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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0部分

龙门天子-第830部分

小说: 龙门天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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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狠狠向下一伏,同时连续翻滚,滚到了另一处树桩处。
    与此同时,“啪啪啪……”连续三枪,追赶着打在了他规避的路线上,如果不是刚才他足够警觉,现在已经是一具死尸了。
    “该死,居然用尸体引诱花豹出来,又成功地骗过了我……”刘嘉逸伏在树桩后,动也不敢动,心底下大骂“该死”。
    自己还是太心急了,居然中了敌人的圈套,刚才就险些被守在那里的敌人一枪狙死。
    丛林中重新恢复了一片的寂寂无声,只是刘嘉逸心底下现在憋气又窝火,但愤怒的同时却又一片胆寒,对方这个狙击手战场经验实在太丰富了,并且老『奸』巨滑,刚才就是利用一瞬间的夜间误判,成功地完成了一次诱袭,如果不是自己反应足够快,命也足够大,恐怕现在辰哥只能在朝阳巴克城为自己举行葬礼了。
    他有一种预感,恐怕这一次自己已经遇到了有史以来最强大的敌人。不过,越是这样,他心底下越是兴奋,同样做为一个顶级的狙击高手,他自然能感觉到什么是高手寂寞,除非是辰哥那样的强者,否则,他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堪与自己比肩的强大敌人。
    不得不说,这个敌人也成功地激起了他的好胜心和欲望。
    “该死的,不会再有下次了,我发誓。”刘嘉逸心底下暗骂着,同时小心翼翼地移动着身体,眼睛一瞬也不眨地透过瞄准镜望向对面,根据刚才的弹道不停地搜索着敌人的方位,同时向第二狙击位置进行转移。
    不过,就在他正移动着身体进行转移的时候,突然间对面又是一声闷响,随后,刘嘉逸就看见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从对面的林子里飞了出来,随后在自己的不远处的空中爆炸。
    爆炸的同时,天空中陡然间便亮起了一篷彩光的光芒,酷似节日里的烟火——那居然是一颗照亮弹。
    这种照明弹明显是通过改装特制的武器,可以通过改装手枪发『射』。类似于信号弹,但甫『射』出枪管的时候并不会发光,引线足够它飞出去五秒后才爆炸发光。
    照亮弹明显也是特制的,亮光特别强,并且就在刘嘉身前不足十米的空中爆炸,一瞬间,将刘嘉逸所身处的位置照得纤毫毕现。
    更何况,因为长时间处于黑暗之中,眼睛早已经习惯这种微光中的黑暗,冷不防天空中绚爆出这种强烈的亮光,刘嘉逸不由自主地一闭眼睛,这也是人的正常生理反应了。
    毫无疑问,对方就是想通过这种方式主动进攻,并且倚仗着这种先进武器尽情地欺负刘嘉逸了。毕竟,现在这种情况下,刘嘉逸就算能睁开眼睛也是一个睁眼瞎,根本看不清对面什么情况,就算那个狙击手直接冲出来他也只能凭着感觉开枪而根本无法精准地捕捉到对方的具体方位。
    而他身处在灯下,人家身处在黑暗之中,并且早已经锁定了他的具体方位,还是主动进攻,两下比较,优劣立判。
    亮光甫起的时候,刘嘉心中警兆早生,狠狠一咬牙,干脆一个团身向着前方的斜坡滚了过去。
    团身是因为他要尽量缩小对手的打击面积,之所以向下斜坡下滚去,也是因为这也是一种无奈的战术规避,通过快速的滚动,才最小心地缩小受打击面积、同时利用地形最有效地进行战术规避。
    否则的话,如果他敢起身逃跑,这么近的距离,必定会被对方一枪爆头了。
    危机终于临近了。
正文 第一千四百八十九章:最后的胜者
    “啪啪啪啪……”连续不停的枪弹『射』中目标的声音响起,惊心动魄。
    一瞬间,刘嘉逸后背上便挨了两枪,痛彻心肺。
    身后的丛林之中,已经蹿起了一道彪悍的人影,正持枪如一头猎豹般向着这边冲了过来,边冲边不停地开枪,行进中开枪,枪法居然依旧那样精准无比,显示了一个王牌狙击手的真正实力。
    眼见着对面的刘嘉逸向着斜坡下滚落,不过刚刚滚下斜坡的时候,却突然间整个人一阵抽搐,由最开始抱团向下滚落的姿态变成了现在的整个人手脚发软地松驰了下来,好像中弹濒死一般。
    那个狙击手心中一喜,举枪又是两枪,可惜的是,刘嘉逸虽然整个人身体散了下来,但因为由高向低的惯『性』原因,依旧向着那个将近七十度的斜坡滚了下去,恰好于此时消失在了那个狙击手的视线之中,让那个狙击手心中连呼可惜。
