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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部分

流氓修仙之御女手记-第171部分

小说: 流氓修仙之御女手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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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冶炼技艺习练完毕,我开始踏遍整个天下,寻找锻造这柄神兵之物。最终以雪银为母,寒铁为基,天石为料,龙血为魂,加上自己的三斤鲜血为引,毫不间断的冶炼三个月又三天三个时辰,这柄王孙刀方始出炉,。甫一出炉,刀光四射,电闪雷鸣,已然是刀中之皇。算起来,从学习冶炼技艺,再到搜寻各种宝物,再加上冶炼的时间,王孙刀花去了我足足两万年有余的寿元。”

秦汉听的目瞪口呆,他从未想过,刀神为了手中的王孙刀,竟花费了这么大的心血。更令他震惊的是,刀神手中的王孙刀,虽没有通过合成,品阶却远在上品灵器之上。较之道器也不遑多让。唯独可惜的,是其中缺少一个器灵。否则,这王孙刀的品阶,还会大幅度提升。

“传闻刀中之王,是神器阿难刀。我为之取名王孙,意为王者后辈之意。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将自己的名字,改成了虚王孙。之所以在一柄刀上耗费如此多的心血,是因为在我看来,每一柄刀,都拥有灵智,甚至思维。”

“刀的灵智与思维,在我对刀之道的理解中,是为刀灵。只有刀灵与自己完全融合,才最适合自己,也才能发挥最大的威力。我这柄王孙刀,一旦落入旁人手里,绝没有我手中一半威力,不论此人修为如何,哪怕是上界仙人!因为,这柄刀从头至尾,全是我一个人亲自学习,亲手搜寻,亲手炼制,没有让任何人掺杂一丝一毫。如此一来,此刀甫一出炉,便对我生出无与伦比的亲近之感。刀灵已经与我本身融合。正是因为这个缘故,足足两万年的岁月,我痴迷于此刀,没有修习过片刻光景。然而,在此刀出炉的瞬间,我的修为,立时从元神六重,攀升到元神七重!”虚王孙一脸傲然道。

“这么些年以来,我从未让此刀远离我身侧一尺哪怕片刻光景,即便闭关或者修习,也放在身前。长年累月的积累下去,刀灵与我亲密无间。我与王孙刀之间,再也难分彼此!我五行属火,最是缺水。在王孙刀的炼制中,我选择的材料,都是性寒之物。比如雪银、寒铁、天石,都是极阴之物。即便那龙血,也是我斩杀雌性血龙得来。所有这一切的原因,都是为了我能与王孙刀,毫无隔阂的融合。”

秦汉身体剧震,他心头隐隐有些亮堂,自己在器之一道上,最为缺少的东西。

043热爱

“待刀灵与自身没有丝毫隔阂的结合后,便能察觉到刀魄的踪迹,。”虚王孙缓缓道:“刀魄是一柄刀的生命,也是一柄刀的核心。它隐于刀神之内,却流传在天地之间。天下万物,分金、木、水、火、土五行,看似没有瓜葛的事物,实则每一种都紧密相连。我们的肉眼看不见,并不代表它不存在。而刀魄,正是与天地间的一切紧密联系在一起。”

秦汉心中又是一动。他以前也知道天地万物,莫有不相连者,然而从未如此刻这般,对这个道理了解的透彻。如果说灰衣老僧亲手将五行之物联系变化的情景展现于眼前,给了他一扇通向天道的门庭,虚王孙以刀来讲解的大道,则是这道门庭的钥匙。

“天地万物,无时无刻不在变动之中。有些事物新生,有的事物死亡。进而在看似无色无味的空气中,孕育出无数驳杂气流与能量。我们吸收提升修为吸收的灵气,也源于此处。这些气息有好有坏,有醇正也有驳杂。刀魄与天地相连,无论醇正或是驳杂,都会吸收。这就要看刀的主人,是否懂得养护。”

“何谓天道的感悟?千里之外落叶之声现于耳内,这是一境。百里之外草木生长之相纳于神念,这是二境。十里之内万物增益衰减了然于胸,这是三境。一里之内,诸般事物,囊括五行之道,一眼之间,瞧出现下之相,乃知前相之因,又知后相之果,这是四境。万里之空,眼前之地,无论远近,感知本真之力,万物不灭之法,是为五境。刀的主人对天道的感悟越高,便能去粗存精,去伪存真,将那些驳杂无用之气流尽数摒弃,而留下醇正有用之气,为刀魄吸收。如此长时间下去,得到的效果,便是刀魄与完全相容,即便刀主未达此境,手中之刀,已然达到。若遇交战之时,这样的刀魄,会在潜移默化间,对周遭环境进行掌控。即便刀主一时未曾察觉,刀魄也能带着其趋吉避凶,化险为夷!”刀神缓缓言道。

秦汉身体又是一震。刀神虚王孙所言之天道五境,第五境之掌控万物不灭之法,岂非正是灰衣老僧所言之本源之力?他先前一直为如何感悟本源之力而烦恼。这天道五境,却给了他一个可供参研的路线,。

