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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部分

蛮荒神话-第1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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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压几人飞临矿山上空,顿时引起了盘古的注意。巨人停下锤子,看着他们。
    “盘古,你还认识我们吗?”
    盘古眼现迷茫,他觉得这几人很熟悉,应该是认识的,但却叫不出名字,不禁愣在那里。
    “盘古,你记得我们吗?我是陆压,这是鲲鹏,这是严辰,都是你曾经认识的人……”
    盘古更加迷茫了:“陆压……鲲鹏……严辰……我曾经见过的人,我应该认识他们吗?是的,我应该认识,可为何什么都想不起来呢。”
    良久,盘古眼中迷惑稍减,他看着陆压等人,问:“你是陆压?”
    陆压点头。
    盘古又看鲲鹏:“你是鲲鹏?那只傻鸟?”
    鲲鹏本想点头,闻言顿时怒气冲冲,差点冲上去再与盘古打一架。
    倒是陆压道君高兴得不得了,因为他看出来,这家伙已经想起了一些事情了,连忙抢道:“对,他就是那只傻鸟,盘古,你可记起来了?”
    巨人点点头:“好像记起来一些了,可是,这里是哪里?”
    陆压连忙指着盘古身前的巨斧和巨锤,讲起当年的事情。
    曲单跟在一边,这才明白其中的缘由。
    原来数千年前,这些晋升天神之境的“神”们,受到了外来敌人的侵袭,经过无数场恶战,陨落十余位神人,渐渐的处于下风,眼看不敌,千余年前,盘古为了增强战斗力,毅然封印了自己的神识,变成普通人,在天地之间寻找混沌材料,铸造绝世神器,想以此抵抗外敌。
    只是这一去,就是一千多年,绝世神器没有见到,连盘古也没有恢复过来,弄得己方又少了一员得力战力,在对外的战斗中,更加处于下风了,最近几百年,陨落的神人已经多达几十位,却很少有新的高手晋升天神之境,处境更加的艰难。
    于是,以陆压和鲲鹏为首的天神们,开始四处搜寻那些避世的天神们,甚至一些死去几千年,只要神魂不灭的家伙,也被找了出来,譬如黄金大汉严辰就属于其中之列。
    这一回,陆压与鲲鹏都找到了盘古这里,希望将这个以前的主力战将拉回阵营中去,重新撑起一片天。
    盘古听完,沉默良久,说道:“神兵不出,我不会回去的!”
    “为什么?”陆压与鲲鹏都急了。
    盘古似乎完全清醒了,坚定的说道:“即使回去,我也只是一位战斗力比较强的天神,在几十上百位天神的大战中,根本起不了大的作用,也不能改变我方弱势的情势,因此,绝世混沌神兵,我一定要铸成,兵器不出,我便不会离开这里!”
    此番话说得斩钉截铁,盘古与鲲鹏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无奈。这一趟真的是白来了,盘古这家伙,脾气就像一头牛,只要决定了的事情,八匹马也拉不回来。
    “走吧,希望他早日铸成混沌神兵!”鲲鹏说道。
    正在这时,天地忽然一阵剧烈的颤抖,似乎大地都要被翻过来了,漆黑的夜空中,燃起了大片大片的火红,像是域外星空的星云,笼罩了整片大陆。
    “糟糕,又开始了!”陆压几分纷纷色变。
    鲲鹏二话不说,冲上九霄,身形一展,化为万里金翅巨鸟,转眼不见。
    陆压飞到曲单身边,急切的说:“外敌入侵,老道要马上赶回去助阵,本来此行还要去一趟黎族火之部落,但现在时间不足了,你帮我跑一趟吧!到了那里,找到火之部落的守护者,然后带他到妖族万圣山来,我在那里等你们!这是信物,我去了!”
    不等曲单答话,陆压与严辰化为一道遁光,瞬息万里,眨眼就不见了影子,留下欲言又止的曲单。
    曲单拿着一枚翠绿的玉牒,苦笑不已,这是什么差使,居然不听我答不答应,就直接跑了,太过分了!
    “看在你帮我两次的份上,我就帮你跑一趟吧!”曲单摇着头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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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3章 朱雀火羽
    蛮荒大陆,共分东南西北四部,其中北部为雪族,东部为圣族,西部为妖族,而南部则属于黎族的领地。
    黎族又叫巫族,族中修炼之人,称为巫师。黎族地域辽阔,在纵横数百数千万公里的地域中,又自然分成了九个部落,这也是“九黎”之说的由来。
    火之部落毗邻木之部落,比木之部落位于更南方,俨然已到了大陆的最南端,这里终年处于热带雨林气候,湿热、茂密的热带雨林、多得数不胜数的毒虫蛇蚁是这里最突出的三大特征。
    当曲单与萧落雁踏入火之部落的地域,实在没有看出这里为何会以一个“火”字命名。除了热,到处都是水的踪影,不如称为水之部落更加贴切。
    “你知道火之部落的守护者在哪吗?”曲单如是问。
    两人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在黎族的百姓中穿行,一脸惆怅。
    陆压给他的这个任务——寻找火之部落的守护者,曲单曾以为只要到了这里,找到那个人把信物一亮,然后就大功告成,不过就是一趟简单的跑腿任务。然而,到了这里他才知道,火之部落的百姓们,竟然无人知道自己的守护者是谁,每一个被问到的人都是茫然摇头,偶有那不摇头的,也是诧异的反问:“守护者?我们火之部落以朱雀神鸟为图腾,若真有一个守护者的话,那便是朱雀了……”
    于是,在找了一整天之后,曲单私下决定,火之部落的守护者就是朱雀了。
    但是问题又来了,朱雀乃是传说中的神兽,上哪儿去找?问普通人肯定是不行的,朱雀的行踪若是连普通百姓都知道,那他也不会被称为神兽了,那么应该找谁?
