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热血沸腾-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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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节
刚才洗完头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面的那个我,胡须拉叉,双目无神,颓废如狗,和“我”陌生如路人,是的,《大话西游》里面城墙上的周星驰说城墙下的那个周星驰就是这样说的:那个人好象一条狗。而刚才,镜子前的我对镜子里的我说:那个人好象一条狗。
很多东西总会被我刻意在心里面掩埋起来,因为有的时候我害怕那些回忆,害怕在苍老了觉得已经学会遗忘了的时候还要把蒙在心上的那一层层顽固的保护膜残忍地撕开,去挖掘内心最深处的情感来回忆那些曾经生动鲜活的面孔,去抚摸那些残酷的柔情的划在心里面的一道道疤痕。
是的,我在逃避。我现在每天早早起床,去一所位于城郊的初中校上班,早上六点五十分到我的班级带我的学生读英语或是读语文,检查卫生区的卫生情况,每天听着同事们因为信任而愿意在我面前说来说去的不同的人各种各样的风言风语小道消息,每天听校长语重心长的跟我说,年青人啊,该如何如何的。每天下班后和同事们和朋友们一起喝酒,一起疯玩,然后孤零零一个人回来,上网灌水,或是睡觉,然后每个星期上满十二节课,一个月拿着千把块钱的工资粗粗的计划开支。
我没有理想,不敢触及爱情,甚至不敢回忆。
可是那种几年来练就的已成本能的杀人本领;那些曾经与我一起执行各种出差任务的青衣社的当年同样青春年少热血沸腾的战友们鲜活而生动的面孔,那些牺牲在我的怀里倒在我身边的青衣社的战友的生命;已成残疾生活几乎不能自理的我的羊排,被我一直视为父亲最后却死于我枪下的李教头;被李教头飞刀射中在我怀里慢慢失去生命知觉的丫头,到现在都不知道丈夫死在我的手下仍旧如往昔一般疼我的师娘;那些形形式式死在我的枪口,我的军刺下,我的飞刀下的丑陋的却曾经鲜活的生命;我用于练胆,第一次杀的人,那个被我杀于法场上的那个强奸自己两个女儿最后还把她们勒死的父亲在警车上看着我的那种眼神,种种种种,我怎能忘记?那些人,那些生命,那些汗,那些血,那些泪啊,我怎能忘记!?是的,我不能忘记,我可以忘记我的生命,我的理想,可是,这些,我怎能忘记啊?
我一直逃避着,可是我从来不曾真的逃掉过。
每当我洗澡光着身子从镜子里面看到的身上一块块因为枪伤因为刀伤留下来的触目惊心的另我血泪翻涌的疤痕,每当我照镜子看到眉角上留着的那道刻骨铭心的伤疤,每当我轻轻挥舞着特制的56军刺的时候,看到那些在刀光剑影中幻化出来的每个熟悉的脸孔,我就知道了,我逃无可逃!
记得有人说过,人生很多东西,都是长在心里的,就象一棵棵树,砍掉之后,即使不再复生,也会留下一块块或大或小的疤痕在那里,所以,我逃无可逃!就算我搬掉浴室里的大镜子,就算我每天早上起床之后不去照镜子,就算我把我那曾视为生命的军刺用油布包了起来置于阁楼,但是我知道,我依旧逃无可逃。
第二节
很多时候我一直在想:如果当初我没考上大学,就那样留在夏城或者是辗转到其它城市打工,会不会碰到羊排,会不会加入青衣社?如果没有加入青衣社,我现在会是什么样子的?可是没有如果,从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那一刻起,我的那一段生命就注定了激潮澎湃热血沸腾,从那一刻起,就注定了我刚才‘那个人好象一条狗’的血性的逃避。
直到今天我都不曾后悔我当初的选择,但是我依旧害怕回忆多年前的那些人那些事。
我也知道历史中生命里有些东西不能够忘却。所以现在我忍着痛忍着泪,坐在电脑前打开WPS准备写一个故事。
我又看到了离十八岁生日还有四个月零十二天的自己,
在离我十八岁生日还有四个月十二天的时候,我考完高考最后一个科目,和小玉坐在学校公寓下面的石凳上,燃了支烟,看着它在手里烟飞尘灭,我现在还清楚的记得当时将要脱离学校那种有如要脱离母体般隐隐疼痛的感觉。虽然因为心态的问题(我当时的想法是,反正横竖上不了大学,紧张个屁,所以没象一些同学由于紧张上考场有如上刑场,结果考得面目全非),发挥不错,但就我那点水平,就算是发挥到平时水准的两倍,我也是对上大学没什么太大的期望的,所以当小玉问我“考得怎么样?”的时候。我只是长吁一口气,回道:“不说这个啦。”原来,那个时候我就已经学会了逃避。
小玉又问:“以后有什么打算?”