    但他知道,刘嘉逸肯定已经是中枪了,即使是不死,战斗力也会急剧下降,再无一战这力,如果不趁这个机会要了他的命,等他喘过一口气来的时候,恐怕还会是一个大麻烦。
    速度半点不减,继续保持高速追击,同时在树林中左右穿『插』,在行进中做出无数高难度的战术规避动作来,就是为了预防丛林中还埋伏有其他的狙击手,趁这个机会把自己一枪狙死。
    转眼间,他已经来到了那个斜坡之下,稍一犹豫,却并没有立即探出头去向斜坡下观望,狙击手的谨慎让他时刻保持着一种过人的警觉。
    尤其是越是临近胜利的时候,越是要保持高度的警惕。
    否则的话,一旦刘嘉逸现在还没有死,只要他敢稍微探出头去,以对方的精准,在这二三十米的距离之内,一头爆掉他的脑袋是毫无问题的。
    所以,到了斜坡边上,他非但没有立即向斜坡下观望,反而迅速在斜坡上伏下身子来,同时手一动,三颗改进型m68高爆手雷已经分成了不同的方向扔了下去。
    “轰隆隆……”手雷在斜坡下面爆炸开来,冲天的火光亮起。
    三棵手雷每一颗杀伤半径都达到了惊人的十五米,手雷的预置破片达到四十八片,三颗手雷在不同的方向位置爆炸,覆盖面积之大是可想而知了,现在,就算刘嘉逸埋伏在下面装死以伺机再给他来一记致命的一击,恐怕他现在也要由装死变成真死了。
    只不过,做完了这一切,他依旧没有探出头去,而是眯了眯眼,快速地在自己的位置处安置了一颗诡雷,而后悄然间离开了。
    但他并没有远去,而是就潜伏在附近的一片灌木丛中,举枪瞄准,在那里静静地潜伏了下来。
    如果,要是刘嘉逸还没有死的话,等一会儿他爬上来的时候,那颗诡雷也会要了他的命。
    就算那颗诡雷对他构不成多大的威胁,或是没有被触发,但守在一旁的自己依旧不会再给他半点机会,必定会将他一枪爆头,让他死得透透的。
    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极度聪明且心机超重、超级警觉并且拥有着无比耐心的王牌狙击手,他的战场经验之丰富,简直无与伦比,这种人,似乎天生下来就适合做狙击手的,其他的职业都不适合他。
    他不急不缓地等待着。
    森林里重新恢复了静谧与安详,只有下方手雷燃爆产生的火光依旧在扑起,树木在哔哔剥剥地燃烧着,发出了一阵阵细微的轻响。
    那个狙击手依旧在耐心地等待。
    足足过了一个小时,天终于亮了,一抹鱼肚白出现在天边,黎明终于到来。
    下方却始终没有半点声音传来,好像刘嘉逸真的死了一样。
    那个狙击手略皱了一下眉头,显然开始有些怀疑自己的判断了。
    不过,他依旧在耐心地等待着,端着枪的依旧沉稳。
    这个时候,耳麦里传来了报告声,听到声音,他眼神有些游疑,略略有些焦躁起来。
    沉定了一下,他还是在等待。
    但耳麦里的报告在急促地不停地响起,他终于沉不住气了,深吸了口气,缓缓地站了起来,开始匍匐前进,端着枪,几分钟后,终于来到了那个斜坡下,眯了眯眼,他拿出了一块小镜子,缓缓地用手举起,向着斜坡下观察。
    现在已经是凌晨了,天边放出了光明来,这个亮度足够让他能看清楚下面所有的景像了,同时也最大经地隐藏起了自己,避免下方那个狙击手还活着,一枪狙死他。
    小镜子徐徐转动,他终于看清楚了下面的情况。
    只见,一具被手雷炸得破破烂烂的尸体正趴在地上,身边伤痕累累,血迹斑斑,大块大块的鲜血在他的身畔已经凝固了,周围有几个被手雷炸出来的深坑。同时,一柄狙击枪落在了他的身畔。枪已经被手雷炸成了两截,枪管弯曲,彻底报废了。
    看到这里,他脸上『露』出了一丝胜利者的微笑来,不再犹豫,矫健地腾身一跃站了起来,就要向下走去。
    可是,刚刚站起来出现在土坡上,他的眼神便凝固了,因为这一瞬间,在刚才他的小镜子根本看不到的角度里,正趴着一个人,被手雷的硝烟薰得一片漆黑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胜利者的微笑来。他的手里举着一把无托的八八式五点八口径的小口径狙击枪,正直直地指向了自己。
    刚才他所身处的角度很刁钻,正藏在一株树后,同时周围是一堆枯枝,把他的身形完美地掩藏住了。
    当然,更重要的是,另外一具体尸体也摆在了旁边,直接吸引到了那个狙击手的注意力,所以,也没有再往其他的地方观察了。
    仅仅就是这样一个微小的疏忽,终于让这个王牌狙击手掉入了这座死亡的陷阱之中。
    那个狙击手拎着的手微微一抖,随后,手一松,枪掉落下来,他举起了手,用英语喊道,“我投降。”
    “朝阳,不要俘虏!”远处的刘嘉逸微笑着摇了摇头,轻轻地勾动了扳机。