    曲单想了一圈,决定先从宗庙之类的地方找起。
    火之城,图腾宗庙少说也有上百,其中以朱雀为祭拜对象的,又占了一半多。曲单一个一个的去找,三天逛了个遍,却连鸟毛都没有发现一根。
    “你说如果我们在火之城大肆破坏一番,那朱雀神鸟会不会出现?”曲单问萧落雁。
    萧落雁摇了摇头:“不知道,不过我知道一点,那就是你肯定不会好过,火之城上千万百姓,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淹了你!”
    曲单深以为然的点头,前面又出现了一座宗庙,很是破败的那种,应该是十年八年没人修葺过了,但却不缺人迹,小庙前的门槛都被踏烂了。
    这里属于贫民窟,住的都是火之城最为贫穷的百姓,更有许多流浪者无家可归,便将这座小庙当成了栖身之所,因此,当曲单二人来到这里的时候,竟有七八个懒汉在庙门前晒太阳。
    二人拾阶而上,还未进门,就听见里面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说道:“大爷,您的腿还要修养一段时间,我已经用夹板给您固定好了,半个月之内不能用力,到时候再来这里,我帮您拆掉夹板,应该不会留下什么后患……”
    “好的,谢谢你了,姑娘,你真是好人啊。”
    清脆的声音继续道:“不用客气,大家都住在附近,互相帮助是应该的。”
    一个年逾古稀的老者在一个中年男子的搀扶下出现在门口,老者的大腿上打着夹板,应该是摔断了骨头,在老者和男子的身后,一抹火红,让人眼前一亮,却是一个妙龄少女。
    少女只有十六七岁的模样,衣着朴素简单,却与众不同的是一身火红色,更令人惊异的是,少女的眸子和头发都是火红色,像是即将燃烧起来的火焰,给人无比温暖的感觉。
    “难道是她?”曲单心中惊疑,找了几天,他看谁都像是朱雀的化身。
    这个少女给人一种完全不同的感觉,尤其是一身火红色,令人不由自主的就想到了火之部落守护者的身上。
    中年人扶着老者走远了,曲单二人这才出现在对方的面前。
    少女红色的眸子流转,嘴角满是亲切的笑意,问道:“两位是从外地来的么?有什么小灾小病,小妹可以帮忙诊治,不收钱的。”
    话语间流露出真诚,看得出来,这个少女是个好心人。
    “呵呵,我们不治病,只是向姑娘打听一个人。”曲单也和蔼的说道,他的形象孔武有力,若是板起脸来,只怕会吓哭小姑娘。
    “请说。”
    “姑娘知道火之部落的守护者吗?我们问过许多人,都不知道,有人告诉我们火之部落的守护者,应该是朱雀,不知道对也不对?”曲单问话的时候,仔细的感受着少女的一举一动,可惜直到问完,对方依然笑意盈盈,没有半分异常。
    “守护者?不错,火之部落的确有守护者,也正是朱雀神鸟,这个说法流传不广,所以很多人都不知道,大家更愿意把朱雀当做一种图腾崇拜,两位若是问火之部落的图腾是什么,只怕没有一个人不知道的……”少女回答道。
    此时,庙门前有懒汉翻身而起,也抢到旁边插嘴道:“对呀对呀,火羽姑娘说的没错,我们火之部落的图腾就是朱雀,守护者也是朱雀,就连老汉我也知晓,你怎的不来问我……”
    另一个懒汉立刻在一边啐道:“苗三痴,你这个马后炮,人家火羽姑娘说了之后,你才屁颠屁颠的跑去献宝,省省吧。”
    苗三痴闻言,尴尬的挠了挠头,嘴里却倔强:“屁,这事我本来就知道!你们两个外乡人,有什么不明白的问我,我苗三痴别的不行,火之城的大小轶事,我可是知道得一清二楚的……”
    曲单觉得好笑,这个苗三痴,应该是见到萧落雁美貌,因此想上来吹嘘一番,好引得美人注意罢,不过他也不戳穿,于是便问:“那好,我现在要见朱雀,你能带我去吗?”
