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情书-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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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9日
凌晨一点多才去兰桂坊,因为电视里不停播放皇马和中港队的表演赛,还有茶餐厅和酒吧是夜生意狂飙的消息。兰桂坊有着香港特色的又高又陡的坡,走下去、爬上来。坡顶最火爆的一间酒吧,客人数严重超标,鬼佬抓着酒瓶酒杯在吧外跳舞,探戈、佛朗明哥,猜火车……一直跳到街上,因为修路堆放的烂木板被踩得一颤一跷,正是我最喜欢的狂欢和脏兮兮。鬼佬也爱死那堆烂木板,一个意大利或法国女人几次差点儿摔下来,继续勇敢得像领舞dancer。我在街上站累了,挤进酒吧要了啤酒坐下,对面的黑人不停地打量,然后坐到旁边,撒了几枚硬币在桌上要买我一支万宝路烟,我让他收起硬币,为他点烟,然后我们一起把脚架在桌子上,朝着街外,吞烟吐雾,酷毙。他又大又黑的手,从我的脚摸到我的双腿之间,揉捏,非常不成比例的两个人种的软色情表演果然让人很high,周围诡异的目光中显示了效应。好啦,撤离酒吧。我没有脱衣服,一件也没脱,只用一瓶润肤露和良好的手势,让他的黑枪喷出了白色的烟花,这过程,亲睹了黑人前俯后仰、左扭右曲、呼哧呼哧的快感,我就像成功地擀了一根巨大巨黑的面条。
8月9日~12日
远离糜烂、颓废、猎奇……麻木而忙碌地在各条街上走。路过重庆大厦总会被阿差塞满菜单,去高级名牌店和麦当劳都能碰到讲国语的人,尤其是上海人,香港如同遭受民工潮一样遭受拯救它的游客,据说,《一周刊》担忧地做了《香港沦陷》。
第六章
?第五章
2003…8…25 难以为继
木子美
兴致勃勃在一起了,又不能兴致勃勃下去了。
一只青蛙养出了一只蝌蚪,蝌蚪又再变回青蛙。
变身般的成长总有切肤之痛,是什么的时候是什么,不是什么的时候再是什么就怎么也不像什么。
小时候,以为爱是一个大水缸,只要司马光来了,爱就会涌泉相报,舍身取义。
再长大一点儿,听别人说“爱无能”,以为别人真的“爱无能”,但别人娶了妻子,同时等于娶了她的房子和一堆流浪猫,别人只是对于他不可能爱的人“爱无能”。
怀一颗勇敢的心,披满身荆棘,冲杀沙场。一直跑着的人停下来就死了。此般撕心裂肺不如那般撕心裂肺。
“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小鸟一样不回来。”
如此熟悉的调子,竟然听来如此伤感。
爱仍旧是个大水缸,不会变成破罐子,破摔,太阳晒了,雨淋了,裂了缝,又贴了补。爱只会老死,老死又偏是最残酷的死法。
然后,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
2003…8…27 最大优点
木子美
昨天中午,正在冲凉,XX打来电话,稀客啊,原来她一直有窥我的博客,觉得我的文字越来越好,以至忍不住要亲自夸奖我一下。万分荣幸之余,问她:“你们办公室的人都看我的博客吧?”“XXX可能在看。”
哦,XXX,一想就叫教人气若游丝的男人。
若干年前的冬天,我还是卡通一代新人类,XXX还住在北京路的旧宿舍时,我们生动活泼地厮混过呢。
拉过手,吃过麦当劳,上过床。
床上,有时我替他写我们卡通一代的稿子,他像乖孩子那样躺着,抱着我,写完了,才开始亲热,稿子交了,署他的笔名。
他总觉得我能成气候,鼓励我在他的窝里写实验诗歌或者小说。
旧宿舍的条件艰苦,他跟另一个男人的床只有一帘之隔,我们不敢做爱,不敢叫,记得一次,他的朋友突然造访,他就把我埋在被子里,藏起来。
经常地,我在他的床上谈我那时爱得死去活来的吉他手,说到动情处,催人泪下,他就安慰我:“别说了,再说我会爱上你的。”
还真的不如被他爱上呢。那么好一个男人。我问他:“你最大的优点是什么?”
他指指自己的下体:“这里。”
非常下半身式的坦率。我喜欢上他的优点,笨拙地练习口交。有个早上,八点钟就得赶回学校上必修课,他却一定要我完成了口交作业再走,一个男人有兽性又有不容分说的气质时,是很美的。
我像高效率的白领那样赶在最后半分钟踏进教室。头晕目眩。
大概半年后,他搬了家,我们才正式做爱。平均起来,也就每季度一次,君子之交淡如水。但他的优点启发了我对性爱的审美,并知道了男人的高下之分。
感谢XXX,在我固执于虚无缥缈的爱情时,拯救了我,分离了我的灵与肉。
许久不见。去年秋天,他居然告诉我,他结婚了。最后一次,我倚着他肩膀,看着他从北京过来的朋友,又想到,会干点儿什么。
与XXX朋友的一夜情一夜之间就传到了XXX朋友的情人耳朵里。
她也是尤物啊。一南一北,我们通了一个多小时电话。她问我觉得她的情人怎么样?