“去打工吧。”
看来小玉还是比较了解我的水平的,她果然没让我失望,没有象我那假惺惺的段长大人见我从考场出来后就很自觉地安慰我,说什么考个专科应该有的啦大不了明年再复读一年什么的。她只是叹了口气,良久才又问:“那我怎么和你联系?”
“不用和我联系了,我不会留在本地,去夏城,或是去其他城市,你找不到我的。有机会再见吧。”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而我不知用多少世的多少回眸才换来的今生跟小玉初中高中六年的同学,就在那次高考之后,就那样无奈地做那么伤感的甚至后来自己想想都有些悲壮的告别。那个时候我们都没有想到,两三个月后我会坐在一间大学的宿舍里给在另一间大学的她写一封只有一句话属名称谓都没有的信:你在它乡还好吗?
高考的几天天气并没有象往年那样酷热,而是连着几天都下雨,我和同学们在学校后面到处是泥水的操场上踢完最后一场球后,简单地回宿舍收拾了一下行囊就走了,所有用过的书本全部扔掉,不是我已习惯轻装上路,而是我知道,这些东西对我,已经无用。
走出校门的时候我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校门,有些失落,我在这所学校渡过了自己中学六年的时光,十二岁到十八岁,人生最美好的年少岁月啊!而现在,终于结束了。
但想到马上就要告别学校走进社会,想到全新未知的未来就离我不远在那里迎接着我,又有些振奋,我早在高考前就和夏城的朋友联系好了,高考一完就去投靠他们,于是我朝前走,再也没有回头。其实就是当时知道可以上大学,将来何尝不是全新未知的呢?
再见了,我的中学时代,再见了,小玉,再见了,我的初恋,再见了,恶心着我也被我恶心着的老师们,当时我在心里有些茫然有些风萧萧兮易水寒,甚至有些莫名其妙地告别这个告别那个,而实际上,数年以后,我才明白当时的那种感觉,那是很朦胧的一种早熟与忧伤,不舍与眷恋,其实我告别的什么都不是,我告别的是那时候自己以为就是了的青春,是的,就是自己的青春,之后,便该是混迹于社会的爷们了,一个该靠着自己双手描写自己生命的爷们了。有人说人在回忆的时候可以看到以前自己的样子,我现在就看到了,四个字:无所适从。
在夏城换了几份工混了近两个月之后,一天,老爸打来电话,他的声音在电话里显得有些激动,他说:大学录取通知书来了。
我木然听着,完全反应不过来,良久才想起问道:哪所学校的?
XX大学!就是那个师范专业,被录取了。老爸仍然激动。
什么时候开学?
九月十六号。
知道了,我十四号回去。放下电话我还转不过弯来,我的分数刚好只高出地专线一点,而填的又是比较热门的师范专业,怎么就录取了?
然后我谈谈笑着对自己说:他妈的,说了别人也不会相信。
是的,让学校保卫科学校领导头疼了六年的项天飞要上大学了,读的还是师范专业,说出来谁信?我自己都不信。
九月十六号,我带了一分简单的行囊上路了,去上我的大学。
XX大学位于莆城市区边缘的一座山脚下,校园布局从校门起沿山而上,所以显得错落有致,加上那一片一片的绿化草皮,东一株西一片的绿化树龙眼林,及校道边,绿树上唧唧喳喳不怕人的鸟鸣声,XX大学给人的感觉就是鸟语花香生趣盎然。看着这一翻景象,及三三两两走着的学生们,我的心情前所未有的轻松,虽然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某生的校园未来也是未知而全新的,但是那感觉跟当时背起行囊去打工的感觉不一样,因为我已不再茫然无措,真的真的,我现在又看到当时离十八岁生日还有两个月多一点的脸上有着年青朝气的笑容的我了。
第三节
我的抽屉里放着一张羊排的照片,是军训的时候同学们帮他拍的,我把它当成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之一珍藏着,可是现在我却害怕面对照片上那张年青黝黑健康的脸。我把它反装在相框里,在上面写下了两个字:爷们!尽管如此,每次看着相框看着相片的背面看着那两个字,我还是止不住的泪光涌动。
羊排受伤致残,我却依旧四肢健全地苟活于世,这成了我退出青衣社以后该象个正常人那样忙碌或优闲庸俗或高雅空虚或充实地活下去的支撑,那张反装着的相片是我好好活下去的理由,也成了我心里一直不敢去触碰的痛。
共同的信仰:正义和牺牲,我的兄弟我的大哥羊排青春无悔,而我能够消极一生吗?我活蹦乱跳的羊排不再,我却能够以此为由逃避于世吗?不,不,我知道不行,如果羊排知道,如果羊排的手还可以动,如果羊排的拳头还是那般凌厉,他一定会用他的右直拳这样对我说:小子,你他妈的给我醒来。可是没有如果,羊排现在坐在摇椅上连一杯水也端不起,他只能每天在疗养院里透过某个病房的窗口看着黄昏落日,偶尔回味他的热血青春。
我一直没去看望过我的羊排,我的兄长,就象我不敢面对照片上的那张年青黝黑健康的脸,我不敢去看我的羊排,尽管我常常在睡梦中喊着他的名字然泪流满面地醒来,可是我不曾去看望过他,你们知道那种感觉吗?是揪心的啊!