    “啥,你要见谁……”苗三痴一副没有听清的样子,“我没有听错吧,朱雀?我告诉你们,外乡人,朱雀是我们火之部落的守护者,连火之城的百姓都从未见过,你们凭什么想见就见?啐,耍我!”
    苗三痴朝旁边吐了一口浓痰,摇摇晃晃,又回庙门前晒太阳去了。曲单提出的要求太不可思议,他以为曲单拿他寻开心呢。
    叫火羽的少女笑得如春日的花儿般灿烂,她咯咯的笑了半晌,才说道:“两位远方的客人,你们确定没有找错么?朱雀,虽然火之城人人都知道,却从未有人亲眼见过,你们会不会搞错了……”
    曲单只是摇头,摊开手掌,拿出陆压交给他的那枚玉牒,说道:“我们不确定一定是见朱雀,不过有人托付我们,找到火之部落的守护者……”
    少女摇摇头,也觉得曲单是在开玩笑,礼貌的对二人行礼,然后离开。轻盈的身子在阳光下走得欢快,她的身上,似乎无时不洋溢着快乐。
    “外乡人,看傻了吧。老汉告诉你,火羽可是我们这一片出名的姑娘,一手医术比起火之城的大巫医也不逊色,不过,火羽姑娘每天只在这座破庙来,专门为看不起巫医的贫民看病,并且从不收钱,很受这一片的人喜欢,你们可不许打她的歪主意……”苗三痴躺在地上,懒洋洋的对曲单说。
    曲单哦了一声,对这个叫火羽的少女提起了兴趣,问:“苗大爷,火羽姑娘真这么有名?她是什么人呢?”
    “老汉就知道你们会问,看在你们是外乡人的份上,我告诉你吧,不要钱的。火羽姑娘住在前面两条街,生下来的时候就是一头火红的头发,红色的眼睛,当时家里人惊住了,差点不敢要这个孩子,还是城里的老巫医劝说她的父母留下她,这才没有被抛弃。说来也怪,火羽小时候聪明伶俐,四岁就跟随老巫医学习医术,五年时间就学会了老巫医的全部本事,然后火羽姑娘又去拜访城里的大巫医,继续学习,十几年下来,她的本事,已经不比城里的任何巫医差啦,最难得的是,火羽姑娘治病救人,从不收钱的,大家都很喜欢她,我劝你们,不要打她的歪主意……”
    得,说了一圈,似乎又回到了原地。
    曲单无言,不过也得到了想知道的内容,看来这个少女的确不是传说中的朱雀,她有出生,有履历,咳咳……有户可查,完全没有神秘感,除了她的火红色头发和眼睛,再有就是医术出众一点,其他的应该没什么特别。
    当然,曲单不会这么轻易就相信老汉的话,他还得去看一看,这个叫火羽的小姑娘,究竟是不是那么一回事。
    循着火羽之前走的方向,两人一起跟了下去。
    已经看不见火羽的身影,不过两人却不虞走丢,因为一路问过去,竟然无人不认识她,每个人提起火羽,都是一脸笑眯眯的称赞:“这个小姑娘好啊,我们大家都喜欢她,你们不是坏人吧?”
    转过两条街,曲单和萧落雁面前出现了一条很破旧的巷子,只需要一眼就可以确定,这里住的是那些最贫穷的人们,连吃饭穿衣都成问题,根本没有余改善住房问题的人们才住的地方。
    “去,天天就去那破庙!还去学巫医,就不见你赚一分钱回来!老娘这十几年白养活你了!”远远的,就听见巷子里的骂声,然后是荆棘条抽打的声音,一个火红色的身影在巷子深处,正被一个中年妇人追打着,“孩子他爸,赶明儿给这丫头找一门亲事,赶紧嫁了!留在家里也是吃白饭,好吃懒做!拿到彩礼,正好给儿子买几套新衣服!”
    屋里是一个男人粗犷的回答:“知道了知道了,前几日孟府的管家正巧来过一次,说要火羽嫁给他府上三少爷做第七房小妾,我正考虑着呢……”
    “考虑,考虑个屁,孟家是谁呀?咱火之城数一数二的大户,孟家觉醒的大巫师就有好几个,大巫医也不少,孟家的家长更是部落的长老,有权有势有实力,为什么不嫁!?你这个猪猡脑袋!”中年妇人闻言立刻破口大骂。
    “可是,我听说孟家三少爷是个残废,左腿不太灵便……”男人的声音充满迟疑。
    “残废?残废人家有钱,把这死丫头嫁过去,彩礼少不了吧!以后家里就能宽松许多了!你管那么多作甚!”
    “这……好吧,明天我就去孟府说一说……”
    过了一会儿,中年妇人打累了,扔下荆棘条进了屋。
    火红色的少女独自蹲在角落里,双手抱着膝盖,头埋在膝盖之间,肩头微微抽泣。
    萧落雁一把挣开曲单的大手,怒气冲冲的道:“你为什么拉着我,我要上去打死这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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