“他的节奏感很好。”
“还有呢?”
“有爆发力。”
“还有呢?”
“嗯……”
“你不觉得他的很大吗?”
对啊,XXX朋友的优点比XXX的最大优点更大。大得与他的身材不成比例。
几天前,无由地惦起北京一个小男孩来,想打电话问XXX朋友,打听小男孩的下落,手机有响却无人接听。
又拨了XXX朋友情人的电话,哦,他们已成旧情。
XXX朋友不在北京了。他带着他的优点去了巴西。不禁唏嘘。
2003…9…1 跟老妈叨电话
木子美
神经松弛下来,就把老妈想起来。
电话响了半天,外婆接。
“找我妈妈。”
“你是谁?”
“我找妈妈。”
“哦。”
八十二岁的老外婆真够糊涂。
听到妈妈的声音了,“我在睡觉呢。”妈妈说。
“我也刚睡醒呢。”下午三点多。
“开始听到电话响,以为别处的电话,咱家的狗汪汪地叫了,才知道。”
“咱家的狗还活着啊。”
“活着啊,去年病了一场,没死,今年生了,下了三个崽,又换了一身毛,漂亮了。”
“咱家的猫呢。”
“也生了一堆,因为跟狗狗不合,成天把小猫叼到外面去,饿了又叼回来。”
嘿,我们家的猫猫狗狗还是那么可爱,我又给老妈讲我附近有只发廊里养的猫,染着红色黄色的毛,很发廊。
老妈接着说:
“我买到一本你的杂志啦,原来邮局有,早该去买的,看到它就像看到你。”
“买的哪一期?”
“城市恐慌症。”
哈,老妈真幽默,我像“城市恐慌症”。
“那本太旧了,你再去买本新的。”
“但是我只看到你编辑的东西,没看到你的采访。”
“是啊,那期做了反战特刊,把我的采访冲了。”
“但是我看到‘情况’里面有像你写的东西。”
不会吧,老妈看出我写的性专栏了?
“哪个像?”
“就是写信给黄爱东西,说你有不同来源的性伙伴的那个。”
“哦,那个不是我写的。”
“看着很像。”
谁让我是老妈下的蛋,赖也赖不掉。
“那我去当作家好不好?”
“你还是一边上班一边当作家吧,不然没素材了就没饭吃了。”
“我明年要出书了,但我肯定不会给你看。”
“我知道你会写什么,就是没穿衣服的,黄色的。”
“我写那个有天赋啊。”
“还不如去当公务员。”
“不行,多白痴啊。”
“随便你吧,对了,有人来说亲事,说他儿子在广州地震局,一个月有几千块。”
“靠,我就没几千块吗?”
“告诉你一声而已,当时我就替你谢绝了,她第二天早上居然又来一趟。”
“再来你就说我是写黄色小说的。”
“呵呵。”
“妈妈,你要好好的,我多半不会生个孩子给你抱啦。”
“是啊,你恐怕到三十六岁也不会嫁人的。”
“我现在才二十五岁呢。”
“是二十四岁。”
“是吗?”
“十二月才到二十五岁。”
老妈真厉害,让我觉得自己还那么年轻。
“反正别指望我啦,我明年说不定去流浪呢。”
“你都五年没回家过年了,国庆节回来吧,就当是过年。”
“别跟我讨价还价啊,不然你又找不到我了。”
“好的,不说。”
老妈继续很懂事地唠叨别的。挂完电话,心里很温馨。
老妈是个很特别的老妈,如果不是嫁给我爸,她肯定能当个作家。
很小的时候,老妈每晚给我讲大侦探福尔摩斯的故事,再长大一点儿,我经常和老妈一人拿一本小说躺在床上看。
字还没认全,老妈就让我写日记,要是她能看到木子美博客的日志,该多么激动啊。
老妈从来都以我为骄傲,不管我小时候总是考第一名,还是现在过着淫乱生活,因为我是个与众不同的孩子,她是个与众不同的老妈。记得有天跟大麻男一起时,喝醉了,很伤心,清晨五点给老妈打电话,一遍又一遍地叫:
“妈妈,妈妈,妈妈……”
她在那头哭,我在这头哭。
我对她说:
“妈妈,你要好好活着,你要为我好好活着,我很害怕你忽然一天不在了。”
2003…9…5 我们共同喜欢的男人
木子美
拍照、折腾,完了三个女人一起抽烟,喝咖啡。就木子美博客出现的若干男人一番讨论后。NN提议:
“说一个我们都喜欢的男人吧!”
嗯,我们都认识又共同喜欢的男人,一时不好说。
话题游离了一会儿,NN冒出一句:
“你们觉得XX怎么样?”
