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脚老么万岁-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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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让她死了吧!
「至於三哥说……啊,谢谢!」谢过侍者,孟樵立刻端起啤酒来大喝一口,然后满足地吁了口气。「昨天早上妳好像要去买什麼东西,三哥就跟在妳后头,半路上发现有两个小混混想吃妳豆腐,他本想上前帮忙,没想到妳才两脚把那两个傢伙踹成两个大字型,他说妳好酷!」
酷?
哭死她吧!
颓然放下叉子,她已经吃不下了。
「咦?妳怎麼不吃了?」
晓笛眼神怪异地注视他片刻。
「孟樵……」
「嗯?」
「请问你哥哥会不会参加你的婚礼?」
「当然会啊!还有他们的老婆和孩子都会来。」
「哦!那我现在先恭喜你,礼物后补,我就不去参加你的婚礼了。」
「呃?!」
※※※晓笛又回到圣坦德了,就如同她自己所预测的,只不过比她想像中快了一点罢了。
婚礼之前,玛莉安娜催促儿子先回圣坦德把工作安排妥当,免得蜜月期间有哪个不识相的傢伙一通电话便万里追缉而至,过去纯粹度假时是无所谓,谁爱怎麼打扰都是他家的事,但蜜月期可不行,蜜月期间不需要用到上半身,只要下半身精神饱满就足够了。
不过,这一次回来,孟樵确实非常小心不再让晓笛抓到小辫子,即使是半夜,他爬也一定会爬回自己的床上安息。
至於晓笛,她的理由是要看看结婚前这半个多月孟樵的表现如何,倘若还是不行的话,她就会毫不留情地拿把大刀腰斩婚礼。但事实上,在每一次送孟樵出门后不久,她必定会跟著出门到布达佩斯,最晚下午三、四点一定赶回来,她正在设法安排自己的生活,她可不打算未来婚后的每一天都閒閒在家等著老公回家吃晚饭,那种生活不合她的格调。这才是她真正的目的。
另一方面,準备婚礼的时间虽仓卒,但因为是与邵晓曇共同在加拿大举行,所以,準备起来也可以说是事半功倍,只不过婚礼比原先预计的更要盛大十倍。
光是两位新郎的亲朋好友就包括了商界、运动界、教育界、科学界,甚至美国太空总署等各方知名人物,再加上女方的娱乐界人士,一眼望去金光闪闪瑞气千条,看得人眼花撩乱头重脚轻,不用手臂半遮两眼根本就睁不开了。
终於,轰轰烈烈的婚礼过去了。
新婚夜,新婚夫妻倒没什麼特别兴奋的感觉,只觉得累得半死,一半庆幸混乱终於过去了,一半庆幸一辈子幸好只混乱这麼一次。可怜晓笛还得先整理隔天出发到澳洲度蜜月的行李,所有的罗曼蒂克都被打包进行李中了。
「你先洗澡吧!」她把内裤扔过去。
孟樵接住内裤后并没有立刻进浴室,他一动不动地深深凝住晓笛,直到她拉上行李的拉链,才探臂将她揽进怀裡,她两手自然地环住他的腰际,仰望他。
「干嘛?」
「妳终於属於我的了!」
「不对,你属於我的!」
孟樵笑了,修长的手轻抚在她小腹上,「Szeretlek!」他呢喃般地低吟,然后俯唇深吻她,那样缠缠绵棉、温温柔柔的深吻,晓笛嘆息著融化了,早已不是第一次亲吻,却仍像初次般令她心跳不已。
即使新婚的兴奋依旧不曾降临,更没有丝毫罗曼蒂克的气氛,唯有那浓醇的情意,深刻的眷恋逐渐在两人心中瀰漫开来,醉了两颗心,也醉了这甜蜜的夜。
长久后,他离开她的唇,贴近她耳际。「lmadlak!」
爱妳太多,多到不知如何是好!
在台湾时,他就不断这麼告诉她了,她却懵懵懂懂不知,从来不曾回应过他,可是这也不能怪她,她听不懂嘛!
不过,现在她懂了,理所当然要回应他。
於是,两条藕臂缠上了他的颈子,噙著顽皮的笑容,她踮高了脚尖,附嘴在他耳傍。
「?????????????!」
嗄?!
「????????????????!」
「妳说啥?」
她说啥?
她说她爱他呀,笨蛋!
她说她一直好爱好爱他呀!
听不懂吗?
哼哼,自己去查!