千里之外落叶之声现于耳内。自己若想感悟到本源之力,第一步需要达到的,就是这个境界。到了此时,秦汉终于找到此后明确的路途,心中不由大喜。

“概而括之,刀魄是刀之生命。虽然它从不出现,却真真切切的存在于刀中。刀灵与自己高度契合,刀魄与天地契合,如此一来,便会进入刀之第三境,刀魂!”虚王孙沉声道。

“刀魂?”秦汉心头喃喃念道。

“天下百兵,每一种都有其最原始的秉性。比如剑,高高在上,无与伦比。而刀,最原始的秉性,便是骨子里和血液中,那股一往无前的气息。一刀劈出,必定建功!这种秉性,我称之为势。势是在每一刀劈出前,刀身都集结了全身最巅峰的一切力量。无论天时、地利甚至于人和,都在势的集聚中达到无与伦比的最巅峰。也就是说,这一刀劈下去,敌手非死即伤,必能重创,受到意想之效果。反之,如若不能建功,毕生再也没有打败敌手的机会。因为,在这一刻,刀灵、刀魄、刀魂三者合而为一,那便是执刀之我。刀就是我,我就是刀!”

虚王孙本自和缓的话语,说到这里,陡然激昂起来,带着一股肆无忌惮,狂放不羁的无畏气息。

“刀就是我,我就是刀,这是灰衣老僧所说的人器合一之道。一代刀神,果真名不虚传。”秦汉又是一阵心神激荡,心中连连呼道。

“这便是我于刀之道所有的总结,你可听明白了吗?”镜像里的虚王孙,目光灼灼的盯着秦汉问道。

“明白了!”秦汉沉声道。虽然明知这只是刀神留下的神念,他仍然直视着魁梧的身影回答。

“不,你并未明白。”虚王孙缓缓摇头,轻轻一叹道:“我甚至可以猜的出来,你此刻在想,如何让刀灵与自身融合,又如何让刀魄吸收纯正的气息,甚至于,该如何达到天道五境,又如何完成让刀魂之势,能在短时间内最快的集聚到巅峰,。”

秦汉微微一愣,刀神所言,的确不假。自己此时思忖的,正是这些问题,分毫不差。

“诚然,这些都是刀之道中极为重要的部分。但是有一点,你却忘了。”虚王孙如电双目射向秦汉,一字一句道:“那便是我对刀的热爱。我从心底里,对这柄刀爱惜不已。正是因为这种热爱,我甘愿花费两万年的时间,铸就王孙。正是因为热爱,我才让它不离开身前半步。正是因为热爱,我才尝试着去与它对话,去与它沟通,所以,我才能发现刀魄的存在,最后,才能悟出刀魂的道理。”

“任何一门道法,若想将之修至至境,坚韧不拔的心性固然不可或缺,对其发自心底的热爱更是弥足珍贵。琴仙爱琴,所以她以琴入道。画圣爱画,是以以画入道。剑神拳祖,毒神邪王,没有一个是对自己之道法不深深热爱。我们九人中,唯独你师傅不然。他手下血腥无数,却不喜杀戮之道。因为他广阔的心胸,深爱着天底下善良的人民,为了捍卫和保护他们,他才提起了手中的屠刀,将杀戮之道修至至境。这种行止,焉知不是另一种更高层次的热爱?是以,他的修为,也凌驾于我们八人之上。秦汉,记住,热爱你手中的刀,热爱你修习的神通,它才会产生生命,它才能发挥最大的威力。”

虚王孙缓缓说完,消失了踪迹。这颗明录珠掉落在地,已然粉碎。竟是他刻意将自己所言,只让秦汉听一遍。此后获益多寡,全在首次感悟之间。

秦汉身体剧震,刀神所言,如当头棒喝,如醍醐灌顶,登时让他明白自己于器之一道,最为欠缺之物。

正是这种热爱!

秦汉在原地呆立良久,不知什么时候才回过神来,略一思忖,拿出刀神留给自己关于刀之道的秘本。本自打算凝练了元神再修习,现在看来已然大可不必。

见到秘本内的情景,秦汉又是一愣,两本小册子上,其中一本写着五个小字:混元一气功,。

秦汉翻了几页,看着上面的心法,陡然明白过来。这混元一气功,将全身所有法力尽数汇聚成一点的神通,正是刀之道中,刀魂之势的集聚与凝结。

而另一本小册子上,总共三页,上面只有一个人,第一页做出拔刀的动作,第二页刀锋出鞘,第三页便是又将刀插进刀鞘。秦汉大惑不解,尚以为这其中有什么秘法,细细观察着上面人的动作,许久也没有看出个所以然来。直到后来,灵光一闪才明白过来,暗道:“和真正的刀之道比起来,一切刀法都是外物,去修习刀法而不研习刀之道,舍本逐末,舍近求远,是以刀神留给我的刀法秘籍,只有这简单的拔刀抽刀动作,提示我万万忘了对刀的热爱,即便简单的动作,也能乐此不疲的修习。”

钻进小界天,秦汉立时开始对混元一气功的修习。以他如今的修为,外加见识见闻,这混元一气功修习起来极为容易,混元一气功共分九层,短短十余日的研习,他已经达到第六层凝气成尺。