啊,XX简直老少通杀,1981年生的MM,1978年生的我和50年代末生的NN,几乎同时拍板,一致通过。
留着大胡子,喜欢穿黑衣,在大草原生活过,既漂泊又不漂浮,既沧桑又不苍老,既诗人又不贱人,既抒情又不滥情,既宽厚又憨厚……的XX。让人喜欢你毫无意淫味道,喜欢得发自内心,就像,仰望星空。
XX的声音是非常迷人的,像我们共同喜欢的诗人歌手Leonard Cohen的声音。大学时期,我曾几次在诗人聚会上见到XX,哪怕是在一堆年少轻狂的家伙中,哪怕XX的诗有那么点儿不合时宜了,他仍旧朗诵得深情而感人。是的,XX不像大舌头的云南于坚,不像口齿不清的广州浪子,也不像用尖叫发泄诗歌的我,XX的朗诵本身,就是诗。
入行的第一年,因为想采访在美国的张辛欣,噔噔噔去找XX,见偶像真开心啊。XX细心地询问我的需要,又简单地谈了谈文化问题,我虽然浅薄却丝毫没有压力。XX的目光专注,富有穿透力,却因为带着关爱而不引人淫思,特别柏拉图式的情人感觉。对视……如沐春风地交谈……短短10分钟像一场Spa,舒服晒。
之后,或在电梯,或在大门口,甚至一次在餐厅的隔离桌,见到XX,无言无语,只有心领神会的微笑,那种微笑表示他记得你,他明白你。跟很多男人打哈哈天气真好式的微笑,或者勾勾搭搭的暧昧式微笑都不同,笑出了一种境界。也是XX继声音、目光之后的第三大卖点。
如此说下去,就会升华到人格魅力了。
所以当MM奇怪我居然对XX毫无恋父情结式的性想法时,我说:“XX像长辈。”一个丰富得让你忽略性功能的男人,一个沧桑得让你不忍心玷污的男人,长辈,是最言简意赅的爱称。
从咖啡馆回来,卸完妆,洗完脸,打开电脑,想写博客日志,却敲不出一个字,原来键盘坏了,滚烫得,像是烧了。于是用最感人的方法,用纸和笔写下“我们共同喜欢的男人”。
第七章
?第六章
2003…9…7 解放
木子美
早上,从架上找出两张碟:
1.拉尔斯冯特里厄的《白痴》;
2.荣获美国电影协会“最佳记录故事片”的《裸体漂流记》。
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两张碟。
人的自我解放,总要受到社会观念的阻止,而被各种禁忌束缚的人,如果不能跨越自己的“奴性”,他永远不会有真正的自我。
当我写性专栏时,自认为“人性解放”的写作意义大于“身体写作”,人在性交中所流露的真实是日常交往中难以流露的。或者说,裸体、性交,是暴露人性的最有效方式。
我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形,我会比要求爱情的普通女人了解到更真实的男人。
比如一个恋袜癖男人,比如一个有同性恋阴影的男人,比如一个每天在聊天室“捕猎”的男人,比如一个外遇性阳痿的男人,比如一个喜欢拍性爱录像的男人,比如一个喜欢SM的男人……他们都是正常的男人,有着光鲜的外表,正当的职业,甚至大多数有着固定的女朋友或老婆。在日常生活,没有人会发现他们有什么不同。而与我交往时,他们会自觉地自由地显露自己的不同寻常,我也感动于这种无需压抑的真实。
除了怪癖的男人,许多男人的“阴暗”心理也颇有意思。
比如一个男人在女朋友从外地回来前的几小时与我酣畅淋漓,却害怕留下蛛丝马迹,他告诉我他有过四十多个女人,并在他的丽江岁月过着放荡生活,却在事发后紧张地纠正我:“我什么时候说过我有四十多个女人,你让我在很多圈子抬不起头。”
比如一个男人干完一场拉上裤子便给老婆打电话:“刚才我在公车上太吵,所以没接你的电话。”他总在午后溜来做爱,在我的垃圾桶里留下过十几只装着精液的安全套,却可以在一帮人面前塑造无辜被害者形象。
……类似的情况太多了,已不是什么性层面的事,而是人性,或者说中国男人的道德悖论的事。我喜欢跟他们周旋,让他们害怕、讨厌、愤怒……因为他们总算有了真实的反应。
当然,我在性专栏中所写的,已经是很人文主义或人道主义的东西,当各种限制各种压力纷沓而至,我越来越难继续我的写作愿望,也觉得这个专栏没有存在的必要。
2003…9…8 娱乐中心
木子美
昨夜,收到陌生短信:
“今天听说你在网上写了篇NB的东东,很多人的脸色都变了。”
打电话过去,居然是我的初夜情人。俩人兴奋极了。
“真厉害,传播到你们圈啦?”
“是啊,全世界都知道了。”
“我是你培养出来的女人啊,有成就感吧。”
“不是我培养的,你迟早会出名的。”
“采访的人还问我的第一个男人是谁呢,我说已经不重要了。”
“说得对。”
“赶紧贿赂我吧,不然我会把你的名字说出来的。”
“拿什么贿赂,我既没钱又没色。”
“对啊,你不行,好在我没损过你,被我损过的男人都深恶痛绝呢。”
“你跟XXX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