正文 第一千四百九十章:时、运、命
    “砰……”枪声响起,那个狙击手前额上多了一个血洞,仰面朝天地摔倒了下去,眼里犹自还有着一丝不甘,仿佛就这样输给对手,实在是太憋屈了。
    “其实你死并不冤,因为一个狙击手最重要的就是耐心,而你,恰恰输在了这一点上。”刘嘉逸缓缓地站起来,走到了他的身畔,拎起了他的枪还有他的装备,扯下了他的耳麦,戴在耳上,自言自语地道。
    不过,话虽如此说,但其实刚才经历的一幕幕有多惊心动魄,过程有多艰苦,也只有他自己清楚了。
    高坡下的那具尸体其实就是他早已经准备好的,同时,高坡下的那个位置,也是他的第三个狙击位置。
    不过,这个狙击位置却是他万不得已时才能启动的位置。因为一旦被『逼』到了这个位置,也就喻示着这场狙击战已经到了倚天绝壁、只能背水一战的地步了。
    不过侥天之幸,他终于还是艰难地赢得这场战斗最后的胜利。
    那具尸体就是另外一具卡特锡族战士的尸体,是专门用来『迷』『惑』他的这个强大的对手的,好在,终于『迷』『惑』到他了,也让刘嘉逸成功地逃过一劫,干掉了那个家伙。
    其实无论是从最开始的那个敌人主动发起进攻,还是到中间过程中的步步紧『逼』,可以说,那个对手都将他压制得死死的,要不是刘嘉逸『逼』不得已地最后一招装死,并且还利用那具尸体成功地骗过了他,恐怕,现在死的人就是自己了。
    当然,他最后获得胜利的原因也不能完全归功于他自己,这里也有着各种因素在其中。
    首先,对手其实是一个耐心十足的人,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战士在周边战场上的那场狙击战战事吃紧,恐怕他还会再等下去,如果再接着往下熬的话,鹿死谁手,恐怕就是一个未知之数了。正是因为周边战场的战事吃紧,自己的战士不断地出现伤亡,所以他才有些着急,想急切地解决这边的战斗加入那边的战场,这也是直接导致他失去耐心的最重要原因。
    其次,那就是,狙击手一般都很尊敬自己的敌人,当然,同时对自己的敌人也很好奇,敌人实力越强大,他对这个敌人越是好奇,越想确认这个敌人是不是真的被自己打死了,越想知道那个敌人倒底是谁。
    这也是那个狙击手最后无论如何都要亲眼见证刘嘉逸的死最重要的原因了。
    再次,战场的形势千变万化,如果仅仅是普通的丛林,那等下去也就等下去吧,无关紧要,但实际上,现在敌我双方的力量犬牙交错,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再来一队士兵,打扰到这边的战场,一旦有人到来,或许就会出现各种不可控制的局面。
    在这种情况下,那个狙击手也不可能一直就这样等下去,所以,情势『逼』迫着他这个主动进攻的人也必须要提前主动地了结这场战斗。
    正所谓,时也、运也、命也,也就是这么个道理了。
    『摸』了『摸』后腰,好痛。虽然自己穿了梁辰给他的一件特制的防御『性』能最好的龙鳞甲防弹衣,但对方的狙击子弹可不是吃素的,这两枪都打在了后背上,虽然没有『性』命之忧,但后背上也早已经肿起了高高的两大块,动一动就钻心地疼。
    不过,也都是些筋骨小伤了,养两天就没事情了。
    能以这样微小的代价换来狙击对方这位王牌狙击手的成果,他也很是欣慰知足了。
    将那个人翻起一看,是一个白人,脸上涂抹着浓重的油彩,看不太出本原的样子。
    撤下了他所有的装备,将那把狙击枪在手里掂了掂,刘嘉逸乐了,这是一把l115a3远程狙击步枪,也是号称现在世界上最好的狙击步枪。
    这枪全重才不到七千克,长一百三十公分左右,弹速能达到每秒九百三十六米,最大杀伤距离一千五百米,但一位英国的皇家骑兵曾经在阿富汗战争中,用这种枪狙杀了两千四百多米以外的目标,也创造了当下的世界纪录。
    这种枪,目前只有英国最好的狙击手才有资格拥有,全世界总共都没有列装几把,真正称得上是狙击枪中的王者。
    当然,它的口径并不是那么大,但相对于便携『性』、超远程和精准『性』来讲,无疑,是每一个狙击手都梦寐以求的枪中神器了。
    “不错,真是把好枪,也不枉了我的那把m107了。”在手里掂了掂,刘嘉逸利落地将枪背上了肩膀,将敌人的所有子弹等装备卸了下来,细致地检查了一遍,全都笑纳入囊中了,包括了敌人的那套单兵携行具。
    翻了翻敌人的胸衣,在他的脖子上“哗啦”一声扯下了他的胸牌,仔细看了一眼,自言自语道,“卡文?朗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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