终曲同一家PUB,同一个班级,同一类型的聚会,不同的是这一回出席的人数比过去四年来每一回都多。
当年的高中同学有大半都就业了,除了两、三位延毕之外,连重考的也毕业了,这一班又是女生班,所以没有当兵的顾虑,再加上订婚的,交男友的,大家都把男伴带来了,有两位顺便分发喜帖,热闹得不得了。
最令人意外的是,当年曾经和晓笛交往三天就分手的同校男同学简玉成,竟然是副班长的现任男友,因为刚退伍不久,还顶著一头驴驴的小平头。「咦?只有邵晓笛没到?奇怪,自从第一次同学会之后,四年来一直都没有她的消息……」班长点过名后,诧异地望著大家,「有没有人知道她在干什麼?啊!庄月静,妳应该知道吧?」
庄月静耸耸肩。「她结婚了,还有三个孩子了!」
「欸?!」眾人齐声惊呼。「骗人!她并没有发喜帖出来呀!」
「发了有什麼用?」庄月静若无其事地说。「她和她大姊一起在加拿大结婚的,你们有谁能去观礼吗?」当然,她不能说她有去,因为晓笛把喜帖连同机票一起寄给她了。
「居然有人要娶她?」简玉成不可思议地喃喃道。
庄月静双眼一瞪:「喂!你这话是什麼意思?」
「本来就是嘛!」简玉成满脸虚偽的无辜。「妳别忘了我们交往过,所以我很清楚。她呀!很粗俗的,跟她交往好像交了一个哥儿们,好没趣,记得我曾经带她和朋友一起出去玩过一回,之后差点被朋友们笑死了!」
「所以,交往三天你就和她分手。」
「很丢脸的嘛!」
庄月静两眼一翻欲待说什麼,副班长却抢先一步大叫一声。
「我知道了,听说她表哥什麼的曾经追到她公司裡去,难不成她就是和她表哥结婚到乡下种田去了?也难怪才结婚四年就生了三个孩子,乡下人就是喜欢把女人当猪一样,能多生几个就多生几个,更难怪她会不好意思来参如同学会。」
「哎呀!满适合的嘛!她的身体壮,种田正好!」
「对,对,多生几个也没问题。」
「其实,来也没什麼嘛!反正大家心裡都有数了嘛!」
大家七嘴八舌赞同,一半嘲讽,一半幸灾乐祸。
庄月静冷眼斜睨眾人,「真是抱歉得很,要让你们大家失望了。阿笛是嫁到匈牙利去了,而且,她今天也会跟她老公一起来。」
「欸?匈牙利?地嫁到匈牙利去了?少唬烂人了,她怎麼可能……咦?」
随著驀然中断的话声,副班长两眼惊讶地瞪著PUB门口,大家不禁奇怪的循著她的视线看过去,赫然发现一位身著素雅孕妇装的女人噙著微笑走向他们。
生动嫵媚的风情,成熟撩人的丰韵,那位孕妇看上去竟比现场所有女人都要来得性感迷人。
「嗨!好久不见了,你们大家好啊!」
「邵晓笛?!」大家再次齐声惊呼。不会吧?这就是那个男人婆?
「干嘛?」晓笛笑吟吟地拉拉裙子,「我穿这样大家就认不得了吗?」
「妳的确是变了好多。」庄月静顺势把她拉在身边坐下。「妳老公呢?」
「老大吵著要吃麦克鸡块,他带老大去买,待会儿就来了。」
「不会是……」庄月静滑稽地挤著眼。「当年那一家麦当劳吧?」
晓笛吐吐舌头。「就是那一家!」
语毕,两人相对一眼,不约而同哈哈大笑,其他人看了不禁莫名其妙。
「邵晓笛,妳真的嫁到匈牙利去了?」副班长依然不敢相信。
「是啊!」谢了班长端给她的饮料,晓笛又说:「我们住在圣坦德,就在布达佩斯郊外,环境一级棒喔!」
「不是种田的?」副班长不死心地再问。
晓笛呆了一呆。「为什麼是种田的?」
「不然妳干嘛生那麼多孩子?」
「啊!这个啊……」晓笛不好意思地打了个哈哈。「这个就要说到当初我怀第一胎的时候,我老公说想要女儿,我呢!就说要儿子。结果生下来是儿子,我老公就很不服气,觉得很不公平,所以就要我赶快再生一个女儿给他……」
「这种事那能由他决定啊?」
「试管婴儿啊!」晓笛解释。「他是医生,这种事他可以自己来。」
「你老公是医生?」惊讶又嫉妒的口气。
晓笛頷首,「所以我又生了第二胎,果然是女儿。」
「这样就够了不是?」班长插进来,「干嘛又生第三个?」
晓笛苦笑著叹了口气。「谁教我老公在运动方面超逊的,所以我老公的三个哥哥每次来探望我们的时候,都嘛习惯性的要嘲笑一下我老公。那一回他们来看新生儿时,也没有忘记顺便嘲笑两句,我老公一气之下,马上又决定要再来个运动超级棒的儿子……」
