的路人听见竟然有天云宗的人,也围拢了过来,一脸敬畏与羡慕的看着赵大,天云宗那是多么令他们这些人向往与敬畏的地方,所以当他们听到天云宗三字时,都忍不住停下了脚步,天云宗在他们心里的地位就相当于天,而天云宗的弟子在他们心里就是神。能进天云宗的人都是天赋极好的人!
    凌凡听到赵大竟然是天云宗的人时,也不由得微微侧目,仔细看了一下赵大,发现这个人浓眉大眼的,长着一脸横肉,一副唯我独尊的样子。
    不过凌凡看了一下就摇头了,这种人凌凡直接过滤了。凌凡看着赵大,摇头叹道:“噢,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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