写下这些文字,拿着相片,我止不住泪流满面,我曾经不止一次的看着它失声痛哭,而后,有了坚强活下去的理由。
离青衣社以后,我有过一个女朋友,那个时候我把曾经的那段生命深深埋起,已成本能地拒绝去回忆任何跟那段生命有关的东西,我试图让那一段岁月消失在我的生命里就象从来没有过一样,然后进入正常的生活,文娟刚好在那个时候闯入了我的生命,或者说她进入了我的视线而不曾真正到达过我的斑驳陈旧的心。
现在我明白了逃避终究不是办法,可是那个时候我不懂啊,除了拒绝回忆,我无所适从。
一天傍晚,我们一起去一家新开张的川菜馆吃水煮活鱼,文娟说,那家菜馆的师傅水煮活鱼做得地道。
进去的时候我们碰到一桌人,三男两女,文娟看到他们脸色微变,我现在恨起青衣社出身有着特务般敏锐的直觉的我那天为什么没注意到文娟的变化,可是,没有如果,回不去了,回不去了,文娟的手拉了拉我的衣角,我刚要问什么事,那三男两女中一个男的就来到我们面前了,他看了看我,然后盯着文娟哈哈一声,道:这么巧?
文娟的呼吸就有些急促,也说,这么巧?
那个男人看我的眼神让我很不舒服,而这个时候文娟的紧张我也感觉到了,但我认为我们就是来吃水煮活鱼的,很简单,不关水煮活鱼以外的任何人任何东西什么鸟事,所以当那个男人做完自我介绍,伸出手握住我的手说幸会幸会,我们也才开始,一起吧,我见文娟没说什么,就笑道,也行啊。是的,我要做个正常人,正常人就要跟人交往,有的时候就得莫名其妙的和人吃饭,于是我就答应了,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可是我忘记了我心理的阴影,忘记了我有的时候无名的躁气天崩地裂的冲动,忘记了我曾经的血腥。
虽然那次之后,我再没去过那家川菜馆,但无法否认那家菜馆的师傅做的水煮活鱼当真有如文娟所说的:地道。
陈中华,也就是那个男人,给我们介绍了同桌的他的朋友后我们就直奔主题,吃,然后就喝酒,我没注意到文娟比平时沉默了许多。因为刚开始,气氛是轻松的,吃着地道的水煮活鱼,喝着酒,有说有笑。
到最后,喝高了,几个初识的年青人在一起喝酒总是特别容易醉。
第四节
野性不及,所以我不是狼,虽然我曾经杀戮;
温顺不够,所以我不是狗,虽然我现在不再刀光剑影;
所以,我只能是一只野狗。孤独而彷徨。
我脱离青衣社,离开我的兄弟我的战友,离开正义的杀戮,收敛起自已的血性,但天壤之别的改变另我面目全非。我现在不说体无完肤,但我分明又看到了那天川菜馆里的我仿佛误入人群的狼,双目血红,凶残警惕,却怆惶恐慌,
看到了文娟当时无助的颤傈。
那天喝到后面,喝高了,他们盛情劝酒,酒我绝对能喝,但是,文娟不行,看着每次文娟干掉一杯之后辛苦的表情,于是我笑着说:好啦,以后有空咱们再喝,到时不醉无归,我们现在该走了。
陈中华却说:正在兴头上怎么就走了?瞧不起大家伙怎么的?
我解释:我看文娟不行了,再说我等下骑摩托喝多了危险,我自己一个人倒罢了,带文娟可得注意安全。然后我举手示意服务员要买单。
他却拍掉我高高举起的手,说:不行,提早退席罚酒,你们每个人跟我们通关三杯再说。
于是我就打了个通关,每人三杯,喝完他们都拍手叫好,陈中华还对文娟说了句,没想到你换个男朋友还是跟我一样的能喝,口味没变啊?原来他以前是文娟的男朋友,我没在意,现在文娟是我的人就行了。
喝完我站起来笑道:好了,酒喝过了,现在该走了。
拉起文娟的手要走,他们却又起哄,不行不行,文娟还没跟我们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