全身法力,凝聚出来,只有一尺之微。

而到了极致之境,凝气化虚,全身法力会凝结成微不可闻的小点。以点击面,攻击之处,必受重创。想当初第一次和叶轻尘相见,他不过修习到凝气成枪之境,混元一气功的第四层,便牛叉的不得了。念及当时的情景,再一看如今的自己,秦汉未免有些唏嘘,慨叹时间过的真快,自己变得更快。

这不,女人都有好些了,所幸没搞出秦小汉来,那可真艹蛋了。当初,却是性命在旁人掌握之中,弱如蝼蚁。

从小界天出来,秦汉没有再去刀法。他知道,要真正领悟刀之道,必须生出对刀的热爱。这种情绪,暂时尚未酝酿出来,还得等些日子。不过,天道一境,却是可以自外界参研。

“秦汉哥哥,明天是大姐的生日,你陪我去好吗?”秦汉刚从仙灵虚空出来,正想修习天道一境,便被风飘衣毫不客气的骚扰。

044要人命的大姐

看着那双充满希冀的漂亮眸子,秦汉心底一叹,拒绝之言,无论如何也不出口。轻轻点头,答应下来。

“父亲生了我们三个女儿,大姐本已许了人家,对方是与父亲私交甚密的前辈。不想就在出嫁那年,夫家被人灭了满门。这婚事也就放了下来。大姐是个死性子,不肯再嫁,这些年一直独居西苑,平素也不与我们往来,只有这生辰之际,才能去看看她。”第二日一早,风飘衣领着秦汉,边走边道。

秦汉点点头,也不答话。风飘衣见他意兴阑珊,也便乖巧的不去骚扰。城主府自然是整个朱衣城最大的所在,西苑在最西侧,两人不疾不徐走了近两刻钟。一个长满翠木的院落出现在眼前,院落很大,除了中间一个白石子铺就的小径,两边便是郁郁葱葱的树林,别有一番幽静之感。老长一段距离后,才看到几间简陋的房屋。

“大姐,我是飘衣,看你来了。”距离房屋约莫三丈时,风飘衣停下脚步道。

“回去吧。”一个慵懒的声音自房屋中传来,声音异常柔和,又似方自从午睡中醒转,语调还有些许沙哑,说出好听在哪里,单单这声音,便带着一股别样的诱惑,令人恨不得立时走进去,看看说出这话的女子,到底生着怎样的面容。

“大姐,不要这样嘛,小妹都整整一年没见你了,今天是你的生辰,我们见个面说会儿话,行吗?”给秦汉一个歉然的笑意,风飘衣带着两分撒娇两分求肯意味的道。

“好吧,你且在前室等等,我在洗澡。”慵懒的声音略一思忖,答应下来。

“大姐长我四百一十三岁,性子有些古怪,听说她以前开朗的很,方自成年时,出外游历,也不知遇到过什么事,回来后便郁郁寡欢,极少开口说话,慢慢就成了现在这样。秦汉哥哥,你别怪她。”风飘衣小声道。

屋子里布置之简陋,令人发指。秦汉看了一圈,光秃秃的墙壁没有经过任何装饰,偌大的房间出了一张躺椅,连桌椅板凳都无,空旷旷的,倒像是得道高僧清苦的日子。两人站在房内,少顷,一股别样的香味传来,一个体态曼妙的女子,冉冉从后屋走进来。看着面前两人,也不说话,径自躺在唯一的躺椅上。

“大姐……”风飘衣赶紧凑过去,拉起她的手,笑容甜甜。

看到这个女子,秦汉一阵口干舌燥,小腹中腾起一股热流,一阵剧烈心跳,连目光都变得火热起来。

这是秦汉自从来到阿修罗界,所遇的一切美女中,衣衫穿的最少,也最诱惑的女子。

那只是一条薄薄的轻纱,隐隐约约露出丰腴圆润的大腿。两腿间的三角地带,看似是好生隐藏起来的,然而随着她**轻移,那地儿便露出微微的褶皱,一闪即逝。

胸口是大片大片高耸的雪白,只怕再稍微往下拉上一点点,那两颗蓓蕾就要不安分的跳将出来。

她的身子极为丰腴,倘若放在旁的女子身上,不仅不会生出美感,反会因肥胖影响容貌,。然而她不会。丰腴的大腿,行走之间,泛起一层细微但明显的白花花的波浪。屁股很大,但偏偏腰肢很细。胸脯很大很挺,随时都要撑破薄薄的衣衫,偏偏香肩瘦削,尤其是凸显出来的肩胛骨,好似一根玉如意,晶莹剔透。

秦汉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一个女人,能将令男人血脉喷张的肉感,演绎到这等几乎达到极致的地步。

然而她的美绝不仅限于此,还有那张脸。

比寻常女子厚了许多的嘴唇,分明没有涂抹任何唇彩,却红润非常,像一颗熟透的红桃,直欲滴出水来。那张嘴不大,也绝对不小,配在这样的厚唇上,可谓多一分则太厚,少一分则太薄。如此完美,如此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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