「喂!拜託,这个就不是试管婴儿做得出来的吧?」
「我老公不但是医生,还是生化工程博士。」
「欸?!」
「所以我又生了老三。」
大家面面相覷,简直不敢相信她所说的事。
「那请问这个又是怎麼一回事?」庄月静指著她的肚子问。
「这个啊……」晓笛再次不好意思地抓抓脖子。「嘿嘿嘿!是我。既然我老公可以要个运动超级捧的儿子,那我当然也可以要个头脑一级棒的女儿,这样才公平嘛,对不对。」
「哦!饶了我吧!什麼公平啊!这简直是……简直是……」庄月静直翻白眼。「真是被妳打败了!」
晓笛又吐了吐舌头,就在这时,一个漂亮的小男孩一路喊著冲进PUB裡来,不过,他在喊什麼没有人听得懂。
晓笛大大地一把抓住他。「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在家裡说什麼随便你,可是爹地的同事要说英文,在学校要说匈牙利语,在台湾就要说、中、文,你这可恶的小鬼怎麼老记不住,你白痴啊你!」
「好嘛,好嘛!」小男孩委屈地嘟著嘴:「人家只是忘了一了下而已嘛!」
「别再忘了。」晓笛把他手裡的纸袋子放到桌上。「爹地呢?」
小男孩回头一指。「哪!」
眾人立刻眼睛拉过去小男孩指的方向,失笑声骤然而起,但见一个又高又帅的男人抱著一团半人高的绒毛球,掛著靦腆的笑犹豫著不知道可不可过来。
「你又买那种东西了!」晓笛愤怒地大叫。
男人瑟缩了下,「是……是小鬼说要买的嘛!」
小男孩呿了一声:「明明是爹地自己要买给妹妹的说,每次都推到人家身上来!」他不满地嘟囔,一边忙著打开纸袋子吃鸡块。「奸臣!」
失笑声再起,晓笛正想再骂,男人赶紧把绒毛球扔给儿子,自己窝到晓笛身傍坐下,讨好地掏出一个首饰盒。
「老婆,不要生气嘛!我也有买东西送妳喔!」说著,他打开首饰盒,献宝地呈现到晓笛眼前去,后者见了哭笑不得地直叹气。
大家凑过眼看去,不约而同呿了一声,因为盒中的手链虽然昂贵华丽非常,但会买这种东西的人实在是没品味到极点,俗气到不行。
「老婆,妳不喜欢吗?」男人可怜兮兮地问。
晓笛继续叹气,一面把手伸出来,男人立刻开开心心地把手链戴上去。
简玉成眼见晓笛那蕴含著丝丝柔情的无奈笑容,心中惊讶无比,「没想到她竟然这麼美,如果当年她也是这样,我就不会和她分手了。」他惋惜地咕噥。
「你说什麼?」副班长低吼。
简玉成脖子一缩,不敢再说话了。就在这时,一位仍在学校重修的同学突然惊叫了起来。
「欸?他……他不是今天到我们学校演讲的欧尔尼博士吗?」
「欧尔尼。乔瑟亚是他的匈牙利名字,」晓笛漫不经心地说,一边替儿子擦拭沾染上衣服的酱汁。「你们叫他孟樵就好了。」
「天哪,真是他!」那位同学不可思议地喃喃道。
「耶!妳认识他?」班长代表所有好奇的人问。
「他是个世界知名的天才呀!」那位同学以崇拜敬仰节眼光热切地目注孟樵,激动的狂喊。「他今年才刚三十出头,不但拥有化工硕士学位,而且还是医学、病理学、生态学、生物学、生化工程学博士……」
「哇!」眾人惊讶地转眸注视正与儿子说话的孟樵。
「……现任匈牙利一家生化研究所所长……」
「生化研究所所长?!」眾人惊呼。
「……他所研发出的疫苗和基因治疗法……」
「什麼?!」
呃?!
同学激动的炫耀驀然被一声更激动的怒吼打断了,眾人不约而同转注同一方,只见晓笛愤怒地推著孟樵,两眼直冒火花。
「你要我这个生完之后再生一个儿子?!」
「这个小鬼太聪明了,我不喜欢嘛!」孟樵理直气壮地指住大儿子。「所以我要一个笨笨的儿子!」
「你你你……」晓笛气得差点说不出话来。「那我也要一个笨笨的女儿!」
「那我还要一个很有品味的儿子!」
「我也要一个很有女人味的女儿!」
「那我再要一个不会跟我顶嘴的女儿!」
「我也要一个听话的儿子!」
人人不敢置信的面面相覷。现在是怎样?
餐厅点菜,这个好吃,那个也好吃?
还是母鸡生蛋,多多益善?
「我不管,我还要一个跟妳一模一样的女儿。」
这就是天才的真面目?
愚蠢的白痴一个?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